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中原侠义道群雄联袂北征,组成了“剑神军”,尽赴英雄府。
西面,龙神大军浩荡攻伐。
东面,魏颉一人杀入。
北面,有凌烟箐独身入阵。
龙神军先锋营,尽披丧事白麻,是为悼念亡将东方梧桐。
大战开启,理所当然,死人遍山野!
英雄峰处,人人誓为死去的诸葛老大复仇,同仇敌忾,死战不退。
玉鼎峰上成员,高呼着“王老大万岁”,持剑御敌,剑意俱是不俗。
无敌峰郑牛部下的众人战意魄力最盛,同时死得也最快。
一把火烧遍了赤血峰,使之全军覆没。
修罗峰的蛮族好汉,一身胆气,热血满胸腔,执意不投降,只是作战。
一念峰是一座空峰,全数人员都已被提前调走,轻而易举就被北伐军占领。
慕云峰每一个壮年男儿,皆分出一缕元神,积少成多,百川归海,助共主王临霄。
虎狮峰战士迎战时口中不断喊着“杀杀杀杀杀”,杀敌极猛,有虎狮之威。
千员武者,尽系红绸带于额头,真武峰众,不胜,便殉国。
阴阳峰人员,最后再拜了一次他们终身信仰的神明九阴真人,为烛龙而战。
黯然峰每一员男子,都服下了剧毒蛊虫,没了神智,宛如一具具丧狂僵尸,挥械大战敌军。
迎晨峰的众将士,知道不敌龙神北伐军,心如死灰,痛骂南国猪狗,遂集体割颈自杀。
玲珑峰全体,冲锋陷阵,人数最少,但英雄豪气不少。
十三座山峰,十余万士卒,战则战,死则死,浑然无有惧哉!
英雄峰之巅,两名尘仙境的剑修又一次见面了。
一人白衣缟素,打扮凄冷,面容悲壮,手持青紫双剑,紫电青霜。
一人通体炫彩,星辰覆体,璀璨无极,单握一柄长刃,名剑月生。
魏颉,王临霄。
他们第一次相遇相杀,是在洛风山。
那回伏杀玉面人龙之战,王临霄即使有着陆地尘仙的境界,即使身处伏凤压胜大阵中,仍是忌惮东方梧桐的死前反扑,以及魏颉的超高剑术,恐“赔了夫人又折兵”,于是独自逃跑。
但这一次,与上次有所不同。
现如今的王临霄,已是折腰山之“王”,十三座巨峰的至高共主。
他在老大诸葛长怀临死前发过誓,有他王临霄在,折腰山就不会倒,英雄府就不会没。
正是此誓言,让王临霄今日无论如何,都必须血战至最后一刻!
“喂,容你多活了几日,遗书可已写好了么?遗产什么的就别写了,反正你的玉鼎峰已经快要守不住了,写了也没意义。”魏颉冷笑道。
身躯被星辰之光裹挟起来的王临霄,眯起柳目,嗤之以鼻,道:“什么玉鼎峰,诸葛长怀已死,现在整座折腰山都已是我的了!”Χiυmъ.cοΜ
魏颉哈哈一笑,“啊对,反正你的折腰山,马上就是我们中原大禹朝的土地了,我好心劝你一句,识相点就快些抹脖子自尽,死法还能稍微体面一点儿。”
王临霄破口开骂:“时无英雄,偏使竖子成名,魏家小儿,速速过来剑下领死!”
魏颉凤目大张,倒竖双眉,喝道:“本来我并不想剑,打算用拳头活活打死你,为我大伯父出气,但考虑你终归是个剑修,就用剑送你上路好了,看剑!”
顷刻间,二人仗剑,以彗星陨落般的速度对冲而去。
此番阵仗,差不多等同一座南国王朝,和一个北方的魔道宗门发生了碰撞。
杀力催生之迅疾,剑修剑意之磅礴,极其的不可思议,震撼无伦!
英雄峰上空,穹顶之下,流淌着一条绚烂至极的“星河”,仿佛将宇宙的无极大道,通通拉入了人间一般。
那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王临霄,操纵神器月生,幻化天幕时运所产的景象,如此神通手笔,注定要消耗大量寿元,但他毫不介意。
诸葛老大先是损失三十年阳寿,只为锁定“青光人儿”的所在位置,而后更是散尽真力剑意,守护折腰山。
当下正面对敌青龙化身的,是王临霄,是宗派新一任的领袖,是南院大地仅存的一线希望。
只要能击败眼前的敌人,即这个龙神军的主帅魏颉,那么战事就还有可能胜利,回天有望,南征大业尚会成功!
