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头依旧没有回来,众人也没有去询问的想法。
或许大多数人家如今都还有存粮,会选择留下,毕竟大多数人觉得落叶需要归根,因而不愿意背井离乡。
毕竟逃荒路上艰难险阻奇多,谁知道会不会死在逃荒的路上呢?
如今的百姓信奉神佛,寄希望于老天爷,觉得上苍有好生之德,一定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子民。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未来三年,老天爷都不会眷顾他们,留下的只能是兵荒马乱、马革裹尸、弹尽粮绝、饿殍遍野。
县城的百姓大多不以耕地为生,因而蝗虫灾害对他们的影响并不严重。虫灾过后,商家依旧可以开门营业,百姓依旧可以逛街、上工。琇書蛧
只是等到他们发现粮食、蔬菜、瓜果等全都种不出来了,便会发现,留下来也活不下去,未来也只有一条路可走,除非能够坚持到等来朝廷的救助。
可是,朝廷真的能够救济到吗?
林怡趁着大家收拾东西的空隙跑了出来,径直前往书院。
大概是心有灵犀,君修瑾竟是一大早便等在了两人最初见面的地点——书院的角门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来时的路,只是那红肿的双眼一看便知是哭得狠了。
一看见心心念念的人儿来了,君修瑾立马站了起来,脸上盛着大大的笑容。
“媳妇儿,你真的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我的感觉不会错的!”
林怡拉着君修瑾进了一旁的死胡同,才急忙开口询问:“阿瑾哥哥可是哭过了?为何哭?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一听这话,君修瑾的脸色立马由晴转阴,眼眶里也蓄满了泪水,声音尤带着哭腔:“媳妇儿,夫子说祖父让我回家,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你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回家,他们都不要我了!”
林怡看着阿瑾希冀的眼神,仿佛一只被抛弃的小狗一般。
“那夫子呢?”林怡不知道阿瑾此次回家是福还是祸,是他的亲人得知了这边闹灾的消息,想将他寻回去呢?还是有什么阴谋诡计等着他?
“夫子跟师兄与我一起回去,可是我更想要媳妇儿跟我一起回家!”
林怡原本抱有可以将君修瑾与夫子带走的希望彻底破灭,大概他们二人此生真的是有缘无份吧,但还是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嘴里却是说着残忍的话。
“阿瑾哥哥,这次我不能跟你一起回家了。我也是来辞别的,我要跟我爹娘他们一起去扬州城定居了。
你要记住我之前叮嘱你的话,要好好修炼,保护好自己。或许等我们长大了,还可以再见面哦!”
君修瑾仿若被兜头一棒,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只是手上的劲却越来越大,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媳妇儿,你不要我了对不对?你也要抛弃我了对不对?”
林怡立马急了,哄了好一会儿,最终用一杯奶茶外加一份炸鸡才让他止了眼泪。
【末世前的奶茶,上辈子的存货,不会过期的“老古董”呢!】
“阿瑾哥哥,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只是我们都还太小了,还需要跟着家人,或许长大了我们就又见面了!我会一直在扬州城的。
况且,阿瑾哥哥还收了我的玉佩呢,我怎么会不要阿瑾哥哥了呢?”
林怡又说了许多,即使这些可能都不会实现,至少阿瑾不会难过,不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未来的事情谁也不知道。
离别之前,林怡将自己给他准备的吃食都拿了出来,虽然可能京城有人来接,阿瑾回去不会挨饿,可是既然准备了,还是希望他能最后再尝一尝自己的心意。
另外林怡又给了君修瑾一千两银票,这些是林怡自己之前攒下的,她也不知道阿瑾这一次回京城究竟会如何,至少这些银子加上之前的一些,以后至少不会因为“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回到家中时,林承耀与萧荆都已经从村里回来了,显然已经与村里人商议好了。
大家都默契地聚在了大厅,除了三个只知道吃喝拉撒睡的奶娃娃。
“三儿,女婿,你们回去商议得怎么样了?”老赵氏问。
林承耀先说了一下靠山村的情况:“这次蝗虫灾害,村子里大多数田地被毁了,除了少数背山的没事。
村长叔说,村子里有一半的人想一起走,还有一半的人要留下,他那边还在游说,两日后在县城方向的官道口集合。”
萧荆也说了一下他们村子的消息,隔壁村子受灾情况跟靠山村差不多,但要走的人家不多,大概是因为萧家是外来户,只有村长家跟几家同为外来户的人家准备一起走。
确定好了时间后,二人又去将萧家的牛车卖了,买了两辆骡车回来,毕竟骡车走得快一些,在队伍中又不会太显眼。
家里女人孩子太多,三辆骡车也才将将够用。
骡车的车厢特地挑的最大号的,林怡指挥着二伯跟自家爹将骡车车厢加固了一番,又都在里面覆上了一层油布,至少下雨天不怕车厢里进水,那些家里明面上的粮食衣物等不会潮湿。
大家都选择性遗忘了林老头与林承耀那一家三口,一直到出发之日都没有人想着去通知一声。
林怡接下来几日也在不停地为接下来的路程做准备,至少要保证自己一家人的舒适。
因为还有三个两个多月的婴儿,林怡担心路上他们因为营养问题而出现各种问题,除了准备了一些兑好的奶粉外,还做了一些辅食,米粉以及各自果蔬泥,毕竟等到五个多月的时候已经可以吃这些了,那时候怕是还在路上风餐露宿呢!
等到离开的前一日,林承耀去找了房东,随口扯了个理由,将院子、铺子给退租了,麻辣烫铺子也最后一次为大家营业,并将这个消息告知了食客。
剩下几个月的租金林承耀也没有选择要回来,就当是自家的违约金。
大家离开的时候,将屋里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那些刚置办的桌椅板凳全都留给了房东。
一家人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将近一年的地方,然后驾着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再见,远山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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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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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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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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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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