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湖谪仙行>第一百九十二章 天狼十杰
  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这绰号可真是有够厚脸皮的。

  魏颉自诩脸皮并不薄,却也从不至于给自己取出来一个类似的嚣张称号,这胡须邋遢的汉子倒好,脸皮厚到长枪都刺不穿,居然跟人自保名姓的时候都敢这么说,如此自吹自擂毫不避讳,自我感觉良好到了极点的家伙,确实是魏颉这辈子第一次遇到。

  作为“回礼”,魏颉也报上了自己的姓氏名讳:“我姓魏,单名一个苍字。”

  昔日魏颉曾是东南临海长公主山巽风宫里的一名小道士,被师父鹤寿子刘明清收入门下后赐号“敬苍”,今日与人自报名姓,便随意将魏敬苍中的那个“敬”字摘去,从尊敬到不敬,从敬苍到只剩一个苍,魏敬苍变成“魏苍”,直接报了上去。

  魏颉的这个化名用得甚是漫不经心,脱口而出压根就没经过思考,就像那日在滇南泽的大船船头,告诉那个以沧海凶神司徒鲛为毕生偶像的白袍少年贺礼,自己姓魏名大胆一样,没什么其他说头,仅仅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用了一个比较顺口的代称罢了。

  人总是会成长的,比方说在给自己起新名字这件事情的水平上面,魏颉的进步就相当之明显。

  魏大胆,魏苍。

  很显然后者要好听许多,更显得具备文化底蕴……前者摆明了就是乡下村野土鳖瞎起的诨名嘛!

  一身深青色长衫的佩剑汉子苍参由衷点了点头,“嗯,咱俩这名字里头都带个‘苍’字,难怪命中注定要当兄弟。”

  魏颉浅浅笑了笑,不置可否。

  姓名里有字一样,就是命中注定要当兄弟么?这道理倒也不是完全说不通,就像那天在赤霞山里,红衣女子卢小倩和绿衣少女卜倩,名字里有个‘倩’字,那对倩女姐妹的山间相遇,会否就是天意使然、命中注定的呢?

  “喂,老魏,我这儿有一壶‘十千五千旋沽酒’,又唤作‘赤子交心酒’,专门用乌梅酿出来的,甘甜醇香,极是爽口好喝,可缓解-体内寒气,活利血液流动,是我家乡常山那里特别补身子的名酒,我从小喝到大了,你要不要尝尝?”

  苍参摘下腰间别着的那只雪白色酒葫芦,“你若怕里头有毒,不敢喝,那也无妨,不喝便是了,我断然不会强求,但我可事先跟你说好,我可从不轻易请别人喝这酒的,所谓赤子交心,唯有赤子方可坦诚相待,彼此做交心的朋友,一般人,哼,我可连请他们喝这件事儿都不会提出来。”

  被称作“老魏”的年轻人魏颉哈哈笑了一下,道:“你这话说的,我若说不喝,倒显得是我胆小怕事,是我不给你面子,驳了你的一番美意呢,好,我喝,一口酒而已,又有甚不敢喝的了?就算是断肠刮骨的剧烈毒药,我魏苍都一贯当成白水来喝!”

  体内蕴藏祛毒圣物九幽真气的魏颉素来颇有依仗,纵然是当真喝入了剧毒之物进肚子里,照样有办法临时化解,最终安然无恙,所以一向胆子极大无惧投毒。

  于是年轻人慷慨豪爽的一把接过了苍参递过来的那个雪白酒葫芦,扭开壶盖,对着壶口,“咕嘟咕嘟”的痛饮了起来。

  这别名“赤子交心”的十千五千旋沽酒果然如青衫苍参说的那样,入口既甘且甜,但丝毫无有发腻之感,顺着食管滑入腹腔内,滋味相当醇厚,满口生津,喝一口想喝第二口,饮后不多时,便有一阵暖意自腹中徐徐上升,直至流淌遍全身各处,整个人皆暖洋洋的,极是精神自在,大冬天里喝上这么一壶“赤心酒”,实在是人生一大美事。m.χIùmЬ.CǒM

  上次令魏颉觉得人活着,就该喝此等美酒的时候,还是在万家酒店铺子的门口,喝万纶万大哥自家精心酿造出的桃花酒的时候。

  春日饮桃花,冬日喝赤心,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真是好酒!”魏颉连喝好几口后将雪白酒壶还给了苍参,“多谢苍兄款待。”

