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头上带着一支累丝嵌宝衔珠梅花金簪,雪白的腕子上,金色手镯也若隐若现。
罗玉辞快速扫了一眼,面带嫌恶道:“这不是清风从慕容齐的王府里偷来的金默兰画像吗?你翻出来作甚?”
“你可知这是我从哪里得来的?”檀小兮语气有些许兴奋,“这是若儿从一个青楼女子那里买来的!”
“青楼女子?”罗玉辞挑了挑眉,心中一动。
“对!我今日问了曹婆婆一些关于摄政王慕容齐的旧事,他说慕容齐好色,家中常有许多容色极美的女子,美其名曰为女德班,可其实都知道这些不过他买回来作为是以色侍人的工具罢了。他还会遍邀朝中臣子,甚至外邦使者来挑选这些女子做妾室,你猜猜这些女子都是从哪里来的?”
“但凡有些条件的都不会舍得把女儿扔进这样的魔窟,估摸着都是些卖儿卖女的穷苦人家和青楼里的女子吧。”
“所以我猜默兰也很有可能就是青楼里买来的女子!”檀小兮小心翼翼地收起画卷继续分析道,“她当时在清水镇曾让苗婶去钱庄换银票,说明手中必定有不少钱财,却养尊处优习惯了,不可能过苦日子,可你们今日已经打听了不少旅馆酒楼,都没有找到她的消息,那有没有可能,她回了老东家呢?”
“你是说她带着团团去了青楼?”罗玉辞想了想,觉得这分析颇有可能,自己今日确实漏掉了此处,如果金默兰确实出身青楼,带这个孩子藏身原来的出生地,给那里的老鸨一笔钱便能衣食无忧,倒也不失为一个暂时十分优渥的藏身之处了!
“红袖招!”
两人对视一眼,忽地异口同声说出了红袖招的名字。
檀小兮听曹婆婆说,京城最大的青楼便是这红袖招,想来金默兰那样的身段容色,定是那样的地方教养出来的。
而罗玉辞今日所见的红袖招,即便是如今这般流民满街的情况下,那里也依然歌舞升平,纸醉金迷,更讽刺的是,在红袖招的斜对面,便有一处流民安置点,那里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便是真正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日我便让人去一趟红袖招探查一番。”
檀小兮却狡黠一笑:“我有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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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午时,红袖招。
“春兰,你还愣着干嘛,今儿店里来了个贵客,出手阔绰不说,长得还十分俊俏,也不知是哪家的儿郎,快去招呼啊!”
红袖招的妈妈是个年过四十却保养精致的美妇人,名唤九娘,天生的好嗓子让她说起话来十分悦耳,她十三岁卖/身,三十岁成为红袖招的掌柜,无论阅历还是心眼都颇深。
这满屋子的姑娘里,她最中意的便是春兰这个丫头,颇有当年红袖招头牌的风范,只可惜早早便破了身子,少了些能接近权贵的机会,不过放在店里赚钱倒是一把好手。
那春兰昨夜接的富商刚走,此时才起床,一脸哀怨道:“妈妈,就不能让我多睡一会儿吗?我周身都是酸的……昨晚那老东西真不是个人,把人家往死里整……”
“睡什么睡,是钱重要还是睡觉重要?死人才整天睡觉!快点收拾好了,贵客在楼下等着呢!”九娘一脸不屑,重重地关上了门。wWW.ΧìǔΜЬ.CǒΜ
春兰只好无奈地化了个十分浓艳的妆容来遮盖眼下乌青,口中嘟囔着“什么贵客不贵客的,都是些油腻腻的臭男人”,慢吞吞走到楼下时,却忽地瞪大了双眼:
这是哪里来的人间贵客?
生得唇红齿白,清秀俊美,没有寻常男子的半点油腻猥琐感,一双眼瞳不同于常人的褐黑色,竟然碧蓝如晴空,头发也是卷曲的金黄色,整个人透着些些妖异的美感,若说他是外欧邦人,偏偏他充满磁性的声音说得却是大梁话,且行为举止都是我朝人士才有的礼仪。
可若说它是大梁人,他偏偏又生得如此不同于常人,有种摄人心魄的病态美。
春兰看呆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走上前,还是九娘招呼才醒了神,凑上去对着围在男子身边的一群姑娘道:“去去去,这样的贵客你们巴结得再好又如何,人家才看不上你们呢!”
几个姑娘不服道:“春兰姐,看不看得上不是你说了算,是这位贵客说了算的!”
“就是就是,姐姐虽然生得美,可十五岁就失了身,这般俊秀的小郎君,想来定是喜欢我这样还未破身子的干净丫头,郎君你说是不是?”
“我呸!良家女满大街都是,爷们来这里,不就是为了图个乐子,你个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今日是失心疯了吗,竟然和我争?还有,什么叫干净丫头?意思是我们这么多接了客的姐妹,都不干净是吗?”
那位贵公子一言未发,几个女孩便开始吵上了,大家都希望这么俊俏的公子能看上自己,就连还没正式拍卖自己“初次”的映月都抢夺着这次机会。
对她来说,反正早晚都要有这一日,与其给了脏兮兮的老头,还不如从了这俏生生的公子!
九娘见大家越吵越大声,惹得那公子都露出了讥诮不耐烦的的表情,忙挤进去赔笑道:“咱们这儿的姑娘亲如一家人,说话就是实在些,公子莫见怪!您看看咱们这儿貌美的姑娘都在这里了,您看上哪一位,不如说出来,妈妈我立刻安排?”
那俊俏公子这才缓缓睁开半闭的双眸道:“小爷心情不太好,只想找个贴心的小可人说说话,喝喝酒,并不做什么风月事……聊上两个时辰,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全场齐齐倒吸一口凉气——要知道,这春兰昨夜折腾了一晚上,也才得了四十五两银子,另外一百零五两可都是落入了妈妈手里,三七分后,即便是不停地接生意,这里的姑娘一年也攒不下多少银钱的!
而一千两银子,即便是只能拿三成,也有三百两!万一这位俏公子心情好,再给些什么赏赐那不是发达了吗?
更何况只要陪着说说话喝喝酒,这样轻松的活谁不想做?
“公子要人陪聊天,这个我会啊!想听什么话本儿?”
“郎君,我最爱何人闲聊,莫说两时辰,便是两天两夜都不嫌累!公子点了我,绝不后悔!”
十几张嘴巴毛遂自荐叽叽喳喳,可那位小公子却拒绝了一个又一个,不是嫌这个长得丑,就是嫌这个声音不好听,一轮下来,所有的女孩都被他摇头拒绝了:
“九妈妈,都说您这红袖招里姑娘多,可竟然没有一个让我满意的,我还是换一家吧……”
九娘心中急得如同被浇了一壶开水,滋啦滋啦地难受:若是没有他满意的姑娘,到手七百里两可就要飞了!人家那可不是装有钱,那是真有钱啊,方才进来随手一个打赏便是二十两银子!
“公子您别走啊!我这儿还有一个姑娘,从前可是这儿的头牌!这些个毛丫头和她比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九娘在他站起来的一瞬间,打定主意把金默兰请出来试试,毕竟这丫头从前在这里卖艺不卖身时便是头牌,后来又受了高人指点,出落得狐狸精一般!
她就不信了,这小公子会连金默兰都看不上!
果然,一听自己还藏了个头牌美人,那公子果然眼神发亮,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公子等着,我去去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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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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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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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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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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