所以王临霄明知这等利用天时的举动,定会令自己短寿早亡,他也不会感到任何惋惜。
因其胸中万丈豪情,使得这位折腰山新共主无所畏惧,一心就只有出剑、出剑,还是出剑!
青衫大将军被那条星辰银河笼罩在了里面,不见青龙,青光似乎也被湮灭。
王临霄仍是在竭力使出剑招,珍惜每一刻的时光,尽可能对敌人造成着消耗。
他和魏颉之间的差距,有点儿像当年,魏颉和绝顶山灵栖洞洞主王阳煦的差距。
那日夜晚,若没有青帝元神部分归位,魏颉早已身死于剑王之手。
今时两者的地位完全颠倒,王临霄成了“魏颉”,而魏颉,则成了高高在上的强者“王阳煦”!
随着战斗推进,那片星光海也愈来愈广大,似要将整个天幕都遮掩起来。
王临霄神色激越,他边出着剑,边震声叫道:“剑术的巅峰,是星辰大海,姓魏的毛头小子,你就给我永远的溺死在这片海洋之中吧!”
“海”中,青衫剑仙心智澄明,睁眼即放金光,目如双日。
周遭有茫茫多的星辰,每一颗慧明无比的流星,只要朝着魏颉袭来,皆会化作一柄飞剑,凌厉而杀,招招夺命,可诛灭止境高手。
明明正遭到围杀,魏颉却不知怎的,想起了儿时的那个梦境,那是一个美妙且绮丽的梦。
梦里,他身临战场,拥兵十万;身处银河,繁星璀璨。
时至今日,“梦”终于化为了现实!
星海内,魏颉神性毕露,显化一尊灵威仰法相,握住两柄气态长剑,扛御流星飞剑的同时,一剑接一剑劈斩出去,准备生生击碎这座“牢笼”。
王临霄周身星光盛极,他以通灵目力,观测到了星海里的那尊青帝之相,面色凝重的开口道:“好一个北上青光,好一条动荡国祚之青龙,姓魏的,此招‘星汉灿烂’,是我今生最强一剑,尔处在星辰大海之中,该当加倍消受才是,死吧!”
折腰山共主王临霄高高举臂,擎起月生剑,传出音浪,猝然大喝一声:“天有头乎?吾斩之!”
倾力劈出剑罡,罡气里蕴含了王老二毕生所养的剑意,杀气磅礴雄浑,有毁天灭地之威能。
“海”中无数颗明星,在这一刹那,焕发出了肉眼难以承受的辉煌光彩。
杀力已然到了无与伦比的极恐地步!
一剑点星,神明震撼。
这一式,已不逊色于逍遥真君巅峰时期半分。
直奔那条星河,杀向那位青帝!
就在此时,一柄不下百丈的紫色气剑,迅猛掠至了这里。
那柄极长的紫剑,倏然间与“点星”一剑撞击在了一起,两者威势互相抵消,双双散去了杀劲和罡气。
“何人毁我剑招?!”
王临霄目眦尽裂,厉声暴喝道。
一袭挟带华美流萤的紫绸,御剑飘至此处。
双手握紧一柄明黄色长剑,斩出一道剑气,气浪滔天。
王临霄横持月生剑,堪堪扛住此道剑气后,背部遭到另一剑的强猛袭击,护体之用的星辰彩光,瞬间荡然无存。
而今,当之无愧是天烛剑道第一人的王临霄,狂呕鲜血,浑身剧抖,显然受伤匪轻。
恍惚间,紫绸女子又出了一剑。
先后背中剑,随即前胸再受强攻之伤。
王临霄的肉躯体魄支撑不住,没了悬空的余力,从上空疾速坠落。
下落过程中,回光返照的王老二松开右手,放弃掉了爱剑月华,自言自语道:“少年易老剑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嫩,阶前梧叶已秋深。这一辈子勤勉练剑,日日夜夜苦熬剑心,自少年到中年,半天闲暇都不曾偷得,今日这一战,使出浑身解数,用完毕生所能,终难回天……诸葛老大,我王临霄,尽力了!”
尸体堕到地面,摔成了一摊肉泥。
王临霄死后,折腰山上方天空,时运大乱。
再无那条璀璨星河,空中,转而竟下起了鹅毛大雪,白毛飘忽而落,茫茫然群峰朦胧。
天降霜华,少年将军雪染眉发。
魏颉披麻,满身雪白。
这一副姿态,在凌烟箐看来,犹比照雪剑仙还要来得风流卓然、眉目如画。
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何人配白衣?
