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公子别秀起点中文网>第111章 女刺客
  林秀来到清吏司的时候,发现两名捕快正在清吏司外墙上贴着什么。

  他走近了看,发现两人贴的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画着一名女子。

  女子年纪不大,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杏眼琼鼻,容貌极美,她的头发没有盘着,而是高高的束在脑后,看着极有英气。

  通缉令上的赏银数目很惊人。

  整整十万两白银。

  林秀记得,朝廷对于通缉犯的悬赏金额,是有上限的,大概是一万两,哪怕是再穷凶极恶的匪徒,官方的赏金,也不会高于这个数字。

  这女子的赏银之所以这么高,是由于包括忠勇伯,文昌伯在内,王都众多权贵,一个加五千,一个加一万,硬生生加上去的。

  他们家都有子嗣死在这名女刺客的手里。

  悬赏令的女子,就是林秀敬佩已久的那名女刺客。

  她最近的战绩,是在清吏司内,为一名被逼死的青楼女子出头,杀死了文昌伯之子郑建,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彻底激怒了以忠勇伯,文昌伯为首的一众权贵,仅文昌伯一人就加了五万两悬赏,誓要将那女刺客抓住。

  林秀瞥了瞥嘴,别说十万两,就算是他们把赏银加到一百万两,也毫无作用。

  人家的能力是隐身,葫芦兄弟里面,六娃虽然战斗力不太行,可要论难缠程度,绝对在七兄弟的前面。

  连看都看不到别人,还抓个屁。

  如果不是她某一次刺杀失手,被一名强大的异术师逼出了身形,到现在人们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

  不过说起来,这女刺客长得真漂亮,尤其是那股英气,很有侠女气质。

  林秀要了一张她的通缉令,打算拿回去收藏。

  清吏司内,林秀刚刚走进去,柳清风就从一座衙房走出来,看到林秀时,脸上露出笑容,大步走过来,说道:“林大人,我正好有一件好事要告诉你,恭贺林大人高升!”

  林秀诧异道:“高升,什么高升?”

  从柳清风口中,林秀得知,他升官了。

  从案牍库的文书,变成了缉拿处的主事,从九品不入流的小官,变成了八品不入流的小官。

  换做之前,林秀或许会拒绝。

  因为这个官职很忙,而且大夏的文官,地位并不高,哪怕是三品四品,在权贵们的眼中,也不过是为他们办事的狗,更何况是八品主事。

  林秀一个二等伯之子,就连郎中大人都要卖一个面子,不比一个小主事强得多?

  但这次,林秀并没有拒绝。

  若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文书,在遇到某些事情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主事的官职虽小,但权力不小,很多时候,甚至能行使郎中大人的职权。

  听闻林秀升官,柳清风比他还要高兴,说道:“林大人当文书,真的是屈才,你的本事,在缉拿处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林秀道:“我平日还要修行,在衙门的时间恐怕不多,大部分事情,还要靠柳大人,有什么你不好处理的事情,再来找我……”

  柳清风笑了笑,说道:“林大人放心,平日里我不会去烦你的,那些我没本事查的案子,还请林大人多多帮忙……”

  林秀升官的事情虽然决定了,但正式的任命还没有下来。

  他坐在案牍库,手里翻阅着一份卷宗。

  这是他昨天拜托柳清风,亲自前方品芳楼,记录的一份详细的案情卷宗。

  这份卷宗中,对于海棠的死,除了郑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外,还有一个人难辞其咎。

  黄国公府的二公子,黄韬。

  甚至可以说,郑建只是一条狗,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黄韬。

  昨日郎中大人审案的时候,对黄韬只字不提,因为提了也没用。

  黄家是和薛家一样的三等公家族,后宫有一位地位靠前的嫔妃,就是黄家的女子,一个青楼女子而已,别说她是自尽的,哪怕她是黄韬亲手所杀,清吏司也治不了他的罪。

  大夏的律法,是约束平民的,对权贵无用。

  但海棠的仇,不能不报。

  此人,林秀必杀之。

  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实力,明面上自然是不可能拿黄韬怎么样的,甚至暗中的手段也没用。

  林秀想过借太子之手。

  但转念一想,太子连他都杀不掉,更何况是杀三等公的孙子。

  这个没用的东西,根本指望不上。

  林秀并不着急,太子他尚且不惧,黄韬自然也不算什么,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现在没有机会,不代表以后没有,只要耐心一些,总能等到弄死他的好机会。

  离开清吏司时,林秀在门口看到两名捕快在和一名老者说着什么。

  路过的时候,他随口问道:“怎么了?”m.xiumb.com

  一名捕快道:“回林大人,这位老伯说,他家里的田地被地主占了,想让官府帮他做主,但这种事情,我们清吏司也不管啊……”

