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饮过酒后,胸中愁绪丝毫未遣,魏颉便没有将酒意震散,于床上倒头睡足,在蓬池城的酒楼屋室里宿醉到第二日中午才起。
醒后,他有条不紊的整理好衣服和行囊,独自出了客栈大门,骑上赤骥马,继续北行。
一路向北,出了蓬池城后又约莫行了两个时辰,天色已晚,迫近黄昏落暮,红绸剑客行至了一条宽阔大河的边上。
河流滚滚,水色极黄,如掺大量黄沙在内。
长河落日圆,流沙似黄绸。
这一时节的江南已桃花含苞,北国天烛的英雄府地界,却仍有白雪皑皑,寒风透骨。
低垂夜幕之下,在河畔,有个身穿绿色丝绒袄子的小姑娘,盘腿坐在地上,生出一堆火,用木叉串着不知什么肉,在火上烧烤,画面唯美温馨。
魏颉缓缓策马行近烧火处,“哎”了一下,朗声问道:“小姑娘,你这烤得可真香呀,是什么肉?”
绿袄小丫头抬起脑袋,看向那名骑在马背上的红绸年轻人,顿时满脸喜色,显然颇具成就感,笑道:“是兔肉,香吧,来,下马,我请你吃!”
魏颉一日未有饮食,肚子本就有些泛饥,听得少女提议,欣然接受,翻身下了红马马背,走上前去。
剑客曲膝坐在绿袄少女的身边。
借着火光凑近一瞧,见那小姑娘约莫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粉面朱唇,皮肤光滑-白嫩,极是漂亮可爱,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两侧有对浅浅酒窝,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戳。Χiυmъ.cοΜ
一双捏着烧烤串串的小手也尤其精致,便似那春笋玉藕一般。
魏颉朝着漂亮小姑娘笑了笑,接过她递上来的那串烤得熟透的兔肉,小口一咬,只觉肉质软-嫩鲜美,入口即化,且连一丝腻味都无,和其他肉类相比要好嚼得多,风味独特。
“嗯,好吃哎,确实好吃,这我还是头一回吃兔子的肉。”魏颉啧啧称赞道,“小姑娘,这兔肉是你哪儿来的?”
绿袄小丫头犹豫片刻,回答道:“是我自己抓的呀!”
红绸剑客哈哈一笑,表示不信,说道:“这兔子跑那么快,你能抓得到?休要骗人,当心晚上尿炕。”
小丫头脸忽然有些发红,嘟了嘟嘴,终于肯诚实说道:“好啦好啦,不是我抓的,是我从家里偷跑出来的时候顺带拿的,我说实话了啊,这下不会尿炕了!”
魏颉眯眼笑了笑,又问:“从家里跑出来的?你家住在何处?为何跑到这里来了?”
面对年轻人的一连三问,少女不耐烦的蹙了蹙眉,噘嘴道:“哎呀,你吃就完了嘛,问那么多做什么?我这儿有酒,也是从家里拿来的,你要不要喝?”
“呦,小小年纪还会喝酒啊,来,给我尝尝。”
魏颉伸手接过了酒坛,正准备对嘴豪饮,绿袄小丫头却急切的叫了起来:“喂喂,不许把嘴巴碰上去!”
魏颉感到十分迷惑,“为何不能碰?”
少女脸色更红,在焰气火光的映照下,粉蒸蒸红扑扑的,像蜜桃像苹果像樱桃,可爱到无可言说的程度,她扯着嗓门严肃道:“当然碰不得啦!要是碰了,那不成间接的和你亲嘴了吗?”
魏颉“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旋即仰头大笑起来。
小丫头扬着尖尖下巴,瞪大那双好看的眼眸,叫道:“你笑什么嘛!你这人好奇怪,莫名其妙的就乱笑!”
