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于位子上坐着喝一点儿再走吧。
外头大白日里风雪交加天气恶劣,大风大雪仿佛是要将人给活活吹毙刮亡,屋内的魏颉则独自一人一碗接着一碗的自顾自斟着清冽酒水来喝,他素来颇为嗜酒好饮,喝得甚多,酒量自然也好得没话说,千杯不倒万杯不醉对别人而言那是自吹自擂的牛皮大话,对于年轻人魏颉来说,那是实打实的真相事实,绝无虚假成分。
曾经他还在濠州落剑城里当搁剑塔守将的时候,就尝试过和四十几号人比拼酒量,将近五十号满身肌肉块头的壮年大老爷们,面对魏颉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子,居然完全不是对手,空着肚子硬喝,没来几轮基本就不行了,就算是肚子里有垫吧着的吃食,最厉害也就是多坚持坚持,最终肯定还是会落一个自甘认负、愿赌服输的结果。那么多个精悍的士卒爷们里面也就属掼死熊巨汉刘开山和嘴皮子利索的杨-得志两个人能在酒量这一方面和众人的“头儿”稍微比上那么一比了,其他人的酒量怎么样?用魏颉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喝不了就去小孩儿那一桌!”
但今朝魏颉根本就不在状态,那坛价钱并不便宜的“九酿醇”入了嘴巴里,不仅没什么爽口的痛快感觉,反倒能品出些很是明显的干燥涩味,难喝无比,为了对得起花出去的银子而勉为其难将昂贵酒水吞进肚中后,苦涩宛如熬炼蜡油的酒液顺着食管进入胃里,苦酒入肠,竟然有了反胃想吐、直欲作呕的特殊感受,但即便如此,魏颉依然没有停止继续饮酒。
姓魏的年轻人蛮清楚自己现在多半就是因为过于想念刚离开此地不久的那个朱丹裙小丫头许灵霜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但即便这酒水越喝越难喝、越饮越想吐,魏姓年轻人仍旧在不停的往口中灌着近乎呈透明状态的佳酿浆液,喝酒的速度丝毫未减。
没办法,郁闷忧虑的时候喝点酒确实是会喝得满嘴皆苦,但若是不去喝,头脑保持清醒,始终想着那些让自己痛苦难拔的悲哀事情,那无疑就更加难受了。与其轻轻爽爽的醒着“难受”,还不如迷迷糊糊的难受来得更加舒服、更加“不难受”一点。琇書蛧
这世上若是没有值得哀愁悲苦之事,也就再不需要“酒”这种忘忧解压汤了。
年轻人在位子上尽力给自己灌着醇酒九酿醇,酒量绝佳的魏颉今日不过才喝了小五坛而已,脸部就是有些发烫、呼吸就有些急促起来了,这种平日里绝不会发生的,在男人看来颇为“丢脸”的事发生的根源自然就是小霜儿的唐突离去。
赤霞山兰溪寺里,绿衣小姑娘卜倩在地砖处留下那番“辞别之言”后便不声不吭的离开了,得知卜倩走后的魏颉如同害了失心疯一般在山间拼命乱跑乱奔。因为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做错了事情,小萝卜一共救了自己整整五次宝贵性命,是相当重要的救命恩人,又在月华江船头贡献了自己此生极为珍贵的“初吻”,魏颉断非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不论是拯救性命还是献吻出来,都是非常值得他去心怀感激的,绝不可轻易忘却!
