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湖谪仙行>第三百六十九章 凌云木何其之强
  活埋谷三代谷主凌云罡挟着怒雷之势,迅猛奔袭向了自己亲弟弟凌云木。

  速度快到肉眼绝难捕捉,胜似“黑”雷闪电。

  擂台之上,黑衣大袖的凌云罡身姿若神,迅捷无伦,顷刻间轰出了第一拳。

  这一拳足有毁天灭地之能,其中所蕴含的本命真气雄霸无匹,纵是地煞境大圆满、半步天罡境的超级强者挨下,都无疑只有瞬时间暴毙而亡的下场,绝不其他可能。

  拳头上满是霸烈罡气,直袭凌云木的那颗大好头颅。

  仅仅眨眼间的功夫,台底下的凌烟箐甚至连自己“伯父”是如何动身都未看清,父亲凌云木已堪堪躲开了那笔直轰向面门的一拳。

  就算没有被打中,拳罡四处弥散开来,也可令七阶地煞级别的高手大吃苦头,奈何凌云木和本家兄长凌云罡一样,也已是陆地尘仙,远远强于天罡境高手,只要没有被结结实实打中要害,那么拳风罡气并不会对凌云木造成丝毫伤害。

  当本人出招之时,那些独属于凌云罡的阴神阳神也都跟着动身,朝凌云木出招。

  不是出拳,而是出剑!

  数千具阴阳元神,后排出剑的罡气劲道能够叠加起来,不断推移,传至前面来,也就是说,一“人”出力,其中所涵盖着的真气巨力,相当于上百法相能力的总和。

  凌云罡全力以赴的霸道拳罡,当世能硬扛之人,一只手都可以数得过来!

  凌云木周身共围有几近十人,这十人的剑罡之力,可以看做是数千位天罡境高手的出剑力道之合。

  悉数砸将在了那名黑袍中年男子的身上。

  凌烟箐见父亲深深困于垓心,被如此多的“凌云罡”围殴,心惊肉跳,瓜子小脸蛋看不出血色。

  魏颉作为仙品剑修,能够看得出来,凌云木周身上下皆被厚厚的一层膜状物包裹着,那些剑罡不至于非常直接的损伤肉身,恰同战场上武者披穿铠甲,入大阵之中,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依靠的不单单的肉体强度,还有甲胄的护体功能。

  此等状态,有些类似于白龙剑窟以剑气炼化出一层修身气膜,持续呵护的体魄剑心和元神的功法“龙气化魄”,那种上乘内家武学,魏颉曾在百花楼里激战龙彦的时候有幸见识过一回,所以此刻对其中的原理倒也明白些许。

  果不其然,将近十具阴阳法相同时递出剑招,轰击在凌云木的身体上面,其声震耳欲聋,但挨了数剑的活埋谷二代谷主仍是纹丝未动,显是并未受到任何的影响。

  若木筷撞击铜钟,悉为无用之功。

  哥哥凌云罡能够视天罡境高手为孩童,他凌云木也是剑骄之子,怎的就不行了?谁言弟弟一定比不过长兄?荒谬绝伦!

  凌云罡一击未能功成,转瞬便屈臂成肘,猛向凌云木右侧太阳穴处打去。

  凌云木矮身避让这一下肘击,挺身勾出一击右拳,攻向凌云罡胸口膻中穴,被那黑衣老魔用手掌接下,并未直击膻中,威势锐减。

  一发勾拳没能造成对敌创伤的凌云木,身体再度挨上法相们数剑,此乃天罡境巅峰强者都难以力接的顶级攻势。

  天罡境不行,陆地尘仙的凌云木却可以。

  在被“凌云罡”的剑术攻伐第二次后,凌云木依旧好似未损分毫,弯腰弓背,口中轻声出了一言:“剑气破阵!”

