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湖谪仙行>第十四章 神兵天降
  魏颉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五六个精壮大汉正对趴在地上的一人拳打脚踢,旁边还站了个衣着雍容的肥胖男子,神情倨傲的大声嚷着:“都没吃饭呐?!多使点劲啊,给这小子留半口气儿就行了!”

  路见此等不平事,青衫剑客魏颉甚是严肃的“喂”了一声,绿衣少女卜倩更是扯着嗓子叫了起来:“干什么打人?都住手!”

  那胖老爷闻言转过了脑袋,见喊话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俊美脱俗、气质不凡的年轻人,也便摆了摆手,向那群痛下毒手的恶仆命令道:“都先停手。”

  胖子语气变得不再傲慢,他试探性地问道:“二位是什么人?”

  魏颉肃然反问道:“他犯了什么事,你们要这样打他?”

  胖老爷指了指地下那个被痛殴的家伙,解释道:“这人欠了我足足一百二十两银子,已经拖了半年有余了。”

  挨打的是名身穿粗制长衫,书生模样的男子,他听了胖老爷的话,不顾周身疼痛难当,高声辩驳道:“我明明只欠了你二十两,才不过半年,怎的就变成一百二十两了?!”

  胖老爷冲其嘿嘿一笑,从袖中掏出一纸契约,拿在手里扬了扬,得意的说道:“你是欠了二十两,剩下的那一百两是利息,这借契上头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就算闹到官府,也是我占理!”

  转而又对魏颉赔笑道:“公子啊,古人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小子欠银子不还,我打他一顿不过分吧,既然没钱还债,那也就只好拿肉来偿了。”

  “我有钱的!只要把那只鸟卖了,我就有钱了!”落魄书生指着摆在不远处地上的一个鸟笼叫道。

  胖老爷狠狠“呸”了一声,不屑地说道:“老子托关系走后门,让你把这破鸟带进了市场里,然后在这儿等了你三天……呵,你他-娘的卖出去了吗?就算真有冤大头肯买,就凭这鸟是个残疾,能值几两银子?”

  长衫书生梗着脖子叫道:“你懂什么?!这是上古神鸟的后代,本来就只有一条腿的!”

  胖老爷哈哈大笑,“对对对,是神鸟!可这鸟再神,你卖不出去有什么用?炖了滋味还没一只鸡好……”

  “这鸟好可爱啊,大哥哥,你快过来看看!”少女卜倩蹲在地上,盯着那个关鸟笼子欣喜地叫道。

  魏颉依言走了过去,瞧见笼中是一只蓝毛白喙的小雀,果真只有一条腿。

  “哔吩——哔吩——”

  小雀蓦然间叫了起来,其声古怪,与寻常鸟鸣颇有不同。

  “它叫了它叫了!大哥哥,你听到了嘛,它叫了!”卜倩显然激动得不行。

  “听见了,我又不是聋子。”魏颉微笑道,“你喜欢啊,那我们买了它?”

  卜倩高兴得差点跳起来,狂喜的叫道:“好呀好呀,我们买!”

  魏颉遂从卜倩的衣袋中取出了一块珍贵至极的帝王绿翡翠,拿给了那个胖老爷,问道:“你瞧瞧,这翡翠价值几何?够一百二十两了吗?”

  胖老爷也是懂货识货之人,接过那块色泽莹绿的帝王翡翠后,细细端看了半天,面露大喜之色,赞声道:“够了够了,可太够了!公子出手阔气,在下佩服!”

  扭头对那几个恶仆呼喝道:“还不快走,留在这儿碍公子的眼么?!”

  魏颉搀扶起了倒在地上的挨打书生,大力掸落他长衫上沾着的灰尘泥垢,好心询问道:“你没事吧?”

  书生满脸尽是感激的神色,拱手朗声道:“小生杨春,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那只雀……神鸟能否卖予我们?”魏颉打着商量道,“我那小妹子实在喜欢得紧。”

  名叫杨春的落魄读书人慷慨说道:“小生的性命都是公子救的,区区一只鸟儿算得了什么?”

