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多时,年轻人清醒了过来。
段迎春见颉哥儿睁眼醒转,立时大喜,把自己适才以镇国玉牌赠送气运救人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出来。
魏颉深感少女恩情,一把抱住了虫虫,激动得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段迎春待在魏颉的怀里,只觉得被揉进了一团棉花,极是舒服,美滋滋的笑道:“颉哥儿,你身子真暖和。果然男孩子的怀抱里是最暖的,大姐姐身体就冰凉凉的,她将来嫁给颉哥儿,只怕暖不成被窝了。”
魏颉听得此言,忽然感到有些尴尬,男女授受不亲,于是松开怀抱,轻声道:“那多半是你大姐姐生来体寒,以后用中药好生要调理一下就行了。”
段迎春微微嘟嘴,道:“结婚的话,我觉得最好,还是要找个不体寒、体虚的,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才健康,无病无灾,否则只怕……”www.xiumb.com
魏颉不再理会虫虫的言语,开始尝试着御动周身那股子崭新的“黑色煞气”。
这股真气包含了付瑶琴爱而不得的怨气,还有千百种毒虫死后体内的尸气,两者叠加,煞之极矣。
魏颉意外发现,只要是在调息此种煞气的时候,自己头脑中的那阵“杀意”,就会变得异常浓烈,甚至有些难以自控,这可并非什么好的兆头。
毕竟魏颉曾经历过一次“走火入魔”,滋味着实难受,他这辈子都不愿再来一次了。
正欲封印此气,忽然心生一念,魏颉走至浑身窍穴被封的余情身旁,一掌贴合了红衣女子的胸膛,从掌心逼出了些许黑山魔气。
果然如他所预料的那样,此种异样真气,和苏羽白的“凌紫氛”颇有相像,都可对蛊毒类的物事产生强烈压胜效果。
余情右手小臂处纹的那个百鬼夜行印,很快就被真力镇压,再也不具备效用了。
既然这女人再无危害,魏颉便好心解开了余情身上的穴道,放她离去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
一把火烧了黑山山顶处的魔头巢穴,年轻人带着茶裙少女段迎春,往山脚下赶去。
————
黑山以北,有白水。
白水河畔,有座大型城寨,叫做“镇魂寨”。
虽然以“寨”为名,但实际上,此地面积范围巨大,并不是什么人口稀少的小乡村,而是一座兵家要垒、军事重镇!
那位一寨之主,同时也是上万人兵权的最高领袖,姓颜,名白衣。
此人号称西南第一好汉,他在大黎国的身份极高,大概类似于金梁王嬴昆在大禹王朝的权势地位,甚至有高无低。
同样的仅次于皇室,万民之上。
作为段氏王族史上最忠臣的簇拥者,面对反贼数月来的全力围剿,颜大寨主誓死不降,绝不承认高氏的正统地位。
高元簪之所以至今没能一统整个大黎,就是因为有他颜白衣的存在。
这个骨头最硬、手腕最强的铁血硬汉,让高氏一族,焦头烂额到了极点,却是怎样都没能耐何得了他。
原因有两个,其一当然是颜寨主麾下兵卒人马众多,且在国内的声望甚高,高到即便拥兵自重、自立为王,都不会有多少反对意见,真正的民心所向,百姓众望所归。
其二,就是这位名字带有“白衣”,但从来便不喜穿白衣的中年男人,拥有着八阶天罡境小圆满的修为,一柄宝刀“浮云苍狗”,排行天下十大名刀第七,刀法盖世,沙场作战之时,更是所向披靡,有“一刀万人难敌”的美誉。
如此一个无敌的军事猛汉、将帅之才,高元簪做梦都想把他挖到自己这边的阵营里来,可奈何颜白衣一身傲骨,死不归降,扬言称,段王纵亡,世上犹有白衣。
要么他颜白衣死,要么就是高元簪那个窃国大盗遭到天诛,碎尸万段!
