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很多问题都是闲着没事干,故意整出来的。
不用工作,躺在家里,丈夫挣了钱就交给自己,这种日子实在太舒坦了。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陈林菊作为一名全职太太,日常生活非常单调,除了每天接送孩子,就是围着老母亲的一日三餐。
除此之外的大部分时间,她全部留给了手机。
刷,刷,刷……每天至少要十二点以后才关机睡觉。
无脑短看起来很有趣,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
各种乱七八糟的鸡汤文都在讲故事,陈林菊尤其喜欢看“女人决不能亏待自己”的那种类型。
手机包月,除了上网的费用,全年话费全免。
短看多了就觉得眼睛疼。这种时候陈林菊就打电话给闺蜜聊天。
胡桂云是陈林菊的初中同学,俩人关系非常好,纯洁的友谊一直保持到现在。
胡桂云一直很瘦。她结过婚,又离了。
其实早在她生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离婚的迹象————说起来胡桂云也是个很做的女人:上高中的时候,她喜欢一个高她两届的男生。那男的后来考上大学,同学会的时候遇到了胡桂云。她当时已经有了男朋友,却不管不顾的当天晚上就跟那个男生出去,过了一个她自认为充满浪漫情调,也永远不再遗憾的夜晚。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默默无闻,貌不惊人的神炮手。
胡桂云被一发命中靶心……迫不得已,她只能与现任男友结婚。八个月后,生了孩子。
虽然胡桂云口口声声这是“早产”,可丈夫的母亲却很精明。她当时就觉得其中有鬼,然而胡桂云把孩子看得很紧,婆婆只能提前着手,对家里的财产进行管制。
主要是再次确认并对婚前房产进行公证,另外就是要求儿子,也就是胡桂云的丈夫吧每个月的工资上缴,由自己统一支配。
胡桂云抱怨过,骂过,吵过,闹过……在婆婆的强势面前,这些小花招统统无用。
后来婆婆找到机会,带着孩子偷偷做了dna检测,证明与胡桂云现任丈夫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婆婆是个厉害人,她找到胡桂云摊牌:“要么你主动离婚,要么我把事情宣扬出去。如果是第一种,我给你五万块钱。你自己选。”
胡桂云很想要第三种选择:拒绝离婚,维持现状。
婆婆当时就给了她狠狠一记耳光。胡桂云当时就有了非常清楚的认知————婆婆战斗力极强,自己这个战五渣绝不是对手。Χiυmъ.cοΜ
那就离婚吧!
有着同样遭遇的人,往往都觉得彼此有着共同话题。
陈林菊实在太闲了。她性格比较敏感,喜欢抱怨,没事儿就给胡桂云打电话,把自己的这些“苦处”说给她听。
….丈夫常年不在家。
家里就我守着孩子和老娘。
每天不是围着锅边转,就是洗衣裳收拾家里,打扫卫生。
你看我青春年华,如今已经提前熬成黄脸婆了。
说白了,都是闲出来的。
想当初,陈林菊与前夫离婚后,带着孩子和母亲苦苦挣扎,到处找工作,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如今,找到张朝军这么一个好动将财政大权拱手交给陈林菊,而且钱还不少,平均每月入账一万多,她却认为日子过得太平澹,生活没有。
“我实在太苦了。”陈林菊每次打电话给胡桂云都要抱怨:“他一天到晚不在家,家里家外都得我操心。忙完小的忙老的,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陈林菊觉得生活不如意,可实际上任何人的生活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美满幸福。夫妻之间肯定存在小摩擦。尤其是期待值过高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
严格来说,胡桂云与陈林菊之间的关系不是很亲密。然而两个人都有着结婚又离婚的共同经历,于是产生了天然的亲近感。在陈林菊找到张朝军并结婚前,她们经常聚在一块儿,抱怨生活的艰难,用各种肮脏的字词咒骂彼此前夫。
这一切都很正常。生活中的不如意需要发泄,无论自己是否做错,主观意识上都需要得到安慰。胡桂云不知道陈林菊具体是怎么想的,但她觉得彼此之间需要抱团取暖。渐渐的,两人关系越来越亲密,好得跟两姐妹似的。
后来陈林菊结婚了,胡桂云受邀参加婚礼,吃了一顿简单的酒席。在她看来,张朝军这人就那样了,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是长相偏丑,皮肤又粗又黑,跟建筑工地上讨生活的民工没什么区别。
凭良心说,胡桂云对张朝军真没起过坏心思。她只是替陈林菊觉得不值————好好的一个女人,偏生找了这么丑的一个男人。年龄大不说,各方面也不符合自己的审美标准。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童话,期盼有一天白马王子出现在自己面前。
有想法是好的。可实际上,不是所有骑白马的都是王子。而且“王子”这种生物本来就很稀少,能逮住一个就算烧高香了,怎么可能大批量出现?
先入为主,再加上陈林菊成天在电话里抱怨,胡桂云作为一个合格的闺蜜,又是一个心智思维健全的正常人,第一时间考虑的肯定就是陈林菊的想法与感受,而不是事实真相。
毕竟与张朝军结婚的人是陈林菊,人家夫妻生活幸福与否,胡桂云作为一个外人无法知道其全貌,顶多就是管中窥豹,再加上自己以前那段婚姻经历作为参考。
更重要的是,胡桂云去过陈林菊家里好几次,从未看到张朝军的身影。用陈林菊的话说:他在外面打工,他在外面上班,他在外面赚钱。
….听起来都是很正当的理由,冠冕堂皇,完全说得过去。
一旦产生了怀疑,进而扩变为不满,哪怕是不起眼的小事情也会迅速发酵,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急剧黑化。
“你男人怎么从来不回家啊?”
