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收工,曹轩一把勾着吴景的脖子,笑眯眯道。
吴景正在卸妆:“别拿小饭店糊弄我,整点好的,我刚才可是听见袁导夸你了,这你不得谢谢我这个师父。”
“妥。”
曹轩心里高兴,大方地一挥手:“地方随你挑,预算不设上限。”
吴景顿时开始琢磨去哪里宰土豪,他出道这几年虽然男主角拍了不少,但挣钱还真比不上曹轩。
“要不要喊上任权。”
吴景问了一句,他和曹轩、任权年纪相仿,又有“师徒之谊”,平时在剧组走得比较近。
“当然了,咱们俩人多没意思,把焦哥和高雄老师也叫上,人多热闹。”
曹轩和吴景分工明确,吴景去叫人,他带着保镖祝疆去找制片人借车。
等曹轩借车回来,就看到吴景、任权、焦恩俊和俞飞虹三个女主演站在一起。
吴景不等询问,就主动告知情况:“高老师有些不舒服,就没来,正好回来碰上飞虹姐她们,就一起叫过来了。”
“那上车吧,能坐下吗,要不我再去借一辆。”
人都来了,曹轩也不能往外撵,把三个女生安排在一起,吴景开车,然后自己又去借了一辆,焦恩俊开车。
至于祝疆,曹轩看大家都没带助理或者经纪人,自己也不好特殊,就让他留下了。
路上,曹轩和焦恩俊聊得热火朝天。
这位外表仿若高岭之花,其实骨子里是个逗逼话痨。
后来自己女儿参加选秀,他还化身打投团,天天在微博给拉票,喜欢自黑,50多岁的年纪化成魔法少女,性格特别有趣。
更有趣的是焦恩俊虽然在台高官大,但却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鲁省人。
当初刚认识曹轩,就非要和曹轩认老乡,鲁省岛市方言说得那叫一个标准。
他和曹轩在剧组有时候对飙鲁省话,一个一嘴蛤蜊啤酒味儿,一个一嘴煎饼味儿,把两大帅哥的滤镜崩得彻彻底底。
曹轩也没有冷落任权,见他不说话,就主动把他拉进来。
“这两天看你一直打电话,出啥事了?”
“没什么事,这段时间有朋友帮我牵线一个经纪人,我这边正和她洽谈合同。”
“经纪人,哪位?”
“王晶花知道吗?”
“听说过,好像是陈道名的经纪人,在京城挺有名气的。”
曹轩当然知道王晶花,未来的内地第一经纪人,麾下大腕无数,差点把华谊玩残了。
现在王晶花还没那么厉害,但在圈内也很有名气了,曹轩的经纪人蒋月,在她面前都算是小辈。
任权和李兵兵都是跟了王晶花之后,才开始陆续崛起。
包括范兵兵也是离开了琼瑶的公司,投奔王晶花才得以在华谊站稳脚跟,并在王晶花和华谊决裂后,选择与李兵兵留守华谊,得到力捧,最终成就四旦双兵。
曹轩问任权要了王晶花的联系方式,倒不是想要王晶花当他经纪人。
蒋月干得挺好的,再说他自家有买卖,犯不着再去跟人混,人王晶花也够呛看不上他这点小摊子。
不过王晶花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各方面资源人脉还是很广的,提前接触下,搞不好以后就用得着。
多条朋友多条路嘛!
………
横店周边现在还没发展起来,曹轩他们索性去了附近的市区,找了一家档次还不错的酒店。
曹轩和大多数鲁省人一样,不请客则罢,请客就不怕花钱,必须点好的,绝对不能让客人挑理。
七个人,点了十二道菜一汤一甜品,几个人还不好意思点,曹轩自己点了几个硬菜,又让服务员推荐了几个特色菜。
曹轩保护好嗓子,现在轻易不喝酒,焦、吴二人开车,任权和几个女生也不怎么喝,所以酒就免了,要了些饮料。
不一会,饭菜上齐,曹轩也懒得搞那些官方祝酒词,私下聚会,大家边吃边聊。
说起来,曹轩来到《小李飞刀》也有两周了,和吴景几人混得挺熟,但和几个女主演私下交流却并不多。
主要是曹轩现在也红了,他往女演员跟前凑,横店剧组人来人往的,稍不注意就是一段绯闻。
曹轩倒不想立什么单身人设吸引女友粉,但关键他啥没干,凭啥让他给报纸贡献热度。
再说了,京城还俩大美女没搞定呢,他在剧组惹一身骚,回去不得被轮番飞眼刀子。
所以,曹轩在《小李飞刀》剧组那叫一个洁身自好,正气凛然。
狗仔造谣曹轩和吴景有基情都比他和女演员闹绯闻靠谱……
而三个女主演,俞飞虹有男友,贾静雯好像也有…伴侣,对曹轩真正热衷的是范兵兵。m.χIùmЬ.CǒM
但曹轩对她不感兴趣,面对范兵兵的殷勤示好,只是将她当成一个剧组的同事。
吃完了饭,时间还早,索性曹轩又带着大家去找了一家KTV歌厅唱歌。
90年代治安不好,歌厅酒吧这些地方比较乱,不过吴景在横店时间长,知道一个清静的场子,没那些花里胡哨,就是单纯唱K的地方。
结果到那一看,歌厅老板正好是曹轩的歌迷,歌厅走廊C位贴得都是曹轩的海报。
这下好了,老板看到曹轩,差点抱着他亲一口,在曹轩满足了他合影签名的请求后,直接免了曹轩他们唱K的所有费用,酒水、饮料、果盘一个劲的往包厢里送。
更骚的是,曹轩发现老板为了支持他,歌厅里直接没有任贤奇的歌,可谓是毒唯铁粉了。
曹轩对此哭笑不得,其实他挺喜欢小奇哥的歌,这次任权奇的新专辑的几首主打歌,他都听着喜欢的。
特别是那首《任逍遥》,还专门买了光盘学着唱。
不过可能是他们俩在排行榜打得太过激烈,以至于大家都以为曹轩和任贤齐是生死大敌。
特别是两人的歌迷,看对方特别不顺眼,也就是中国地方大,分散开成不了什么气候。
换做香江,搞不好会像当年谭张争霸那样,双方歌迷当街互殴。
大家在包厢里尽情歌唱,各自一展歌喉。
曹轩则陪着老板共唱一曲《奔跑》,满足了他和偶像唱歌的心愿后,和他闲聊。
从老板的口中得知,曹轩的歌在KTV歌厅点唱率挺高的。
特别是《童话》《奔跑》《天使的翅膀》都是比较好唱的,几乎来歌厅的客人都会点。
《黄昏》难度略高,但也有很多人喜欢,高潮唱不出去就跟着咿咿呀呀糊弄,真实且欢乐。
曹轩听完了很高兴。
一个歌曲的影响力,除了要看专辑/单曲销量、排行榜和大街小巷的传播,KTV歌厅点唱率也是关键。
大家在KTV歌厅愿意点唱这首歌,说明这首歌深入人心,唱得人越多,说明这首歌越火。
所以千万别小看那些KTV神曲,能被无数人在KTV唱响,本身就是歌曲庞大影响力的一种体现。
曹轩觉得自己努努力,再抄几首《十年》《我的好兄弟》《后来》《再见》这样的唱K必点歌,搞不好还能混个【K歌之王】的外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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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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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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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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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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