大黎国师苏羽白容颜倾国,素来喜穿白衣,白衣最配白衣。
脚踩虎犼剑的凌烟箐,忽然忆起当初在虎牢山点兵台,一样的漫天风雪里,她被迫饮下了冰魔神殷淼给的那壶毒酒,若不与男人及时就地交-合,便必死无疑。
她为了活命,为了争取到父亲凌云木赶到,厚着脸皮,极度无耻的发出请求,希望初次见面的那个年轻公子“要了她”。
那位与之意外邂逅的公子,就是魏颉。
时过境迁,光阴逝去的速度,胜过天下最快的飞剑。
时间流逝所带来的,大多是悲哀,不然怎会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词句诞生?
凌烟箐心里知道,纵然自己没练那门一辈子不能和男人同房的“注鼎神通”,她与魏颉也绝无半点儿可能了。
自己已是侠义道领军人物,武林第一门派活埋谷的谷主。
而他,也是有了妻子家室,来年就要当爹的人了。
“注鼎”,注定。
凌烟箐和魏颉注定此生只能当朋友,再难跃近一步。
那是雷池,她跨不过去,到死,都过不去。
凌烟箐抿了抿嘴唇,出言道:“魏公子,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魏颉微笑回应:“当然可以,凌谷主今番率领群豪攻打折腰山,出剑斩杀王临霄,实在助我太多,此等天大的恩情,我魏颉自当竭诚以报!”
剑神军总头领,被世间剑修众星捧月般敬仰着的活埋谷四代谷主,缓缓道:“魏公子,你现已是伐北大将军、三军统帅,是战场上舍你其谁的第一,江山事和江湖事,本不该一并而论,这‘武林第一人’的头衔,能否让给我?”
魏颉被贬谪下凡后所历经的第一个“前世”,是大舜王朝的帝王姚虞,真正无敌于沙场和江湖。
舜帝曾视天下如敝履,皇位说不要就不要了,对待“天下第一”这种虚名,更加是无甚所谓。
前世如此,今生也没什么两样。
魏颉同样对当不当这个“第一”,没丝毫的在意,既然别人要,那就送给别人好了。
青衫大将军淡然一笑,点头道:“自然没有问题。凌谷主,要我去跟天下的英雄宣布,你就是武林第一了吗?”
紫绸谷主摇了摇头,浅笑道:“我们去华山上打一架,你让让我,只要我打赢了你,世人就会真认可我是第一。”
魏颉欣然同意,答允了下来。
华山论剑。
豪杰毕至。
在众人仰视的崇拜目光中,凌烟箐轻轻送出了一剑,魏颉蓦然大叫一声,装出极痛的模样,从半空摔落下去。
因其演技过于精湛,凌谷主还以为是自己没控制好力道,当真失手伤了魏公子,忙不迭乘风掠去,到地上察看魏颉的伤势。
只有凌烟箐一人,凑近后看到了魏颉嘴角露出的笑意,假装受了重伤的青衫剑客,紧紧闭着眼睛,低声笑道:“恭喜凌谷主荣登武林第一人的宝座,我魏颉服啦……”
就这样,活埋谷谷主凌烟箐,凭靠此战胜利,成为了中原江湖上无人不识、无人不晓的“第一”。
武林人士尽知一事,即凌家剑道,举世无双,武林盟主凌烟箐,剑术可通神!
谁言女子不如男?
谁说紫绸不比青衫?
这天黄昏迟暮,群雄散去,魏颉孤身一人立在华山巅峰绝壁处,独望远处天际。
他看着西方徐徐落下的夕阳,脑海里想着那个一人一剑一张白虎皮,就可令千军万马避让,诸天神明胆寒的黑瘦老人。
老人用公鸭嗓子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在年轻人的头脑中回放,历久弥新。
嬴秋对于魏颉而言,亦师、亦友、亦仇、亦恩,亦知己。
“剑圣”这一头衔,已冠在了武林新盟主凌烟箐的头上。
剑魔则长久的葬在了长公主山痛思崖之下。
这一刻,魏颉似乎终于懂得了嬴老爷子当年的心境。
就好比一个人坐在山巅之上,目上无人,目下众生,本该逍遥自在,奈何满目凄凉,满身孤独。
所谓“英雄”,可能会有壮哉的经历、豪侠的往事,但更有可能,他们会拥有一个寂寥悲怆,而难与人语的人生。
嬴秋是这样,更多的英雄也都是这样。
魏颉沉重的叹息一下,微微摇头,索性坐了下来,盘腿坐定,兀自感慨:“嬴前辈,有你在的江湖,无趣,但你死掉以后的这座江湖,变得更加无趣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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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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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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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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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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