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能网购>第九十七章 攻击武器
  防刺服种类有三种。

  苏毅心一横,三样各买了一件。

  关乎生命安全,苏毅毫无犹豫地买下最贵的。

  余额减去3800元。

  还剩590,670元。

  下一瞬间,三件黑色防刺服出现在地面上。

  每一件防刺服还附带一双防刺手套。

  光凭眼睛去看,几乎无法分辨出防刺服的种类。

  不过,当苏毅把防刺服拿在手里的时候,立马就能感觉到它们的不同。

  最显而易见的是硬度不一样。

  单论触感来说。

  锰钢片最为坚硬,弹簧钢次之,聚乙烯纤维则较为柔软轻便。

  防刺服能够防砍、防刺、防割、防钝器伤害。

  也就是说,它能够防止刀剑伤害,但是,不能抵御子弹。

  不过现在是冷兵器年代,防刺服足够用了。

  苏毅利索地脱下衣服。

  先把软质内胆防刺服穿在最里面,接着再穿弹簧钢防刺衣,最后是锰钢片防刺衣。

  然后,再将先前的衣服穿在最外面。

  三件防刺衣穿在身上,看起来并不臃肿,厚度看起来就像冬天的一件羽绒服差不多。

  苏毅大致感觉,三件衣服加起来大概有12斤左右。

  如果十几斤的东西提在手中,可能会有一丝沉重,可如果穿在身上,就感觉不到有太大的负重感。

  这是因为提在手上,手掌与手臂分担着绝大部分的重量。

  而穿在身上,是整个身体平均分摊着重量,自然也就会轻松。

  另外,古代的盔甲较为沉重,轻则三四十斤,重则八九十斤,也难怪有人感叹,身披重甲就像背着媳妇打仗一样。

  与这时候的盔甲相比,苏毅身穿三件防刺衣,加起来总共十几斤,就显得相当轻便。

  接着,苏毅又戴上防刺手套。

  一双。

  两双。

  三双。

  做完这些,苏毅就要上马。

  可他忽然发现,三层手套让手部有些行动不便。

  手指都僵硬起来,就连缰绳都难以抓紧。

  无奈,只得脱下两双手套。

  就在这时,马鞍旁斜挂的一柄制式长枪映入苏毅的眼中。

  他抬手握住长枪,心道:“我不会使这长枪,带着反而是累赘。”

  想到这,苏毅将长枪取下,扔在地上。

  随即再次调出系统。

  现在防护装备有了,但还缺件攻击武器。

  买个什么当做武器呢?

  苏毅一边思索,一边快速挑选着。

  【小型手持电锯。

  单手伐木,轻便灵活。

  纯铜电机,动力强劲。

  快速充电,持久续航。

  淬火链条,合金打造。

  锋利坚韧,高效切割。

  售价:168元。】

  “这个小型电锯不错,正适合!”

  确认购买。

  余额减168元。

  还剩590,502元。

  下一瞬间,一个崭新的电锯出现在苏毅眼前。

  电锯长约0.5米,合金锯条的长度大概6寸。

  握把包裹着暗红色的胶皮,旁边是一个安全开关和变速扳机。

  只有按下锁定开关,才能启动电锯,避免意外发生。

  启动后,变速扳机控制锯条的转速。

  按压力度越大,转速越快。

  苏毅启动电锯,朝大槐树的一个枝干简单的试了下。

  “嗡嗡嗡!”

  电锯发出低沉的轰鸣声。

  锋利的锯条挥下,枝干应声而断。

  “这也太好用了!”

  苏毅关闭电锯,他再次调出系统,又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余额减168,剩余590,334元。

  接着,苏毅将一把电锯挂在马鞍上,另一把电锯拿在手上。

  就此,准备工作终于做好。

  苏毅信心满满,他翻身上马,单手握紧缰绳,向北疾速而去。xǐυmь.℃òm

  ……

  当阳长坂。

  号哭之声震天动地。

  山坡山冈、田间旷野里尽是逃难的百姓。

  “曹军就在后面!”

  “快跑,快跑!”

  百姓胆战心惊,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四散奔逃。

  曹军主力袭来,不仅是百姓,刘备军中的许多士卒也被冲散。

  混乱之中,一员白袍战将骑着白马,逆着人流向北急速奔驰。

  “子龙将军!子龙将军救我!”

  道路旁的灌木丛中,有一中年文士挥舞着手,遥声呐喊道。

  赵云勒马而立,循声望去,“宪和先生!”

  简雍挣扎地站起身,颤颤巍巍地喊道:“子龙,是我!”

  赵云急忙策马来到简雍前面,翻身下马,扶着简雍,开口问道:“宪和先生,你怎会在这?可曾见过两位主母?”

  简雍擦着额头上的汗,快速答道:

  “二主母弃了车仗,抱阿斗而走,我飞马赶去正欲相救,不料转过山坡,被一名曹将刺了一枪,跌下马来,我争斗不过,这才卧于灌木丛中,以保全性命。”

  “不好!两位夫人与小主人有危险!”赵云脸色一变,指着田间的一头毛驴,“四下已无马匹,先生可乘这头毛驴速速离去。”

  “我听到过往的军士说,甘夫人与一伙百姓相随,似乎已投南而走。”简雍看向南面,开口说道。

  “先生先走,我这就去寻夫人与小主人。”

  言罢,赵云扶着简雍骑上毛驴,待其安全离开后,急忙纵马望南赶去。

  行至半途,忽见一伙百姓,约摸有数百人,正相携而走。

  “甘夫人可在其中。”赵云策马疾呼。

  一道哭声响起,“赵将军。”

  赵云急忙下马,飞奔上前,单膝跪地:“使主母失散,云之罪也!”

  甘夫人哭泣道:“我与糜夫人遇见曹军,弃了车仗,混在百姓中前行,谁知又撞见一支军马,糜夫人与阿斗被冲散,现在不知去向,只有我一人独自逃到这里。”

  赵云正欲答话,忽然一支骑兵冲上前来,人数有十余之众。

  “那是刘备的家眷,给我拦住她!”

  “擒下他们!再杀刘备!”

  赵云腾的一下站起身,眼神变得冷冽起来:

  “夫人在此稍等片刻,末将去去便回。”

  话落,赵云飞身上马,提起手中亮银枪,怒喝一声向前杀去。

  “砰砰砰!”

  这是曹兵相继落马坠地的声音。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十余骑尽数被赵云所斩。

  赵云翻身下马,用白袍擦拭了下手上的血迹。

  而后,他牵着一匹曹军骑卒的战马,来到甘夫人身前:“请夫人上马。”

  少顷,甘夫人在马上坐稳。

  赵云一路护送,二骑加速往南奔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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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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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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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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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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