虽不是第一次看他的身体了,但兰岚还是被吸引了目光,半晌没能挪开,甚至,还上手摸了一把,“哎呦,梁总的腹肌真硬。”
她根本不懂什么是害羞与矜持,调戏他的时候信手拈来,后面一句,是贴他耳边说的,“原来还有更……”
梁与风按住了她的手,“去给我拿衣服。”
原是想调戏她的,结果被反将一军,她好像真的不知道“害羞”二字怎么写。
“梁总,耳朵红了。”兰岚瞟见了他透红的耳尖,忍不住笑了出来,“行不行啊,梁总,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这么容易害羞?”
“你再废话一句,今晚别吃饭了。”梁与风恼羞成怒,警告着她。
“好好好,不说了。”兰岚仿佛哄孩子一般,拂开了他的手,去衣柜替他拿了一套休闲的衣服出来。
梁与风换上了浅色毛衣,看起来年轻了不少,隐约看得到大学时的感觉,他那时候便很喜欢穿毛衣,她还送过他好几件。
酒店的餐还是被取消了,梁与风跟随兰岚去了她相中的炸串店,店虽在市中心,却是大排档的形式。
因为是老店了,店面装修也比较陈旧,他们恰好赶上了用餐高峰,被安排在了外面坐,兰岚倒安贫乐道,坐下后,同梁与风说,“幸好你换了衣服。”
否则,他那西装革履过来,坐在街边吃炸串,肯定很好笑。
兰岚将招牌都点了一份,还要了冰粉与奶茶,梁与风看见她张罗的模样,不禁又想起了当年恋爱的种种。
她素来没有架子,恋爱时,他的经济条件一般,比不了她家,她那时应当是在照顾他的感受,即便出去吃饭,也经常选一些苍蝇馆子,或是大学城的路边摊,她总是吃得很香。
他知道她父母都是投行的高管,她又是独生女,可她全然没有被宠坏的模样,那时,他也有被她的这点气质吸引到。
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他从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缺点,除了不在意他之外。
冰粉和奶茶先上来了,兰岚叫梁与风一起来吃,这才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很快,炸串也来了,兰岚大快朵颐吃着,平素和新认识的客户一同吃饭,她会额外装一装,但,梁与风都是老熟人了,她便怎么方便怎么来。
梁与风却是在想着,她吃东西的模样,也和以前差不多,不到五分钟,兰岚已经吃下了三串,而梁与风还没动过。
“吃啊。”兰岚拿了一串炸土豆给他,“这个很好吃,我给你点了不辣的。”
梁与风接了过来,装作不经意问,“你记得我不吃辣?”
他的口吻仿佛很意外,兰岚说,“好歹谈过恋爱,我也不至于那么没良心吧。”
梁与风舍命陪君子,陪她吃过一次火锅,虽然点了鸳鸯锅,但她给梁与风夹了不少辣锅里的东西。
后来梁与风便犯了肠胃炎,她这才知道,他是不能吃辣的,她因此还训了他一番,他那时被肠胃炎折磨得大汗淋漓,却还是说,“不要生气了,我是不想拒绝你。”
经此一役,兰岚便记住了他不吃辣,这些年并未刻意去回忆过,大抵是因为这件事情太过特别,因此她记到了现在。
梁与风忽然笑了起来,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兰岚看他吃了一口炸串便笑得这么开怀,又给了他一串肉。
兰岚并不讨厌梁与风,她对他是有些好感在的,但谈爱情太远了,梁与风的外貌是长在她审美上的,但她没有想过同他发展成真的男女朋友,或是结婚。
再者,梁与风现在身边还有个商婷,他继承了家产,婚姻必定不能由自己控制,商婷和他也挺般配的。兰岚并未考虑过未来的事情,能过一天是一天便是。
吃完饭,兰岚又去打卡了一家冰淇淋店,她很够意思地给梁与风也买了一个甜筒,“尝尝。”
梁与风“嗯”,接过来咬了一口冰淇淋。
两人走着路回酒店,看着街边的人,感受着城市的氛围,兰岚忽然非常轻松,“好久没这么放松过了。”
梁与风:“嗯?”
兰岚说,“这里和南江很不一样,走在路上,就会想要放慢节奏,我工作这两年,就没散过步。”
“那你放假都做什么?”梁与风问。
“睡觉,购物,要么泡吧。”兰岚说,“我也就今年才偶尔能过过周末,上班第一年,周末也得去公司。”
这一行是这样的,梁与风比谁都清楚,“累不累?”
“累啊,我有一段时间跟一个项目,天天只能睡三个小时,”话匣子打开了,兰岚难得在他面前展现软肋,“前面一个月还没什么,后来我在公司通宵的时候困得哭了,把我同事吓坏了。”
两人压着马路,聊了许多分开这几年的事情,兰岚好奇地问梁与风,“你在纽約读研的时候,累不累?”
“还好。”其实是很累的,不仅学业繁重,要重新适应一个环境,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我爸妈也想让我去那边读研来着,”兰岚说,“但是我太懒了,舍不得我的小姐妹们。”
那时,林湄和冯风也都考本校了,南江大学在国内是顶尖学府,兰岚便也打消了出国的念头,和她们一同留了下来。
梁与风并不知还有这一茬,“为了你的好朋友?没想到你这么重情义。”Χiυmъ.cοΜ
“那当然了,我们三个人八年多的感情了。”兰岚说,“七老八十了也还是好姐妹,绝对不分开。”
梁与风轻轻笑着,心情却无比复杂,她对友情如此专一,怎么对他就不能如此呢。
只要分给他三分之一,他都知足了。
晚上睡觉前,兰岚才想起问梁与风工作安排,“你带我过来做什么工作?日程表总得给我一下啊。”
然,回应她的,是梁与风疾风骤雨一般的吻。
她卖力地缠上了他的脖颈。
云收雨歇,已是凌晨时分,兰岚困得睁不开眼时,忽然听见梁与风问,“你想过结婚么?”
问题太突然,兰岚清醒了几分,“结什么婚,一辈子对着一个人,多没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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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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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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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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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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