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林家在扬州府已经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一门好几个进士,还与晟王府挂上了钩,再也不需要似从前那般,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小心谨慎。
而林承耀的名字,在扬州城的生意场上,也是鼎鼎有名的存在。
林怡作为林承耀唯一的女儿,她的婚事,自然有许多人家会趁机上门巴结。
而今日是林怡添妆的日子,自然少不得那些人家让家里的妇人,或是管家代为添妆。
因为是添妆之喜,无论这些人送了什么贵重的物品,林家都不可能给退回去。
也算是这些人能够光明正大巴结林家的一个机会吧。
林怡一大早就被君修瑾从床上给挖起来了。
为了试嫁衣。
“阿瑾哥哥,这嫁衣好像不是我之前那件呀?”
林怡发现,君修瑾拿来的这件嫁衣,极其华贵,是价值千金且一件难求的凤凰锦所制。
大红色的锦缎,上面绣着牡丹花,若是在阳光照耀下,便会发现这牡丹花与锦缎上的凤凰相呼应。
凤穿牡丹,即是如此。
高贵大气的凤凰随着阳光的流动,在典雅的牡丹花中若隐若现。
而比之更甚一筹的,则是穿上嫁衣的人儿。
即使是不施粉黛,也能很好地撑起这身华丽的凤冠霞帔。
她肌肤胜雪,在大红色的凤冠霞帔衬托下,更是显得气色绝佳,白里透红。
眼神灵动,顾盼之际,又带着一丝华贵典雅。
就好像天上的仙子,一不小心落入凡尘,整个人清丽空灵,仿佛不可亵渎。
林怡面对着君修瑾,一双灵动的眼睛眨了又眨,发现这人竟然没有反应了!
“阿瑾哥哥,快回神呀!”
她伸出手,在君修瑾的眼前挥了挥,然后没忍住,又捏着他的脸颊,轻轻扯了扯。
“阿瑾哥哥,我知道我好看啦,但你看了这么久,咋还看呆了呢?”
得,这话一出,刚刚的那股子仙气一下子就没了。
整个就一自恋狂魔呀!
当然,林怡觉得只要自己脸皮够厚,就可以一直在他人面前脸不红、心不跳地夸自己。
“有没有哪里不合身的?趁着今日还有时间,我拿去让人改一下。”
君修瑾见林怡这玩心大起的样子干脆自己动手检查了一下。
“好像就腰身有些宽松,小改还是来得及的。”
“阿瑾哥哥,我这嫁衣你是不是很早之前就开始准备了呀?”林怡问道。
君修瑾揉了揉她的脑袋,肯定了她的疑惑。
这件嫁衣早在当初二人还在宁远镇的时候,君修瑾就想办法让人到京中寻摸好的绣娘,最好是宫里出来的绣女,让她们专门赶制出来的。
只要价钱出得高,何愁没有好的手艺人?
至于这料子,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得来的。
若不然,怕是只能用普通的锦缎了。
只不过,成亲是一辈子仅有的一次人生大事,君修瑾希望能够尽自己所能,给自家小姑娘最好的。
至于林家准备的那身嫁衣,就留着一道儿压箱底带走好了,也算是全了家中长辈的一番拳拳之心。
试好之后,君修瑾便带着嫁衣离开了。
而林怡也没办法继续睡回笼觉了,因为老赵氏已经差了周嬷嬷过来催了。
别看外面天色还早,可已经有人带着礼上门了。
人家上门送礼的,总不能嫌弃送礼之人登门太早,将人给赶出去吧?
而林怡这个当事人,自然是需要出面的,哪怕她只是当一个吉祥物工具人而已~
因为来的客人实在是太多了,场地也由原先的欢喜阁变成了正院。
大丫她们几个姐妹,还有邹悦璇几人一直陪着林怡。
一整天下来,除了吃饭、上厕所的时间,林怡一直处于微笑的状态。
无论是哪家的夫人,见了林怡之后都会狠狠地夸赞一番。
什么花容月貌、闭月羞花、端庄贤淑之类的,只要能够想到的词儿,林怡觉得她貌似都听了一遍。
若是平时,谁夸她一番,她还能厚脸皮地欣然接受,并且自我感觉良好。
但像今日这般,一直在自己耳边念叨,她觉得原来夸奖的话也会听腻了啊!
甚至有一种自己的耳朵快要长茧了的错觉。
若不是她心大,怕是都要生理性呕吐了~
这可真是让人甜蜜的负担啊!
一直到了天黑之际,林家才将所有的客人给送走了。
林怡揉了揉自己发酸僵硬的脸颊,感觉自己未来一段时间怕是不想笑了......
老赵氏与周氏她们几人,也不用丫鬟的帮忙,自顾自地开始打理今日添妆的东西。
“阿奶、娘,姐姐们,这些东西随便收拾收拾就行了,咱们还是赶紧吃饭吧!”
林怡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肚皮,都替自己的胃觉得委屈。
她可是一整日都没吃什么东西了,就灌了一肚子的茶水。
毕竟人家给你送添妆礼,又在一旁夸你半天,总得好好表达一番自己的感谢吧?
说了一整天的话,可不就口干舌燥的,自然就只能灌了一肚子的水了。
原来这成亲是真的累呀?
林怡不禁感叹,从来都是听说成亲当天累的,可自己这还没到成亲之日呢,就已经开始心累了。Χiυmъ.cοΜ
老赵氏几人原先不觉得饿,待听林怡一提吃饭,顿时觉得腹中空空,开始闹起了饥荒。
几人也不急着整理了,一溜烟儿往饭厅去了。
还是先填自己的五脏庙比较重要!
待吃完饭后,又叫上几个丫鬟、嬷嬷,一行人打理到深夜,才将今日的添妆礼给收拾完了。
这不打理不知道,一打理吓一跳。
这单是添妆礼,就收了得有十几台的样子,还是那种塞得严严实实的那种。
其中要属晟王府的管家送来的添妆礼最为贵重,是一对墨玉质地的龙凤玉佩。
两块块玉佩通体黑润,没有一丝杂质,一看便是极为难得。
而原先说好要来的风清,林怡却是等了一天,也没见他人来。
也不知道是有事儿耽搁了,还是准备趁着没人的时候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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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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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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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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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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