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虎警免费>第三十节晨跑
  “小虎是个人才!”

  “观察力敏锐,头脑清晰,逻辑思维与逆向思维演算准确,更难得是他没上过警校。”

  李广益有些摸不着头脑:“没上过警校?这算什么优点?”

  “你应该听过“先入为主”这个成语。”雷跃点起一支香烟,喷吐着烟雾,眼里闪烁着赞赏的目光:“咱们警察队伍里有两种人:一种是警校毕业,考公务员之后成为的正式民警。另一种是大学毕业考公务员,然后再进入警察系统。无论警校生还是普通大学毕业生,通过警务考试后都要接受三个月至半年不等的培训期。文职人员我就不谈了,光说与案子有关联的那部分人。警校生对案情梳理偏重于证据,还有数据。普通大学毕业生更偏重与生活,以及他们对社会的日常接触。”琇書蛧

  “我以前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些特殊的案件找不到突破口,以我们正统的“警察式”思维很容易放过某些疑点。但是非警校毕业的办案人员就能找到并发现问题,进而扩大,成为整个案件的突破口。”

  “当然,这不是简单的褒贬。我只是说,警校生和普通大学毕业生各有各的好处。就拿虎平涛来说吧!如果他本人没有这方面的生活经历,就不会注意到李丽红吃米线的问题。他说的很对:月收入两千块,可是嫌疑人的当月消费总和超过这个数字,还要往银行里存入三百。李丽红父母双亡,养父母也过世了,她在省城没有亲戚,孤零零的带着孩子生活。这些多出来的钱,到底从哪儿来的?”

  “简单来说,超过正常收入哪怕一百块,都值得怀疑。”

  李广益点头笑道:“我们以前查案,关注的重点是奢侈型消费。还记得前年那个从边境上过来的人体运毒案子吗?犯罪嫌疑人是个在校大学生,第一次他成功了,拿到了三万块好处费。他买了一部最新款的苹果手机,一双限量版AJ,一套耐克运动服。就一天的功夫,三万块基本花光,他还想要更多,就主动联系境外贩毒集团,要求第二次运毒。”

  雷跃深有感触地点点头:“我们从一开始就把他列入怀疑对象,他家里没给过这么多钱,所以他第二次就栽了,直接在边检站被查获。那天我们给他喂了泻药,拉出来八百克装有海洛因的软质胶囊……这些人为了钱什么都敢做,他也不想想,只要其中一个胶囊破裂,那些溢出来的高纯度海洛因立刻就会要他的命。”

  “我有种预感,李丽红这个案子,能给咱们带来很大的惊喜。”李广益回到了原先的话题。

  雷跃双眼直视着摆在桌上的电脑,做出决定:“把王双双和孔程立从二组那边调过来,加上他们俩,何萍、李凌、虎平涛五个人编成一组,对李丽红实施全面监控。”

  “谁来当这个组长?”李广益问。

  “虎平涛。”雷跃心中早有定论:“让他来领着做。”

  闻言,李广益连忙从电脑后面闪出上半身,震惊无比地看着雷跃:“你没发烧吧?他只是个辅警。”

  “用人就得不拘一格。”雷跃用力咬了一下后槽牙,杀气腾腾地说:“连王雄杰和廖秋都极力推荐的人,我没有理由放过。再说了,虎平涛在熊局那里都挂了号,再加上他今天的表现,就算他不是在编警察,我也愿意给他一个组长的位置。”

  李广益赶紧离开椅子,快步走到雷跃面前:“我知道你是好心,可这样做不符合规矩。虎平涛不是咱们缉毒大队的人,不能担任职务。”

  “我只是给他一个临时指挥权。”雷跃粗犷的脸上浮起一丝狡黠:“放心吧,有何萍和李凌盯着呢,这也是给廖秋一个面子。我现在算是明白这家伙的想法,上次没看文件就调人的确是我的错。廖秋摆明了是要我帮着他培养人才。呵呵,好想法啊……可他这次失算了。虎平涛已经报名参加下个月的公务员考试,面试肯定没有问题。之前北青省那个案子他干得很漂亮,王雄杰已经放出话来,刑警大队那边直接要人。”

  李广益笑了:“好大的口气,凭什么?”

  “他刑警队再拽能有咱们缉毒队拽?”雷跃得意地说:“还好我上次没答应王雄杰换人,否则就真是挖坑给自己跳了。等这次的案子破了,我直接给熊局打报告,虎平涛必须是我们的人!”

