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湖谪仙行>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自顺应我心
  魏颉和苍参由于距离相较颇远,即使有察觉到林明的动手意图,却也为时晚矣,怎么样都没能及时阻拦,竟只能眼睁睁看着沈笛被那紫服贼人残忍杀害。

  “明哥哥,你……”腹部被利刃深深贯穿的沈笛满脸痛苦,“你为,为何……”m.xiumb.com

  “你想问为何我要对你痛下杀手?因为你对我已经没用了,是你自己选择的这条必死之路。”

  林明阴沉沉的说道,“那天在易水旁,我给过你机会了,问你如果我投靠了天烛国,你还愿不愿意跟着我,你只需要点个头,说声愿意,你就不用死,可结果就是你非说不肯,那我也没办法了,只好扔下你独自一人走了。现在你已彻底知晓了我的事情,如果再放你走,你返回暮云剑派后,一定会把我的事情全都公之于众,而那时候,我爹,还有整个剑派的其他人,都会跑过来找我的麻烦,我这人挺怕麻烦,所以呀,就只好先把你给杀了,死人可不会多嘴多舌,最安全不过了。”

  林明看着沈笛那张因剧痛而扭曲的瘦脸,笑道:“你休要怪我,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也有苦衷,你这个做妻子的,就稍微体谅一下我吧!”

  林明手里拿着那柄名为转玉盘的蓝等属性剑胚,剑尾那缕淡黄流苏之上,已沾染了沈笛伤口处喷出来的鲜血。

  受了致命伤的沈笛在性命最后一刻,仍十分清楚的记得,记得明哥哥曾经亲口说过,只要有他在一天,那柄剑的剑尾,就永远会有干净漂亮的剑穗。

  沈笛也曾跟老天爷虔诚祈祷过,愿意用她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宝贵生命,来换取自己的明哥哥平平安安……

  而如今,一条……不,两条人命!

  换来的,却只有无情无义、冷血至极的一剑!

  一剑贯穿了腹部,一尸两命。

  孕妇沈笛在心如死灰般的极度绝望与悲苦之中死去,死前见到的,是那个她曾经最爱之人的丑恶嘴脸。

  手刃完妻儿后,风摧楼楼主林明一脚将沈笛的新鲜尸体踢开,拔出了那柄蓝等剑胚转玉盘,抬头看向了落花酒肆内的店老板,语气阴鸷十足的说道:“若不想你女儿也变成这样的话,就乖乖让她们滚过来!”

  就在老板心如刀绞,犹豫着要不要叫两个心爱女儿过去的时候,青衫游侠儿苍参对身边的朋友魏颉说道:“你杀还是我杀?”

  魏颉面无表情,往喉咙里灌了几大口酒水,压着嗓音道:“除了林明,其他的都交给你了。”

  苍参点了点头,“好。”

  立在靠近门口位置的林明两目顿时暴绽,后背汗毛悉数炸起,但见那一袭红绸如下山猛虎般朝自己极速袭来,气势汹汹,杀意勃发!

  林清义子林明匆忙提起手中剑胚格挡,护住了前胸膻中穴要害,魏颉在最合适的距离递出一发拔山拳,力拔山兮气盖世,右拳拳锋重重砸击在了坚实剑刃之上,砰的一声,精壮汉子林明瞬间被打得往后方连连退去,模样瞧起来异常狼狈。

  为了卸力而被迫离开落花酒肆,从屋内来到了空阔的无人大街。

  深夜里,乌云遮月,街头暗淡无光。

  唯有杀气腾腾!

  仅凭适才这一拳,便彻底知悉了那名红绸年轻人的内力水平,了解到面临大敌的林明陷入一阵不可抑制的恐慌,但作为昔日星斗擂前四强的剑修选手,临危不乱的镇定能力自是不弱,在接连猛退不下十步后,紫服剑修终于沉稳下心神,呼吸匀畅,旋即身形一纵,男子已飞速腾空而起。

  单手握剑的林明如矫健鹰隼般拔高数丈,掠至最高点时短暂性悬停,内劲倒转异动,蓦然间,这位林老九义子的身姿动作出现了奇诡莫测的转变,明明前一刻还在魏颉头顶的他,不过是脚步轻微一滑,身体已横移飘掠到了西方,再一动,已不可思议的闪到了东方!

  上下左右,东西南北,随意转换位置,速度之快,堪称如影随形,似鬼似魅,极是骇人可怖。

  林明在上头不断切换动作,踏罡步,行北斗,其动作与那武行山龙虎宫的轻身功法天罡北斗步颇为相似,只是林明的这套轻功更加诡异超凡,更加不可预测,更加形如魔鬼!

  闪掠之间带动紫色残影横生,风声呼呼震人耳膜,风摧楼楼主放声狂笑:“这是我义父大人传给我的一套上乘轻功,名为幻魔身法,移动之间可衍生幻魔气机扰人元神心智,大幅削减敌人的应战之力,你绝不可能是我林明的对手,哈哈,哈哈!”

