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能网购>第一百三十七章 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子仲,子方,二位光临,在下真是受宠若惊。”

  苏毅站在院门口,拱手抱拳,面带笑意。

  “怀恒说笑了。”糜竺五指并拢,拱手合抱,答礼道。

  “见过怀恒先生。”糜芳向前施礼。

  见糜氏兄弟如此多礼,苏毅连声说道:

  “二位无需这般客气,快快请进,我们到堂内叙话。”

  “如此甚好。”糜竺一副笑吟吟的样子。

  “请!”

  苏毅伸出右臂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与糜氏兄弟走在一起,苏毅不禁思绪万千。

  作为最初追随刘备的一批人,糜竺与糜芳对刘备的帮助可谓是非常巨大。

  糜氏一族是徐州富商,先祖世代经营垦殖,养有僮仆、食客近万人。

  要知道,东汉末年人口急剧减少,能有万人规模的家族产业,着实是相当厉害。

  放在今天来看,糜家的产业要比一些跨国公司都要庞大。

  依靠家族产业,糜竺与糜芳两人完全能够一辈子衣食无忧,活得十分潇洒。

  但是,我国古代重农抑商,即便他二人富可敌国,但地位却依旧低下。

  因此,糜竺与糜芳打算做一次政治投资。

  他们迎接刘备入主徐州,并辅佐刘备。

  在这之后,十余年间,刘备多次因兵败而失去立足之地,可不论是糜竺,还是糜芳,都对刘备不离不弃,跟着他一路颠沛流离。

  糜氏一族作为刘备集团最早的投资人,一旦刘备成就大业,他们的收获必定是巨大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

  入主益州后,刘备当即拜糜竺为安汉将军,地位甚至在诸葛亮之上。

  众臣之中,刘备给糜竺的待遇是最高的。

  建安二十四年,也就是公元219年,汉中之战爆发,刘备取得大胜,进位汉中王。

  与此同时,刘备开始对手下群臣武将进行分封,他直接将南郡太守的位置给了糜芳。

  南郡东面是孙吴,北面是曹魏,战略位置相当重要。

  由此可见,刘备对糜芳有着充分的信任。

  说来也是可惜,糜芳坚持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刘备成就大业,自己也熬出了头,可却投降东吴,坏了名节,晚年也没能落得个善终。

  三人正朝里走着,忽的,邓艾一溜烟儿跑了过来,“苏大哥,你……回来了。”

  “苏大哥。”苏月连跑带跳,奔至苏毅身前,欢喜道。琇書蛧

  “有贵客到访,你们两个先等等,去东面厢房待着。”苏毅摸了一把二人的脑袋,温和道。

  “好!”

  邓艾、苏月转身跑开。

  “怀恒,这两位是?”糜竺面有疑惑,轻声问道。

  “他二人是我的弟弟和妹妹。”苏毅不假思索道。

  “原来如此。”糜竺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顷刻,堂内。

  三人分宾主坐定。

  “无事不登三宝殿,不知二位前来,可有何事?”苏毅环视二人,率先问道。

  “怀恒,救命之恩,竺定当铭记,另外,若不是怀恒你,舍妹怕是要遭受曹兵凌辱。”糜竺站起身,躬身作揖,执礼甚恭,眼中闪烁着感恩的光芒。

  “子仲,无需这般客气。”苏毅连忙走到糜竺身边,拉着他的臂膀将其扶起来,真挚道:“你的为人,我是知道一些的,若是再遇到那日的危险,我也定会舍身相救,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苏毅怀着十足的真情实意。

  麋竺雍容大方,敦厚文雅,行事光明磊落。

  与他相处的这段时间里,苏毅能感觉得出来,他是一个大好人!

  最初,苏毅用系统里的粮食资助刘备,使得刘备万分感激。

  对此,糜竺并没有心生不快,也丝毫不担心苏毅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如果换作常人,恐怕早就对苏毅心生戒备,甚至还会暗中使一些手段。

  但糜竺没有这么做,他见到有人对刘备伸出援助之手,心中只有万分喜悦。

  “怀恒,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糜竺与苏毅执手四目相对,下一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一抹决然,“大恩难以相报,日后我糜氏一族,定与怀恒你共进退,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子仲,你!”苏毅显得有些诧异,他没有想到,糜竺的反应竟会如此剧烈。

  与此同时,苏毅心中暗道,到底是性情中人,值得深交。

  “兄长。”

  一旁,糜芳也不由站起身来。

  “子方,速速向怀恒道歉。”糜竺目视糜芳,眉目肃然。

  糜芳将腰深深弯下,道:“先前是我的行为有失妥当,还望先生见谅。”

  “子方快快起身。”苏毅疾步上前,连忙将糜芳扶起身。

  看这兄弟二人的反常举动,苏毅显得有些不解,问道:“缘何如此?”

