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两人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腻在一起。
因为君修瑾有风系异能傍身,有时候他会独自外出一段时间。
对于这些事情,林怡都是给予他绝对的自由空间。只要君修瑾不说,林怡也不会过问这些事情。
但大多数时候,君修瑾回来之后,便又会带着林怡出去一趟。
至于去干什么?
当然是做好事不留名啦!
二人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得来的钱财,有时候会购买一些粮食和生活用品,然后偷偷地送给当地那些困难的人家。
若是零散的银子多的话,二人还会直接给钱。
【别说为什么不多给点?自己辛辛苦苦搞的钱,干嘛随随便便都散出去?虽然不是自己的~】
如今,林怡空间的仓库里,堆的最多的两样东西便是粮食跟金银珠宝。
先前一箱一箱的装的是金子银子,如今就连银票都可以用箱子装了......
没办法,无论哪个地方都少不了贪官污吏以及为富不仁的人啊~
对于“劫富济贫”这种事情,做得多了,就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一不小心,两人可不就将空间的仓库给堆得到处都是?
【哎呀,这种烦恼我也好想拥有哦~】
等林怡吃完早餐之后,二人便收拾了一番,往镇上而去。
山林里。
林怡趴在君修瑾的背上,两人的身影如鬼魅一般,快得几乎连一晃而过的虚影都看不见。
“阿瑾哥哥,你说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得走到什么时候才能走到镇上啊?”
“傻丫头,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会陪你一起去的!
你只要乖乖搂紧我,别一不小心给掉了就行!”
因为前进的速度太快,林怡说话的时候都是贴着君修瑾的耳边来说的,不然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君修瑾只觉得耳边一阵热气,烫得他连心尖儿都颤了颤。
若不是背上还背着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宝贝,说不定得打个踉跄、摔上一跤。
如今二人的年龄越来越大,而君修瑾早已成长为一个正常的有生理需求的男性,心上人像个小妖精一般待在身边,可不就一不小心便会被刺激得......
只可惜,他时常得叹气又叹气,谁让这丫头时不时就跟缺了心眼儿似的,撩拨他于无形之中......
偏偏当事人还一副无辜的样子,眨巴着一双水润无辜的桃花眼看着他!
还能怎么办?
受着呗!
等过了翻过山脉之后,林怡便从君修瑾的背上下来了。毕竟这青天白日的,这大路上还是得注意一些的。
两人依旧像小时候那般,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手牵着手的。
如今君修瑾的个子已经有一米八五的样子,而林怡虽说在这个平均水平才一米五多点的朝代已是佼佼者,已经有一米六出头。
但站在君修瑾的身旁,别人还以为是长辈带着小孩儿呢~
“欢欢,咱们稍微走快点,看看前面的路口能不能遇到去镇上的车子?”
这条通往镇上的路,是山脚下的几个村子共同修出来的,时不时能遇上一两辆去镇上的牛车。
今日是镇上的大集,两人若是运气好些,花个两文钱便可以搭上顺便车。
倒不是他们不想买马车,只是买了也没法子将车驾进山中的木屋处,就连先前买的马车都被两人给卖了。
平日里两人都是趁着天黑好干事,若不是出远门,哪里需要什么马车啊?
大多数时候是靠君修瑾的风系异能,偶尔来了兴致,还会将自行车或是小电驴给拉出来溜溜。
两人的运气一向是好,果不其然,遇上了驾着牛车准备去镇上赶集的青坪村村长一家。
这个镇子除了那隐在山中的那个村子外,大多数村子里的人家都是比较富裕的。
因为靠近京城,有不少商人会定期过来收山货去京城贩卖,都差不多快形成一个产业链了。Χiυmъ.cοΜ
“沈小子,今儿终于舍得带着妹妹去镇上赶集了啊?”村长媳妇儿打趣道。
君修瑾与林怡在此地落脚的时候,是以兄妹相称的,两人明面上是以打猎为生。
因此,君修瑾会隔上一段时间带几只猎物往镇上去一趟,也算是过个明路。
人总不可能不吃不喝,或者是只吃猎物吧?短时间还可以借口说有存粮,时间长了总会引人怀疑的。
搭车的次数多了,他们也就熟络了起来。
更何况,这十里八乡的村子里,哪里还能找到第二个像他们兄妹俩这般好看的长相的人?
可不就容易让人记得住吗?
至于怀疑他们二人不是兄妹?
不存在的!
这世上长得不像的亲兄妹那么多,再者,这俩人都长那么好看,说不定一个像爹一个像妈呢?
“婶子,我这不是想着一个月就这么一次大集日,我妹妹也很久没出过门了,干脆带她去镇上打打牙祭,顺便买几件衣裳。”
因为不怎么熟悉,一切人际交往都由君修瑾来,林怡只需要负责坐在一旁,当一个安安静静的美人就可以了。
村长与村长媳妇儿暗暗咋舌,毕竟村子里再怎么富裕的人家,也不可能给家里的丫头说买衣服就买衣服啊!
谁家丫头片子不是补丁摞补丁的?
再瞧瞧林怡这身上的衣裳,瞧着怕是得有九成新的样子,连个补丁都没有,竟然就准备再买几身衣裳?
这沈家小子可真舍得!
“沈小子今年有十七八了吧?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啊?没有的话,婶子给你介绍个怎么样?
等你有了媳妇儿,就又可以多一个人一起照顾你妹妹了!”
林怡满头黑线,这当着她的面儿就开始给阿瑾哥哥介绍对象了?
谢邀,我就是阿瑾哥哥心仪的姑娘好伐?
君修瑾也不恼,他偷偷捏了捏林怡的小手以示安抚,然后笑着回道:“谢谢婶子的好意啊!我是有婚约在身的,只是要等到她到了年龄才能成婚呢!”
“这样啊~怪婶儿多嘴,你可别介意啊!”
“不会!不会!”
如今的君修瑾因为年龄的增长,与人打交道多了,已经学会了遇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了。
应付一个乡下妇人,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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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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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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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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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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