  “那便多谢啦……”魏颉余光瞥见了什么东西,“咦,这里怎么有本书?”

  接着便弯腰将地上的那本书捡了起来。

  只见书的封面上用方正的楷书撰写了五个大字——“六月飞雪集”。

  “这本书是小生适才不慎掉落的。”杨春有点郝颜的说道。

  “这书的名字倒也真怪。”

  魏颉被吊起了兴趣,“六月乃是暑月,哪里来的飞雪?”

  “小生不学无术,胡乱给自己的诗歌集冠了这个名字,让公子见笑了。”杨春低头说道。

  “哦,这是你写的?”魏颉好奇道,“我能看看么?”

  “公子请便。”杨春摊手道,“只怕拙作污了公子的眼睛……”

  既得作者许可,魏颉翻开了诗集的封面,但见第一页赫然写着——

  “昭平六年,北方六城失陷,无数百姓沦为亡国奴,人间六月白雪纷飞,故命此名。”

  翻过第一页,第一首诗歌名叫《难易歌》,魏颉逐字逐句,一行一行地默读了下去:

  “放纵享乐易,克己守礼难。

  牵萦红尘易,斩断情丝难。

  勤学读书易,温故知新难。

  伤风感冒易,防病治病难。

  吃苦挨累易,任劳任怨难。

  抢名夺利易,不与人争难。

  痛思悔过易,知错能改难。

  怒发冲冠易,平心静气难。

  荣华富贵易,清贫持家难。

  ……”

  忽然看到一句:

  “官拜宰相易,报国捐躯难。”

  魏颉冷不丁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文弱书生,心下暗道:“别看这人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写起东西来胆子还真不小嘛!”

  接着读下去:

  “谄媚逢迎易,忍辱偷生难。

  招兵买马易,纳用贤才难。

  将军百战易,视死如归难。

  搬山填海易,撼魏家军难。

  割地退兵易,收拾山河难。

  杀贼荡寇易,看剑守塔难。

  知易知难易,化难为易难。”

  一口气读完了剩下的部分,魏颉不由得叹了句:“难,难啊……”

  翻过几页,又看见一首:

  “百年功名归尘土,万里琼霄任遨游。

  北国风雨云遮月,神兵出自飞剑楼。

  欲破狼蛮取上京,魏家长车出燕鸣。

  银河影照六城邑,天启府里尽王侯。”

  魏颉细细品了几遍,陡然震声道:“好一首大逆不道的《神兵天降》!”

  书生杨春登时变了脸色,呆立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魏颉又往后翻了翻,发现书中尽是些针砭时弊、直抒胸臆的诗词歌句,首首视野广阔,句句气势恢宏,读罢无不唇齿留香。

  豪情填膺。

  “小萝卜,翡翠给我五块好吗?”魏颉对一旁的卜倩说道。

  小丫头乖乖地从兜里掏了五整块碧绿翡翠出来。

  魏颉一把接过后,把几块翡翠全部塞进了那个挨打书生的手里,“这一块少说能值个二百两,五块也就是一千两,能换你的这本诗歌集吗?”

  杨春猛吃一惊,他原先以为自己今日作茧自缚,惹上了本不该有的杀身之祸,怎料魏颉不仅不与自己为难,竟还要花一千两买走自己的书?天下竟然这样的便宜事?!

  长衫读书人一脸不可思议,手里捧着那五块价值奇高的帝王绿翡翠,颤声说道:“公子莫不是在说笑?小生才疏学浅,何德何能……”

  “哎,给你就拿着嘛,何必多言呢?”

  魏颉蹙眉打断道,“就凭你有胆子写出来那种东西,你就有资格拿这钱!这世道,文人的骨气是很值钱的。”

  杨春哑口无言。

  “大哥哥,飞走了,飞走了!”卜倩蓦地叫了起来。

  “我这不还在这儿吗?哪飞走了?”