  “怀恒有所不知,在你失踪的那段时日,子方竟以为你投降了曹操,他出言不当,该向你赔礼道歉。”糜竺严肃地说道。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苏毅摆摆手,笑着说道。

  还以为有什么大事,没想到是因为这个,糜竺才让糜芳向自己致歉。

  长坂坡时,糜芳误以为苏毅与赵云投靠曹操,并受到刘备的叱责。

  其实糜芳并不是毫无根据,不负责任地瞎说,被刘备责骂完全属于无妄之灾。

  当时形势危急,在糜芳看来,即便是刘备的结义兄弟关羽都有投降曹操的过去,又何况是苏毅与赵云。

  “多谢怀恒宽宏大量。”糜芳看着苏毅,面带感激之色。

  “子方言重了。”

  苏毅唇角微扬,笑道。

  其实,糜芳对刘备是极其忠心的,可以说是不离不弃,矢志不渝。

  建安元年,刘备于下邳被吕布击败,糜芳跟随刘备逃到海西。

  建安二年,刘备屯兵小沛,再次被吕布击败,糜芳又跟随刘备逃往曹操那里。

  这时,曹操上表荐糜芳为彭城相,但糜芳不为所动,选择继续跟随刘备。

  建安三年,刘备驻守沛城,被吕布部将高顺、张辽击败,弃下家眷单骑逃走,糜芳费劲波折,最终寻得刘备。

  建安五年,刘备徐州兵败,逃往青州,关羽被曹操所擒。

  糜芳收拢战败士卒,一路寻找,于邺城东面约二百里的地方与刘备汇合。

  建安六年,刘备败于汝南,糜芳追随刘备逃到新野。

  建安十三年,糜芳又随刘备退走新野,一路奔逃至江夏。

  高官厚禄不改其志,不畏艰辛誓死追随刘备。

  糜芳就像一个贞洁烈女,守了一辈子,却在晚年不慎坏了名节。

  吕蒙袭取荆州,麋芳举城投降,导致关羽兵败身亡。

  糜竺得知后,向刘备面缚请罪,刘备反而劝慰麋竺要宽心,对他待遇如初,丝毫没有减少。

  可是,因为弟弟的变节,糜竺心中一直愧疚不安,不久后惭恨病死。

  而糜芳在东吴的日子更是不好过。

  他备受讥讽,就算夹起尾巴做人,也时常被东吴臣民所羞辱。

  就这样,在羞愤交加中,糜芳度过了自己的余生。

  说起来,这两个兄弟也是可怜,以后,自己能帮就多帮一下他们吧。

  至少有自己在,绝不会给糜芳投降东吴的机会。

  就算糜芳再度与关羽共事,有自己从中调节,最终的结局也万万不会走向绝境。

  糜芳不变节的话,那么糜竺也不会背负道德的枷锁而心中愧疚,兴许,他还能多活上一些年岁。

  这样一来,糜氏一族存在的时间愈久,势力越庞大,对自己的好处也是极大的。

  心念至此,苏毅不禁开口道:“子仲,子方,天色已近正午,我等不如在此痛饮几杯?”

  “如此甚好。”

  糜竺与糜芳对视一眼,不由大笑。

  紧接着,苏毅喊来厨役,命其备下酒宴。

  席间。

  三人推杯换盏,有说有笑,谈得不亦乐乎。

  当然,苏毅没有忘记邓艾与苏月,在开席之前,他便命厨役将美食送至两个小家伙的房中。

  酒宴自然离不开酒。

  由于三人喝的是这个时期的低度米酒,所以苏毅干脆甩开膀子猛喝。

  这个米酒,度数还不如啤酒,苏毅觉得喝再多也不会醉。

  糜竺、糜芳却是惨了些,他二人抵挡不住苏毅的接连劝酒,饭菜没吃几口,便早早醉得不省人事。

  不过,苏毅发觉,经过这顿畅饮,三人之间的感情莫名拉进了不少。

  或许,这就是酒精的魅力吧。

  就是有一点,米酒喝多了也涨肚子。

  苏毅不由打了个响嗝,他站起身,来到门口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

  “苏大哥,什么时候……去逛街?”

  邓艾唰的一下奔至苏毅眼前,眼中露出期待之色。

  “苏大哥,你喝了这么多酒,还能带着我们出去吗?”

  苏月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上前来,仰起头望着苏毅,眉心微皱。

  “这么点酒,对我来说就像毛毛雨,根本不碍事!”苏毅大手一挥,眉毛一挑,咧嘴笑道:“等我收拾一下,我们这就走。”

  苏毅心头闪过一个念头: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以质疑我的酒量,

  “出发咯!”

  邓艾与苏月一脸欢快。

  他二人年纪尚小,骤然来到这么大的一个城市,当然会新奇,想要好好逛上一逛。

  “对了,带上我给你们的对讲机,人生地不熟的,万一你们走丢了,记得用它来联系我。”苏毅略一思索,开口嘱咐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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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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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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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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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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