  不论是年岁,还是容貌的普通程度都和魏颉结义大哥万纶相差不多的青衫剑客苍参,仰头大笑,笑声朗健而快意,显是发自内心感到高兴,“老魏,瞧你这话说的,忒外道了,几口破酒值得了什么?还谈什么‘款待’?等什么时候我带你去逛窑……”

  苍参忽然瞥见魏颉身边坐着的那个彩裙小姑娘,立时把口中污秽言语刹住,后半句咽进了肚子里面,尴尬的笑了几声,问道:“这姑娘长得不赖,是老魏你的媳妇儿?”

  魏颉快速瞥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孕妇沈笛,连忙出言否认道:“不是不是,我与这位姑娘也仅是萍水相逢罢了,她不慎与自己的未婚夫走散,我见她大着肚子一个人寻亲也不太方便,便想着帮帮她,正好这个点我有些想喝酒,她愿意陪我,就跟着一块儿过来了,总之我与她认识才不到一日而已。”

  苍参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竖了大拇指,赞许道:“不愧是我苍参的朋友,路见有难便仗义相助,颇具侠士风采,不错不错,对我脾气!”

  说着也扭开了酒壶盖子,扬头大喝起来,没一会儿,便将一整壶赤子交心酒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一滴不留。

  抹了一把嘴角,除了胡子邋遢,其他地方都相对整洁的青衫客苍参抿嘴笑了笑,发问道:“老魏啊,你可有听说过天狼十杰么?”

  魏颉摇了摇头,“没听过,那是什么?”

  苍参意态亢奋,笑得十分张扬自得,酒肆内饮酒划拳者众,爷们的叫嚷声不低,却也都被这位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的高亢笑声给盖了过去,“你肯定没听过,因为这是我自己取出来的一个名字。”

  魏颉撇了撇嘴,大感莫名奇妙,为缓解尴尬而调侃道:“哈哈,你这人还蛮会开玩笑的。”

  苍参又是一笑,“虽说是没有天狼十杰,但‘天狼七杰’这一说法还是存在的,那是这天狼府统治长官,碎肉城持节令慕容击筑的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魏颉“哼”了一下,喃喃道:“七个?那厮可真能生……”

  “可不咋滴,一窝生七个,而且还是几胞胎几胞胎生出来的,可不是就跟母猪似的么?”苍参笑道,“那慕容击筑的七个儿女皆有武艺在身,其中老大老二名为慕容毅和慕容洱,有四阶洗髓境修为,剩下五个,除了唯一的大女儿慕容姒和二女儿慕容柳是二阶跃灵境以外,其他三个,慕容山、慕容武、慕容旗都是清一色的三阶百尺境,俱是纯粹武夫,放在我们中原已有开宗立派的实力了,不容小觑。”

  魏颉沉默片刻后,开口问道:“你不是说天狼十杰么?这才七个,剩下的三个呢?”

  苍参洋洋得意,一脸“我就等你问这个了”的表情,继续道:“其余的那天狼三杰,并非是天烛本土的狼蛮族人,而是自中原和东瀛来到此地的异乡人了。”

  同为异乡客的魏颉兴致大起,忍不住挑着眉升调“哦”了一下。

  苍参对其当下的这个反应相当满意,摇头晃脑道:“除去慕容击筑的七个儿女,天狼十杰中第三杰是位女子,那可不是一般的女子,是那天边彩云仙子转世,神界妙灵圣女降生,原名千岩竞秀,其父是东瀛海岛上巍巍十八楼的楼主,剑鬼千岩拱列。此女长相绝美,有天仙之容,脸上红霞铺面,令人见之忘俗,胸脯亦甚是丰满盈硕,平素却最爱用束布裹胸,以男装行走江湖,化名为何我就不多说了,但她给自己起的绰号叫做‘剑诡’,并非鬼怪之‘鬼’,而是诡异之‘诡’,一柄云兴霞蔚,乃巍巍十八楼镇楼之宝,如今有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修为境界,以云霞剑施展一套东瀛剑术万壑诀,一壑一雷,纵是六阶凝丹境小圆满的仙品剑修面对她,都很难轻易取胜,势必要陷入一番艰难苦战,且最后胜负未知、生死难料!”