可她到底还是就这么走了,在留下一大段表达了自己内心“喜欢”的地面石刻后就走了,徒留魏颉一个人徘徊在红尘世间。
满腔遗憾,还没来得及告诉卜倩自己其实也喜欢她;满腔疑惑,想不通为什么小萝卜这么绝情的走了,那个什么狂病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魏颉其实很明白,卜倩能从外貌上最先对自己产生好感,再从一段时间的相处陪伴中慢慢增进男女感情,自己作为男性,毫无疑问绝对是收取裨益、获得好处的那一方。
毕竟论修为境界,卜倩有超过天罡境修士的先天地煞境修为;论身世背景,人家好歹是剑圣嬴秋嬴老爷子的关门弟子,自己是个屁啊?充其量就是个虎父犬子,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是个靠着英雄父亲魏魁平白吃了很多家世红利的小白脸儿罢了。卜倩能够喜欢自己,并且这个“喜欢”不是嘴上说说,是真的有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喜欢,这就是极度难能可贵的事情了,这世上有多少人的喜欢,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
那么好的事情、那么好的姑娘,却被魏颉因不知道是性格倔强还是天生的臭脾气给弄砸了、搞毁了,而今两个人天涯相隔难以相见,这如何不会让人觉得悔恨羞恼呢?
然而魏颉还没能彻底从这一件叫人追悔莫及的事中回过神来、缓过劲儿来,另一件令人晚上必定会焦虑得无法轻松入眠的悲哀事情又发生了。
眼下连许灵霜也已走了。
魏颉自踏上江湖以来遇到了太多的姑娘,有刀圣关昭那个立志继承父亲衣钵的好女儿关樱,有王朝第一强藩金梁王的爱女百里郡主嬴凰,有如今已经飞升成仙了的天庭盈盈仙子沈腰,有暗杀失败后通过献身这条法子来换取杀人机会的西湖南斗派掌门之女孟幻,有号称天下第一女子盗贼魁首的御柳斜,有中原百花之王兼群芳之最的头牌花魁窦妙,有冷家剑宗视男人如虎狼如蛇蝎的二宫主冷婵……那么多的异性女子,那么多好看的姑娘,除掉最先认识的羊角辫小萝莉卜倩以外,真正能让魏颉在未来极长人生里都反复思念追忆起的女子,就只有赤焰魔君许焰的宝贝女儿许灵霜了。
这个自幼学唱滇戏曲目的少女生有一对遗传自亲生母亲丁春水的美得不可方物的绝色眼眸,最喜欢的颜色是石榴红,最爱的经典戏曲条目是“梁祝”,生来便拥有一副叫人听后必会心生怜爱之情的黄莺般的动人嗓音。
曾和魏颉一同在山间演唱著名曲子梁山伯与祝英台,唱完以后,周遭有数不胜数的绚丽彩蝶恰如一件宽大的七彩霓裳在许姓少女的身边盘旋飞绕,也亏的那时候并没有甚么百姓在边上围观看戏,否则那等奇妙绝伦的事件一旦流传开来,保不齐这个素来喜欢穿红衣裳的漂亮小丫头要被江湖人起出类似于“百蝶仙子”、“妙音女仙”这样的俗套绰号了。
绝大多数中原人贯来就喜欢传播一些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的流言以彰显自己见识广博、人脉圈子很大,所以这才会有“江湖人称”这四个字的传统说法,仿佛任何事只要前头加了这四个字的缀饰,可信度就会一下子暴涨数倍一样。
小霜儿曾经觉得父亲许焰如若被人取了一个类同“赤焰大侠”这样的绰号会显得十分俗气无聊,倘若有朝一日真被某些所谓的江湖人士把自己唤作什么什么仙子女侠,那她多半是要非常不爽不快活的。就比如刀神古道就因为自己被人起了个“刀老二”的诨号而心中感到煞是不满,如果不是他后来练就了一套目如死灰的功法,能够将所受到的冷眼欺压等等转化为意气台内的意气,想必他都要因为自己的绰号而产生传说中的心境之结,从而大幅度桎梏影响到自身武道造化的修行提高了。
魏颉连许灵霜喜欢什么类型的绰号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都能基本揣测出来,由此足可见得他对自己的这个许姓小妹子有多么了解,这将近四个月的朝夕相伴,虽然二人几乎没有什么足够亲密的言行举止,但是两者的“心”其中长久以来都没有远离过彼此。
