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大部分上台比武之人,他们都是为了那块堪称神妙通灵的“梵音宝玉”而去,人为财死;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为了一逞豪杰威风,过过拳瘾,或者就是很单纯的瞧那个叫华元罡的家伙不爽,想胖揍他一顿了。
且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再多的人上去挑战,接二连三向那初来当阳城的胖大巨汉发起冲锋,可无一例外,挑战者悉数败北,且最夸张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在与华元罡的战斗中坚持足五十个回合的。
人人俱是输得极惨,有几个甚至都被硬生生打得丧失了头脑意识,被朋友伙伴从高台上抬了下去,十分悲哀。
“亏老子还说你们只要能和我对上一百个回合,就算你们赢的,果然还是太过高看你们了啊!”
那挺身立在擂台上的华姓汉子张狂大笑道,“那我不妨把这胜利的条件再往下降一降如何……五十,只消能够堪堪熬过五十个回合,我便当场认输,怎样?这样可有人能从我手中拿走梵音宝玉吗?”
台下围观群众部分对华元罡修为手段之高超感到由衷震撼,觉得此人武道技艺既已如此强横,倒也担得起“镔铁府头号武夫”的头衔称谓;另一部分人则是觉得那姓华的壮汉未免太过飞扬跋扈,浑然不知天高地厚,固然是有较为不弱的实力,但竟然胆敢在当阳城里自视甚高到这等程度,必定有人出手刹其威风,搓一搓这厮的傲慢骨气,让他知道一下何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要知道,这当阳城城主杨歼杨二郎可是堂堂半步天罡境的巅峰强者,真正术法盖世,拳脚功夫自然也弱不到哪里去,只要显圣真君能够现身,一上擂台去,那个叫什么华元罡的家伙无疑会败得非常彻底,绝大概率会被揍一个屁滚尿流、七荤八素,然后灰头土脸的滚出当阳……
可恶,这都快两个时辰了,怎的我们的杨城主还不出现?
众人翘首期盼着有人出来能好好痛殴一顿台上那厮,可结果等来的却是城中“名声”不小的混混刘周。
大英雄没来,来了个小流氓。
今年不到十五岁的小混混刘周可谓在城里臭名远播,几乎大部分百姓家庭都听过这个臭小子的龌龊名头,吃着街坊领居的百家饭方才勉强活到了今天,结果这小子不念邻居们的好不说,反倒还手脚不干不净,偷起了他们家中的东西。
而且偷得贼快,销赃销得更快,纵然抓住了也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最后只能放了他,不了了之,饶了这三只手的臭小子。
一次二次也就罢了,少年刘周被抓数次而绝不悔改,以至于此人之扒窃行径已然闹得是满城皆闻、人尽皆知的地步,大伙儿都对这个从小就死了爹妈的混蛋小子再也半分好感,生不出丝毫怜悯之心,觉得此子纵是暴毙于街头,那都是天罚。
当然,若是这个著名混混刘周当真需要大家伙儿的关心怜爱,那他应该也不可能去四处偷东西就是了。
别小看这个十四岁刘姓少年的身板这般细瘦,但其实这小厮打起架来倒也真的不赖,就喜欢干踢裆插眼这等下三滥的卑劣招式,别人打架主要是靠武力,他打架,则最看重的是能不能凭借“阴招”取胜,手段净挑黑的来,断子绝孙脚踢得那叫一个精准,中了一下那就是血赚,谁能受得了?
可惜这些完完全全不入流,上不了台面的垃圾招数根本奈何不了华元罡,那彪型巨汉论身高论体格,几乎都快等同于是两个刘周了,再加上修为境界和内力武学,这等不对等的战斗结果注定毫无悬念,刘周削尖个脑袋,上去自讨苦吃,就好比是螳臂当车,只能落一个被单方面吊打碾压的悲哀下场,绝不会有意外。
华元罡在单手应付了那个街头小厮一会儿后,汉子被磨光了全部的耐性,双手擒住刘周肩膀,一膝蓦然顶出,便让那个姓刘的小混混瞬间丧失战斗力,腹痛如绞,最后只能惨兮兮的爬下了擂台,宛如老狗。
少年刘周平日里便极讨人嫌,不少被他偷过东西或是有可能被偷东西的家庭,见到姓刘的被痛揍完之后凄凄惨惨的可笑模样,都觉得实在太过大快人心,简直爽得飞起!
虽然盼了半天没能盼来当阳城主杨歼,只等到了个活该蹲大狱的小流氓刘周,但能瞧见这刘周被人打得如同断脊之犬,爬着下来,那也算是不亏。
直到两个时辰过去,擂台之上的巨汉华元罡仍是未尝一败,连能与之相较五十个回合的强劲对手都没有出现,那块极度珍贵的天落宝石梵音一直没能送得出手。
此时的台下百姓们已不再聒噪,基本上已经对其口中所说之言,“今生只败于林清之手”这句话信了十之八九了,觉得恐怕应该是真的了。
如此天之骄子,如此武道大能,只要不遇到像杨铁钊、杨二郎这样的顶尖强者,那确确实实是能够保持全胜战绩,难觅一败的。
镔铁府第一武夫华元罡再接连战胜了那么多敌手之后,胸中已被洋洋自得的豪气填满,只觉自己果真便是这天地间的武学至尊、战斗王者,足可称一句“横行镔铁无敌手”,擂台摆了出来,偌大一座当阳雄城,却连半个能看一看的对手都无,那可不就是真正的全无敌手么?
