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忽闻塔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塔上,那座“塔”,说的正是千叶塔。
在那佛塔千叶之上,江州太守白符邂逅了一名曲艺绝俗的琵琶女。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这便是白太守对此女子琵琶技艺的充分认可,诗句表达了湘山居士浓浓的赞赏之情,若非喜爱异常,又怎可能写出如此精彩绝伦的句子?
魏颉在得知那名青衫儒士正是白符白啸天后,好奇心顿生,立时竖起耳朵,侧耳细听两人之间的对话。
芦苇荡中。
白符盘腿坐在了地上,欧阳妙目以他的膝盖为枕,慢慢躺了下来。
舒舒服服的躺着,兀自运气,疗愈适才那一战所带来的伤患影响。
“啸天你的《琵琶行》我早已读过不下万遍,已是倒背如流,但你可知,我每次去读去背,心情总是很难平静安稳么?”
欧阳妙目哀怨道,“你说老天爷为何那般不公平,当年咱俩在千叶塔初次相逢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琵琶女,即使名属教坊第一部,却也终究是下九流的人物,决计配不上堂堂一位太守老爷。后来我去自学瞳术,为了提高目力,我杀了好多人,吃掉他们的眼睛,夺走他们的性命,武功境界是变得高强了,可我的名声也坏了,成了为百姓唾骂的大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白符一脸怜爱,伸手捧住了金瞳女子的脸。
欧阳妙目眼眶微湿,继续道:“既然已成了魔头,那我便索性一条路走到黑,创下邪宗多情潭,广收门徒,教了很多徒弟剜人眼球,吸收他人目力的残忍手段……呵,多情潭,这名字我取得可真是好,多情自古空余恨,我在魔道领域的地位越高,多情潭的势力越强大,我就越不能和你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你是受人尊敬的朝廷官员、地方父母官,而我,只是一个杀孽无数的江湖魔头,不管我再爱你都没用,最后只能留下无尽的悔恨和痛苦,我……”
白符心疼爱人此刻的状态,正打算开口劝慰,怎料欧阳妙目蓦然从地面坐了起来。
多情潭潭主两只眼中淌下清泪,她直视着那个曾写过一句“江州司马青衫湿”的青衫男子,声音悲哀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啸天,你认真的告诉我,与我相识,你后不后悔?”
白啸天盯着欧阳妙目那对人间绝无仅有的明眸,正色道:“当然不后悔,半点也不!妙目,你是我在这个世上见过最美的女子,你的琵琶声,是我在这世上听过最妙的音乐,听之,如闻仙乐耳暂明,见到你,如视嫦娥奔我心……”ωωω.χΙυΜЬ.Cǒm
欧阳妙目与青衫儒士对视良久,止住了流泪,抿了抿嘴唇,“啸天,我信你的话,你明知我是邪派魔头,却仍愿意和我谈地下恋情,我还是很感动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即使不能公开。”
白符张开双臂,抱住了那袭血色罗裙,温言道:“再过十年吧,等我完全卸任,一身轻松之时,我便可与你一同浪迹天涯,做一对神仙眷侣了!”
欧阳妙目被紧紧的搂在怀里,只觉幸福无限,甜蜜万分,她“嗯”了一声,开心道:“好呢,我愿意等你十年,你好好当你的江州司马,我呢,就争取早日跻身九阶尘仙境……”
就在此时,一个令魏颉如雷震耳的声音,在上空骤然响起,并传落了下来:“用不了十年,我今天就让你们做一对亡命鸳鸯,在地-府里永远恩爱下去!”
只见登场的女子身穿布衣,腰佩金银双刀,体态不俗,生就天然的小麦肤色。
一双慵懒眼睛半睁半闭,和欧阳妙目的炫金瞳仁形成鲜明对比。
魏颉震惊的看着那名女子刀修。
此人不是关樱还能是谁?
为何刀圣之女会出现在这里?!
除去今天,魏颉一共只遇到过关樱三次,但是每一次,都令其印象极度深刻。
第一次,云顶郡天门城,关樱一拳余波险些害得魏颉丧命。
第二次,烟霞山星斗擂,关樱拽下天边星辰,砸得魏颉重伤呕血。
第三次,青雷雪山之上,关樱一刀自上空斩落而下,若无神明赏剑,魏颉必然早已身亡。
这位人间用刀巅峰的女子,三回出现,每一回均让魏颉在生死边缘徘徊一遭,实在是剽悍狠辣到了极点。
天底下能让魏颉心存忌惮的女人并不多,爱妻苏羽白是一个,关樱,也算一个。
今时,关樱陡然出现在了这儿,十成里,有九成九不会有甚么好事。
果然不出魏颉所料,当欧阳妙目质问来者何人的时候,布衣女子震声言道:“本姑娘姓关名樱,是刀圣关昭唯一的女儿,我听说剑佛霍元巢和青泥寺的清欲和尚,约好在寒山寺外千叶塔比武,便特意千里迢迢赶来了浔阳城,结果他们两个的人影没见着,被我撞到了你这个天下第四……现在应该是第三了,武林排行第三的大魔头,杀了你,赚得可比杀掉剑佛、清欲两人,来得多得多啊!”
多情潭潭主大声叫道:“我与你并不相识,从来也无冤仇,你为何定要杀了我,你能赚到什么?!”
关樱哈哈一笑,回应道:“我练有一门叫做‘苦凌诀’的功法,可吸收他人的剑意,转化为自身意气台内的刀意,你说说,我杀了你,是不是血赚啊?”
江州太守白符沉着脸,肃声道:“妙目她刚才与人血战一场,当下处境恶劣,受伤着实不轻,你若现在动手,趁人之危,可不是英雄好汉的作为!”
关樱仰天大笑,“呸”了一声,挺起傲人的胸脯,道:“英雄好汉?笑死我了,你哪只眼睛瞧出我是好汉了?英雄我也不屑的去当,我只想要成为天下第一,为了武道登高,我什么都愿意做,即使受到万民唾弃,天下人群起而攻之,我也不在乎!你如今重伤了不是正好?也省得我花大气力来对付你。”
躲藏在芦苇丛之后的魏颉,听到关樱嗓音低沉,她阴恻恻的说道:“别反抗,乖乖把性命还有剑意都留下,我可以考虑把你们二人葬在一块儿。”
青衫年轻人心下暗忖,自觉硬实力决然是拼不过关樱,欧阳妙目临终前,定会垂死挣扎一番,必会有一场好斗,最后的结局,则多半还是姓关的女子刀修取得胜利,尽吸女魔头的剑道意气。
魏颉正在反复思量,究竟是该转身离开,还是出去做些什么的时候。
有一阵不亚于大日的璀璨金光,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扫荡而来。
魏颉未及躲避,整个身子都被光彩覆盖,如穿金甲。
不单是年轻人全身笼罩金光,此间水塘附近的芦苇荡,皆已是金芒芒的一片。
一根根芦苇,宛如盛秋时节的金黄麦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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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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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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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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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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