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娱1997老乡大姐是谁>184 “厚道”老大哥和《500 miles》
  “……

  风流不曾老

  弹铗唱作年华

  凭我自由去

  只做狂人不谓侠~

  ……”

  曹轩一身月白绣纹长衫,一口气唱完了《烟花易冷》和《不谓侠》两首中国风歌曲,获得了台下观众的疯狂鼓掌。

  央视《正大综艺》的镜头也忠实记录下了这一幕,回头加个标题——

  《我国青年歌手曹轩海外演唱会弘扬中华文化》

  正能量!

  唱完了《不谓侠》,曹轩微微喘了口气,这首歌的节奏还是挺快的,现在是演唱会后半段,他体力下降,一口气唱出来还是有些吃吃力的。

  “接下来有请我的助演嘉宾,也是我的好弟弟周杰纶上场。”

  “啪啪啪。”

  小周刚刚成名不足两个月,名气还没有在新加坡形成规模。

  不像是刚才出场的孙燕孜,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新加坡人,自家孩子,受到的欢迎程度仅次于曹轩这个正主。

  不过,虽然很多人都对“周杰纶”这个名字比较陌生,但是还是给了曹轩面子,热烈鼓掌。

  小周还是很腼腆的,特别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唱歌,情绪肉眼可见的紧张。

  “大家好,我是Jay,周杰纶。”

  曹轩拍了拍他后背以示安慰,然后主动搂着他肩膀,颇有自信的对台下的歌迷笑道。

  “你们这次要珍惜机会,好好认真听他的歌,这家伙很有才华,过不了多久就会大红大紫的,你们下次再想听,就要自己花钱买演唱会门票了。”

  曹轩的这番话,台下很多人不以为然,以为是他在抬举周杰纶的客套话。

  毕竟刚才的孙燕孜,曹轩也好好夸了一回,说她有望成为下一任华语天后。

  但实际研究过曹轩言辞就知道,曹轩虽然爱商业互吹,但大部分都是夸某歌手唱的好、人品佳、创作能力强巴拉巴拉。

  但对后辈寄予厚望,甚至斩钉截铁下断言的,整个华语歌坛只有两个人。

  就是今天作为他助演嘉宾的周杰纶和孙燕孜。

  其实也不单单是他看好这两人,周杰纶还好,毕竟刚出道,目前歌坛大佬里曹轩最撑他。

  吴宗宪其实也夸,但是他的话在歌坛份量太轻,而且他是小周老板,大家不认。

  而孙燕姿年中成名,短短半年红透半边天,是今年新生代最红的歌手,没有之一。

  许多大佬都发声夸过孙燕孜,台媒已经给她头上冠上小天后的名号,认为她有望接班张惠妹,还有人说她是女版曹轩。

  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十分看好孙燕孜的前景,曹轩在其中算是比较坚定的,认为她一定大红。

  结合二人都是华纳旗下,同出一门,很多人都可以理解。

  但是曹轩一直力撑周杰纶,甚至在一年前就非常看好他,很多人都有不同意见。

  周杰伦的音乐确实有特色,但这条路能不能走,能不能大红,谁也不好说。

  台媒这边一直将王力红和陶哲视为曹轩的接班人,或者说是下一任天王,挑战曹轩如今的地位,虽然这两位比曹轩出道还早………

  不过曹轩就是坚持看好周杰纶,有那么钦点的意思,多个公开场合夸奖周杰纶。

  弄得吴宗宪都怀疑他是不是要挖墙角,小周本人更别说了,感动哇哇的,立誓要做大哥一辈子的好老弟。

  因为曹轩,很多媒体都在关注周杰纶的日后发展,暗搓搓期待看看将来谁被打脸。

  不过曹轩也不管这些,其实他最开始收小周当小弟,就是单纯的恶趣味。

  但是时间长了吧,曹轩发现的小周这个人确实挺纯粹的,至少在圈里是这样,没歪心思,人品正道,也没啥乱七八糟的事。

  最关键的是轩哥长轩哥短,真把他当大哥看,言谈举止都透着崇拜和尊敬。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家真拿他当大哥,曹轩也就慢慢把他当兄弟看。

  其实曹轩个人觉得自己相对还是比较厚道的,特别是对自己人,非常照顾。

  朋友有事,能帮尽量帮,朋友圈里有口皆碑,至少被他当真朋友的,没有一个说他为人不好的。

  对下属说是“压榨”,但实际上薪酬奖金每年都不少,艺人合同相对来说也是业内比较优厚的条款,资源也不少,尽力实现公司和员工双赢。

  感情方面,抛开脚踏两只船渣男这点不说,曹轩对胡婧和曾离两人确实好。

  体贴入微,出手大方,尊重女生想法,细致周到,方方面面为两人打点妥当,既有男儿大气担当,该放下身段也能放下身段甜言蜜语的哄人。

  年轻颜好魅力佳,有才有钱体力棒。

  可以说作为男朋友,曹轩除了花心和偶尔大男子主义一点,其他各方面挑不出任何缺点。

  所以曾、胡两人默认现在这个局面,甚至达成东西联盟抵御外敌。

  原因很简单,“好男人”实在舍不得放手!