  魏颉不由得“啧啧”两声,“你这知道得太详细了吧,跟我说实话,那个剑诡千岩竞秀,到底是你什么人?”

  苍参脸上浮现幸福笑容,嘴上却道:“朋友,只是关系挺不错的朋友而已。”

  “那还有两个呢?”

  “剩下两个就厉害了,都是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修士,一个刀修一个剑修,都是顶天立地的强悍人物!”

  苍参自豪的说道,“天狼十杰第二杰,复姓夏侯,单名一个焚,焚烧之焚,这夏侯焚出身兵戎世家,其祖父,便是那位拔箭啖睛,当年魏武大帝麾下的猛将夏侯橼。夏侯焚拥有一柄天下十大名刀排行第十的金蚕刀,除了擅长那套家传内功刀法流魂典以外,他还自学了一门杀力极强的暗器手法,叫做‘白日钉’,别人的暗器都是偷偷摸摸找时机发射,他不一样,他的那些钉子既名‘白日’,那便出自正大光明之意,出招速度之快,突袭角度之奇,堪称惊世骇俗,敌人就算知道他的意图,也决计闪躲不开,必要身中钉击,为钉头魔物所害!”

  “这夏侯焚也是你朋友?”魏颉问道。

  “不错,我苍参朋友不多,他夏侯焚算得上一个。”苍参微笑道,“我的这位朋友志向远大,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金鳞儿’,出自那句‘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魏颉点头称赞:“这绰号起得有水平。”

  然后红绸剑客又违心补充了句:“和你的那个大号水平差不多。”

  自封“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的青衫苍参笑得两眼眯成细缝,“现在该说说这天狼十杰之首了。那位天狼府目前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出身中原淮南道,其父姓苍名澍,号常山大侠,这位常山大侠的独生子,自少年时起便放荡不羁,溜猫逗狗、牵鸟驯鹰,凡败家纨绔子弟之娱乐游戏,可谓无所不精无所不通。有诗曰‘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

  苍参自顾自拿起了魏颉桌上手边摆着的一壶酒,往自己嘴巴里猛灌了几口,“二十四岁初步踏入江湖,二十六岁跻身四阶洗髓境,三十二岁入五阶脱俗境小圆满,三十五岁入大圆满,也就是在那一年,这位江湖人称‘索命青影’的游侠男儿,爱上了一名女子,一名绝美的女子,她霞彩铺面,貌若神仙……”

  “今年他三十七岁,已是半步六阶凝丹境,舍弃自家祖传剑法,独创了一门名为‘桃李裁来几度春’的剑术,胯-下一匹银鞍白马名‘白义’,乃八骏图名马之一,腰间佩剑……”

  苍参摸了摸别在腰带里的那柄绿鞘长剑,“这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名地灵剑,是我要送给心上人的礼物。”

  魏颉听到这儿,拿过酒壶也饮了一口,咧嘴笑道:“让我猜猜,那位天狼十杰之首,人称索命青影的江湖游侠客,就是你苍参,而你的心上人,就是那位东瀛剑鬼的女儿千岩竞秀,对否?”

  苍参笑吟吟的说道:“心照不宣就好,我辈游侠儿行走江湖,还是稍微低调点比较好,哈哈!”

  魏颉用一阵纵情大笑作为回应。

  就在这时,酒肆门口传来了一阵喧哗嘈杂的声音,显是外头出现大量无礼的不速之客。

  这间胡姬酒肆的老板神色紧张万分,坐立不安,像锅炉上的蝼蚁似的于原地团团乱转,整个人焦虑到了极点!

  魏颉大感迷惑,遂问其为何要这般焦躁难安,仿佛天马上要塌下来了一般?

  酒肆掌柜愁眉苦脸,沉声叹了口气,回答道:“这回风摧楼的大老板亲自来了,上次我从别人那里听到点风言风语,说林老板对我那两个女儿有点意思,我……唉!”

  魏颉瘪了瘪嘴,问道:“风摧楼是什么玩意儿啊?那个什么林老板又是谁?”

  店老板愁得几乎快要落泪,深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心情,说道:“那个林老板是我们这儿最大帮派风摧楼的话事人,兼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的义子,林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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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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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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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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