  清吏司是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的确不管这些民事纠纷,如果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清吏司管,他们根本忙不过来。

  老人闻言,眼神暗淡了下来,说道:“去过北城衙门了,他们说我没有证据,也去过西城衙门,他们说不是他们辖区的案子,他们也不管,我也不知道该去哪个衙门,那是家里唯一一块产粮的地,要是没了,明年一家人就要饿死了……”

  王都这些衙门的职权,是有些不清不楚,各大衙门之间互相推诿,百姓不知道何处申冤,是常有的事情。

  林秀道:“百姓生活不易,老人家来都来了,你们两个就帮他去看看。”

  两名捕快面露苦色,这本来不是他们的职责,这都快要下衙了,还要陪这老人跑一趟,这天寒地冻的,待在家里多好,谁愿意出去乱跑……

  林秀看了两人一眼,从袖中取出两块碎银,说道:“这算你们的外差,这是差遣费。”

  两人闻言,眼前猛地一亮,立刻接过银子。

  这两块碎银,少说每块都有二两,是他们一个月的俸禄了。

  和银子相比,跑个腿算什么,两人立刻喜笑颜开,说道:“林大人交代的差事,我们马上去办!”

  银子对林秀来说,就只是数字而已。

  他对生活没有太高的要求,酒肆每月百分之一的利润,都够林府上下生活的十分滋润,更何况还有即将开业的香水铺,他以后的钱只会越来越多。

  反正这些是赚权贵的,权贵的银子,大都靠剥削百姓,这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林秀一点都不心疼。

  寒风中,那老人颤颤巍巍的跪在地上,说道:“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是一个好官呐……”

  在好几个官衙处处碰壁,这是他今天一整天遇到的,第一个愿意帮他的好官。

  能被百姓叫一声“好官”,林秀心里挺开心的。

  他对海棠,还存着几分愧疚。

  倘若他早一些帮她赎身,或者晚一些,事情都不会是现在这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这些和她一样的人,也算是林秀的一种自我救赎。

  毕竟他的人生,不仅仅只有修行。

  爱所爱的人,做想做的事,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有了林秀给的的银子,两名捕快像是打了鸡血,其中一人道:“来来来,老人家,你家在哪里,我背你回去,我们路上详细说……”

  这时,一道身影忽然从清吏司走出来,柳清风看了两人一眼,从他们手里夺过银子,说道:“都下衙了,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该干嘛干嘛去……”

  两人闻言,心中一惊。

  林大人刚刚升了主事,正好和柳大人平级,难道,这是柳大人对他的打压?

  平日里看两人关系很好啊……

  两人都是柳清风的手下,自然不敢违抗柳清风的命令,这么好的差事没了,虽然心中不情不愿,但还是听话的离开了。

  林秀看着柳清风,诧异道:“柳大人这是……”

  柳清风走到林秀身边,说道:“这些家伙,平日里都被惯坏了,见银子才出力,不能这么惯着他们……”

  林秀道:“马上就下衙了,总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柳大人你让他们回去了,这位老人家怎么办?”

  柳清风将从两名捕快手中夺回的银子塞进自己袖中,笑着说道:“反正我下衙也没事,这活我就能干,不用他们,老人家,你家住哪里,有什么冤屈,我们边走边说……”

  林秀看着柳清风背着老人离去的背影,愣在原地。

  不远处的两名捕快也傻了。

  “靠,头儿不让我们干,原来是想自己独吞银子!”

  “真不要脸!”

  “大意了!”

  “怎么会有这种厚颜无耻之人!”

  ……

  林秀回过神来后,只是笑了笑,便向林府的方向走去。

  柳清风的俸禄其实并不低,八品主事,每个月二十两银子,足以让五口之家过上十分优渥的生活,不过他的母亲身体有疾,每个月都需要买药,想来也剩不下多少银两。

  林秀今天发现,清吏司的很多捕快,其实都不缺正义感,只是懒得多管闲事而已。

  如果每月可以拿出些银子刺激他们,想来会大大刺激他们的积极性,百姓遇到的大部分困难,他们都能帮忙解决。

  他做这些事情,就当是为海棠积德了,希望她下辈子可以投胎一个好人家,不要再受这辈子的苦。

  回家之后,林秀打算好好筹划一下此事。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转身后,表情却微微一怔。

  他刚才进来的时候,房间里明明一个人都没有。

  可在他关上门之后,桌旁忽然多了一道人影。

  那是一个女子,十七八岁的样子,瓜子脸,容貌很漂亮,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此刻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用饶有兴趣的目光打量着林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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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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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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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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