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谁对谁错,谁先动手都不想问,因为这与他无关,王都街头打架斗殴,这是禁卫该管的事情。
事实上,很快的,几人就被禁卫带走了,即便是过年,清吏司每天也有一位主事值班,不过就算到了清吏司,他们也只能和稀泥。
片刻后,赵府。
样貌本来很英俊的少年,此刻脸上却青一道紫一道,他的母亲一边给他上药,一边心疼道:“怎么刚回来,就和别人打架了……”
赵轩不服道:“这根本不是我的错,是他们插队,我只是看不过,说了他们两句,也是他们先动手,我才反击的……”
“好了好了……”忠勇伯夫人帮他上好药,说道:“这是是王都,不是在外面,你以前的性子要收敛一些,要不然下次还会吃亏。”
说起这个,赵轩就一脸气愤,说道:“我被那几个家伙合起来欺负的时候,那林秀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娘,大姐真的能嫁给这样的人吗?”
“住口。”武安侯看了他一眼,说道:“若要人敬,需先敬人,你有没有想过,你是怎么对别人的,别人凭什么帮你?”
赵轩一时无语,倔强的扭过头,对那个除了长得好看,没有其他优点的家伙,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了。
不多时,夫妇二人离开房间,来到院子里。
武安侯问道:“灵珺快回来了吧?”
武安侯夫人道:“刚刚收到信,应该就在这几日了。”
武安侯轻叹口气,身边的妇人问道:“老爷叹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说道:“我原本以为,林秀性情温和,应该是逆来顺受的性子,但现在看来,他虽无傲气,却有傲骨,灵珺的性格,你我都清楚,他们夫妻二人在某方面是一样的骄傲,我想象不到,他们成亲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
梨花苑。
每当焦虑或者心烦意乱的时候,林秀就会来彩衣这里。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里总能带给他内心的安静。
彩衣此刻在登台献唱,林秀一个人在房间里等她。
自从她意识到自己觉醒了异术,并且开始有意识的修行后,她的声音就越来越动听,也越来越有魅力,梨花苑的生意,比林秀第一次来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
以前楼里总是稀稀落落的坐着几桌客人,如今林秀每次来,整个大堂,只有几个空位,有时候,甚至还有客人是站着听的。
他们当然是冲着彩衣来的。
她以前就是梨花苑的头牌,现在更胜往昔,甚至在王都的戏曲界,也有些不小的名气,甚至有人是从其他几个城区过来,刻意听她唱曲的。
东城令吴文远无疑是很会做事的,梨花苑每天从开门到关门,都有捕快在门前巡逻,听班主说,最近也有其他戏楼的对手嫉妒她们的生意,以及一些不规矩的客人,想要来闹事,但往往还没有闹起来,就被捕快们带走了。
楼下,彩衣刚刚唱完一曲,行礼致谢之后,下方便传来一阵阵喝彩声。
“好听!”
“再来一曲!”
“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
楼里这些日子客人明显多了许多,彩衣本来是打算再唱一曲的,但刚才已经看到一道身影上了楼,心思早就不在这里了,对众人道:“感谢大家的厚爱,只是彩衣方才已经唱了许久,有些累了,嗓子也有些许不适,还请大家容许彩衣休息片刻再登台。”
再次对众人施了一礼,她便离开了戏台。
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在哪里等了很久,见彩衣下来,急忙走上前,说道:“彩衣姑娘,我上次说的,你再考虑考虑,你要是觉得每月五十两银子太少,还可以再商量,我给你翻倍,一百两,一百两够了吧……”
彩衣后退两步,与他保持距离,说道:“抱歉,彩衣是戏子,只会唱戏,其他的事情,还是不要再提了。”
班主拦住了那中年员外,彩衣走到二楼,推开一处房间的门,轻声道:“公子,你来了。”
林秀笑了笑,说道:“楼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彩衣走上前,说道:“都是托公子的福,如果不是你教我修行异术,恐怕我们这小戏楼,早就开不下去了。”
林秀没有再说什么,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的小瓶,递给她,说道:“这个送你。”
那瓶身通体透明,似是由水晶打造,里面有着琥珀色的液体,彩衣看着这水晶瓶,连美目都稍微睁大了一些,问道:“公子,这,这是凝香斋的香水吗?”
