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一无所获,并没有什么效果。
既然会反复梦到福州府,那么林怡便陪着他一起在福州府寻找记忆便是。wWW.ΧìǔΜЬ.CǒΜ
接下来的几日,二人倒也没有刻意地去寻找梦境里的某一处地方。
毕竟那些都断断续续,并不十分清晰。
甚至有可能那只是个梦而已......
君修瑾带着林怡将福州府府城大大小小的铺子都给转悠了一遍,还买了不少觉得稀罕的物件儿。
林怡更是买了好一些珍珠蚌,毕竟谁不爱那布灵布灵的大珍珠呢?
尤其这还是纯天然海水珍珠呀!
林怡倒是没有买现成的已经开出来的那些个珍珠,因为无法体会到开盲盒的乐趣。
那样快乐至少得少了一半!
府城逛完之后,二人又在附近的县城、村子四处转悠了一番。
终于,二人找到了一个人!
一个对于君修瑾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人——沈夫子。
只不过再次见面之时,林怡甚至都不敢确认这面前之人便是当初那芝兰玉树的沈夫子了!
眼前的男人骨瘦如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几乎打满了补丁的衣裳,眉眼间全是忧愁。
还是林怡反复确认之后,才敢确信此人真的是沈夫子。
只可惜,如今的君修瑾忘却了前尘往事,自然也是不记得曾经这位如父亲一般疼爱他的夫子了。
林怡直接拉着君修瑾上前拦住了他的去路,有些艰难地开口问道:“沈夫子,您怎么...怎么会变成如今这般模样了?”
林怡可是清楚地记得,那上官云廷可是混得不错的,不然不会几次遇到他去逛那些堪称奢侈品的铺子了。
一开始沈夫子并不打算理会二人,而是准备绕道离开。
还是林怡情急之下自报家门,才阻止了他离开的步伐。
沈夫子一脸惊愕地转过身看向伪装过后的君修瑾,试图从他脸上找出什么不是此人的证据。
林怡之所以敢直接自报家门,一来以二人如今的异能等级,不怕什么仇家不仇家的了;二来以曾经沈夫子对阿瑾哥哥的照顾,便知道他是真心实意地对阿瑾哥哥的。
“沈夫子,咱们还是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说吧!”林怡建议道。
总不能三人就这般在路边大眼瞪小眼吧?
毕竟君修瑾没了记忆,对沈夫子也没有印象了,哪怕是看出朵花儿来,也还是跟看陌生人一般。
最后,在林怡的建议之下,三人就近找了一家酒楼,然后三人直接要了一间包厢坐了下来。
其实准确说来,沈夫子是不认识林怡本人的,只是一直从君修瑾嘴巴里听到她的名字而已。
但是林怡却是好几次远远地看见了沈夫子,站在曾经书院的角门处等着阿瑾哥哥,然后再如父亲一般牵着他进入书院。
“沈夫子安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怡,或许您当初应该听阿瑾哥哥提过我的。”
沈夫子点点头。
林怡又捏了捏桌子下面君修瑾与自己牵着的那只手,示意他赶紧叫人。
“夫子安好,我是君修瑾。”
“好好好!天佑你这是...已经好了?”
林怡本来还想等着阿瑾哥哥的下文的,结果等了半天,就...就没了?
没办法,只能自己上了。
“那个...沈夫子,阿瑾哥哥的脑袋治是治好了,只不过他因为一些意外,失去了原来的所有记忆。
所以...那个...阿瑾哥哥现在可能是不认识您的。”
沈夫子愣了一下便恢复正常,估计是接受了这个现实。
这会儿林怡才顾得上询问他现在的境况。
“夫子,您当初不是带着阿瑾哥哥进京了吗?怎么会...怎么会出现在福州府?
当初我在扬州捡到阿瑾哥哥的时候,若是再晚点他差点就没命了。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们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吗?
当然,如果不方便说的话就算了。”
君修瑾一直在一旁没有吭声,而是默默盯着沈夫子看,估计是在确认他是否是自己认识的人。
不过,君修瑾虽然记忆里是没有关于沈夫子的事情,但对他的感觉却是觉得十分熟悉,甚至不自觉想要亲近他。
林怡也没有催促,等了好一会儿,沈夫子才有所动作。
只见他双手握了握拳,仿佛是要准备回忆什么不好的事情一般。
“当初,我带着天佑回京城没多久,便发生了一些事情,那时候京城几乎是没有天赐的容身之地。
我一直将天佑当做自己的亲生子看待,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便想着带他回自己的祖籍福州。
天佑当时也愿意随我离开,将身边的银票都给我存着说要将来娶媳妇儿。听说那些银票都是他常提起的‘媳妇儿’给的。
可谁知我们刚出了京城,便有人追杀。天佑为了护着我,自己从悬崖处坠下。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天佑。
我想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说明天佑可能被什么人救走了,便一个人回了福州,想着他或许什么时候又找来了呢?”
林怡想着那些银票少说也有几千两,沈夫子又不像个迂腐之人,一个人正常生活的话,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穷困潦倒才对啊!
“那...您如今怎么这般模样了?看着就...好像是难民一般?
夫子别觉得我话说得不好听呀,我是想着阿瑾哥哥将银票都给您,自然是希望您好好生活的。
怎么您如今会过成了这般模样?”
沈夫子叹了口气,颇有些羞愧道:“银票早已花完了。我一直觉得天佑还活着,便一直花银子托江湖中人打听来着。
谁知道,银子倒是花完了,人却依旧是没有消息!”
林怡:行吧!果然是读书读多了的书呆子,连给自己留点傍身钱的事儿都不知道!
对于具体的事情,林怡没有询问,这些属于私事,还是由着他们师徒俩私底下再去沟通吧!
反正林怡知道,可能有些事情不方便让自己知道,因此夫子说话时一直在避重就轻。
既然人找到了,林怡自然是希望沈夫子能跟着他们一起离开的。
毕竟这样至少阿瑾哥哥可以多一个亲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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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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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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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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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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