魏颉于三年前失去了他生平最最敬爱崇拜的父亲魏魁,而身世可怜的小霜儿更是亲眼看着自己的老父亲许秋山殒命合目在自己面前,就凭这一点亲人丧生的共同悲戚命运,魏颉和许灵霜两人就完完全全能说的上是同病相怜、心有灵犀一点通。
那天清晨,将父亲许秋山尸骨安葬好了的许灵霜埋头在魏颉的宽厚胸膛之中,并哭着表示“自己在这个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亲人了,就只剩大胆哥你了”的时候,魏颉心里所受到的触动其实极大。因为他同样没父没母亦没什么朋友,自卜倩走了之后也当真感觉到孤独无依,觉得这个世间再也没有甚么值得自己信任肯定的东西了,换言之就是“什么都没有了”,于是才会将小霜儿轻轻的抱住并回应了一句“我也是”。
说出那句“我也是”的魏颉并无半分敷衍安慰的意思,他的想法已经再明显不过,这个世间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可以依靠信赖着彼此,既如此,我们就再也不要分开了,天涯海角,我去哪儿,你就跟着我去哪儿吧,只要你能陪着我,我就会一直保护着你。这种关系介于恋人和朋友之间,魏颉暗地里给这种感觉和关系定义为“友谊越位、恋人未满”。
魏颉并不是像杨-得志那种乱逛青楼乱玩女人的浪荡风流子,但他也终究不是圣人,往日还没和女人睡过觉的时候,窃以为正人君子自当守身如玉,但后来在盈盈湖盈盈岛被陆地尘仙境界的白衣仙子沈腰强行夺走了“第一次”后,食髓知味的年轻人就有些忍耐不住自身的燥-性了,这才会在满月楼里和主动送上门来的女子刺客孟幻提出“用身子来换杀人机会”这样的条件,再之后半推半就的跟着杨-得志去了秦淮城里的紫嫣楼,逼走邓瞬大弟子生铁雕任我啸以后,又忍不住和花魁窦妙大被同眠、胡天胡地,完全将甚么礼数正气抛诸脑后。
他自己也知道如此肆无忌惮的行为确实是不太“正人君子”的,但他那个时候真真切切是头脑发热以致丧失了所有理智才会那样去做的,人一旦没了思考的理性,任何疯狂之举都会随便做出来。
有道是“食色性也”,色字头上一把刀,古往今来,多少能人异士、英雄豪杰,能扛得住敌人劈砍在自己身上的锋利大刀,却怎么也抵御不住那一个小小的“色”字,色之一物有多么强大无伦的威力可想而知,就连那位天上天下剑术剑道均最高最强的白虎帝君白佥来到人间后就曾频繁的逛过风尘之地呢,圣人尚且都完全不禁-欲,魏颉这个“非圣人”的普通年轻人也就用不着太过自我约束了。
出于此等想法而与孟幻、窦妙有了鱼水之欢的魏颉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件事情会变成促使小霜儿情绪爆发并最终离开的“助燃剂”。
那日中午,许灵霜身处满月楼二楼隔壁的一间屋子里面,虽然在认真修炼内功却并没有关闭七窍六脉,耳聪目明,故而理所当然的知悉了隔壁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叫人面红耳赤的腌臜事,这就直接导致了她和大胆哥之间那原本坚如磐石的稳定关系出现了一丝裂缝,这条裂缝随着之后魏颉的其他风流行径举止而愈发变大变宽,本来细小几不可见的缝隙逐渐变得宽大如玉龙关外阳关大平原之上的那条深渊沟壑一般,永生永世都弥补不起来了。
如果说魏颉睡了孟幻这件事是许灵霜对大胆哥生出嫌隙的“导火索”的话,那么绿衣少女卜倩在城头上刻完字以后魏颉的反应就直接无情的将小霜儿给推得远远的了。
许灵霜是真的有些好好喜欢着魏颉的,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她可以接受魏颉身上的诸多缺点,甚至连随便留情和女人发生关系等等都可以接受,所以在长江船头险些被强吻的时候,她没有拒绝,闭上眼睛欣然回应,一切的一切都是出于“我喜欢你”这四个字……但是这个世界上再宽容、再大度、再没心眼的女人,都绝对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心爱的男人带着自己去找自己的情人!
