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虎警大队度盘>第三十六节 伤感
  以前我掺的少,他们喝了以后说这酒“后劲大”,喝过以后头疼得厉害。

  当时我很害怕,毕竟杀人这事不是闹着玩的。虽然我做梦都希望他们老两口下地狱见阎王,但我不想跟着他们一起死。

  第一次掺的酒精不多。

  第二次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第三次我决定下狠手,因为那时候邻居已经开始喝我送过去的第二瓶酒。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再拖下去,很难找到合适的机会。

  那天正好是我养父的生日。村里不像城里,生日时间不管阳历,只看农历。我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家里,打扫门口,洒水净街,然后带着我女儿赶早出门去集上割肉买菜。

  我是故意这样做,让左邻右舍都知道我有充分的理由做好菜摆宴席。我的养父母对此很意外,却没有起疑心。他们看着我杀鸡炖汤,炒猪肝,做红烧肉,炸洋芋片,还拌了他们喜欢吃的皮蛋……烧菜的时候我故意把大门敞开,让过往的人都能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香味。

  南泉村不大,很多人都知道那天我养父过生日。

  下午炖肉的时候,我故意装作站在大门口乘凉,招呼过往的熟人,请他们晚上来家里陪我养父喝酒。

  我邀请的都是女人。岁数没我养父那么大,而且都是在村里闲话较多,身边也围着很多闲散男人的那种。

  的确有两个女人动心了,可她们还没进门就被我养母冷嘲热讽挡了出去。眼看着锅里的炖肉熟了,我去厨房里端菜上桌,我养母还站在门口跟一个女人对骂……她们谁都没有看见我在冷笑,然后走进里屋,告诉我养父,可以吃饭了。

  他们每次买酒都用塑料桶装好运回来,倒进内屋的一个大瓦缸里存着。m.xiumb.com

  养父用提斗从瓦缸里舀起两壶酒,兴高采烈坐下来边吃边喝。养母是个贪嘴的,她随便吵了几句就折返回来,忙不迭的喝酒吃菜。

  按照村里的规矩,女人和孩子不能上桌,我和女儿在院子里靠近大门的位置摆了些菜,坐在那里吃饭。那里很敞亮,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能看见。

  两个老杂种喝多了,趴在桌上,一动不动。我耐着性子跟女儿吃饭,直到天色晚了才站起来收拾碗筷。

  村里人都知道老两口好酒,从门口经过的人早就对此习以为常。等到我在屋里叫着跑出去,喊人帮忙的时候,很多人都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喝醉了,只要睡一觉就好。

  喝多了与醉死的区别很大。进屋帮忙的那些人很快发现事情不对劲,赶紧叫来了村长和支书,打电话给医院。等急救车来了,医生一边给他们灌氧气,一边把人抬上车,我也跟着一起……还没到医院,两个老杂种就蹬腿儿咽气了。

  派出所的公安又来了。

  接连死人已经引起警察怀疑,他们里里外外到处搜寻,但没有找到证据。

  说起来,杀人这事儿的确要早作准备。

  如果不是我前些年就买好了工业酒精,藏在瓦罐里,用塑料布和泥巴封上口,埋在地里,就这样冒冒失失临时出去现买现用,警察肯定顺藤摸瓜查到我身上。

  两个老杂种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能喝酒。这些年我一直在装模作样,他们每次喝酒我就往外跑,逢人就哭诉说他们喝了酒乱打人。这事可不是我胡编乱造,左邻右舍都能作证。就在我丈夫死的前一年,养父喝多了,半夜摸进村公所,在村长的办公室里睡了一整夜,第二天被人发现,用冷水泼醒……这事被当成笑话,就连外村的人也知道老两口在这方面的名声。

  当时办案的警察审过我,我抵死不认。装工业酒精的瓦罐我早就砸成碎片,埋在附近的山上。家里存酒的大瓦缸里剩酒不多,警察肯定能化验出掺了酒精。这种事根本说不清楚,很多村里人都在喝假酒,还有掺了水的包谷酒。反正我滴酒不沾,不管警察怎么问,我就一句话:“酒不是我买的,我和女儿当时坐在院子里吃饭,不知道他们究竟喝了多少。”

