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过后,一城之主蓝关凄凄惨惨身首分离,举城第一武夫鼓武则生死不明。
不下两百名步卒战死!
魏颉以手中双剑,冲破了官兵们的包围圈子,顺利带着五十多名中原百姓逃出了生天。
而苍参则在杀死蓝大城主后,尽力策马与之汇合。
就照着苍参先前约定好的那样,他们成功在阳凤与七星两城的交界处碰了头,皆安然无恙。
在那个地方有片颇为隐匿,适合藏人的林子,如今虽然还没开春,林子里面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叶子可以作为阻挡,但那么大一片地方,要容纳区区连一百人都不到的队伍,却也是十分安全稳妥,不用害怕被人发现,不得不承认,姓苍的选址的本事确实不赖。
魏颉先是逐一帮那些下巴脱臼的中原俘虏们治伤,让他们别怕,忍着点痛,把早已断裂的下颌骨接上,然后再用道门圣物青云真气,一点点的为他们修复此伤。
虽然下巴脱臼的伤相当严重,但好在也没有断掉太久,魏颉用珍贵无比的道家真气给他们每个人都疗了伤处,大概一共用了不到三个时辰,众百姓也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也用不着像只池塘里的癞蛤蟆似的,把嘴巴张得那么大了。
魏颉心中很是欣慰,此时已换了一身“蓝袍”的剑客苍参,更是拍着红绸年轻人的肩膀,赞赏之余也不忘好生自吹自擂一番:“老魏啊,咱们这是又干了一桩壮举啊,先是在青铜峰之上诛杀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现如今咱们又好好闹了一番彩灯大会,我亲手弄死了那个阳凤城城主蓝关,嘿嘿,这下咱们两个可都是闻名遐迩的大英雄,大豪杰了啊!”
魏颉自然不像眼前这个“蓝袍”客那样,脸皮厚得可当城墙,但却也对自己的这两次“袭杀”颇为满意。
自己昔日在中原大地,和侠盗公冶锦一同劫了法场,杀了六十多个朝廷官兵,被举国通缉,处处可见悬赏令,连天子陛下都给震动了,害得自己到哪儿都见不得人,只能惨兮兮的乔装改扮成西域人模样,和朱丹裙小丫头许灵霜一起行走江湖,半分也不潇洒。
那一次与人联手劫法场,痛快倒是痛快了,后续的种种因果实在多得烦人。
比方说那个西湖南斗派的“大”女子孟幻,就是在那一次劫法场认识的自己,也就有了后来在满月楼里面的那回“刺杀”。
也正是孟幻其心可诛的透露了自己行踪,以至于“冬爷”聂柔才会千里迢迢从天启来到龙虎楼里,没别的目的,就只是为了亲手逮捕魏颉这个,比飞花十二神盗都还要出名的家伙。
那一战,小霜儿战力低微,并没能出什么力,魏颉面对一个可以轻松驾驭四柄飞剑的六阶凝丹境剑仙,若不是关键时刻,用了南斗派镇派之宝醉卧美人膝,一锥刺得聂柔重伤,然后又用剔骨剥筋鱼给那个天下第一美男子毁了容貌,那场战斗的胜负还真的不好说了。
搞不好就是他魏颉身死在龙虎楼里,或是被直接打昏过去,以俘虏的身份被带去天启城,自己都是那等悲哀的下场了,小霜儿许灵霜也毫无疑问是要死在那个冬爷的手上了……
劫了一次法场,后续竟然有那么多的腌臜事情,真是让人一个头两个大,甚至都有些后悔,干嘛要去搭救那个和自己素不相识的清官大老爷郑瑞了。
而且即使衍生出之后那么多的牵连因果,实际战事成绩也十分平平,不过就是杀了六十多个官府朝廷的狗腿子,杀了一个魔虹拳派的拳师,和一个刑部的军机大臣么?
就算不杀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但现在这两次惊天动地的袭杀可就完然不同了。
第一次就是纯粹跑去少咸山青铜峰杀人泄愤,来个北望射天狼,成果颇为丰硕,把慕容家族的七个儿子杀得只剩一个慕容武,天狼府持节令更是当场死在了山巅平台之上。
第二次来到这片摘星楼底下的广场上,杀人肯定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想法无疑就是救人,把那群无辜被强行掳至了这里,不幸沦为“人壶”的中原百姓给顺利救出,苍参更是大立功劳,杀死了那个人称画眉城主的蓝关。
若是没有青衫剑客的帮忙,单凭魏颉一个人,恐怕还真是很难做到既救人又杀人,那日在青铜峰之上,多半也没法子把慕容家族的蛮子杀得那么干净,就孤零零剩下一个了。
再想想那天在玎州礼阳城里公然劫法场,也是魏颉和白玉金刚张玉蕾对战,黑衣侠盗公冶锦去刺杀官员果毅,兄弟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等得手以后,一个殿后,一个先走,再选一个安全的地点,两人碰面,完美实现计划。
果然,搞突然袭击的这种杀人谋划,还是得有两个人一起去干才比较稳妥方便。
魏颉并不居功自傲,但顾及兄弟的面子问题,又和苍参互相吹捧了一通,让那个胡子邋里邋遢的苍山剑客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无比赞赞自喜。
当魏颉问起两个人之后的目标去向时,嬉皮笑脸的苍参突然变得一本正经起来,这让魏颉由衷觉得,这家伙定然是要说出一个相当了不得的地方了,极大可能就索性来一句:“咱们直奔天阙城,去弄死那个复姓耶律的王八蛋!”
但结果就是,一贯性子爽利的苍参这次并没有很直接的说出要去的地方,而是打了个哑谜,说咱们现如今已经把这些百姓都安置在了这里,等风浪基本平息以后,他们随时都可以走,我们也就用不着像门神似的一直守在这儿了,大闹阳凤城彩灯大会,这座兵家雄镇恐怕是不好再待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们也该去下一座城池了。
天烛国从大禹王朝割走的六座南院雄城之一。
阳凤之后,就是七星。
照苍参的说法,那座以北斗七星为名的大型城市,虽繁华鼎盛不弱于阳凤,但民风“淳朴”程度却是更上一层楼,咱们身为中原侠义道男儿,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有足够的理由深入龙潭虎穴之地,去好生闯一闯这座已经归属了蛮子的敌国雄城。
魏颉被自己的这个“好兄弟”点燃了情绪,意气满怀,觉得这一趟七星之行,可谓有必要至极,便将自己身上的全部干粮和水通通送给那群百姓以后,骑着马跟随剑客苍参,一同继续北上。Χiυmъ.cοΜ
入了南院黄龙府七星城。
魏颉如果事先知道这个姓苍的要带自己来那种荒唐地方,他是打死都不会跟过来的。
只因他骑乘红马赤骥,在白马蓝袍人苍参的带路下,于城中拐了几个大弯,来到了一座门口挂着“天仙楼”三字匾额的大型青楼门前。
抬头望着天仙楼的楼匾,马背上的年轻人魏颉抽了抽嘴角,大有被诓骗之感,没好气的问了句:“这就是你说的‘龙潭虎穴’之地?”
一身法袍雪拥的苍参满脸“无辜”的点了点头,继而挺着胸膛回应道:“可不是嘛,这龙潭虎穴可深着嘞!整座七星城里那么多青楼,就当属这座天仙楼最大了,这要还不够深,那可再也寻不到其他更深的地方了。”
见老魏极有扭头要策马离去的冲动,骑着白马的苍参连忙又补充道:“莫走莫走,魏兄弟,你别不信我,这楼唤作天仙楼,名副其实,里头确实是有天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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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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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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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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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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