  有淡得几乎不可看见的浅紫色雾气将魏颉周身包裹起来,紫气愈发浓厚,逐渐织成一张严严实实的气雾状大网,仿佛是要将那名红绸剑客牢牢罩死在其中,令其窒息而亡。

  此时正立于街面的魏颉,其实并未受到幻魔气机的干扰和影响,坦坦荡荡安然无恙,只因他有鬼王幽冥丹和佛门定心珠内外两件灵气法宝,持久安定住本命元神,内息稳固到了极点,故而拥有能够以不变应万变的资本实力。

  上方紫电飘忽,紫雾翻滚,半夜里似有厉鬼袭扰人间。

  滚滚异象笼罩之中,一位八尺红绸剑客挺身站立。

  任他天翻地覆风卷云涌,我自保持本心巍然不动。

  在广陵城里在与折腰山老十三晏材发生过那场战斗后,魏颉的心境顺利更上一层楼,此时此刻,他缓缓闭上了双眼,只用五感来判断敌人的方位走向,心湖湖水平如明镜,不见点滴涟漪起伏,此等止水般的超脱境界,已属心境之上乘!

  残忍杀害妻儿的卖国贼林明行踪不定,他低头见那年轻小子深陷幻魔气机形成的巨网之中,心下大喜,只当是今朝胜券在握,此战毫无疑问可以轻松取胜,暗道:“老子投靠天烛国,拜那林清为义父果然是明智之举,如果没有成为折腰山干部的义子,我又怎可能逐步登高,做到这风摧楼的最高话事人?又怎可能得到林大人亲自传授武学功法的宝贵机会?这世道就是如此,想要什么,就需要自己去努力争取,只要你敢拼、敢挣,就可以把什么捏在手里……”

  忽又想起了那个被自己一剑刺死的孕妇沈笛,胸中并无丝毫惋惜之意,反而觉得相当滑稽有趣,心道:“那个傻婆娘,居然还幻想着我会娶她,呵呵,真是好笑!我林明如今已是天狼府最大帮派风摧楼的一楼之主,那么多家民间店铺都要给我交保护费,几天之内挣得银子就比暮云剑派一整年的开销都要大了,有些铺子挣钱不多,实在拿不出银子,就用女人来抵,我什么女的没睡过?上到别人母亲,下到年幼稚童,全都给我做过胯-下玩物,我看上谁,谁就必须是我的!就像这家落花酒铺店老板的两个女儿,嘿嘿,一对标致可人的胡姬姐妹花,我要全都拿下,辣手摧花,来个双飞通吃,到时候行那云雨之事的时候,我不妨让她们比比谁的嗓门比较大,叫得比较响!”

  想到这儿,林明不由得意乱情动,控制不住下半身的龌龊欲望,迫不及待就要去调戏那对店内的胡人姐妹,于是加快移形换影的动作身法,准备在某一绝佳时刻,挥出全力一剑,取走那个红绸年轻人的性命。

  “我林明前途光明,未来终有一日,我会取代义父的位置,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到那时候,我手下管理着数千甚至上万兵将,那还不是想杀谁就杀谁?”林明情绪高涨,“这个臭小子居然敢忤逆于我,看我今日如何取走他的小命,让城中百姓们都知道,惹了我的下场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此番战斗兴于街头,动静之大已恰如雨天雷暴,劲风摧刮楼房,有些街边住宿的老百姓受好奇心驱使,偷偷开打一条窗户缝隙,往外窥探。

  但见外头雾气蒸腾翻涌,紫影迅捷,有万千种奇幻变化。

  那位堂堂风摧楼楼主倾力而战,尽显作为真武峰峰主林清义子所该具备的霸气风采!

  右手紧握剑胚转玉盘的林明林老板隐匿起杀机,然后左手按在腰间那柄同为蓝等剑胚的溢清寒之上。

  猝然间发力拔剑。

  双手握持双剑,阴阳雌雄鸳鸯剑,转玉盘和溢清寒。

  两臂猛地一扬,施展暮云剑派宗门剑法中的一招。

  剑招名为满目风光碧似烟。

  抬臂过顶,双剑刃身之上挟裹如龙烟气,风雷声轰鸣震耳。

  满目云起云舒,剑光闪动之际,长龙直落。

  两剑出一招,烟气伴雾气。

  以极快极猛极强极霸道的势气,劈至地面那名红绸年轻剑修的大好头颅,如同巍峨泰山压顶!

  这一刹那的林明,觉得自己若再一次参战烟霞山星斗大会,必能摘得冠军头衔,毫无疑问!

  位于风压最底端的魏颉却仍是纹丝不动,视那股狂风劲雷般的恐惧剑气如无物,管你龙烟紫雾有多么刚猛无俦,双剑袭顶有多么危机万状。

  既已笃定不动,那便是天塌地陷,我就是不动!

  我自顺应我心。

  我心不动。

  因昔年卖国恶贼韩骧所下毒手而产生的那道“心境裂痕”,而今好不容易已有了闭合痊愈的迹象,魏颉绝不允许它因自己心生恐惧而再度开裂。

  我辈剑修立于世间,一剑可斩蛟龙,一剑可破万法,本就不该有畏怖之物、害怕之人!

  心性澄明,唯信手中剑即可。

  在风暴雾霭的肆意席卷当中,一直闭合双目的弱冠年轻人蓦地里睁开了眼睛。

  拔出腰间剑侠之青霜神剑。

  使出剑圣嬴秋所传的那套世间顶尖剑术。

  霜刃把示君!

  青色芒罡瞬时化作粗长巨龙,威武霸气到无法用言语描述的程度。

  青龙咆哮,剑意盈满街道。

  魏颉手握青霜朝上方甩出一剑,青罡所化龙气,一下子便摧烂了林明的烟雾紫气!

  同时也顺带着,轻描淡写的斩杀了那位风摧楼最高话事人林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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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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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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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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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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