  “哎呀,不是你,是小鸟飞走了,我们快追!”卜倩急得大叫道。

  说着便又一把拽住魏颉的手臂,迈开步子就追了过去。

  魏颉身不由己,刚把那本诗歌集塞入衣中,便被拉得快步奔跑了起来。

  青衫年轻人边跑边招手,远远地冲书生杨春高喊道:“在下姓魏名颉字正气,他日有缘再会!”

  杨春一听这名字,瞬间如同遭了雷击。

  良久,垂下两行清泪,朝着魏颉离去的方向恭敬地拜了三拜。m.χIùmЬ.CǒM

  魏、卜二人紧跟着那只离笼而飞的蓝毛小雀,一路狂追。

  “我自己长了腿的,你不用拉着我跑啊!”魏颉被卜倩拖了一路,无奈地叫道。

  “快点,大哥哥,小鸟朝那边去了!”卜倩哪里肯依,越跑越着急,越着急跑得快,手上的劲儿也使得更大了。

  魏颉疼得呲牙咧嘴,心下费解道:“这小丫头真邪门,哪里来的这么大手劲儿?”

  不多时,一群擐甲操戈的精锐骑兵拦住了二人的去路。

  为首者骑着一匹神骏的高头黑马,肩扛一柄长杆宣花巨斧,居高临下的厉声喝道:“贾大人在楼内观看马戏,闲人一律不准靠近!”

  魏颉简单看了眼附近骑兵的数目,少说也有七八十人之多,将一座穹顶巨楼的正门处死死守住了,心下暗揣道:“那个贾大人什么来头?好大的排场……”

  “上去了上去了!小鸟飞到楼顶上面去了!”卜倩指着高空跺脚叫道。

  正当魏颉思量对策时,楼内传来了一阵不小的响动声,接着便有滚滚黑烟从门口翻涌而出,席卷四周。

  一众守卫骑兵无不大惊失色,急忙纵马向楼门奔去。

  刚赶到门口,无数支羽箭好似蝗群般激射而出,冲在最前头的几名骑兵当即被射死。

  那名扛斧之人则用巨大的兵器勉强挡下了瓢泼箭群,免于命丧当场。

  魏颉见状,低头对卜倩叮嘱道:“你且留在此处,千万不要乱跑,我去给你捉鸟。”

  说着便纵身上楼,动作轻盈宛若一只灵猫,疾向那蓝毛小雀儿追去。

  他身法快得出奇,一眨眼功夫已奔至了屋顶,来到穹楼顶端,只见上头居然埋伏有四名身穿黑色紧身衣的蒙面人,手持强弓劲弩,正不断从天窗口往里射箭。

  那袭青衫来不及思考,饿虎扑羊般猛掠上前,拔出腰间的血灵剑胚,以最快的速度砍翻了一个,同时即有一支凌厉飞箭向其面门袭来,偏头躲开后,顺势再接一剑,又割掉了一颗头颅,右腿倏然往旁边蹬去,第三个蒙面人反应不及,腹部结实地中了一腿,剧痛之下难以站稳,从光滑的穹顶失足掉落,身子自高处直坠于地,摔成了一摊肉泥。

  魏颉身子一矮,堪堪避开第二支飞箭,双手持住剑柄,配合脚步,往前猛地一戮,将最后一个黑衣敌人捅了个透心凉。

  见那小雀儿自天窗中飞入,正在寻思要不要也跟着跳下去时,忽听得楼内传来一声惨绝的悲呼:“王爷,贾流先走一步了!”

  魏颉立时吃了一惊,“原来楼内看戏的‘贾大人’便是金梁王手下的谋士贾流?他可是我东方伯父的同僚,我须得救他性命!”

  也无暇多想,用本命真气护住要害脏腑,手握剑胚,一个猛子就从天窗跃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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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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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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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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