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连城的人口持续增多,城市面积也逐渐在扩张,原本4個侦缉队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按照基层侦缉队的城里条件,连城侦缉队周边新城区,陆续成立了三个侦缉队。
五分队就是其中之一。
听到王军的汇报,碰头会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这样,会议暂停,陈队来我办公室一趟。”
这就是侦缉队,有了案子,其他所有工作全部要让位。
张云虎办公室。
“具体什么情况?”
王军脸色深沉开始汇报:“我也是刚刚接到的消息。”
“就在十五分钟前,五分队接到报警电话,东湾乡鸿福村的一个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沉尸。”
“五分队的蓝队长已经去了现场,她是在去的路上给我打的电话,我就赶紧汇报了。”
案件刚刚发生,王军显然也没有更多信息。
“张队,我还是过去一趟吧。”
人命关天的案子,陈言自然不能光指着下边的人,作为分管侦缉的副队长,自然要赶往现场。
张云虎点点头,陈言去,他就放心了:“陈队,那就辛苦你了。”
张云虎这话说的不假,有陈言在,张云虎确实要轻松不少。
侦缉队的其他工作虽然比较杂,但是都是各有司职,早就有完整的一套运作体系。
这些工作,即便队长一个月不在,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但是破案不一样,时间上耽搁不得,也不是谁都能把案子破了的。
按照辽省侦缉大队关于重案的侦办规矩,没有特殊情况,人命案都是要交给重案组来办的。
陈言本身就是重案组组长,连城侦缉队可以说是沾了光了。
没有废话,陈言离开张云虎的办公室直奔现场。
东湾乡,靠近海边,这里的居民世代以打鱼为生。
但是,这些年渔业发展的有些滞后。
在过去,海产养殖界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所有的海鲜产品都是来自于个人打捞。
但是随着过度捕捞,沿海附近的鱼类越来越少,之后就慢慢发展出了深海捕捞技术。
近海捕鱼也慢慢发展成了近海养殖。
但是无论是远洋捕捞还是近海养殖,都有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东湾乡的渔民自然越来越少。
另一方面,这些年因为东湾乡的旅游资源丰富,很多打鱼人都改行做了民宿或者餐饮。
四十分钟后,陈言来到了现场,王军在路上已经联系好了五分队的队长。
“蓝队长,具体情况怎么样?”
蓝凌霜,侦缉五分队队长,也是一个传奇人物。
蓝凌霜的年纪不大,但是背景简单,能力也很强。
五年前,蓝凌霜从特种部队转业后,进入了连城侦缉队机关工作。
结果,没几天就自愿申请调去了一线。
这个蓝凌霜在特种部队服役的时候,曾经获得过嘉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
在特种部队荣立功勋,那可真的都是拿命换来的。
所以蓝凌霜退役转业后,被安排到了机关工作。
没想到,这位根本不想过舒坦日子,没干几天就主动打报告申请到一线当普通侦缉员。
在当时很是引起了一番轰动。
不过,这个蓝凌霜确实有两把刷子。
她在特种部队的时候,级别比较高,转业后相当于一阶侦缉司长。
这个警衔,到了基层一半最低也是个副队长。
结果人家还不要,就是要从普通侦缉员做起。
别说,五年来,还真的做出了不少成绩。
在五分队成立以前,蓝凌霜就在四分队工作过。
这一次调任五分队任职队长,也是少有的年轻干部提拔。
看着跟自己一样身高的蓝凌霜,说真的,陈言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这位……
这位的长相真的和这个名字不太搭。琇書蛧
怎么形容呢,四个字,五大三粗。
“陈队长好!”
蓝凌霜可不知道陈言心里想什么,陈言的大名她从去年就听的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一直没有深入接触的机会。
去年四分队虽然和陈言有过交集,但是刚好那段时间蓝凌霜去进修,没赶上陈言在四分队办案子。
上几天四分队发生案子的时候,她又调走了,去了新成立的五分队的队长。
不过,这不影响陈言在蓝凌霜心里的偶像地位。
已经成为基层侦缉分队队长的蓝凌霜,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加入陈言领导的重案组。
这一次,是个表现的机会,蓝凌霜一定要抓住。
敬礼之后,蓝凌霜开始汇报情况:“今天早上8点55分,五分队接到了报警电话。”
“鸿福村的一个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沉尸。”
“刚刚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现场勘察,能够确定是他杀。”
“走,到现场看一看。”
“是!”
