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到让千鸟彻牵肠挂肚。
等放假后,非墨又到了京都,早上依旧不慌不忙地去上了儿童组的大课堂。
千鸟彻让人把非墨找了过去,表示不理解非墨明明已经熟练了歌牌、为什么还要在儿童大课堂上浪费时间。
非墨也说了实话——其他孩子在学和歌,他则是在让自己更熟悉‘决定字’,他认定歌牌没有‘最熟悉’,只有‘更熟悉’。
这种学习态度,让千鸟彻彻底没话说了,紧跟着问了非墨一个问题:《百人一首》中最喜欢的和歌是哪一首?
非墨的回答是:不闻流水声,瀑布久无源。水尽名难尽,至今天下传。
千鸟彻又问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最喜欢这一首?
小孩子挑选喜欢的和歌歌牌时,一般会选择有自己名字的和歌,或是选择有自己喜欢事物的和歌,有的甚至是听别人描述过和歌中描绘的景色,喜欢上了和歌里描述的风景。
而青春期开始之后的孩子,尤其是有心仪对象的,通常会喜欢那些跟爱情有关的和歌,或是借此表露心意,或是将心里愁绪投映在和歌中。
千鸟彻第一次听到有小孩子说喜欢这一首和歌,还在想会不会是‘水’让非墨想到了‘水野’。
非墨如实说了自己的想法:我希望纵使再过千万年,人类也始终牢记我名,我想参加歌牌竞技的初衷,是为了给大冈家的红叶小姐添堵,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尝试去做一个即便我退役后、名字也依旧会被人传颂的传奇。
这不是为了迎合千鸟彻而给出的答案,而是非墨自己的想法。
师徒选择是双向的,如果千鸟彻觉得非墨太自大、不认可非墨的想法,非墨也不会考虑跟着千鸟彻学习。
但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千鸟彻也认为非墨有希望成为一个传奇,主动打破了‘不收徒’的坚持,成为非墨顺利捕获的前歌牌名人老师。
一直没有收徒的千鸟彻终于收了徒弟,水野义和得知这件事后,惊讶又高兴地安排了非墨的拜师礼。琇書網
拜师仪式结束之后,千鸟彻干劲十足地开始自己的指导大业,大概是第一次当师父,身上总有着发泄不完的精力,平时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非墨也是一个耐折腾的,即便是千鸟彻提出一些累人的、不容易实现的训练构思,非墨也能试着去完成。
每次都是千鸟彻察觉自己激动过头,察觉自己制定的训练计划太难了,反思之后,连忙叫停了非墨的训练。
两人也不完全是瞎折腾。
千鸟彻把非墨对百张歌牌的熟练度检测了一遍,除了非墨喜欢的几张牌,还找出了几张非墨没有多大感觉、但很擅长记忆并锁定位置的歌牌,发现非墨可能对一些特定的文字符号比较敏感,硬是帮非墨琢磨出了一套迅速有效的记忆法,帮助非墨去攻克那些不怎么擅长的牌。
两人私底下讨论时,甚至提出过‘消灭所有不擅长歌牌、制造无短板名人’这个会让人觉得疯狂的目标。
另外,非墨这具身躯跟普通十岁孩子没有区别,躯干和手臂的长度绝对比不过成年人,这是非墨在歌牌竞技中的劣势。
在唱读人开始念上句之前,选手的手不能进入竞技线内,所有人的条件看似是对等、公平的,但非墨躯干、手臂比成年人短,就意味着取牌时的身体活动幅度、要比成年人对手大一些,‘伸手拿过一只笔’跟‘探身伸手拿过一只笔’,不仅是体能消耗不同,后者要稳住身体重心、要手与身配合完成动作,执行步骤比前者多,速度也很容易受到影响、会比前者慢上一拍。
如果非墨和一个成年选手同时伸出手,对方很有可能会比非墨快上零点几秒按住指定牌。
歌牌竞技中,谁先摸到牌,谁才是‘有效取牌’。
为了非墨在出手速度上不输给成年对手,千鸟彻还根据非墨的手臂、习惯动作,再结合上自己的经验,制作出了一套适合非墨使用的取牌法。
这套取牌法能够节省非墨的体能,也能让非墨利用小孩子的身体优势来取牌,具体到对局中非墨用什么坐位方便取牌手迅速按住指定牌、不同位置的歌牌该怎么触到、不同位置的歌牌该触碰哪个位置,再到取牌手往任意方向活动的轨迹。
练习过程中,千鸟彻先是让非墨做出取某一张牌的动作,一点点更正到最佳的伸手角度,再由非墨一遍遍练习、熟悉。
敌自两阵不同位置的50张牌,非墨都练了个遍,之后还要持续训练,直到把那些取牌手法练习到成为本能。
前段时间里,非墨一放假就到京都来。
早上参加儿童大课堂,别的孩子学着和歌背诵,非墨则用特殊记忆法反复记忆歌牌内容,把自己的‘不擅长牌’一张一张地磨成‘擅长牌’。
大课堂结束后,非墨会开始取牌训练,找一间无人的和室,在地上摆开敌自两阵不同位置的50张歌牌,不断练习触牌、扫牌的动作。
午饭后,非墨会参加千鸟会内部的切磋比赛。
千鸟彻收徒的事引起了整个歌牌竞技圈的地震,千鸟会上上下下更是惊讶得几天才缓过来。