“你自己算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有几天呆在家里?”
“别说我没提醒你,这人都是有私心的。张朝军这人,嘴上说是在外面跑工程,可实际上到底做些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你有点儿脑子好不好,你是他老婆,得看着他啊!”
“我不相信他每个月挣的钱都会全部交给你。凭什么啊?他就没点儿脑子吗?你又不是他的原配。你和他都离过婚,这男人都一样,说到底就是自私。张朝军虽然家在外地,在省城没有房子,可要说是他老老实实,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你来保管,这种话你信吗?”
“反正我觉得张朝军挺会装的。挣两分给你一分,他自己留下一半。这种男人我见多了,也就你这种没脑子的把他当个宝。你想想,你又不是西施貂蝉,你家里情况也不是很好,他凭什么全心全意对你啊?我估摸着张朝军就是想找个老老实实给他看家的女人,所以一个月给你万把块钱算不错了。”
“我跟你说,张朝军实际挣的肯定比多多了。这钱得装在自己口袋里才踏实,他又不是傻瓜,凭什么全部上缴?这男人有钱就变坏,他在外面肯定有别的女人。”
“再说了,哪个正常的男人像他这样成天不回家?你现在独守空房,你自己算算跟他结婚才多长时间?就现在这样,你跟守活寡有什么区别?”
陈林菊抱怨归抱怨,却从未想过太多。然而被胡桂云这么一分析,她忽然觉得闺蜜说的这些全都合情合理。
“他……他在外面真有女人?”陈林菊觉得心脏瞬间抽紧。
“八九不离十。”胡桂云没敢把话说死,她只能按照自己的逻辑继续分析:“你想啊!他能给你一万,就说明口袋里至少还揣着一万。你以前在外面上班,应该很清楚一万块钱是什么概念。像张朝军这种不管家的,可以在外头好吃好喝,就算每天晚上换不同的女人也足够了。”
胡桂云毕竟没什么见识,她不知道高质量的女人身价过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她所理解并且亲眼见过的,只是几十、几百块的那种。可就算是那种女人,在她看来无论颜值还是身材,已经远远超出陈林菊太多。
胡桂云觉得,只要张朝军不是瞎子或傻子,凭什么选择陈林菊?
能赚钱,好吃好喝好享受,干嘛要找陈林菊这种女人结婚?简直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啊!
对于闺蜜再婚这件事,胡桂云有些小小的嫉妒。可要是说因为嫉妒产生怨恨心理,见不得别人好,她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被这么一说,陈林菊心中就有了想法。
两个怨妇聚在一起的次数多了,时间长了,就算没有的事情也会变成真的。
陈林菊不是白痴,她仍有着专属于自己的判断能力。
真正压垮骆驼嵴梁骨的那根稻草,最终还是来自旁人的嘴。
陈林菊整天闲着无聊,开始学着小区里的那些闲人,打起了麻将。
打的不大,血战,五块钱赌注的那种。
她技术一般,输赢主要看手气。反正就是打发时间,混日子。
每天都有时间打麻将的都是闲人。要么工作清闲,要么家里有钱。真正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根本不会坐在台桌旁边,手里摸着筒条万,嘴里说着不疼不痒的话。
打麻将的人,男男女女都有,整体年龄段偏大。
这很正常。毕竟有钱有闲的大多是中老年群体。
陈林菊不算年轻,也不算太老。与张朝军结婚以后,她闲在家里,风吹日晒的跟她没关系,体重日渐增长,皮肤也比以前更白了。
总的来说,她略有几分姿色。尤其是圆圆的脸蛋,更平添了几分可爱。
麻将桌上的男人都喜欢插科打诨,用语言调戏同桌的女人。反正转来转去就四个人,四张脸大家都很熟悉。看久了就觉得陈林菊长得还不错,有几个男的对她产生了想法,约着打完麻将一起吃饭。
起初,陈林菊全部拒绝。
家里有老人得照顾,下晚些时候还得去学校接女儿,吃饭什么的就算了吧!
约的次数多了,陈林菊有些抹不开面子,就答应了。
去了一次,她感觉眼前被打开一片新的天地。
那些男人能说会道,夸赞她长得漂亮。有时候趁着气氛热火,还偷偷摸下她的手,搞得陈林菊面红耳赤,心跳气喘。
有一次,有个男的饭吃到一半就跑出去。等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支玫瑰花,直接送到陈林菊面前。
女人都喜欢浪漫,尤其是这种突如其来,毫无预兆的惊喜。
寻常时节,一支玫瑰花也就几块钱。而且那男的也不是特意准备,就是偶然偏头看见外面有卖花人路过,趁此机会熘出去,弄个小惊喜,制造点儿欢乐气氛。
说白了,还是想打陈林菊的主意,把她当成免费的女人,偶尔做次露水夫妻。
两厢一对比,陈林菊心中就有了想法。
张朝军外表毫不起眼,可打麻将的这几个男人颇会打扮。油头粉面,穿着入时,很多事情都说得头头是道,感觉天上的知道一半,地上的的全知道,就算大学教授也不过如此。
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尤其是口口声声“你好漂亮”之类的话,更有一种如醇酒般的麻醉效果。
有一天,陈林菊又去打麻将,打完以后跟着几个熟识的麻友一块儿吃饭。
有个男的一直在撩拨她。
刚好陈林菊那几天来过例假,身上干净,对那种事情有着极强的需求,偏偏张朝军不在家……
那天吃完饭,她没想太多,跟着那男的走了。
过后,陈林菊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更多的还是担忧。
如果被丈夫知道,该怎么办?
她思来想去找不到答桉,只能问躺在旁边的男人。
虎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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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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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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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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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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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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