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回误算,损失皆极其惨重!
第一回是他没有算到魏颉身负压箱底的护身之物“无上剑气”,可以在耶律王府门口杀得掉武神林清,害得林老九白白命丧天阙城。
第二回,则是宝塔郡何瑶城里发生的此次围杀之局,诸葛老大明明已然把无上剑气一物所带来的影响算了进去,心思足够缜密,却还是百密一疏,万万没有料到,即使在消耗掉两名凶徒干部的情况下,仍是没办法解决掉那个可恶至极的“青光人儿”。
因为又出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变数,变数突兀,宛如偷天换日!
城中,老夔和公良巨两人皆已暴毙身死,就在庞灵准备一刀斩杀魏颉之际,一个红衣虬髯汉子挟持着庞灵的道侣高香,意外现身于此,以高香之名做威胁,强逼着庞老四不许继续动手,救了魏颉一命。
庞灵作为折腰山十三凶徒中战力排行第四的赤血峰峰主,做人一贯极有原则,手腕铁血雷霆,修为强悍彪炳,办事效率颇高,是王临霄闭关以后最值得信赖之人,素来很受诸葛老大的器重,但众所周知,他庞老四有一个致命的“软肋”,那个弱点是他的“命门”所在。
那就是他的山上道侣,和他有一样“龙-阳之好”的高香。
庞灵和高香两人自幼年时便是非常要好的玩伴,类似于竹马青梅,长大后,两名男子均发现了自己完全异于常人的那方面的“取向”,不爱女色,独近男风。
终于接受自己有“断袖之癖”的庞灵在他二十岁那年,正式和比自己小两岁的高香结为了道侣,二人一同修行武学,穿衣住行几乎都不分离,彼此如胶似漆,二十年如一日的恩恩爱爱,哪怕外界对这对恋人的关系极不看好,觉得男男双-修未免有些过于恶心,叫人想吐。但庞灵作为一代武林翘楚,一介刀法宗师,根本就不在意别人的毒辣眼光,只要能和自己最最喜欢的爱侣在一块儿,死也愿意,天崩地裂也不分离。
闯出一番名头,并顺利拜入魔宗折腰山以后,庞灵凭靠着自己那出色的办事能力和修为境界,很快就做到了赤血峰峰主的干部位置,位高权重后,外界对他特异癖好的非议也就逐渐少了起来,也就像郑牛、夔天极这样性子颇为聒噪,嘴巴又贱又臭,和庞灵同为峰主的干部会偶尔说上几句闲话,大多是什么“你们拉完屎以后做那个嫌不嫌脏”之类的无聊话题。
庞灵把他们的话都当成耳旁风,你放你的狗-屁,我爱我的道侣,时不时的还会抽身带着自己的宝贝爱人高香去游山玩水,享受快意鸳鸯的美好生活。
高香体格尤为病弱,一半是天生性,另一半是早年间修炼内功的时候不慎岔了气儿,导致内力这辈子都无法攀登至多么高的水平,要说修为底蕴究竟能练出多少,能否触及仙品凝丹境初阶,那就更加不可能奢望了。
庞灵心疼自己的“另一半”高香,怜“香”惜玉,故而不强迫他去修炼什么复杂困难的功法,且每日除去自己修行的时间,其余时间都用于两人双-修,大部分时候都是庞灵在单方面帮助高香提高周身内力,修复当年积留下的内功“暗伤”,毕竟两人修为层次相差太巨,一个天罡境,一个却连四阶洗髓境的门槛都够不到,只能庞灵稍微委屈一下,牺牲宝贵时间,来带一带自己的这位好道侣了。
作为赤血峰一峰之主,庞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吩咐手下去搜刮一些价值连城的天材地宝过来,自己不用,通通留给道侣高香,帮着“小”高香尽可能多的吸收材宝灵气,稳扎稳打的提高修为内力,争取在四十岁之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步四阶洗髓境。
