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第一百次相亲当天逮捕相亲对象顶点>第513章 沉尸现场
  侦缉五分队是连城侦缉队一个月前刚刚成立的三个分队之一。

  这两年,连城的人口持续增多,城市面积也逐渐在扩张,原本4個侦缉队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按照基层侦缉队的城里条件,连城侦缉队周边新城区,陆续成立了三个侦缉队。

  五分队就是其中之一。

  听到王军的汇报,碰头会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这样,会议暂停,陈队来我办公室一趟。”

  这就是侦缉队,有了案子,其他所有工作全部要让位。

  张云虎办公室。

  “具体什么情况?”

  王军脸色深沉开始汇报:“我也是刚刚接到的消息。”

  “就在十五分钟前,五分队接到报警电话,东湾乡鸿福村的一个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沉尸。”

  “五分队的蓝队长已经去了现场,她是在去的路上给我打的电话,我就赶紧汇报了。”

  案件刚刚发生,王军显然也没有更多信息。

  “张队,我还是过去一趟吧。”

  人命关天的案子,陈言自然不能光指着下边的人,作为分管侦缉的副队长,自然要赶往现场。

  张云虎点点头,陈言去,他就放心了:“陈队,那就辛苦你了。”

  张云虎这话说的不假,有陈言在,张云虎确实要轻松不少。

  侦缉队的其他工作虽然比较杂,但是都是各有司职,早就有完整的一套运作体系。

  这些工作,即便队长一个月不在,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但是破案不一样,时间上耽搁不得,也不是谁都能把案子破了的。

  按照辽省侦缉大队关于重案的侦办规矩,没有特殊情况,人命案都是要交给重案组来办的。

  陈言本身就是重案组组长,连城侦缉队可以说是沾了光了。

  没有废话,陈言离开张云虎的办公室直奔现场。

  东湾乡,靠近海边,这里的居民世代以打鱼为生。

  但是,这些年渔业发展的有些滞后。

  在过去,海产养殖界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所有的海鲜产品都是来自于个人打捞。

  但是随着过度捕捞,沿海附近的鱼类越来越少,之后就慢慢发展出了深海捕捞技术。

  近海捕鱼也慢慢发展成了近海养殖。

  但是无论是远洋捕捞还是近海养殖,都有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东湾乡的渔民自然越来越少。

  另一方面,这些年因为东湾乡的旅游资源丰富,很多打鱼人都改行做了民宿或者餐饮。xiumb.com

  四十分钟后,陈言来到了现场,王军在路上已经联系好了五分队的队长。

  “蓝队长,具体情况怎么样?”

  蓝凌霜,侦缉五分队队长,也是一个传奇人物。

  蓝凌霜的年纪不大,但是背景简单,能力也很强。

  五年前,蓝凌霜从特种部队转业后,进入了连城侦缉队机关工作。

  结果,没几天就自愿申请调去了一线。

  这个蓝凌霜在特种部队服役的时候,曾经获得过嘉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

  在特种部队荣立功勋,那可真的都是拿命换来的。

  所以蓝凌霜退役转业后,被安排到了机关工作。

  没想到,这位根本不想过舒坦日子,没干几天就主动打报告申请到一线当普通侦缉员。

  在当时很是引起了一番轰动。

  不过,这个蓝凌霜确实有两把刷子。

  她在特种部队的时候,级别比较高,转业后相当于一阶侦缉司长。

  这个警衔,到了基层一半最低也是个副队长。

  结果人家还不要,就是要从普通侦缉员做起。

  别说,五年来,还真的做出了不少成绩。

  在五分队成立以前,蓝凌霜就在四分队工作过。

  这一次调任五分队任职队长,也是少有的年轻干部提拔。

  看着跟自己一样身高的蓝凌霜,说真的,陈言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这位……

  这位的长相真的和这个名字不太搭。

  怎么形容呢,四个字,五大三粗。

  “陈队长好!”

  蓝凌霜可不知道陈言心里想什么,陈言的大名她从去年就听的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一直没有深入接触的机会。

  去年四分队虽然和陈言有过交集,但是刚好那段时间蓝凌霜去进修,没赶上陈言在四分队办案子。

  上几天四分队发生案子的时候,她又调走了,去了新成立的五分队的队长。

  不过,这不影响陈言在蓝凌霜心里的偶像地位。

  已经成为基层侦缉分队队长的蓝凌霜,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加入陈言领导的重案组。

  这一次,是个表现的机会,蓝凌霜一定要抓住。

  敬礼之后,蓝凌霜开始汇报情况:“今天早上8点55分,五分队接到了报警电话。”

  “鸿福村的一个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沉尸。”

  “刚刚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现场勘察,能够确定是他杀。”

  “走,到现场看一看。”

  “是!”

  三分钟后,陈言在池塘边看到了池塘里打捞出来的沉尸。

  三名现场勘察人员正在对尸体进行检查。

  蓝凌霜继续汇报:“尸体男性,从尸体浮肿的情况看,侵泡时间不超过三天。”

  “尸体颈动脉被利器划破,初步判断死因是失血过多。”

  “死者身份现在还不确定,现在正在核查。”

  陈言蹲在尸体旁边,仔细观察:“有没有发现身份证、手机或者钱包之类的东西?”

  蓝凌霜摇摇头:“死者身上什么都没有,但是不排除遗落在池塘里。”

  “还有什么其他的异常发现吗?”