  ……

  夜里刚下过小雨,凌晨的空气湿润清冷。虽然地处南方,又是炎热的夏天,可这座城市“遇雨便成冬”。雨天的时候,早晚都得穿上厚衣服,中午才能换成单薄清凉的夏装。

  虎平涛穿着一套黑色运动装从远处的街口跑来。

  富有弹性的面料紧紧裹住大腿肌肉,就像附着在身上的第二层皮肤。上身是同样紧绷的长袖运动衫,胸前两块高高凸起的结实肌肉充满爆炸性力量,在街灯照耀下仿佛黑色钢铁。

  晨跑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喜欢的健身项目。

  这是城中村外面的横街,南北长度约为五百米。里面是一条小巷,整体地形呈不太规则的“T”字。

  李丽红租住的屋子就在巷内。她每天上班、回家都要从外面这条横街经过。

  保洁公司(不是家政公司)白班时间很早,分为四点和五点两个时段。何萍与公司高层联系过,得到了李丽红这个月的排班表。

  她今天上五点的早班。

  虎平涛四点就来到北面的街口,沿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开始慢跑。跑到街口就掉头,转身开始往复循环。

  十分钟前,李凌开着车从“T”字路口经过,从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李丽红租住房间的窗户。

  那里已经亮起了灯。

  李丽红的女儿叫李娜,在附近的小学上三年级。对于孩子,农村和城市的态度截然不同(不是绝对,大部分人如此)。李丽红每天早早上班,走之前给女儿上好闹钟。李娜自己起床,洗漱后吃过母亲留在锅里用热水温着的早点,背起书包自己上学。

  巷口,出现了李丽红的身影。

  她身上挎着一个很大的包。外形款式与有段时间LV推出的“豪华型蛇皮袋”相似。区别在于LV的蛇皮袋售价高达好几万,李丽红身上这个显得破旧,表面布满了污渍。

  她低着头,出了巷子就往南面走。数百米外有一个保洁公司服务站,平时都是把工具存放在那里,上下班也在那里打卡。

  李丽红没有特别留意周围。这个时间大部分人都在睡觉,但也有早起的人已开始忙碌。偶尔有车辆经过,也能看到有人骑着共享自行车,像虎平涛这样的晨跑者更是平常。

  李丽红走路的速度不算快,她打着呵欠,脑神经仍有一部分被睡意支配着,尚未完全清醒。

  虎平涛已经从街口转向,以远超李丽红的速度从她身后追赶上来。

  他呼吸粗重,没有急于加速,保持着固定的节奏。

  加速可能会引起对方怀疑。尤其在这种四周安静的场合,听觉神经会变得尤其敏锐。

  李丽红背对着虎平涛,她走在人行道上,没有转身。

  虎平涛带着耳塞,他轻轻按下斜插在胸前的手机,释放出来电铃声,边跑边开始说话:“喂,是我……哈哈,昨晚你还没喝够,这么早就开始约……我在跑步,要不这样,你开车过来接我,等会儿我们去玉西,吃鳝鱼米线……”

  玉西距离省城很近,鳝鱼米线是那里的特色小吃。从省城到玉西开车走高速要一个多小时,“去玉西吃早点”是省城有钱又有闲那类人的玩法。

  虎平涛说话的声音很大,四周安静且空旷,他的声音传出很远。

  在电话里聊天容易走神,虎平涛也不例外。他聊着笑着,一直跑到很近的位置,才突然发现走在前面的李丽红,连忙发出惊慌的喊叫:“……让一下,快让开……哎呦……”

  他从后面把李丽红撞翻。

  年轻人力气很大,再加上奔跑产生的惯性,毫无防备的李丽红被撞朝一边,歪斜着身子倒下,挎在身上的包也掉了。

  撞得其实不算重,虎平涛瞄准她肩上的包,角度拿捏得正好。他反应与所有猝不及防的人一样,想跳起来避开被撞翻横在人行道上的李丽红,却被她的脚绊了一下,整个人瞬间失去平衡,向前重重扑倒。

  膝盖与地面接触的时候,虎平涛咬紧牙关没有做出阻拦动作,强忍着疼痛,任凭身体向前滑行。

  撞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把手机塞进衣袋,避免在碰撞过程中飞出。

  “你干什么啊?”李丽红揉着痛处,艰难地站起来,忙不迭捡起掉在地上的包,指着虎平涛连声怒骂。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嘶……”虎平涛坐在地上,看似疼得起不来。他一边道歉,一边拉起裤管,一直褪到大腿上,露出膝盖上的大片擦伤,血肉模糊。

  看到鲜血淋漓的伤口,李丽红顿时打消了心中的那一丝怀疑。

  (谢谢诸位书友的打赏和投票,感谢大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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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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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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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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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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