今年高香三十九岁,庞灵四十一岁,在恩爱关系中扮演“丈夫”这一角色的庞灵答应过高香,等到明年他四十,跻身洗髓境了,那么就送一份大礼给高香,作为生日和破境的双重豪华礼物。
高香对此极是期待,心心念念,为了这事儿加倍刻苦修行,就是希望不辜负爱人的厚望,当然也想着能拿到那份属于自己的神秘“大礼”。
庞灵没有告诉高香那个礼物到底是什么,但他已经早早的把东西准备好了,说是一份礼物,但其实足有两样,一条玉颈丹唇的千年白狐,还有一颗生死与共的鸳鸯同命丹。
那只玉狐是几年前高香在志怪小说中读到过的一种珍贵灵兽,皮毛雪白,长相可爱,最关键的是,凡被白狐红舌舔舐过的身体部位,会变得异常光滑-美白,是世间美容养颜的圣绝之物,万金难求。xǐυmь.℃òm
庞灵知道道侣从来爱美,于是绞尽脑汁,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捉来了那只玉颈小狐,就为了到时候能给高香一个惊喜,让爱人好好高兴一下!
而那颗名为“鸳鸯同命”的丹药就更是非比寻常,说是丹药,但其实是一种猛毒蛊类,制作成灵丹的模样,也只是为了到时候高香能吃得进口中而已。
那是庞灵以辅助修行内力作为交换条件,拜托黯然峰峰主公良巨专程跑了一趟西南大黎国,从那种“百蛊之地”取来的一种神奇蛊类。
此蛊一共分为两种,一鸳一鸯,一阴一阳,阳蛊受阴蛊所影响,而阴蛊则不会受阳蛊所制。
两颗鸳鸯同命丹,鸳丹里的那只“阳蛊”现已被庞灵吃进了肚子里面,等到高香生日那天,让其再服下另一颗含有“阴蛊”的鸯丹,那么高香与庞灵的身体就可以算是被强行绑定了起来。
因为丹药中蛊虫带来的奇异影响,高香若发烧生病或是修行不顺,甚至是内功练岔、走火入魔,那么庞灵虽不至于真正内功入魔,但也会感受到几乎同等的剧烈痛苦,一方生不如死,另一方也绝不苟且!
换言之就是,高香若内心快乐,庞灵也会跟着快乐,高香难受之时,他庞灵也决计不会好过。
而且如果颠倒过来,换成庞灵受了伤或是练功除了差错,高香则不会受到丝毫的牵连,安然无恙。
这也是庞灵的私心所在,庞灵未来注定要参与到南下侵占大禹王朝土地的战争之中,刀剑无眼,战场波诡云涌,一旦到时候他出现什么意外,就不至于因腹中蛊虫而连累自己的道侣高香了。
这也就是他当初得到那两颗“鸳鸯蛊”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把那颗阳蛊吃进肚子里面的原因,两颗丹药模样相同,他唯恐自己等到一年后弄错,届时不小心吃成了另外一颗,那可就大事不妙,反倒害得小男子高香与自己“同生共死”了。
制作那种蛊虫丹药其实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庞灵实在太爱他的道侣了,由于自己的修为底蕴太强,寿命会明显更长,等再过几十年,高香暮年多病,必然不好受,老年多灾,他庞灵这个当“丈夫”的,也好帮忙分担体验一下那种不适感受,等天命之年一到,高香寿终正寝,庞灵也愿意跟着一同殡天而逝,共赴黄泉。
能和自己心爱之人一块儿死去,这该是件多么幸福美满的事情啊!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庞灵说过,自己哪怕只有一天见不到自己最为恩爱的情人,就仿佛时间已过去三个月那么长久,满腹相爱之苦,道侣不在身边,又能与何人倾诉?
诸葛长怀对他们二人的爱情相当认可,曾有言赞称,庞灵对山上道侣高香之情义,天地可鉴,日月为证!
