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提出分手,杨星月顿时慌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
“你妈妈不喜欢我,难道你也不喜欢我?”
女孩子的眼泪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看着泪眼婆娑的杨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脚无措。
然而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些话显然是无端指责。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娶你?
我妈的确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你心眼太多,太会算计。
就说那次去我家里吃饭吧!你看见我家房子宽敞,竟然问:以后结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产证上?
任何一个当父母的,能容忍没过门的儿媳妇说这种话吗?
男友夹在中间很为难,但主观意愿肯定是偏向父母。杨星月的眼泪没能产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后被父母轮番劝说,与她的关系渐渐淡了。
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爱情。
杨星月本来就是个懒散惯了的人。她一直认为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无忧。虽然男友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分手吧”之类的话,她却置若罔闻,仍然每天打电话给他,去学校和家里找他,直到男友不厌其烦,彻底消失。
他应该是去了外地工作。
杨星月就这样每天到处闲逛。
至于考公……那只是理想,复习看书什么的都可以等等再说。
闲着,是需要钱的。
房租、吃饭、日常开销……杨星月没有工作,只能打电话回家里找父母要。
第一次占便宜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那的确不是偷————杨星月饿了,在街边摊上点了几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虽说串子上的肉不多,却胜在价格便宜,一块一串,味道也很不错。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www.xiumb.com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個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杨星月毕竟不是专业盗贼,她看过基本侦探小说,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觉得这种时候往商场外面跑,肯定是自寻死路。
以前在夜市摊上顺东西的经历给了她很大启发: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镇定。脸上千万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态,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注意你。
另外,第一时间换装。
杨星月看过很多有着类似情节的影片,里面的男女犯案后都会在几秒钟内把衣服换掉,改头换面。于是她不退反进,上了三楼,找了一家服装店,挑选合适的衣服。
不得不承认,杨星月之前在夜市摊上的小打小闹,使她对“盗窃”这件事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特殊意识。
杨星月觉得偷个东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就算被抓住,顶多就是双方吵嚷。到时候看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很强硬,大不了把东西还给她,随便说声“对不起”,事情也就过去了。
反正东西没坏,我也没有离开商场。就算被抓住了,我完全可以说:我真的是开个玩笑,玩成人捉迷藏。
然而这次不行了。
……
看着杨星月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虎平涛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走出房间。
龙旭跟在后面,问:“头儿,这案子怎么处理?”
虎平涛听着这话感觉有些刺耳,他站住脚,转过身,注视着龙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怎么,难道还要莪教你?”
龙旭看着虎平涛情绪明显有些不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要不要打电话给她男朋友?”
虎平涛很不高兴地问:“她男朋友管她吃住啊?还是负责给她交看守所那边的钱?你怎么了?喝迷魂汤了?”
龙旭被他几句话说的有些难堪,于是压低音量,凑到虎平涛面前:“这女的一直求我帮打给个电话给她男朋友,头儿您看……”
虎平涛神情略有缓和,他长长呼了口气:“这事儿你就别管了。都这种时候了,还打什么电话啊!杨星月这个人好吃懒做,你想想,从她毕业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了,没找过一份工作,平时没钱了找男朋友,再不行就往家里要。这种人……唉……她这次犯的事情大了,就算她男朋友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再说了,就这种女的,谁见了都头疼。”
“我告诉你,这就是一滩浑水,你可千万别踩进去。你想想,换了是你儿子摊上这么一个女朋友,你能接受?你能笑呵呵的看着你儿子跟她结婚?”
