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有一支活跃在敌后的游击队,那帮人啊…都是和他属于同一类,或许在那里他才能寻找到心中的真谛吧。
三营还在继续分发新装备,那些老旧的七九步枪和捷克式则被统一放置在空地上,廖铭禹决定将它们收缴入库,以后用作与新兵的训练或到黑市上变现以充军资。
“这把手枪太他妈威风了,这才是爷们使的武器嘛。”
洪木把玩着一支M1911手枪,漂亮大气的枪身让他爱不释手,和汤姆森一样的.45口径子弹,一枪击中基本上就能将敌人撂倒。
廖铭禹这次兑换了几十支M1911手枪,就打算配发给川军团连级以上的军官。而射速快火力猛的汤姆森也来了批,和简单轻便的黄油枪一样,这三款枪的子弹口径都一样的。
不过陈继泽更加看中M1912霰弹枪,这款枪他在美国留学时还打过,对它的印象非常深刻。
陈继泽拿着霰弹枪跟子弹来到靶场练习,10几米的距离一枪下去,那个用稻草和麻袋编织而成的人形靶瞬间稀烂。看得旁边的士兵一愣一愣的,这要是打在人身上那还得了?
“营长,这是啥枪啊,咋这么猛!”一个小兵惊讶地说道。
“咔嚓”一声,陈继泽退出了弹壳笑着说道:“美国的温彻斯特,近战利器一枪一个小鬼子,打在人身上就是一大片。”
这时廖铭禹带着一队士兵也来到了训练场,他们拿着新式机枪和几条子弹链,正在沙袋上架置这挺机枪。
廖铭禹亲自研究着这款通用机枪的结构,打开顶盖检查内部枪机,还有它的枪管连接处是如何拆装。
鼓捣了一会,他叫人拿来了一条弹链,装填好之后“哗啦”一声拉开枪栓。
“这款机枪的射速非常快,不是需要火力压制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连射,要不然这条150发的弹链会很快就打光。”
说完廖铭禹将枪托抵在自己的肩膀上,脸颊贴在枪托上瞄好了200米外的靶子,食指缓缓落在扳机上。
“嗤嗤嗤嗤嗤嗤……!”
MG3独特的开火声瞬间响起。不同于捷克式或则马克沁,那声音就仿佛像用力撕开了一张亚麻布的感觉,让人听了第一次就不会忘记。
远处的靶子转瞬间就子弹覆盖,包括它的四周的空间也被密集的弹着点封锁。这要是个敌人的话早已经被打成了筛子了。
而廖铭禹没有停止射击,转动枪口对着一排靶子继续扫射,弹壳像天女散花般从枪机里四散而出,持续开火下150发的弹链在不到半分钟就全部射击出去。
枪口还冒着青烟,但旁边的迷龙等人已经是目瞪口呆,这玩意太嗨了吧!
用惯了捷克式的他们哪里能想象到,一挺轻机枪的火力持续性却居然能堪比重机枪。而且射击速度非常之快,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团长!让我来试试吧。”
迷龙有些手痒了。他早就嫌弃捷克式那短小无力的子弹容量,前段时间迷上了M2老干妈,但那玩意太重了在战场上不方便转移,上次要不是这个原因自己哪能挨上一炮?
这挺新机枪看着比捷克式重不了多少,关键是火力猛啊,有了它小鬼子的万岁冲锋就是个笑话。
廖铭禹把枪交给了他,并认真叮嘱到:“射击方法还是以短点射结合长点射,最好不要扣着扳机不放,不然枪管很快就会过热。”
“知道啦,您瞧好吧!”迷龙重新上了子弹,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一下这款武器。
“嗤嗤嗤…嗤嗤!”
撕布机继续发出怒吼,看着正在酣畅淋漓射击的迷龙,廖铭禹满意一笑。
这还是被锁速的MG3,要是原版的MG42在这估计这帮家伙眼睛都能瞪出来,那每秒钟12~15发的超高射速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Χiυmъ.cοΜ
看了一会,廖铭禹对龙文章吩咐道:“三营完成换装之后叫他们去中坝滩换防,然后让二营过来领新装备。一营班组机枪的空缺也得补上。”
“四营先领着旧装备,新兵蛋子的训练也不能落下。新武器战士们也需要磨合,等全团完成换装之后立即按照我们制定的计划进行训练,这一点你得落实到位。”
龙文章拍着胸脯当即答应道:“放心吧团座,保证完成任务。我敢说就咱们现在这火力小鬼子来一个师团咱也不怕,哈哈!”
……
廖铭禹回到了团部,今天小书虫的那一幕让他感到有些不安,时间的惯性还是这么强,就算他这只蝴蝶再怎么扑腾该来到还是来了。
按理说孟烦了此时接到他父亲的那封信过后,内心正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原时空里他一事无成孑然一身,还拖着那只伤腿,身边的那群炮灰们连自己都顾不上,又有多少人会在意他的存在呢。
他觉得川军团也无所谓有没有他这个瘸子。所以才能无所顾忌地放弃一切,哪怕当个逃兵也要去寻找父母。
而现在孟烦了也算身居高位,五六千人的加强团参谋长,再不同于以前的身份,部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好,也不知道他如今再面临这个情况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小二,去叫孟参谋长过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他。”廖铭禹吩咐道。
想了想还是得找孟烦了过来谈谈,自己的兄弟出了这种事情,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坐视不管。
“是!”丁小二答应一声立马跑了出去。
而现在的孟烦了还在禅达街道上没有目的地四处瞎逛。
一路上遇到不少川军团的士兵,那些认识他的战士都会向他敬礼问好,孟烦了也会一一点头示意。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惆怅。
是啊,如今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了,他有他的兄弟、部队、地位,还有那个待他如手足给与他足够信任的团长。
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充满了归属感,就如同家一样,让他如何能割舍掉。
自己刚刚居然还想着悄悄跑掉去西岸寻找父母,如果真这样做了跟逃兵又有何异?这一辈子都别想在兄弟们面前抬起头。
街道上还有一些不知道从何处过来的人,他们带着斗笠背着宽大的行李,就像是蚂蚁一样成群结队的往目的地进发。
到哪都能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是某所工厂的工人,或则某座学校的学生,他们把工厂或则图书馆搬运过整个华夏。只为在这战火纷飞的年代寻求到自己的立足之地。
远处走来的一个青年从他身旁擦肩而过。他身上特有的气质吸引了孟烦了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学生,他和那些蚂蚁们一样,风尘仆仆步履阑珊。但不同与那些人的麻木,是青年眼神里却充满了坚定和向往。
那种眼神孟烦了太清楚了,他以前就是那个样子。
曾经自己也是学生,无畏、坚定…心比天高,到头来却还是像一只蚂蚁一样苟且而活。
要是没有团长恐怕他还是那个满嘴毒舌,人见人嫌的死瘸子吧。想想也是,现在的自己相比于他们已经算得上幸福无比了,还有什么资格去奢求更多?
“参谋长,参谋长!”丁小二在他身后大声喊道。
“呼…呼…可算找到您了,我跑遍了半个禅达,还好…还好有队士兵说看到你在这边。”丁小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怎么了?”孟烦了停下脚步问道。
“团长找有事找您呢,让你快点过去。”丁小二急忙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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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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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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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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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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