所以这一趟下山出门,受老大的委派,庞老四带着老五和老十一,前往何瑶城围杀那个卦象中浮现的不详男子,一来一去最快也要三天,对于庞灵而言,三天见不到高香,这完全无异于整整三个月滴水未进、片刻未眠,无时无刻不在苦熬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远在折腰山赤血峰上的爱人。
而眼下,庞灵朝思暮想的道侣高香出现了,出现在了这座宝塔郡的何瑶城中。
两个有情人遥遥相望,不能亲吻,不能相拥,只能就那么望着彼此,两两对视。
只因修为境界不高,仅有堪堪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高香,被一名手里持明黄长刀的红衣男子挟持住了,性命只在方寸之间,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庞灵心系道侣,形同火烧眉毛,神情无比焦虑紧张,他先是努力安抚-爱人的情绪,道:“香儿,你莫害怕,有我在,你别哭……”
可高香命悬人手,随时都有性命之忧,他原本就胆小怯懦,连与人争吵的胆子都没有,身临如此危厄险峻情状,看着自己的爱人就在前面,却不能冲上去拥抱,更是悲从中来,委屈和恐惧一起涌上心头,忍不住泪阀失禁,嚎啕痛哭了起来。
不知怎的,听到爱人这般嚎啕大哭,庞灵的胸中也没来由蹿上来一股极度悲伤、担忧和害怕的情绪,心如刀绞一般。
庞老四只当这是因山上爱侣被人绑架,而生出的正常情绪,便也没有太过在意,单手持火焰神刀摧岳,一点点的慢步走了上去,边走边道:“不知这位英雄好汉贵姓?咱们过去有何冤仇,不妨直说,有何火气尽管朝我庞灵发-泄便是,我姓庞的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你……”
“你他娘-的给老子定住!”那名满面虬髯的红衣汉子猝然大声喝道,显是不满其迈步上前。
庞灵悚然一惊,身子猛地抖颤了一下,然后瞬时止步,不敢再往前走了,半步都不敢。
那名将高香当做人质的红衣虬髯客“呵呵”笑了几声,遂扬起脖颈,朗声说道:“记住了,老子名唤夏侯焚,自中原而来,不为别的,就是专程来杀你庞灵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想要你的那柄名刀摧岳,二是想要宰了你来扬名天下,这事儿听着是不是挺俗的?俗就对了,我们夏侯家族从来就不是什么雅士,更非大侠,你刚才喊我英雄好汉?哈,那你可还真是喊错了,爷爷我手段阴着呢,比如说……”
夏侯焚忽然顿了顿,嗓音压低,脸上露出十分诡异的表情,阴沉沉笑道:“我已经把你准备的另一颗鸳鸯同命丹喂你道侣吃下,现在只要高香死了,你庞灵纵然不死,也该只剩不到半条命了!”
庞灵登时面如死灰,他快速眨了眨眼睛,声音明显有些发颤,“你,你是……是从哪里得来的那东西?”
红衣虬髯汉子仰头大笑,旋即简单回应道:“老子既然有本事把高香这么个大活人从你的赤血峰上偷下来,要拿你一颗小小丹药,那还不是信手拈来、轻而易举?我夏侯家历代苦读兵书,怎样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收获利益,这等法子,脑袋里可装了不少,放眼中原大地,我可能算不上才谋顶尖、术法出众,但对付你们这些天烛国北蛮子,那还是绰绰有余的了!”
夏侯焚言语之间,已摧动了膻中府海内的本命真气,施展家族独门内功刀法“流魂典”,只见那柄锋锐无比的明黄长刀之上,瞬间燃起了滚烫至极的雄雄热焰,火势恐怖,很快便已彻底笼罩住了瘦弱男子高香的身体。
“我夏侯焚,今日就烧高香,焚了你庞老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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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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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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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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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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