龙旭下意识地摇摇头:“不行,肯定不行。”
虎平涛到:“这不就结了!赶紧的,打电话通知杨星月家里,让他们过来办手续。”
……
周末,丁健约了吃饭。
虎平涛和苏小琳把孩子交给老人,驱车前往约好的餐厅。
包间里只有丁健和尹丽两口子,没别人。
好久不见,苏小琳和尹丽抱在一起,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丁健在旁边看着眼馋,酸溜溜地说:“感觉你们才是两口子,我就是个外人。”
苏小琳放声大笑:“我们本来就是好姐妹,被你这个坏人硬生生拆散的。”
尹丽也在旁边配合着演戏:“就是,今天我大姐回来了,要好好收拾你这个野猪妖。”
平时在家两口子就这样开玩笑。尹丽管丁健叫“野猪妖”,丁健也不甘示弱,管尹丽叫“白骨精”。
丁健撇了撇嘴,他平时开玩笑从来不是媳妇的对手,现在加上一个苏小琳就更不用说了。索性不理这俩女的,转向虎平涛,问:“最近怎么样?”
虎平涛正拿起丁健带来的那瓶西凤酒仔细端详,头也不抬地说:“老样子,每天就是忙着解决民事纠纷,我都快累死了。”
丁健凑过来,嬉皮笑脸地说:“我可是听说了,老熊和王雄杰已经给你铺好路,再有一段时间你就得离开派出所,往上面高升了。”
虎平涛瞟了他一眼:“你听谁说的?”
这其实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虎平涛即将提拔,反正就是早晚的事情。
丁健神神秘秘地笑道:“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小龙人》的调子。
虎平涛懒得理他,继续研究手上的这瓶酒。
上菜了。
这家餐馆的招牌菜是烤全羊,而且不是本地山羊,全是从北边运过来的小绵羊。虎平涛以前吃过几次,肉质鲜嫩,烤肉的技法也很不错,加上孜然和滇省本地特有的胡辣子作为调料,吃起来异常香浓。
丁健打电话约饭,说是这家的时候,虎平涛以为人很多。毕竟一只烤全羊量很大,就算十个人也不一定吃得完。等他和苏小琳到了以后,才发现包间里连丁健两口子才四个人。当时虎平涛觉得这顿应该不会吃烤全羊,估计是以羊肉为主的炒菜。
看着服务员把拴在铁架子上的烤全羊放平在餐桌中间,虎平涛不由得发出惊叹:“老丁,就咱们四个人,怎么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根本吃不完啊!”
丁健早就想好了这个问题:“吃不完就打包。先说好啊!我要两条羊腿,谁也不准跟我抢。”
虎平涛一听这话颇感意外:“我知道你能吃。怎么,听你的意思,你一个人就要吃半只羊?”
尹丽在旁边撇了撇嘴,一脸嫌弃的样子:“别提了,他今天说是请客,其实是为了满足他自己。”
“哦!”虎平涛顿时来了兴趣,问:“感觉还有故事啊!”
丁健戴上塑料手套,从羊腿上撕下一大块肉,蘸了点佐料塞进嘴里,边嚼边含含糊糊地说:“这家店我来了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十个人以上。老虎你知道我是喜欢吃肉的,尤其是烤肉,可每次来这里吃饭都是只点一头烤羊……唉,的确是少了点儿。”
虎平涛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你是挺能吃的。怎么,前几次吃的不过瘾,所以今天把以前欠下的统统补回来?”
丁健“呵呵”笑道:“反正今天敞开肚子吃,吃不完打包,我晚上带回去放锅里煮煮,羊肉汤的味道也不错。”
听他这么一说,虎平涛也笑了,伸手撕肉,大快朵颐。
这烤肉的味道的确不错,尹丽一连吃了好几块,感觉有些腻了,端起百香果汁喝了一大口,长长呼了口气,看着坐在对面的虎平涛,从摆在面前的盒子里抽了几张纸巾,隔空递过去。
虎平涛伸手接住,含含糊糊道:“……谢谢!”
大家都是熟人,尹丽直言道:“先声明啊!今天这顿可不白吃,我有事找你帮忙。”
苏小琳就坐在旁边,连忙偏头问:“老尹,出什么事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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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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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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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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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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