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末,火车上治安一般,扒手极多,曹轩根本不敢闭眼,等从火车上下来,整个人都差点虚脱。
因此曹轩也难得奢侈一把,没有去挤大巴车,而是叫了一个摩的。
大半个小时后,摩的来到曹轩租住的地方,心疼的递给摩的师傅10块钱,曹轩提着行李进了院门。
“呦,这不小曹嘛,回来了。”
“哎,胡大姐,吃了吗。”
“刚吃,我婆婆做的炸酱面,来点儿。”
“不了,外面吃完了。”
曹轩和一个三十多岁妇女寒暄了两句,拿出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小屋。
房间不大,十几平米,只有床、衣柜和一张吃饭的圆形折叠桌,寒酸的还不如曹轩在《水浒传》剧组的宿舍。m.xiumb.com
但就是这间小屋,每月房租高达240块。
这个价格放在大兴,都可以租一个小院子了。
之所以房东敢要价这么贵,主要是地段好。
杂院所在的胡同,紧邻京城师范大学,距离天安门开车不到20分钟,中戏15分钟,北电10分钟。
最重要的是离京影厂近,步行半小时就到,方便曹轩去蹲活,这也是为啥他心甘情愿掏每月240块房租的原因。
如果住在远的地方,房租钱是省了,但可能你在赶路的时候,别人就把好活挑走了。
当然,你也可以早起赶路,拿时间抵金钱,但天天上戏,早出晚归的很伤身体,精神也消耗的厉害。
曹轩以前也这么干过,一个月熬瘦了十几斤,所在后来有了去歌厅唱歌的门路后,选择果断搬家。
说起来,曹轩当初一口气交了半年房租,没住多长时间,就跟着康红雷去新吴“出差”。
本以为个把月就回来,结果演了西门庆,拍了三个月的戏,这房子也硬生生空了三个月。
白白浪费700多块钱的房租,曹轩一想起来心就抽抽的疼。
三个月没住,屋里有点闷,曹轩打开窗户通风,又打了点水沾湿抹布,把屋里落灰的地方,然后就倒在床上补觉。
这一觉就从下午睡到了第二天清早,曹轩神清气爽的起床洗漱。
曹轩居住的杂院不小,住了好几户人家,大大小小几十口子人,有曹轩这样的租户,也有昨天和他打招呼的胡大姐这样的老京城人。
清晨时分,大家忙着洗漱吃饭,然后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院子里一片吵吵嚷嚷,锅碗瓢盆,鸡飞狗跳。
虽然嘈杂,但曹轩很喜欢这种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
当然,如果上厕所不用排队就更好了………
………
洗漱完毕,曹轩换上衣服,锁门离开了杂院。
先到胡同口的早点铺喝了碗炒肝,配着二两猪肉大葱馅包子,一口几根小咸菜,那叫一个地道。
曹轩老家地处鲁南,口味偏咸辣,是个地地道道的重口味。
在新吴拍了几个月戏,食堂的大锅菜虽然实惠,但味道属实一般。
出去下馆子解馋吧,新吴本地十道菜九道半都是甜口的。
你能想像,新吴人竟然连做西红柿炒鸡蛋都放糖,吃的曹轩差点怀疑人生。
曹轩其实不讨厌吃甜,甚至还挺喜欢酱排骨和脆鳝等几道新吴名菜,但你让一个咸辣口的人天天吃甜的,搁谁也受不了啊。
虽然京城小吃依旧比不上曹轩心中的老家美食,但符合北方口味的味道,还是让他的身心胃变得愉悦。
吃完了饭,曹轩坐公交去了一趟不远处的数码一条街。
接下来曹轩很多事,都需要用到联络工具,所以他得买个BB传呼机,至少得让人能找到自己。
其实,曹轩是想买个手机的,但向人打听了一下,果断打消念头。
1997年,手机在大陆还未完全普及,而且大多数都是那种笨重的大哥大,售价基本都在五位数以上。
小巧玲珑的手机也有,但价格更贵,而且有价无市,基本上一有货就被人抢光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受欢迎还是BB机,反正公共电话哪里都有,比手机也差不到哪去,关键是便宜。
曹轩手上这点家底,手机是不用想了,BB机也只能搞个二手的。
一手倒也不是买不起,但没必要,有那钱他还不如留着买诺基亚呢,不到可以玩贪吃蛇,还能砸核桃。
一个新BB机,价格3000~10000块不等,甚至还有更贵的。
但二手的价格就叫不上价了,特别是现阶段的很多二手货,都是扒手拿来销脏的,如果认识熟人,可以拿到一个相当优惠的价格。
恰巧,曹轩就是认识这么一位。
李子超,外号二瘸子,以前也是干群演的,结果后来跟人打架,被人废了条腿,就跑到数码城学习修BB机,后来盘了个小店,专门做修理和兼卖二手BB机。
曹轩和其关系还错,听到他想拿货,李子超以成本价800块卖给了曹轩一个九成新的汉显。
如果换别人,少说宰个一两千。
曹轩也承李子超的情,难得透露一回天机,劝他打消卖房子囤BB机发大财的想法,找个师父,学习一下修手机和电脑的手艺。
如果野心大一点,可以做电子产品零售,搞不好就整出个“子超商城”呢………
别以为这是白日做梦,想当初一分东刚创业时,就是在中关村卖光盘,相比起来,李子超的“起家资本”更厚。
曹轩没去管李子超打算怎么做,他就是为还人情出个主意,能不能抓住机会,全看李子超自己。
拿到BB机后,曹轩呼了几个《水浒传》的朋友,让他们记下自己的号码,然后就接到了张纪忠的电话。
曹轩在《水浒传》的戏份虽然杀青,但工作还没做完,他还差一首插曲没录呢。
录音棚剧组已经约好了,5月8号曹轩直接过去,录完《兄弟无数》,他和《水浒传》剧组才是真的钱货两讫。
距离开录,还有几天时间,曹轩也不去蹲活了,找了个歌厅打算练练声,顺便赚点外快。
要说这年头在歌厅卖唱,其实并不算多么赚钱。
有点名气还好,没名的嚎一晚上也就几十块钱,比群演也好不到哪去,还容易时不时被客人和歌厅老板刁难。
曹轩的唱功不算好,歌厅给的价格不高,一晚50,在卖唱歌手中属于不好不坏那种。
不过,曹轩有一个很多歌手羡慕嫉妒恨的优势,那就是他脸长得好,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女客人送花给小费。
基本上只要出场,就能赚个100+,运气好,一夜拿个300、400都有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高收入也意味着高风险。
歌厅卖唱钱虽然赚的多,但环境太乱,鱼龙混杂,什么烂人和腌臜事都有。
光是曹轩见到过的恶心事,就包括油腻大哥拿钱逼你喝酒、又肥又老的富婆见色起意、基佬偷偷吃你豆腐、同行嫉妒在饮料里下哑药、还有玩冰的想拖人下水、得病的恶意报复………
要不是曹轩谨慎机灵,恐怕早就被算计了。
也正因为这行太脏太乱,曹轩宁愿去剧组拿着微薄片酬跑龙套,也轻易不过来卖唱,万一中了招,一辈子都毁了。
找了家口碑尚好的歌厅,曹轩自带吃喝,唱了几晚上的歌,赚了小600块钱,勉强把亏得房租补回来了。
5月7号,曹轩在家养精蓄锐一天,次日一早,赶到约好的录音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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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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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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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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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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