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湄彻底被激怒,松开了他的手,朝着他的脸便打了下去,这一耳光并未完全落在他的脸上,他反应敏捷,躲闪速度极快,轻易便躲开了,林湄只有指尖触碰到了他的脸,那程度甚至不如挠痒痒的威胁来得大。
转瞬,她的一双手被面前的男人牵制住,举过了头顶,男人顺势将她压到了沙发上,“戳中你的痛处了?真这么喜欢他,有本事别缠着我不放。”
“变态,神经病。”林湄可以忍受邢铮调戏她,甚至轻贱她,可他不该将邢彦带进来,他已经走了,无论他怎样嫉妒邢彦,都应当给他最基本的尊重,“他是你亲生哥哥,他已经被你害死了,你能不能尊重一下他?”
空气静默了几秒钟,林湄便看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眼中燃烧起了熊熊烈火,他头顶的血管清晰暴起,仿佛下一瞬便要炸开,那原本英气的五官,此时竟变得扭曲了起来。
他发怒了。
林湄只觉尾椎骨攀升起一阵凉意,这样可怕的目光,她只想逃走,若不跑,她很有可能被邢铮杀死。
她方才……竟一时冲动说出了他“害死邢彦”这种话,分明是戳中了他的逆鳞,他疯起来是何姿态,林湄早已见识过,先前领教过的种种,都让她战栗……
哪一种,都不是她愿意承受的。
哪怕他此时什么都未做,只这样看着她,她便已经有了窒息的感觉,他的温柔可以溺死人,愤怒同样可以杀死人。
就在林湄饱受煎熬时,愤怒的男人倏然松开了她,将她从沙发上推了下去,脚下是地毯,林湄并未摔痛,她的身体抵在了沙发上,分毫未伤。
“滚。”男人从她身边走过,吐出一个字,便冷漠上了楼。
林湄方才受了惊吓,此时身子在止不住地颤抖,她抱紧了膝盖,看着男人肃杀的背影,心仿佛被一双有力的手抓住了一般,疼痛难忍。
林湄平复了十多分钟,方才穿好外套,拿着钥匙离开了珠华别墅,上车后,林湄看到钥匙孔里的车钥匙,不免又想起那块玉,不知邢铮将它们藏在哪里了……
她一定要想法子将邢彦送给她的东西都拿回来,那是他们二人间仅存的回忆了。
与邢铮闹成这样,周末剩下的时间,他应当是不会再找她了。
周日,林湄便与兰岚和冯风一同出去逛街了,她们三人约会了在商场的咖啡厅见面,林湄与冯风到了,两人坐了快二十分钟,方才等到了兰岚过来,兰岚的发型有些乱,口红也花了。
林湄与冯风不约而同向她看了去,目光也暧昧了起来,林湄问她:“兰总一大早就这么忙,早说呀,知道你忙就不约你了。”
冯风:“为难兰总了,上厕所都得保持最精致状态的兰总,竟然花着妆跟我们来约会了。”
兰岚应当是她们三人中最讲究打扮的了,即便是周末不出门,下去倒垃圾都得化个妆,今天竟然这样出来与她们约会了,能不稀罕么。
“得了,你俩可别调侃我了,妈的,老娘迟早干死他!”兰岚骂骂咧咧的,她打开了挎包,在里头翻找着气垫粉饼与口红,可半天都没找到,“艹,怎么不见了,晦气!”
林湄:“什么不见了?”
兰岚:“你俩谁带气垫和口红了,借我用用,补个妆。”
“我带了。”冯风已经动手去拿。
然,下一瞬,她们桌前突然走来了一个高个子男人,男人穿着深灰色的风衣,里面是乳白色毛衣,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俊朗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他看起来清冷金矜贵,只是手中拿着的东西,跟这张脸的画风不怎么搭。
兰岚才刚从冯风那头拿来了气垫和口红,抬头便看见了害她变成这样的始作俑者,顿时没了好气,“你来干什么?”
“东西落车上了。”梁与风对于兰岚的脾气置若罔闻,他将手中东西放在了桌上,林湄定睛看去,不是兰岚的粉饼和口红么,这男人说落在车上了……
兰岚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那清冷的男人,“我谢谢你全家,梁总,现在您可以走了!”
那穿着风衣的男人便走了,也未曾留下一句多余的话,林湄与兰岚早已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直至那人走远了,林湄才去问补妆的兰岚:“谁啊?你新找的?”
冯风也觉得稀罕,“你最近喜欢这种三句话蹦不出个屁的?”
林湄与冯风都是兰岚相识多年的人了,兰岚找男人的口味,同她的性格差不太多,用她本人的话说,她喜欢浪的,骚的,玩得开的,方才那位,显然没有一点是符合要求的。
兰岚涂完了口红,合上镜子,同她们二人说:“那是梁与风。”
林湄瞠目结舌,忍不住又向方才那男人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梁与风?是之前那个梁与风么?”
兰岚翻白眼,除了他还有谁能那么狗。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冯风向窗外看去,此时,穿着风衣的男人恰好上了一辆保时捷,举手投足间都是清冷,“他现在做什么工作?”
兰岚大学时换男朋友的速度太快,即便身为好友,林湄与冯风也时常记不住兰岚男友们的名字,会记得梁与风,是因为当年梁与风对兰岚十分地舔。
印象最深,便是当年兰岚与他分手时,他顶着暴雨,在女生寝室楼下求复合,而那天,兰岚在与刚勾搭的学弟语音聊天,林湄与冯风同情过梁与风一把,便记住了这个名字。
当年与梁与风接触不多,但据兰岚所说,梁与风应当不是今天看到的这样……
“我他妈快被他烦死了!”兰岚同林湄和冯风吐槽着,“本来睡几次就算完了,谁都不亏,这狗币男人竟然想控制我?”
林湄:“你有把柄在他手里么?”
说到这个,兰岚更生气了,“上周我跟你们说我搞到了个大金主,我跟个傻逼似的乐呵,结果跑过去一看,他们老总居然是这个狗币!”
合同是必须拿下的,梁与风便有了光明正大逼迫她的理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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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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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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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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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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