纯粹武夫华元罡立在高高的擂台之下,高高在上,俯视着台下众生,恍若尊神,他冲下方暴喝一记:“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其音若奔雷,滚滚震耳,似要以此嗓门来镇杀苍生。
唯我独尊,我华元罡就是这座镔铁府的神明!
怎料这句话刚出口没多久,便有个听起来颇为年轻的声音从远处飘了过来,来势极快,便好像第一个字时和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已前掠了极大的距离。
只因来者并非走路,也非奔跑,而是御剑而行!
那名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剑仙,外貌俊朗非凡,脚下踩着一柄御风悬空的赤刃长剑,剑刃可谓极为精美,剑身之上有异常浓烈的血腥之气,在半空中前冲奔袭,剑柄尾部划出一条极长的纤细流萤,呈血红颜色,极度华丽霸气。
年轻人风姿绰约,他口中大声应道:“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人人均仰头望向上方,去仰望那一袭潇洒绝伦的红绸剑仙。
试问这世上,有哪个男子不对御风驭剑的剑仙心神往之?
那等超拔流俗的仙家身姿,不知在梦境之中反反复复出现了多少次,想不到今日,竟然真真切切的目睹了剑仙现身的“仙家”一幕!
不多时,那红绸剑仙已稳稳地落至斗武高台,来到了那名摆出这方大型擂台,并广邀城中豪杰义士来挑战自己的魁岸汉子面前。
华姓大汉高高挑着双眉,眯起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小半个头的年轻小子,将之上上下下都仔细打量了一圈,然后“哼”了一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小子到底是男是女?若是男的,怎么长得这般秀气骨感?若是女的,怎么没胸?若是女扮男装,小心老子打赢后扒光你的衣裳!”
此言并无让那“冯醉酒”感到丝毫难堪,不甚尴尬,只因其自打娘胎里落地便是这等男生女相,天赋使然,无伤大雅,自己虽是真真正正的男儿身,却身段苗条颀长,长相十分柔美,更像是闺秀女儿。
这点世间稀少的容貌特征,颇有遗传自其声名煊赫的亲生父亲魏魁,那位姓魏的沙场大英雄的面部容貌同样极是不俗,远远超过普通男子,虽不至于像“天下第一美男子”聂柔那般招蜂引蝶,但却也足可迷倒万千少女的芳心,若非如此,盈盈岛岛主沈腰又岂会愿意一等就是十年?
忆往昔峥嵘岁月,犹然记得那年尚未被大禹王朝中央器重而封为“狼煞大将军”的魏魁,曾率领过民间自营军队倾力抗击北虏,那个时候的他,就凭靠着自身的俊貌美肤,赢得过所谓“美将军”的有趣绰号,顾名思义,就是说将军魏魁之长相端的是俊美非常,有若绝世美人,乃一介美人将军。
这事儿起初魏魁对此感到十分头疼,不知该怎样处理,甚至觉得自己是否应该像历史传说当中,昔年王朝初辟时的那个无名“剑神”一样,带着个假脸面具上阵杀敌,不让人瞧见自己的真实容颜。ωωω.χΙυΜЬ.Cǒm
后来魏魁在把自己的顾虑想法与结义三兄弟之中的大哥,即那位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说了之后,相貌同样美不胜收的东方将军顿时哈哈大笑,拍着三弟的宽厚肩膀,说贤弟生来有天人姿容,那是老天爷的恩赐奖赏,做甚要用面罩遮掩起来?美玉蒙尘,完全没那个必要!咱们乃是冲锋陷阵的战场武人,比拼得是武艺战力和排兵技法的高低,只要能打得赢胜仗,那就是好将军,谁会在意对面之人长相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又不是媒人带着相亲,还要瞧瞧脸上五官如何。
于是魏大将军便听了东方大哥的话,从那天开始就都始终保持着悍勇作战的无上态势,一次面具都没有戴过,因为杀敌时猛戾绝伦,故此在两军对垒之时,对方只会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应战扛敌,而从来不会去在意那魏魁的脸是像男人还是像女人。
那姓魏的就算真是个女的,就冲他那般勇猛无敌,也该视其若勇士男儿。
再后来,魏魁被禹朝中央朝廷收编,成了名副其实的王朝北伐大将军,再也无人喊其“美将军”,魏无敌得赐封号“狼煞”,此大号之意再明显不过,即是足可令北国狼蛮族人望风而逃,视作夺目煞星一般的超级恐怖的存在!
寒面银枪俏魏魁,夺命狼煞魏无敌。
那名御剑飘至的红绸剑仙“冯酒醉”,即是狼煞大将军魏魁唯一的儿子,貌似谪仙人的美男子魏颉。
此假名出自书生杨春《六月飞雪集》里一首诗篇,诗的名字叫做《江湖》。
落魄江湖上,人疑是谪仙。
四时逢醉酒,何处不可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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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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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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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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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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