  四字离口,言出,剑气相随。

  谷内那些凌天骄死前遗留下来的剑气,一剑剑清剿而来,有几十剑掠至凌云木的身子周围,离他最近的那几具阴神阳神立时支离破碎,元神所持的气态长剑根本抵御不住凌云木的强攻,转瞬间便化为魂魄精髓,再也不具备战斗能力。

  如此情状,连失数具元神的凌云罡当然震怒万分,同时也懊恼无限。

  十八年前,那时的凌云罡自觉谷中剑气反正一直都在,姑且顺着父亲的遗言,把活埋谷让予弟弟也无妨,大不了日后想要,再动手抢回来便是,反正自己的这个窝囊弟弟,从小到大,修为境界和杀伐水准,永远都排在自己之下,老二到底只是老二,比不过老大。

  可是两年前离开江湖,由入世转变为出世,重返老家北辰山活埋谷以后,凌云罡才发现自己貌似有些过于自负了。

  谷里的剑气固然都还在,却基本都已经认了凌云木当主人,晚来一步的自己若再想要来个“江山易主”,那就只能付出极大的心血和精力了。

  心中不甘的凌云罡便开始了长达两年时间的苦修,企图一点点将活埋谷里剑气的控制权,从凌云木的手中夺过来,可惜事与愿违,两年过后,也顶天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剑气归入了凌云罡“名下”,其余的,还都是本家弟弟凌云木的。

  所以其实凌云罡早已动了杀心。

  数日之前,凌云木带着女儿凌烟箐入谷,表示希望能在山谷之中待几天的时候,凌云罡之所以会答应得如此爽快利索,不是因他念及兄弟手足之情,而是想着等自己与嬴秋打完,报掉了杀父之仇后,第一时间能灭了自己的这个废物弟弟,把凌云木的剑意真力,还有满谷剑气所属,都夺到自己这儿来。

  如此手段,固然会为天下人所不齿,但凌云罡作为以杀孽重闻名于世的天下第二大魔头,岂会在乎这些?

  背负骂名也就背了,又何曾少过?压根就全无所谓。

  只要能变得更强,素来以霸道无敌于江湖的凌云罡,一贯的作风都是不折手段,魔头和侠义道两派最大的区别就是,英雄侠客会因某些原因放弃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而邪派魔头则不会,他们会不择一切方式,只为获取自己心中所想之物。

  凌云罡从无他求,杀人也只是为了变强而已。

  十八年前在自家山谷内,眼睁睁看着父亲凌天骄不敌白虎帝君转世的嬴秋,当场遭敌斩杀。

  那件悲哀惨痛之痛,一直作为类似心魔般的存在萦绕于凌云罡胸中,这也就是他在父亲死后,会化身为屠戮天下的武林大魔头的原因之一。

  除去秉性里好杀嗜血的因素,凌云罡杀了那么多人主要的本质因由,就在于渴望着拥有力量,变得足够强悍,然后能够亲手为活埋谷第一任谷主,也就是自己的亲爹凌天骄复仇。

  如果今朝凌云木并未登上擂台,凌云罡在和剑魔嬴秋的厮杀中能取得最终胜利,那么他凌云罡也绝对不会留凌云木一条性命,他女儿凌烟箐也免不了时隔十八年,真正变为大魔头的“口粮”。

  凌云罡会踩着自己弟弟的尸骸,以此为踏脚石,彻底巩固稳定陆地尘仙之境,随后会挟着作为父亲遗物的剑气,亲身赶赴羊脂山,去灭了那个人称天下第一魔头的女剑皇阎梦,从此头顶“天下第一”的称号。

  不是天下第一魔头,就是纯粹至极的天下第一……

  不,天上天下,我凌云罡,都是第一!

  然而终归是人算不如天算,现实与凌云罡的计划有很大的偏差,至少弟弟凌云木这个常年以性格温和著称的家伙,会在自己和嬴秋开战前,主动挑起争斗,这一点,就大大出乎了凌云罡的意料。

  而凌云木这厮不仅相比自己早了一年入九阶尘仙境,当下还操纵那些按理来说,本该悉数用在嬴秋身上的山谷剑气,反过来手足相残,兔子吃老虎,用到了和兄长凌云罡的较量之中。

  简直大逆不道,全然枉顾长幼尊卑之别!