每一个千鸟会的会员,都对非墨这个千鸟彻唯一徒弟、亲传徒弟很有想法,都很想跟非墨来一局。
大部分人倒也没有恶意,有的人是好奇非墨为什么能被千鸟彻看好,想了解一下新来的师弟,有的人是想从非墨身上学到千鸟彻的歌牌技巧,有的人想找非墨切磋,纯粹是为了凑热闹。
非墨也需要大量实战经验,对千鸟会其他会员的挑战几乎是来者不拒,还会主动对高竞技等级的人发出挑战。
开始切磋比赛的第一个假期,非墨用两天时间,把千鸟会在训练场馆的E级选手都对战了一遍,轻松地把那些E级选手‘切’得落花流水。
后一个假期,非墨又用两天时间,把千鸟会的D级选手都‘切’了一遍。
到了第三个假期,千鸟会的C级选手也全员被非墨‘切’了一遍,由于又在这个世界的‘连休假’期间,非墨又开始挑战B级选手。
非墨得到千鸟彻专门制订的记忆法、取牌法,自身又不断练习,在训练中,听觉变得越发敏锐,脑力、专注程度也得到了提升,挑战B级选手也没有多大压力。
期间,非墨还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唯一一个在挑战赛中暗藏恶意的人。
对方在比赛过程中,说了很多次‘你的天赋很好,但是在触敌阵下段牌有些生硬,是不太擅长吧’、‘你果然不太擅长敌阵下段牌,速度跟之前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不过其他都还不错啦’这类言论,看似只是正常评价,但非墨可以肯定自己触碰敌阵下段的牌并不慢、跟其他位置的取牌速度相当。
非墨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对方眼里偶尔浮现的妒恨和不甘,心里顿时想通了对方想做什么。
比赛中,如果一个有经验的前辈,反复对一个刚入门的孩子说‘你这里不行’,很容易让小孩子产生自我怀疑,再次伸手去那个地方的牌的时候,一定会有不小的心理压力,导致动作变慢,最后真的变成了不行。
以往的切磋比赛中,也有人因为自己止步不前,因为嫉妒,在与小孩子比赛中说出一些虚假苛刻的评价,想以此来摧毁一个未来充满希望的人。
千鸟彻曾经见过类似的事,跟非墨说过,还特地叮嘱非墨当前只需要跟千鸟会内部的人切磋、不要急着跟外界的大人玩牌,但千鸟彻大概没有想过千鸟会内部会有人对后辈小孩子下手。
好在非墨不是普通小孩子,并没有把对方那些话放在心上,还用‘我觉得我取敌阵下段的牌是有点慢、想再试一场’为借口,又跟对方加赛了一场。
乌鸦是报复心很强的动物。
那一场比赛中,非墨只盯着敌自两阵的下段牌,让那个B级选手一次都没取到敌我两阵的下段牌。
对方不断被非墨抢走牌,开始不时分心、去看周围围观者的脸色,大概是怀疑周围的人都在笑话自己,居然在对局中接连出现了两次手误,让非墨在一局比赛中送出了15张牌,靠‘送礼’就把自己的牌送出了一半还多。
一个B级选手居然在比赛中接连手误,还被送礼送了15张牌,如果对手是A级、名人,那还说得过去,但如果对手是一个尚无等级的孩子,哪怕那个孩子是名人刚收的徒弟,败得这么惨也很伤人自尊。
加赛和谐地结束了,那个B级选手感觉自己落下了心理创伤,非墨感觉自己得到了进步,并开始思考起‘歌牌竞技中的心理战’来。
按理来说,非墨早期参加对决时,千鸟彻应该在一旁关注着,只是千鸟彻是第一次做老师,也未曾想到千鸟会内部会有人想借机使坏,再加上对非墨的心性有信心,就大大咧咧地让非墨一个人在外随便折腾,自己每天待在房间里、抱着歌牌没日没夜地研究。
花了大半个月时间,千鸟彻给非墨憋出了一个大招——一套适合非墨的摆牌法。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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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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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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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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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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