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小学生起点>第十七章 阅读理解
  王怜卿从婆娑树影里的席位窜了出来,穿过人群,走向主堂。此时别人再看到王美人,就完全没有看笑话的意思了。

  就凭刚才诗稿落款里那个“王怜卿代书”,她今晚就不可能是笑话了,至于和一个破落小厮在一起鬼混的事情,那叫艺术个性。

  目送王美人登堂入室,聚集在诗稿那里的人群又纷纷议论起来,探讨这首诗到底为什么能雀屏中选、独占鳌头。

  王逢元王公子也没有走,站在人群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又看了一遍。他比谁都想弄清楚,问题出在哪里?

  有人议论道:“天中双阙双芙蓉,地上五楼五鳷鹊。应该是这一句景色写得很好,很有精神!”

  王逢元的朋友不服气,反驳道:“王吉山的大作我也看了,同样景色,不比这个差!”吉山是王逢元的号,王吉山就是朋友对王逢元的称呼。

  但此时王逢元只想大骂一句猪队友,这是唯恐大家不想起他吗?能不能别提到他了?

  输得已经够没面子了,还要被拎出来鞭尸是几个意思?

  又有人发议论道:“旧祖开国新卫霍,莫非玄机出在这一句?明着吹捧徐家,将徐家先祖比喻成卫青霍去病。

  这也算是别出心裁得新吹捧法式了,至少在下以前没见过,主人家必定喜欢了。”

  王逢元另一个朋友更不服,带着几许义愤说:“王吉山大作我也看过,同样吹捧了徐家,只是没有这一句推陈出新而已!

  诚然要给主人家捧场,这是行规。但是诗词要看整体,总不能因为王吉山大作里吹捧之句写得不如这首好,就将这首定为第一?

  若是如此,堂上诸公大错特错,拿当逢迎拍马当艺术标准,我替王吉山鸣冤不服!”

  王逢元恨不能把朋友们的嘴堵上,踏马的这时候能不能不要再提我了?

  还一口一个大作,这是恶心谁呢?还敢代替我指责堂上大佬们,这真的是队友吗?

  心累,这届朋友真不行,得考虑换一波人。

  “哈哈哈哈!”忽然有人大笑了几声,“尔等只在字里行间寻章摘句,岂不闻功夫在诗外乎?

  依我看来,此诗作者水平如何倒在其次,但其人洞察力才是机敏无双!其中关窍,吾已了然!”

  这个论调与众不同,登时就吸引了不少人旁听

  却见这个二十余岁得士子做了个罗圈揖,自我介绍道:“在下何良俊,松江府生员。初至南京,人生地不熟...”

  立刻有既懂事又性急的老司机叫道:“在下带路!明日在秦淮河画舫作东道,请何兄弟畅饮!”

  何良俊表示了下谢意,然后才继续解说:“你们只看正文,但却没注意最关键一句在于序言么?

  思汉唐之音,又闻有明公来镇南京,这一句才是要害!这句是写给谁看的?是新来的王兵部浚川公!”

  这里所说的王兵部浚川公,就是前文提到过的新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王廷相,号浚川,所以称为浚川公,坐在主堂上首座的那位。

  被点拨了这么一下,众人顿时若有所悟,频频点头,是了是了,应该没错。

  王廷相可不仅仅是个高官,而且还是弘治、正德年间赫赫有名的复古派七才子之一,与文坛领袖李梦阳等人并列。

  而复古派的文学口号就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七才子之首李梦阳提出来的。

  了解这个背景后,再看序言那一句“思汉唐之音,又闻有明公来镇南京”,众人就顿悟了。

  这意思明摆着就是:以此诗向王尚书致敬么?

  “而且这句还有第二层意思!”何良俊见众人消化了自己的观点后,又一次阐发新论:“不知诸位可曾知道,上上个月,李空同公去世之事?”

  李梦阳号空同,所以空同公指的就是七才子之首李梦阳。

  “所以思汉唐之音,或许也可以解释为追思李空同公。”何良俊说:“毕竟李空同公最著名的口号就是,文必秦汉和诗必盛唐。”

  于是众人又顿悟了,复古派七才子之间可是至交知己,意气相投的好兄弟,尤其李梦阳还是领袖人物。

  所以在李梦阳刚去世两个月的时候,写上这么一句“思汉唐之音”,能不让王廷相有所感慨触动?

  王廷相王尚书是主堂里最大的那个大佬,能让他触动一下,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大半了!

  很多人不禁捶胸顿足,他们怎么就没有这个洞察力?怎么就没想到这茬?

  此时已经没有别人议论了,何良俊俨然成了全场的中心,只有他还在大发议论:“你们后悔也没用!

  就算你们写出序言那两句,但同时也要有笔力写出搭配出色的诗体,如此才能前后呼应!

  既然前面写了思汉唐之音,后面的诗就必须写出汉唐气韵!

  尤其第一句的金陵此日称京洛,开篇汉唐气息扑面而来,堪称完美承接序言。而最后一句里的开国新卫霍,堪为画龙点睛之语!”

  有人不耻下问:“这最后一句看似平平无奇,无非是拍马逢迎,也能什么奥妙吗?”

  何良俊立刻解读说:“将徐公子祖上比喻成汉代卫青霍去病,这个很新奇,但很容易变成强行尬吹,这就落了下乘。

  而这首全诗充斥汉唐之风,嵌进卫霍就很合适,可谓是吹捧也吹出了新高度、新境界!

  而且还有更绝妙之处,我们在这里雅集,写诗词少不了要赞美主人家吧?但这首却另辟蹊径,直接赞美主人家的开基立业的祖宗。ωωω.χΙυΜЬ.Cǒm

  你说如果二选一的话,放着赞美祖宗的好诗词不要,反而选择那些赞美自己的,传了出去,这孝道还要不要了?”

  众人哄然大笑:“妙,妙论!”

  这阅读理解做完,众人都收获了求知的快感。

  何良俊又回头看了眼张贴的诗稿,喟然长叹道:“此人才力超群,心思深邃,洞察世事,绝非常人也!他不为头名,谁还配头名?

  就算吾辈知道了他今晚的作诗思路,又能怎样?我们能作出如此精密合理、如此具备设计感的诗词吗?

  说句我的真正感触,我们是掏空心思搞创作,而他可能只是无聊之余的炫技而已!没见此人连个名字都懒得署上吗!”

  读书人哪有几个能轻易服气别人的,众人纷纷回应道:“也许只是妙手偶得而已,何兄弟言太过了!”

  秦德威偷偷的站在人群外围,看着何良俊目瞪口呆,此人不去后世当中学语文老师或者语文教学参考书编辑就太可惜了。

  有些地方,他这个作者本尊也不知道还能如此解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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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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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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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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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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