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承耀一问,大伙儿原来都是准备出府去吃早餐的。
于是,干脆所有人一起去吃早饭去了。
这也就是他们两家人,时不时喜欢出去吃一顿外面的东西。
而不是像其他大户人家那般,什么东西都讲究,吃食更加讲究。
那些苍蝇小馆里的吃食,那是碰都不会碰一下的。
觉得一点都不卫生。
两家府上的下人们也都是随着主家的吩咐。
若是他们选择出去吃,下人们便可以好好休息,无需再重复准备早餐。
比别的大户人家轻松了不知道多少倍!
一行人吃了扬州城的特色小吃,然后各自为家里人以及自己,打包了一些喜欢的吃食,便打道回府了。
君修瑾带着两个崽崽回到家里后,先将早餐送回了房间。
随行的还有两个准备去认错的崽崽。
虽然他们俩昨夜并没有老老实实的受罚,但不妨碍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回到房间的时候,林怡还未醒来,但是君修瑾还是将她给叫醒了。
“欢欢,起床了。先起床吃早餐,吃完了你再继续睡。”
不然,照林怡这嗜睡的架势,早饭怕是又得睡过头了,这样对身体不好。
尤其是她如今是双身子,更加应该注重一日三餐,必须得吃饱了。
两个崽崽则是老老实实地排排站在床的另一边。
等林怡被叫醒之后,崽崽们便走上前去,一人扯住林怡的一点点袖口。
大宝:“娘,我已经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带着弟弟胡闹了。娘,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呀?”
小宝:“娘,小宝也知道错了,以后不惹你生气了。我也不爬屋顶了,你不要生小宝的气了,好不好?”
林怡看了君修瑾一眼,再看看两个老老实实的崽崽,想到昨天夜里已经罚了他们,还是选择原谅了他们。
“行了,知道错了就行!膝盖疼不疼?昨天夜里有没有被冻着?”
两个崽崽大眼瞪小眼,低下头勾着小指头,不敢回答了。
因为他们昨天晚上没有老老实实认罚,所以膝盖不疼。
一看他们俩这模样,林怡还能不知道是为啥?
毕竟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屁股一撅都知道他们要放什么屁了!
不过唯一的好处就是,两个崽崽不会说谎。
不会因为自家娘亲心疼了,就骗她说疼不疼的。
她也没揪着这点毛病不放,要真跪伤了,心疼的还得是她这个当娘的。
这么机灵,还得是随了自己。
但是林怡又不准备就这么轻易放过他们。
于是,她也不再说话,而是在君修瑾的帮助下起了床。
洗漱过后,林怡便自顾自在房间里吃起了早餐,一边吃,一边看着两个崽崽的小动作。
咬一口油条,真香!
终于,在林怡第n次看向他们二人的时候,两个崽崽憋不住了。
他们一点一点挪到林怡身边,然后低头继续认错。
大宝:“娘,对不起,大宝昨天夜里没有认真跪搓衣板,所以大宝的腿不疼。”
小宝:“娘,小宝也没有认真跪,但是小宝的腿疼,因为早上跪了。”
林怡挑挑眉。
瞧瞧?
这就是大宝与小宝的区别,大宝过于老实了一点,有什么说什么,没有做过的事情绝对不会说。
小宝呢?
脑子太活络了,知道怎么才能让自己心软,知道怎么撒娇。
林怡狠狠瞪了小宝一眼,批评道:“跪了一下也叫跪?你当娘是傻子是不是?还好意思说自己腿疼?
再有下次,就去院子里跪个三天三夜,好好让其他哥哥、弟弟们看看笑话。
还有大宝能够说实话,主动承认错误,这一点值得夸奖。
但是你们又不好好听话,学会偷懒,也不是好习惯,知道吗?”
两个崽崽乖乖点头,回答道:“大宝(小宝)知道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林怡这才满意了,勉强放过了他们。
君修瑾也不拦着林怡教育两个崽崽,必要时,他还会从旁协助。
让两个崽崽好好感受一下,来自自家爹娘的深深的爱。
林怡心情好了,自然吃得就多了,愣是将君修瑾买回来的一份豆腐脑、两根油条、两块桂花年糕,以及一份素春卷全给吃完了。
吃完饭,她还在他们父子三人的陪同下,在院子里好好溜达了一圈。
饭后消消食,不能一吃完就躺下来。
等她重新回到床上准备睡觉之后,君修瑾便带着两个崽崽回书房了。
接下来就是他们父子三人的事情了,与林怡这个大闲人是没什么关系了。
她继续睡!
———
君修瑾带着两个崽崽回到书房之前,将院子里的下人全部给遣走了。
“大宝、小宝,你们马上也快四岁了,爹想让你们去跟着师公读书,想问问你们自己的意见。”
虽然问是这么问,可君修瑾的脸色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那模样,仿佛只要两个崽崽敢说一个“不”字,下一秒,他绝对能够重新教他们好好做人的道理。琇書蛧
两个崽崽乖乖点头,回答:“大宝(小宝)愿意读书。”
君修瑾就等着他们这句话了。
“既然如此,那待会儿爹就送你们去跟哥哥们一起读书去了。
不过...不过我跟你们娘商议了一下,觉得你们现在这个年纪修炼太早了,容易让你们的心性变得浮躁。
所以,爹准备暂时先将你们的灵根压制住,待你们读书时表现好了,到时候爹再给你们解封了。”
这会儿君修瑾可没有过问两个崽崽的意思,而是直接通知他们。
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两个崽崽虽然不情愿,但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老老实实由着君修瑾将灵根给压制了。
他们以后就是个普通的宝宝了,再也不能轻轻一跳,就爬上屋顶了。
大宝、小宝:嘤嘤嘤,不能爬高高了~
跟媳妇儿保证的任务终于完成了,君修瑾也放心了。
于是,他直接啥也没收拾,将两个崽崽给提溜到了学堂里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麻烦沈夫子去操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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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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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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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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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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