魏颉内心觉得这姑娘未免也过于可爱了些,遂点头应道:“行了,知道了,我嘴巴不碰到便是了。”
把酒坛高高举起,距离嘴巴尚有不少距离的时候,将清冽酒水从坛中倒出,使之精准流入了口中,几乎没有半点儿洒到旁边,嘴也未触碰坛壁。
“啧,这酒有点甜啊,叫什么名字?”魏颉抿嘴回味着酒水滋味,又把坛子递还给了少女。
穿有绿色绒袄的小丫头抱过酒坛,脸颊酒窝凹下,秀脸含笑,颇为得意的说道:“是萝卜酒,我自家用白萝卜酿出来的,好喝吧!”
萝卜。
小萝卜。
年轻剑客魏颉心头一动,又不禁想起了那个绿衣羊角辫少女卜倩,绰号“小萝卜”的她也和眼前这个小姑娘一样,可可爱爱,天真烂漫,如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一块玲珑无瑕的宝石,那么珍贵,那么美好。
魏颉心情又变得有些低落,兀自叹了口气,盯着那堆篝火出神。
绿袄小丫头见他发愣,有些不解,歪了歪头,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哥哥,你愣什么呀?”
魏颉被这三个敏感的字震得身子一抖,连忙转过头,摆手道:“没事没事,我没事,你……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想也不想就爽快答道:“我姓许。”
魏颉皱了皱眉,又想起一位已然离去了的故人,苦笑道:“许……许什么?”
许姓少女嘻嘻一笑,露出酒窝,然后匆匆站起身跑到旁边不远处,又快步跑了回来。
她手里掬了一捧雪,深吸一口气,用力呼出气息,手心里的积雪瞬间飞出,飘飘悠悠,若白莲初放,若春季柳絮,若三月梨花。
“我姓许,全名叫许吹,吹气的‘吹’。”
酒窝少女咧嘴笑道,“那你呢,你叫做什么呀?”
魏颉深知自己身份不详,不愿以真名示人,想起了杨春那本《六月飞雪集》里的一句“为嫌诗少幽燕气,故向北天马蹄疾”,于是微微一笑,说道:“我姓魏,叫魏北幽,你呢,喊我‘北幽哥哥’就行了。”
“好,北幽哥哥,那你喊我许吹妹妹?”
“不好听,嗯……我给你起个昵称吧,让我想想。”
魏颉思量一会儿,“你脸上那对酒窝怪好看的,不如我就叫你‘小酒窝’,可以不?”
“可以呀,听起来还蛮不错!”
许吹对自己这个新昵称表示十分满意,开心而笑,脸上再现酒窝。
二人开开心心啃食兔肉,饮萝卜甜酒,享陶然自由,快活怡情,爽口舒畅。
待肉尽酒空,魏颉打个了饱嗝,道了句“多谢款待”,想了想,又道:“小酒窝啊,你请我喝了我吃了肉,说吧,想要什么,有什么是我能帮到你的?尽管提出来便是。”
绿袄少女许吹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喜滋滋的提议道:“那,北幽哥哥,你带我骑一骑那匹红马吧!”
说着伸出一根玉葱手指,指了指停在边上的那匹红毛烈烈的赤焰火龙驹。
魏颉爽快答应,笑着拍胸脯痛快道:“这有何难?过来,抱你上马!”
红绸年轻人一把将小丫头许吹抱起,然后施展轻功造化,掠身上了赤骥后背的马鞍。
绿袄少女已满脸绯红,不知是醉酒,还是羞涩。
魏颉坐在许吹的身后,双手拉着马缰,又回忆起了曾经和绿衣小丫头卜倩,以及红绸少女许灵霜一同行迹江湖的生活,胸中情绪亢奋,脑子里不由得又想起了杨春诗歌集里的一篇词,豪气大发,把篇内原词稍加修改以后,虽改得不伦不类,但却也朗朗上口,他震声念诵起来:
“雪满地,狡兔已烹,唤君来饮萝卜酒,酒至酣处红映面,人如桃花;天为帘,大地为床,饱腹卧倒白金垫,朦胧仰看星满天,璀璨无边;西风烈,穿绒披袄,手抓梨花吹作絮,翻身上马剑指北,少年意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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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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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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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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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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