这几日,凝香斋所售卖的一种叫做“香水”的东西,可谓是风靡王都。
据说只要将其滴在手帕上,随身携带,身体一整天都会芳香袭人,比香囊要好用多了。
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这种香香的东西,但香水的价格十分昂贵,仅仅是一小瓶,就要一百两银子,普通女子根本买不起,只有那些豪门贵妇,大家千金才有可能拥有。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打开闻一闻,看看是不是你喜欢的味道,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换一瓶。”
彩衣连连道:“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一百两银子,她要唱多久的戏才能赚到……
林秀将那瓶香水放在桌上,说道:“收下吧,每次来这里听曲,你也不收我的银子,你若不收的话,下次我倒是不好意思来了。”
谷</span>彩衣闻言,踌躇片刻之后,只好将香水收下,微笑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公子以后可要常来,就算每次算一钱银子,也要来一千次才不会亏……”
林秀活了两辈子,似乎大多数时候,都是不用为钱发愁的。
只是几瓶香水的银子,就能听彩衣唱曲一辈子。
而凝香斋开业之后没多久,他欠李柏樟的五万两银子,就全部都还清了。
李柏樟在王都新买了一座宅子,虽然也在东城,但是距离秦王府很远,一东一西,坐马车都要好一会儿。
宅子不大,只有三进,可能还没有秦王府的一个花园大,但李柏樟却很喜欢,新宅的一应家具,布置,都是他亲力亲为,亲自采办的。
林秀很能理解这种感觉,秦王府虽大,但却不是他的家。
心安处才是家。
李柏樟要布置新房子,林秀和薛凝儿也被他抓了壮丁。
薛凝儿是女子,审美自然要比林秀和李柏樟两个大男人好,对于一些花花草草的摆放,家具的布置,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这些东西由她布置,的确要比林秀和李柏樟布置的看起来顺眼的多。
薛凝儿在摆弄院子里的花草,林秀看向李柏樟,问道:“你以后难道真的不回王府了?”
李柏樟道:“就说本王要修行,每月回去几次便好。”
林秀很感慨,他才多大年纪,婚姻却已经名存实亡。
这时,李柏樟看向林秀,说道:“要不你把旁边的宅子也买下吧,我觉得你以后用得到,我还能经常找你喝酒。”
林秀摆了摆手,说道:“不需要。”
李柏樟这混账,明显是在给他制造婚前焦虑,但说实话,林秀的确有些焦虑,因为赵灵珺快回来了,她一回来,两人的婚事立刻就会提上日程。
今天是元宵佳节,又是李柏樟的乔迁之喜,林秀和薛凝儿给了帮了一上午的忙,中午他打算在摘月楼设宴,感谢他们。
说是设宴,其实一共也就他们三个人。
元宵佳节,可以算作新年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各司衙门正常运转,百姓们也该开始为新一年的生活忙碌。
林秀和李柏樟薛凝儿走在街上,一边闲聊,一边向摘月楼走去。
某一刻,李柏樟目光不经意的一撇,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道人影,说道:“咦,那不是灵音姑娘吗,要不要叫上她一起……”
林秀也抬头望去,在前方十几步远的地方,看到了灵音。
今天的灵音,让林秀十分惊讶。
她给林秀的感觉,永远都是不苟言笑的酷酷样子,今天,林秀终于看到了她的另一面。m.χIùmЬ.CǒM
她挽着一个人的手,将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林秀从未想过,灵音也会有小鸟依人的一面。
被她挽着的,是一名女子。
女子的个头比灵音稍微高了那么一些,两人走在一起,就是王都街头最美的风景,吸引了无数路人的视线。
女子容貌极美,说倾国倾城有些夸张,但面如凝脂,唇若点樱,眉如远黛,眸若秋水,这些形容美人的词语,也都能用在她的身上。
她的头上,戴着一只金钗,钗头是一只薄如蝉翼,栩栩如生的孔雀,随着她的走动,孔雀的翅膀轻轻颤动,振翅欲飞。
那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而她被灵音挽着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
这也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林秀就知道这名女子是谁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也知道。
李柏樟看了看林秀,说道:“我想,这顿饭,还是下次再请你们吧……”
看到这女子的那一刻,薛凝儿红润的脸色,逐渐变的苍白,她咬了咬嘴唇,低声道:“我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虽然她很想陪在林秀身边,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
因为比她更有资格陪在林秀身边的人出现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都走了,赵灵音挽着那女子,也走到了林秀身边。
见到赵灵珺之前,林秀心中还有些紧张和焦虑。
但两人真正见面的时候,他的心反而平静下来。
林秀看着她,脸上露出礼节性的微笑,问道:“赵姑娘什么时候回来的?”
被赵灵音挽着的女子也微微一笑,说道:“今天早上刚刚回来,明日再去府上拜会伯父伯母。”
林秀和她目光对视,那一双眸子清澈而深邃,仿佛蕴藏着星辰大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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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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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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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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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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