许灵霜最早得知了卜倩的存在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不好自己该怎么去面对那个大胆哥喜欢的女子。若是有朝一日卜倩和他的大哥哥天涯重逢,两人旧情复燃、恩爱终日,自己这么个一无是处的小女子又能何去何从?思来想去也就只有独自离开这一个选择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小霜儿的心里才朦胧的产生了“离别”的想法,后来更是根据扶桑叔叔的那首《冬日饮》自主创作出了一首《送君三两》。虽然饱受朦朦胧胧的别离想法而大感痛苦,但许灵霜也并没有因此而笃定必走的念头,那个叫“小萝卜”的女孩子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呢?如果可以的话,她还是非常愿意长长久久、永永远远的陪伴在大胆哥的身边的。
魏颉在看到了燕鸣关城头之上卜倩用指力纂刻出来的那些大字并得知了小萝卜已然独身前往了北方天烛国后,他表现出了许灵霜几乎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亢奋情绪。魏颉开始找大量路人来细细询问关于城头刻字之人的事情,每一个问题都确保问得足够清楚、万无一失,不肯出现任何纰漏,就好像有关那个叫卜倩的丫头的情报是这个世上最重要的事情一样。
在明确了天下第一奸臣祁密就是被卜倩亲手吊死的时候,许灵霜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看到身高八尺的大胆哥高兴且激动的从原地小幅度起跳了一下,如同兔子一般。
那一刻许灵霜便笃定了离开的念头,既然你那么迫切兴奋的想到去找到你的那个“小萝卜”,那你就去吧,既然你要去找她,那我就不陪你了,省得到时候你太过尴尬,不知该如何在两人之间自处。我就懂事的乖乖走掉好了,天烛国既然有你喜欢的人,那我就不去那边了,以免你这个一贯不懂得究竟该去爱的“蠢货”到时候又糊里糊涂的不知道应去喜欢谁了。
许灵霜从始至终都只是在为大胆哥考虑而已。娑婆境里,绝大多数的凡间俗人,都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而小霜儿,这个人世间罕有的好女孩儿,却是个完完全全只为对方考虑的人。
魏颉有无上剑仙周云纤赠送的三尺玲珑心,一颗心三尺满是玲珑机关窍,心智何等聪明睿智,早在刚才就将许灵霜的心思彻彻底底看透了。可是看透了又能代表什么呢?覆水难收,这会儿已经什么都改变不了了。
就好似与强横无匹的敌人对战,纵使你眼力绝佳,把敌人的一招一式通通看透了又有什么用场?能把敌人出手的招式全部躲开或是防御住吗?做不到的!
心窍玲珑的天才魏颉同样在对待这段感情上面感到无能为力。
如果说魏颉在习武练功甚至偷师方面是个绝世无双的千年大天才的话,那么他在处理和女子的关系这方面,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废物”、“大傻子”,蠢得不能再蠢,笨得不能再笨了!
他也是在许灵霜用“质问”、“责备”的语气跟自己将事情完全挑明了以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已亏欠小霜儿太多,正如自己亏欠小丫头卜倩一样。
人生就是这样,早早的欠下些当时根本没法意识到的错误,等发现错误并打算去纠正的时候,才察觉已经为时太晚,莫说重收覆水,就连去弥补些什么都已做不到了。
魏颉不知不觉就已喝到了第十坛酒,这会儿他满脸涨红的在脑海中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觉得自己此生着实是亏欠了太多的人,二十年来全是遗憾。
心潮激荡若怒江汹涌的他先是将头顶的熊皮毡帽给一把摘下并甩至了地上,然后因为有些闷热烦躁而打算放松衣领来透透气,一个用力不慎,竟将那件上等面料的孔雀蓝绸缎袄子给撕扯破了,饮酒量确乎不少的魏颉低下头快速一瞧,心下兀自思量道:“反正我马上要去关外了,朝廷官府的手可够不到天烛,再也用不着躲躲藏藏的了,还穿这种西域人的古怪服饰做什么?”