  警察在村里走访,几乎所有人都说“这事应该不是李丽红干的”。倒不是说我平时在村里名声有多好,而是这些年他们都看着我受苦受累,就像一个奴隶,早就习惯,彻底麻木。

  还有就是养父母在村里不受人待见。尤其是在喝酒这件事情上,每逢村里婚丧嫁娶,逢年过节,他们都会喝得烂醉如泥。这事有很多人作证,派出所的公安也就逐渐打消了怀疑。

  我带着女儿离开南泉村,去城里打工。那个家对我来说充满了肮脏、可怕的回忆,我永远也不想回去。但死过人,而且还是死了好几个人的房子根本卖不掉。我只能让老宅空着,土地交给邻居,每年换点粮食和蔬菜。

  你们公安真的很厉害,事情过了那么多年都能被你们查出来。说起来也是我疏忽大意,当年给大瓦缸里掺工业酒精的时候,女儿就在旁边。没想到你们居然能从这方面看出破绽,把当年的案子联系起来……杀人偿命,反正这辈子我也活够了,你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只是不要为难我女儿和我弟弟,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

  审讯结束,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五点。

  雷跃没穿外套,衬衫衣扣大半是解开的,露出左右各半边发达的胸肌,还有浓密的胸毛。

  加班的时候没人在意形象,

  他站在走廊上,从裤兜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站在旁边的虎平涛:“来一根?”

  虎平涛摆了摆手:“我不会。”

  “烟酒茶不分家,干我们这行,慢慢的你就会了。”雷跃自嘲地笑笑,把那支烟塞进嘴里,左手挡着风,低头把烟凑到扳开的打火机上点燃,用力吸了一口,感受着尼古丁徐徐进入肺部,进而对神经产生的刺激效果,他脸上浮起忽忧忽喜的神情。

  “我也没想到这案子会变成这样。本来只是追查毒资,却牵连出多年前的杀人案……抛开案件本身不说,李丽红这女人的确很可怜。昨天初审的时候,李广益还跟我说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她从轻发落。毕竟她女儿还小,这个年龄就没了爹妈,真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虎平涛阴郁的心情在脸上一览无遗。案子破了,他却丝毫感受不到穿透重重迷雾找出真相的快乐与兴奋,只有深深的思考。

  “李丽红当年为什么不报警?”他转过身,看着左手按在栏杆上,昂首挺胸大口喷吐烟雾的雷跃:“她的情况属于非法收养,她养父母儿子的行为是强**女。就算李丽红那时候年龄小,不懂事,可她后来嫁了人,成了家。既然能判断出丈夫坠落山崖不是意外,而是有预谋的凶杀,为什么不对办案的警察说明情况?”

  雷跃双脚分得很开,站姿稳定,仿佛钉在那里。他用力吸着烟,燃烧的微红烟头瞬间变得闪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缩短。这股浓烟被雷跃牢牢锁在肺部,足足过了十秒钟才从鼻孔里徐徐喷出。

  “不是所有人都会按照正常合理的方法去做事。”雷跃用手指轻轻弹着烟灰,布满胡茬的脸上很是感慨:“十多年前……咱们不说那么久,就说五年前吧!那时候的法律法规与现在比起来,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咱们干警察的也要读历史。中国以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后来经历了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咱们不评价政治,你看看电视上的国外新闻,中东地区,还有非洲,那些国家常年爆发战乱,一帮傻逼为了权力争过来打过去,到头来苦的还是老百姓。所以在战争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旧政府留给咱们的是一个烂摊子。”

  “小虎你想想,四九年建国,那时候的社会是什么样?真正的百废待兴啊!光是打土匪就花了好几年时间,同时还要进XJ援XC。要是没有那时候领导人的雄才大略,咱们国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现在这样。”

  “就说宪法吧!从建国到现在,前前后后修改了很多次。为什么?因为社会发展与法律法规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十年前制定的法律现在有用吗?肯定有用!但其中的细节部分也肯定不符合某些社会现实。”

  “我刚进警队那会儿,跟着老师学勘察。那时候破案条件简陋,没有现在这么多的科技辅助手段。我老师是全国有名的脚印专家,他那双眼睛是真厉害,凭着现场提取的一枚脚印,就能把罪犯从怀疑人群里找出来。”

  “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老师没有藏私,他专门开了个培训班,可真正学出来的没几个人。警校有开痕迹学这门课,但理论在实际方面的运用很难。尤其是各人不同的逻辑思维,对线索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误判。”

  (推荐龙掌洞主作品《小城法医》,作者是体制内的警察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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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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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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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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