  小周被曹轩视为兄弟,那当大哥自然要撑他,甚至他最近琢磨要不要给小老弟“写”首歌。

  比如《菊花台》《兰亭序》,帮自己开辟的中国风新流派助助场子。

  至于最红的《青花瓷》《东风破》嘛。

  大哥这么帮小周,小周不得孝敬孝敬大哥,有来有往才是好兄弟。琇書蛧

  曹轩越想,越觉得自己和【厚道】这两个字没啥关系,但却仍旧对小老弟愈发照顾。

  不照顾不行啊,看着人家巴巴的喊轩哥,良心实在过不去………

  ………

  “好好唱,别紧张。”

  曹轩鼓励了一下小周,有了大哥的打气,周杰纶仿佛有了勇气,接过了舞台,开始唱自己的《星晴》。

  不得不说,周杰纶是个天生的歌手,虽然第一次演唱会充满了紧张,但真唱歌时,台风还是很稳的。

  虽然期间有两次忘词/错词,但仍然靠自己良好的创作能力,硬生生给圆了回来。

  演唱会现编,还能圆的非常不错,这是曹轩都为之羡慕的天赋。

  不过周杰纶却有些惭愧,毕竟这是大哥的演唱会,他这算是失误了,唱完就小声的和曹轩道歉。

  曹轩很大气,一摆手:“小事,不要放在心上,唱的不错,回头给你买奶茶喝。”

  安抚了周杰纶,曹轩换了一个西式休闲衣服,手里拿着一把吉他,站在竖立的话筒前。

  “来之前我打听了一下新加坡这边的情况,知道很多人都说英语,所以特地准备了一首英文歌。

  不是我写的,是美国的一首老民谣《500miles》,也有译为《离家五百英里》,我重新做了一下编曲,和老版有些不同,算是翻唱,唱的不好,欢迎大家斧正。”

  曹轩说罢,歌迷们都很惊讶和高兴。

  毕竟曹轩出道以来,所有的歌曲都是国语歌,甚至里面连英文因素都非常罕见,这次首唱英文歌曲,虽然是翻唱,但也足够大家期待了。

  “噔噔噔,噔噔噔~”

  琴弦轻弹,悠扬舒缓的节奏瞬间让所有人眼前一亮,这种温暖又有些忧伤且让人一探究竟的旋律,瞬间可以把人的注意力牢牢引在曹轩身上。

  十几秒的前奏过后,曹轩温声轻柔的开始吟唱。

  “IfyoumissthetrainI'mon

  (若你错过了我搭乘的那班列车)

  YouwillknowthatIamgone

  (那就是我已独自黯然离去)

  Youcan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你听那绵延百里的汽笛)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载我远去)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再回不去)

  ………”

  旋律带着忧伤,歌词写着流浪。

  《500miles》从60年代创作出来,几十年经久不衰,被各国歌手翻唱多次。

  曹轩演唱的版本,是后世网上最为流传的那版,也是美国音乐电影《醉乡民谣》的片段,对比原版做了一些改变,更贴合现代流行潮流。

  当然,也有觉得老版更纯粹的或者其他版本好的,这个不争论。

  但是曹轩个人更喜欢《醉乡民谣》版,所以就搬了过来。

  之所以选择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歌,一方面是照顾这帮海外歌迷,另外也为自己下面做铺垫,展现自己改编创作及演唱英文歌曲的能力。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曹轩喜欢这首歌,想唱,所以托华纳买了版权,自己“改编”了一个曹轩版《500miles》。

  事实证明,经典的魅力是无穷的,曹轩挑选这首歌作为自己的英文歌曲首演,打动了无数歌迷。

  唱这首歌其实技巧性要求相对不高,主要是得唱出那种离家多年游子的惆怅,只要情感到位,这首歌就活了。

  而作为专业演员和顶级“模仿”歌手,代入情绪和感情渲染是曹轩的拿手好戏。

  不夸张的说,台下被他唱哭了的都有三位数………

  一曲唱罢,还有无数歌迷高呼再来一遍,曹轩也不含糊,弹着吉他又再唱了一遍。

  优秀的唱功和流利的英文都让不少关注他的业内专业人士连连点头。

  看来曹天王放话创作英文歌曲冲击海外市场,并非无端放矢,而是有备而来。

  虽然这首歌并非原创,但编曲也很见功力,对时下流行潮流和欧美乐坛看来是下了苦心研究的。

  也许还真能让他鼓捣出点名堂?!

  众人纠结不定,虽然整体看衰但也有一丝丝期待。

  毕竟真要是出个世界级流行巨星,对整个华语乐坛也是非常积极的影响。

  ————

  ps:推本新书《别挡我活路》,大佬马甲,末世杀伐流,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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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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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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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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