一不做来二不休,率性而为的将那条孔雀蓝的衣服猛然扯了开来并抛至地面,只剩下里头的那件白色衬衣,又露出掩藏在袄子里面的那串红豆色的定心佛珠,想起了那位在阳关平原之上扛御十余万大军冲锋而圆寂的释圣一衲禅师,魏姓年轻人醉醺醺的咧嘴笑道:“酒肉穿肠过,佛祖胸中留,世人莫学我,永堕地狱中。”旋即又扯着大嗓门高叫道:“小二,给爷们再上一盘熟牛肉,今个儿非吃个痛快、喝个过瘾不可。”
这日魏颉一共喝了不下二十坛九酿醇的酒水,迫近黄昏时候才摇摇晃晃的从那间酒铺里走了出来,他用本命真气震散了七八成的“酒意”,让昏沉如同灌了铅水的头脑稍微清醒了一些,遂又骑乘着那匹赤焰火龙驹辗转到了此地附近的一间普普通通的裁缝铺子里面。
尚有三四分醉意的年轻人魏颉故意跟老板娘要了一件鲜红色面料的绸缎衣服,之所以不选碧青色,那是因为魏颉于酒醉之时给自己赌气立下了一个要求——“在亲手杀死胡箔和常雀儿那对狗男女之前,在与绿衣少女小萝卜在异国他乡重逢之前,绝不穿剑侠上官前辈和小姑娘卜倩最为喜欢的青色衣衫”!
此要求大有与“不破娄兰终不还”相近的志气魄力。
换上一身红绸衣裳的魏颉将红豆色定心佛珠挂在前胸的醒目位置,胯-下是那匹燕鸣关楚瀚老将军赠送的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趁着天光尚且还较为亮堂,脸红、衣服红、佛珠红、所骑坐骑的皮毛也很红的魏颉离开了此间这座几乎没有多少守关侍卫驻扎的“天下第一雄关”。
心知肚明小霜儿已经乘蛟南下,一路北上的自己决然已是见不到许灵霜的魏颉整颗心脏愈发沉闷低落,开始略有些后悔震散了太多的宝贵“酒意”,于是又摘下别在腰间的杏黄酒葫芦猛地往嘴巴里灌了一大口,策马缓缓而行,奔着东北方向通往天烛广陵城最近的一处关隘赶去,路上自言自语道:“杨春曾写过一句‘伏波唯愿裹尸还,定远何需生入关’,啧啧,真是个绝妙的句子!我魏颉又不是像嬴老前辈那样宇内无敌的剑圣,此番独自一人去天烛国,直面那么多未知的强大敌人,一人对一国……唉,就别妄想着能够活着回来了,况且我又不是过去打仗,那就连马革裹尸还都不需要了,区区一死而已,又有何值得惧哉?大好男儿连活着都不怕,还怕什么死!且待本公子一人一剑,去天烛杀他个地覆天翻!”
一身鲜红若淋漓热血涂抹衣裳的弱冠年轻人仰头望着天边垂垂欲落的夕阳,嗓音振奋万分的朗声叫道:“偌大一片辽阔无垠的中原土地,都无我的立锥之地;大禹王朝谁都待得,唯我魏颉待不得!既然如此,我便不再理会这狗屁窝囊的王朝,不再继续逗留这片去他-妈人杰地灵的中原大地,仗剑入天烛,就以此身,来试一试这座异国天下的深浅!存亡不计、淹死不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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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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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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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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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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