  凌云罡出拳出腿不停,可拳招腿法,尽皆对付不了自己这个已是陆地尘仙的亲弟弟,或被躲开或被格挡,总之要害处,未受点滴折损磨耗。

  至于那些凌云罡的阴神与阳神,则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着锐减,破灭自身元神的杀伐事物,自然就是活埋谷里的那些剑骄气机,杀天罡境如杀狗的剑气。

  “弟弟,莫要暴殄天物,咱们为何不先同仇敌忾,把你的宝贵剑气都用于诛杀嬴秋那恶贼,等消灭了仇家,再来内斗也不迟!”

  凌云罡试图用此计策来让弟弟分心,只要凌云木有哪怕一点儿分神动摇,那么凌云罡就一定会抓住大好机会,给予那个和自己同姓的家伙以重重一击,把战局优势重新掌握在手里。

  凌云木何等睿智,并未堕入此番奸计,仍是全神贯注的与自己亲哥哥交手作战,以肉身扛拳罡,以剑气破罡气,决无半分机会留给老魔头凌云罡。

  台上打斗声实在过于激烈,有拳罡碰撞,亦有剑气交错,极是震耳欲聋。

  以至于台下许多内力不够深厚的观战人士,都紧紧捂住了耳朵,表情异常痛苦,他们无不在竭力稳定住动荡的心神,若不如此,只怕是会不小心变成疯子,变成痴呆。

  而身临两座大阵里面的嬴秋巍然直立,风势吹得黑瘦老者的白发白须飘忽不止,那些拳罡剑气还有元神真力,全都奈何不了真真正正神明降凡的嬴秋。

  “剑魔”坐镇之地,魔头威严已然不足为惧!

  魏颉看着台面上凌家两兄弟间的战斗,想起了在耶律镇江王府门口,自己不幸遭遇到的折腰山老九林清,此刻那位披着漆黑大衣的魔道枭雄凌云罡,满头黑发不住乱飘,宛如魔界煞神,其形象甚至比那人间真武林老九还要恐怖数倍。

  西东两侧,风流和彭簇两大圆满大天罡剑仙高手,望着凌云罡和凌云木二人的比武打斗,自我代入后,皆得出了一个同样的结论,那就是如果不用剑,自己决计难敌凌云罡,必输无疑,且会输得非常之惨。

  立在擂台下方北首处,身穿黄紫道袍的龙虎宫无涯真人徐行,则为二者的争斗而感到无比震撼,甚至可以说是震惊。

  众所周知,魔头凌云罡即使不出剑,他都是中原江湖顶天立地的纯粹武夫,此獠拳脚功夫极强,可谓无敌于世,曾有不下千个武林宗门被其徒手覆灭,仅凭一己之力,便屠掉了将近万人的朝廷军队,轻松化解官兵剿杀。

  而凌云木其人,徐行作为龙虎宫前任掌教张念慈的大弟子,当然也是多多少少知悉一些的。

  凌云木乃剑骄凌天骄之子,骄子后代,剑术剑道的水平用不着多说什么,只是此人对道教诸多学问也颇有研究,虽同样是追求道法自然之人,但凌云木在道学方面的独到理解,却与徐行的恩师张真人颇有出入,大同,大异。

  活埋谷二代谷主凌云木曾与正一派祖师爷张念慈在云隐峰坐而论道,最终结果却是,谁也说不服不了谁,鸡同鸭讲,争了个面红耳赤,差点没打起来。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凌云木也可以算是一名所谓的“道士”,且是气数造化非同小可的道教顶尖宗师。

  毕竟张念慈在主动兵解之前,将自身道门气数一分为三,其中一份,受赠之人正是凌云木。

  而此时此刻,拥有着道家练气士这重特殊身份的凌云木,不以气机与敌拉开差距,反而偏偏一意孤行,用自己的肉躯和体魄,跟凌云罡这等武夫、剑道兼修的传世大能打斗?Χiυmъ.cοΜ

  以自己的“弱项”,和别人最是满意的“强项”做着武道比拼?

  以己之弱,攻彼之强。

  凌云罡何其之强。

  其所作所为,何其天方夜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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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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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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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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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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