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娱1997老乡大姐是谁>016 彩铃天王,香江回归
  搞定了《追光者》的录歌,曹轩回来休息了两天,然后开始下一步计划。

  出单曲!

  《将爱情进行到底》的15000+《水浒传》的5000,扣除缴税和这段时间的花销,再算上本来的积蓄,曹轩此时手上差不多有18000块左右。

  曹轩曾打听过录制单曲的价格,普通录制的成本大概在1~5万之间。

  具体价格要根据伴奏需求、录音设备、人员工资、录制天数等情况综合定价,如果有什么特殊要求,可能还要超出这个区间。

  曹轩手上的钱有点少,但也勉强算是够了。

  如果实在不行,曹轩打算向父母要点,家里钱不多,但2万应该是能凑出来的。

  不过,这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土里刨食挣的钱,不到万不得已,他真不想向家里开口。

  95年初从老家出来,两年多的时间,曹轩只回家过一次。

  一方面是要忙着赚钱,而且来回路费不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混出来,没脸回家。

  之前从新吴回京的时候,其实曹轩可以顺路回家看看,但他还是忍住了,打算等做出点成绩再回家,面子问题反倒是其次,主要能让父母安心。

  想到这,曹轩对单曲的成功欲望愈发强烈。

  今年能不能回家过个体面的春节,就靠它了………

  ………

  对于自己的第一首单曲,曹轩已有腹稿。

  什么经典与否、质量高低、词曲背后有什么深层的含义通通不管,就一个底线。

  传唱度一定要广。

  旋律简单,歌词明快,朗朗上口,可以最快程度让人记住,足够让人“洗脑。”

  这就是曹轩对自己单曲的要求,说白了,他就是想要弄一首“口水歌”。

  曹轩手上不缺精品,华语乐坛未来二十多年的歌他不敢说一网打尽,但有些名气的基本他脑子里都有。

  但一首歌不是光质量好就能火的,这里面牵扯了很多东西,甚至抛开人为努力,还要有时机、运势等玄学加成。

  后世原唱籍籍无名,翻唱爆红的例子简直比比皆是。

  汪锋唱了无数遍的《春天里》,结果不敌旭日阳刚一夜爆红。

  李健是《传奇》的原唱,但真正把这首歌带上华语歌坛巅峰的是王非。

  迪克牛仔唱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原唱不上网查都不认识。

  还有邓丽君的经典《月亮代表我的心》,又有多少人知道这是是翻唱的歌。

  你能说汪锋、李健他们唱功不好?

  还是说《传奇》《月亮代表我的心》质量不佳?

  所以,有这些鲜明例子在,哪怕曹轩自己也不敢保证,自己把后世的火歌提前搬出来,有一定能成功。

  之前《兄弟无数》和《追光者》是拿钱卖歌,曹轩关键是要打动花钱买歌的人,观众的反馈暂时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火了可喜,不火,钱到手了他也不亏。

  但轮到曹轩自己出单曲就不一样了,出单曲是为了卖钱,歌迷听众买不买账,才是第一要素。

  曹轩不要叫好不叫座,要叫好又叫座,甚至可以是不叫好叫座。

  四大天王早年还被骂人靓歌烂呢,结果引领了一个时代。

  凤凰传奇争议无数,却熬死了无数抨击围攻他们的歌手和乐评人。

  刀郎被嘲讽歌土,销量碾压整个歌坛,什么天王天后,绑在一起不够他打的。

  曹轩不在乎争议,也不怕被“嘲讽”,什么人靓歌烂全当夸自己。

  只要歌红了能赚钱,并能被歌迷听众喜欢认可,觉得钱花的不冤,对得起这些衣食父母,剩下都是毛毛雨………

  曹轩在一众火遍大江南北的王炸神曲中挑来挑去,最后选中了三首。

  《两只蝴蝶》

  《一万个理由》www.xiumb.com

  《秋天不回来》

  全都是几乎可以刻进DNA级别的歌曲,彩铃时代的霸主,十分符合曹轩的要求。

  第一首《两只蝴蝶》,2003年到2005年,火得一塌糊涂,歌手庞龙靠着这一首歌的版权,就赚了几个亿。

  第二首《一万个理由》,单首歌彩铃下载量1亿2000万,创造了彩铃销量神话。

  第三首《秋天不回来》,这首歌没前两首成绩那么惊人,但传唱度毫不逊色,那句“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听过一遍就忘不了。

  若是这三首还火不了,那曹轩只能祭出大杀器《老鼠爱大米》《爱情买卖》和《最炫民族风》了………

  ………

  曹轩在三首歌中犹豫了几番,率先剔除了《两只蝴蝶》。

  这首歌虽然是千禧年后火的,但印象中早在96年还是97年就写出来了,为防翻车,曹轩还是决定弃用。

  剩下的两首,曹轩最终选择了纸面成绩更好的《一万个理由》。

  《秋天不回来》列入备选,可以留着下首单曲或者发专辑时用。

  到时曹轩再找几首彩铃神曲,弄个【彩铃十大经典】专辑,搞不好以后他还能混个“彩铃天王”的名号。

  确定了单曲,曹轩马上开始行动。

  在录音棚录了两首歌,他也算是个半个行家了,又托了刘唤的关系,找了一家相对质优价廉的录音棚。

  花了几天时间,曹轩将《一万个理由》录了出来,身上的钱几乎全搭了进去,

  这还是人家录音棚老板看刘唤的面子收的友情价,否则曹轩真得往家里打电话求援了。

  拿着《一万个理由》的成品,曹轩并没有急匆匆的寻找合作公司发行单曲,而是先到歌厅卖了几天唱,赚点吃饭钱。

  托这些日子天天泡在录音棚的福,曹轩的唱功提升了不少,加上造型时尚帅气,歌厅老板还给他涨了工资。

  从日薪50涨到60,并有让曹轩长期驻场的意思,不过曹轩志不在此,只能婉拒了。

  1997年7月1日,香江正式回归。

  曹轩当时在歌厅蹭的电视,看到中国国旗和紫荆花旗一同升起的那一刻,在场众人发出震天的欢呼。

  自1842年《南京条约》割占香江岛算起,整整一百五十五年,香江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外面有京城民众自发的在街上开始欢庆游行,歌厅内也开始高歌痛饮,曹轩带头唱起了《歌唱祖国》。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

  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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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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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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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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