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因为容纳了大量的人口,让人感觉到有种挤得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街头林立的商铺各种精美的商品琳琅满目,但实际上只有窄窄的门脸,店面狭长而深邃,里面的商品挂满墙壁,店铺上面的阁楼几乎都要街对面伸出来的阁楼连在一起,走在这样的街上,就像是在隧道里穿行,街道两侧的建筑不断侵占长街高处的空间。
走在这条街上的人总是有些担心,头顶的阁楼什么时候一旦承受不住重量,垮塌下来那才是最糟糕的。
当然,这些爱普森城里平民们并不是最悲惨的。
城里还有一种被称为鸽民的人群,他们是从华沙位面的其他城市迁徙到爱普森城里的,他们的家园被恶鬼侵占,于是搬到了爱普森城,可他们又买不起城里的房子,只能选择向城里让人购买楼顶的居住权。
几乎所有的房子的屋顶天台都会扩建像鸽子笼一样的小木屋,这些木屋通常只有四五平米左右,仅仅可以容纳一两人在木屋里睡觉,至于吃饭和洗漱都要在天台公共区域,清晨和傍晚是洗漱台和公共厕所最为拥挤的时候,这里的人总会搭建的凉棚里一边纳凉,一边排队洗漱。
他们在城里从事最辛苦最廉价的工作,拿着最低的薪水,却只能像鸽子一样生活。
鸽民们至少还有一个可以供他们在晚上休息的窝,算不算这个城市里最底层的人。
大街上遍布着很多流浪汉,他们有时候会躺在街边的长椅上卷缩着身体休息一会儿,不过这种休息仅能维持一会儿,用不了多久警卫营的骑士们就会骑着马,手握棍棒跑过来驱赶他们,这些长椅可不是用来给他们睡觉的。
这些流浪汉们通常会聚集在公园里,大桥下,或者车站附近,他们会沿街乞讨,到处捡一些生活垃圾,哪怕是在城里饿得骨瘦如柴,也不愿走出城外寻找更多的生存机会,他们不仅是群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还是一群被恶鬼吓得软了骨头的懦夫。
他们的生活更像是行尸走肉一样,为了一口吃的甚至可以和野狗抢食。
有些流浪汉甚至躲进了城市的下水道里。
除此之外,城市里面还有这大量的奴隶。
在爱普森城,贫穷与富有的差距很大。
贵族们占据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一,但是却拥有城市里面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
平民们都在生活线上努力挣扎,他们仇视、妒忌,羡慕,憎恨那些贵族,但人人都想成为贵族。
爱普森城的下水管路设计得也不怎么样,雨季来临,街上总是充满了积水,只有雨停了之后,那些城市里的清道夫和守夜人们才会全体出动,疏通各处排水管道。
……
苏尔达克骑士牵着马走在城市的大街上,长筒皮靴踩在水坑里,飞溅起来的积水充满了腐烂的味道。
一群流浪汉围上来向他乞讨,脸上带着畏惧与麻木,在这群人当中,钻出几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半大孩子,他们奋力的挤在最前面,努力地向苏尔达克推销自己。
“骑士大人,您需要向导吗?我对爱普森城每条街巷都非常熟悉。”
“骑士大人,你雇佣我吧,我能帮您找到既便宜又干净的旅馆,保证不会浪费您一枚铜板。”
“骑士大人,您需要姑娘吗?我可以带您去一个好地方,那里有爱普森城最美的姑娘,假如您愿意,您可以在那里睡到天亮,花销绝对不会比旅馆贵多少……”
‘苏尔达克’在这群孩子当中,选择了一个眼神最清澈的,盯着他的眼睛,对着他说道:“带我去一处有空房间的旅馆,最好能距离市政厅广场近一些……”
那个半大孩子欢呼一声,庆祝自己抢到了一旦新的生意,然后主动帮助苏尔达克牵着马,并驱散聚过来的人群。
大孩子走在前面,两只手牵着古博来马的缰绳,边走边不停用灵活的眼睛不停看向四周。
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沾地,每走一步都要向上窜一下,方式很奇特,他主动对‘苏尔达克’说道:
“市政厅广场附近的旅馆住宿费用都比较贵,但那边的治安相对更好一些,那边餐馆的消费水平在城里也略微有些偏高,而且并不是每个旅馆都能有空房间,我们可能要多找两家。”
苏尔达克问大孩子:
“多少钱?”
大孩子用力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市政厅广场附近的旅馆,一晚上大概要五枚银币儿,再好一点儿的房间可能需要七个,说实话,我觉得这个价钱您真的不如去东城区抱着年轻姑娘睡一晚……”
苏尔达克咳了两下,然后才说:“我是问你带一次路要多少钱?”
大孩子眼睛一亮,连忙说道:“三十个铜板……我可以带您找到城里最好的旅馆,如果您晚上还想出去消遣的话,需要我的话,您还要额外支付我五十个铜板,当然我还可以给你跑跑腿什么,近的地方三个铜板,远的地方五个铜板……”
在街上经过一间面包店的时候,大孩子用略带迷恋的目光看着橱窗里面那些牛角奶油面包,对着苏尔达克介绍说:“这家面包店的面包很棒,如果你没吃晚餐的话,建议您买点回去,旅馆里的白面包价格至少要比这里贵一倍,而且还没有多少奶油。”
苏尔达克停下脚步,想了想之后,便走到橱窗旁边,并花了十个铜板买到了五个颜色金黄的牛角面包。
果然纸袋里面散发着浓郁的奶油香味,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大杯牛奶。
从袋子里拿出一只牛角面包,掰开之后仔细的品尝了一下,面包表面刷了一层蜂蜜,吃起来甜丝丝的,吃起来还可以,并没有大孩子说的那么好吃,不过却是挺便宜的。琇書蛧
苏尔达克将纸袋子递给了面容有些蜡黄的大孩子。
大孩子一愣,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苏尔达克。
苏尔达克将目光落在旁边的牌匾上,用一只手指揉着鼻梁,一边含糊地说道:“我不喜欢吃甜的,扔了怪可惜的,我觉得你应该很喜欢……”
“这里的牛奶好像味道也很淡……”
说着,又把手里的一大杯牛奶塞给了大孩子。
大孩子狼吞虎咽地将一只牛角面包吞进肚子里,感觉自己冰冷缩成一团不断拧劲儿的胃好像一下子活了过来,喝了一大口香浓的牛奶,那牛奶好像真的很滑,从喉咙一下子滑进了胃里,又从胃里瞬间流进肠道,居然没能在胃里存上一丁点儿的食物,尽管如此,他的肚子舒服多了。
大孩子只吃了一只牛角面包,喝了一口牛奶便不肯再吃了,他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牵着古博来马的缰绳,走在前面,脚步变得更有力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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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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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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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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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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