魏颉在段迎春的带领下,第一次在镇魂寨门口,见到那一位名头鼎盛的颜大寨主。
初次见面,颜白衣身穿一件十分厚重的漆黑铠甲,腰佩霸气长刀,在和春儿叙旧一番后,快步上来,给了魏颉一个大大的熊抱。
这位体格魁梧,绝不在玉面人龙东方梧桐之下的大汉,在紧紧抱了魏颉一下后,拍了拍后者的肩膀,表示真不愧是中原狼煞大将军的后代,这身板,够硬实的!
魏颉被一下子抱得够呛,觉得这姓颜的前辈,劲儿可真够大的,自己曾经也被巨汉刘开山如此用力擒抱过几次,可那“掼死熊”的力气和颜白衣一比,实在小得可怜,宛若孩童。
为了感谢魏颉一路护送春儿前来镇魂寨,论辈分该当是“伯父”的颜白衣,在寨中大摆宴席,盛情款待。
大黎国盛产果酒,味道偏甜偏辣,不甚好喝,至少魏颉不太能接受那种怪味的酒。
但颜寨主盛情难以退却,一次次席上敬酒,魏颉当然每一杯都一饮而尽,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和对长辈的礼数。
颜白衣只当魏颉对这果酒极是喜爱,见其杯杯都喝得异常痛快,忍不住发问道:“魏贤侄啊,我这自酿的‘百果酒’,里面包含了香蕉、荔枝、杨梅、葡萄等几十种水果,价值可不低嘞,和令尊发明的黄龙酒相比,哪个更俱风味一些?”
为了讨好颜大寨主,魏颉只好违心的说道:“各有千秋吧,黄龙酒胜在绵长醇厚,颜伯父的百果酒,则好在营养丰富、入口香甜,都是好喝至极,晚辈也品不出个高低来。”
颜白衣顿时哈哈大笑,神情无比畅快,转头对坐在自己身边的段迎春道:“春儿,你的这个颉哥儿真会说话,我喜欢!”
又双手捧起一个酒碗,“来,魏贤侄,伯伯再敬你一杯,就敬你年少有为,二十出头便有凝丹境的仙品修为。”
魏颉举碗回敬,喝完后咧嘴笑道:“晚辈不过是运气尚可,勉强给捞到一个六阶的修为境界而已,区区空中楼阁,底蕴浅薄,远谈不上仙品二字,跟颜伯父稳扎稳打的八阶天罡境一比,那是天上地下,差之远矣了!”
魏颉这话当然还是在自谦,他虽只有凝丹境的修为,但内力真气的储备量,足可与天罡境修士相媲美。
而今吸收了诗圣谢心然的剑意和黑山老嬷的煞气,境界更是直逼七阶地煞境,天底下似他这般底蕴扎实的习武之人,恐怕是绝无仅有,万中无一。
“本身修为不浅,却仍是这般的低调谦逊,再加上面容长相此等不俗,嗯,也难怪也小羽会喜欢你。甩开向阳那个小王八蛋一百条街了,哈哈!”
颜白衣饮了口酒,“魏贤侄,你可曾带过兵马?”
魏颉摇了摇头,应道:“不曾,但晚辈自幼熟读兵书,对行军部署,倒也略有心得,算不算门外汉,还要视情况而定。”
颜白衣“嗯”了一下,摸了摸胡须,缓声道:“那好,既然贤侄有这个能力,那我这个做叔伯长辈的,不妨就送你点兵来带带,三……五千够吗?”
魏颉嗓子眼里含有一口酒,此刻险些当场喷出来,瞬间瞪大了眼睛,震声问道:“五,五千什么?!”
“人啊,还有马,我准备把五千骑兵交给你,够不够?不够还有。”
颜白衣笑意融融,眯眼说道。
魏颉登时被惊得合不拢嘴。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竟然真的有“杯酒送兵权”的天大好事,发生在了自己的头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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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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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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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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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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