三分钟后,陈言在池塘边看到了池塘里打捞出来的沉尸。
三名现场勘察人员正在对尸体进行检查。
蓝凌霜继续汇报:“尸体男性,从尸体浮肿的情况看,侵泡时间不超过三天。”
“尸体颈动脉被利器划破,初步判断死因是失血过多。”
“死者身份现在还不确定,现在正在核查。”
陈言蹲在尸体旁边,仔细观察:“有没有发现身份证、手机或者钱包之类的东西?”
蓝凌霜摇摇头:“死者身上什么都没有,但是不排除遗落在池塘里。”
“还有什么其他的异常发现吗?”
“有,”蓝凌霜蹲在陈言身边,好像一座小山一般:“死者穿的衣服是驴牌奢侈品品牌今年刚刚发布的新款体恤。”
“裤子也是同品牌的新款服装,还有鞋子,是限量版的椰子,这一身服装差不多要十万块。”
“所以,可以判断出死者身价丰厚,非富即贵。”
“还有这里,”蓝凌霜带着手套抬起死者的左手:“死者左手有长期佩戴手表和戒指的痕迹。”
“但是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些东西。”
陈言仔细看了看死者的手腕和手指。
有较为明显的腕带压痕,但是手表和戒指现在都不见了。
“你觉得是谋财害命?”
“有这方面的可能,但是也不排除是凶手故布疑阵。”
“嗯。”
陈言点点头,怪不得这个蓝凌霜能在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就成为侦缉分队队长,还是连城侦缉队唯一的女侦缉分队队长。
就这么几句话,起码说明蓝凌霜的心思比较细腻,而且并不武断。
但是,还有一些细节,蓝凌霜没有注意到。
死者身上,有一种隐隐的香水的气味。
虽然因为在水中浸泡了两三天时间,但是依然有极淡的香味能被陈言的嗅觉基因锁捕捉到。
但是这种气味陈言暂时无法分辨出到底是那种香水的气味。
此外,死者脖颈的伤口也有点不对劲。
**************
死者脖颈的伤口外翻,切口边缘整齐,可以确定是被某种利器割开。
而且是生前伤。
这一点,蓝凌霜的判断没有问题。
而且,从死者尸体表面的颜色来判断,死者死亡原因应该是颈部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被水浸泡过的尸体,是有明显的浸泡特征的。
根据尸体浮肿程度,腐烂程度,还有颜色以及尸僵等等,可以综合判断出尸体被水浸泡过的时间。
无论任何死因的尸体,被水长时间浸泡过后,表面都会出现浮肿惨白的情况。
但是,即便是相同的浸泡时间,不同死因的死者,被浸泡过后的尸体颜色也会略有差别。
以陈言的经验来判断,这一具男性尸体的颜色惨白程度更高。
手指按压尸体表面后,没有任何变化。
这就说明,死者生前一定是大量出血的。
尸体和活人不一样。
活人在用手指按压身体某个部位后,被按压处会出现白色斑块。
这是因为活人的血液是流动的,局部按压后,被按压处的血液流动到别的地方,所以会出现白色斑块。
但是尸体不一样。
尸体的血液没有流动性,当用手指进行局部按压之后,血液无法流动会形成一个较为深色的斑痕。
除非死者失血过多,导致体表血液无法凝聚,才会出现陈言刚刚按压下去后的情况。
所以,失血过多的死亡原因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可问题是,死者的伤口形状,是平直的一刀中间拐了一个弯。
一般来讲,割断颈动脉无论是职业杀手还是一般人行凶,大概率都会一刀解决。
即便不是一刀解决,也不会像死者这样,出现一个拐弯的刀伤。
从死者的刀伤上看,凶手似乎在下手的时候,刻意转变了刀的方向。
在划开颈动脉的时候,拐了一个弯,所以造成了死者颈部刀伤连贯但不平直的情况。
陈言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情况。
根据死者颈部的刀伤痕迹分析,下刀的部位在下颚骨内侧。
这是比较容易的,下刀位置和出刀位置,因为用力不同,因为速度不同,留下的刀伤是有细微差别的。
一般来说,入刀的位置是刀尖首先刺入皮肤,这会导致刀伤上半部分出现微小的撕裂伤。
出刀的位置则是刀锋首先划出,伤口会更加平顺。
换句话说,入刀的位置伤口要裂开的大一些,出刀的位置伤口裂开的要小一些。
当然,这种区别并不是非常大,只有经验非常老道的现场勘察员才能够确认出来。
陈言精通尸检,分辨出这一点自然是小菜一碟。
死者尸体脖颈上的出刀部位在锁骨边缘,这就有意思了。
假设,死者在被杀的时候是没有行动力的,那么凶手和死者的位置只能三种可能。
第一凶手和死者面对面,第二凶手在死者背后,第三凶手在死者的侧面。
但是无论凶手和死者当时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凶手在挥刀割断死者颈动脉的时候,都不应该形成这样一个伤口。
因为伤口的入刀处在左侧颚骨下方,对方想要在这个角度入刀,就需要先伤害到颚骨。
或者死者高高抬起脑袋,仰着脖子,才有可能在不伤害颚骨肌肤的情况下,从这个位置下刀。
而如果死者被杀前没有失去行动力,在陈言看来这种入刀的位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再加上刀伤拐弯的情况,陈言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当事应该已经失去行动力,然后凶手故意固定住死者的颈部。
从左侧颚骨下方入刀,中途的死后刀锋还拐了个弯,之后从锁骨处划出。
陈言将伤口捏住,两只手把伤口暂时愈合在一起后,发现了一个更有意思的事情。
就在刀锋拐弯的位置,皮肤有略微的变色。
和其他地方相比,这里有较为明显的颜色差异。
“这是什么?”
一旁的蓝凌霜看着伤口合在一起后展现的深色痕迹,疑惑的问道。
“这个?”
“被别人种的草莓吧。”
“草莓?”
蓝凌霜一脸懵逼,什么草莓?
陈安没有详细解释,但是从伤口的形状来看,凶手在割破死者颈动脉的过程当中,专门让刀锋拐了个弯儿,目的应该就是割断这颗草莓。
这样的话,情杀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啊。
两个小时后,现场勘察基本完成。
第一,虽然死者身份还没有确定,但从死者的衣着上来看,死者生前经济条件应该比较好。
结合死者二十来岁的年龄,死者是富二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死者左手腕有佩戴手表和戒指的痕迹,但是现场并没有发现这些东西。
和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或者手机不同,手表和戒指一般不会在池塘底部遗失。
因为死者在水中长时间浸泡之后,身体会有浮肿的状况,戒指和手表只能够越勒越紧,除非人为否则不会掉落的。
至于是不是报案人拿走了这些东西,基本可以排除。
死者左手手腕和左手无名指上的痕迹比较浅,东西应该是在抛尸之前就被取下。
否则的话,经过池水浸泡,勒痕会非常明显。
蓝凌霜等人第一时间就会发现。
第三,死者身上有非常淡的香水味。
香水是具有挥发性的,好的香水气味并非单一的。
前香、中香和后香都会有不同的变化。
而且越是好的香水,持续香味的时间就越长。
根据目前尸体勘察的结果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三天前,并且在死亡之较短时间内就被抛尸进了池塘。
能够在水里三天时间,依然有余香残留,虽然香味很淡,但是也足以说明死者生前接触的香水,绝对是最顶尖的。
陈言虽然一时间没有办法辨别出倒底是哪一款香水,但是想来也超不出那几个国际大牌。
后续,找来那几款香水,闻一闻后香的特点,应该就能分辨出来。
第四,就是脖颈上的刀伤,凶手在割断动脉的过程中,故意改变刀锋的方向,竟然是为了割断那颗草莓。
由此可以判断,死者在生前应该刚刚发生过亲密行为不久。
情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五,陈言还在死者的双脚脚踝、双手手腕发现了一些极淡的压痕,呈现丝状的痕迹,因为池塘浸泡的原因,已经很难辨别,不过依然能够确定死者在生前,四肢曾经被束缚过。
而且束缚的工具应该是棉纱或者丝袜之类的东西。
当然这只是现场勘察的信息,最终的情况,还要对尸体进行尸检。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关于死者的身份得到了确定。
死者因为在水中浸泡的时间不长,容貌还能辨别出来,经过附近鸿福村村民辨认,基本确认死者就是鸿福村村长的儿子,王俊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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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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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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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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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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