  “有,”蓝凌霜蹲在陈言身边,好像一座小山一般:“死者穿的衣服是驴牌奢侈品品牌今年刚刚发布的新款体恤。”

  “裤子也是同品牌的新款服装,还有鞋子,是限量版的椰子,这一身服装差不多要十万块。”

  “所以,可以判断出死者身价丰厚,非富即贵。”

  “还有这里,”蓝凌霜带着手套抬起死者的左手:“死者左手有长期佩戴手表和戒指的痕迹。”

  “但是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些东西。”

  陈言仔细看了看死者的手腕和手指。

  有较为明显的腕带压痕,但是手表和戒指现在都不见了。

  “你觉得是谋财害命?”

  “有这方面的可能,但是也不排除是凶手故布疑阵。”

  “嗯。”

  陈言点点头,怪不得这个蓝凌霜能在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就成为侦缉分队队长,还是连城侦缉队唯一的女侦缉分队队长。

  就这么几句话,起码说明蓝凌霜的心思比较细腻,而且并不武断。

  但是,还有一些细节,蓝凌霜没有注意到。

  死者身上,有一种隐隐的香水的气味。

  虽然因为在水中浸泡了两三天时间,但是依然有极淡的香味能被陈言的嗅觉基因锁捕捉到。

  但是这种气味陈言暂时无法分辨出到底是那种香水的气味。

  此外,死者脖颈的伤口也有点不对劲。

  **************

  死者脖颈的伤口外翻,切口边缘整齐,可以确定是被某种利器割开。

  而且是生前伤。

  这一点,蓝凌霜的判断没有问题。

  而且,从死者尸体表面的颜色来判断,死者死亡原因应该是颈部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被水浸泡过的尸体,是有明显的浸泡特征的。

  根据尸体浮肿程度,腐烂程度,还有颜色以及尸僵等等,可以综合判断出尸体被水浸泡过的时间。

  无论任何死因的尸体,被水长时间浸泡过后,表面都会出现浮肿惨白的情况。

  但是,即便是相同的浸泡时间,不同死因的死者,被浸泡过后的尸体颜色也会略有差别。

  以陈言的经验来判断,这一具男性尸体的颜色惨白程度更高。

  手指按压尸体表面后,没有任何变化。

  这就说明,死者生前一定是大量出血的。

  尸体和活人不一样。

  活人在用手指按压身体某个部位后,被按压处会出现白色斑块。

  这是因为活人的血液是流动的,局部按压后,被按压处的血液流动到别的地方,所以会出现白色斑块。

  但是尸体不一样。

  尸体的血液没有流动性,当用手指进行局部按压之后,血液无法流动会形成一个较为深色的斑痕。

  除非死者失血过多,导致体表血液无法凝聚,才会出现陈言刚刚按压下去后的情况。

  所以,失血过多的死亡原因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可问题是,死者的伤口形状,是平直的一刀中间拐了一个弯。

  一般来讲,割断颈动脉无论是职业杀手还是一般人行凶,大概率都会一刀解决。

  即便不是一刀解决,也不会像死者这样,出现一个拐弯的刀伤。

  从死者的刀伤上看,凶手似乎在下手的时候,刻意转变了刀的方向。

  在划开颈动脉的时候,拐了一个弯,所以造成了死者颈部刀伤连贯但不平直的情况。

  陈言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情况。

  根据死者颈部的刀伤痕迹分析,下刀的部位在下颚骨内侧。

  这是比较容易的,下刀位置和出刀位置,因为用力不同,因为速度不同,留下的刀伤是有细微差别的。

  一般来说,入刀的位置是刀尖首先刺入皮肤,这会导致刀伤上半部分出现微小的撕裂伤。

  出刀的位置则是刀锋首先划出,伤口会更加平顺。

  换句话说,入刀的位置伤口要裂开的大一些,出刀的位置伤口裂开的要小一些。

  当然,这种区别并不是非常大,只有经验非常老道的现场勘察员才能够确认出来。

  陈言精通尸检,分辨出这一点自然是小菜一碟。

  死者尸体脖颈上的出刀部位在锁骨边缘,这就有意思了。

  假设,死者在被杀的时候是没有行动力的,那么凶手和死者的位置只能三种可能。

  第一凶手和死者面对面,第二凶手在死者背后,第三凶手在死者的侧面。

  但是无论凶手和死者当时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凶手在挥刀割断死者颈动脉的时候,都不应该形成这样一个伤口。

  因为伤口的入刀处在左侧颚骨下方,对方想要在这个角度入刀,就需要先伤害到颚骨。

  或者死者高高抬起脑袋,仰着脖子,才有可能在不伤害颚骨肌肤的情况下,从这个位置下刀。

  而如果死者被杀前没有失去行动力,在陈言看来这种入刀的位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再加上刀伤拐弯的情况,陈言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当事应该已经失去行动力,然后凶手故意固定住死者的颈部。

  从左侧颚骨下方入刀,中途的死后刀锋还拐了个弯,之后从锁骨处划出。

  陈言将伤口捏住,两只手把伤口暂时愈合在一起后,发现了一个更有意思的事情。

  就在刀锋拐弯的位置,皮肤有略微的变色。

  和其他地方相比,这里有较为明显的颜色差异。

  “这是什么?”

  一旁的蓝凌霜看着伤口合在一起后展现的深色痕迹,疑惑的问道。

  “这个?”

  “被别人种的草莓吧。”

  “草莓?”

  蓝凌霜一脸懵逼,什么草莓?

  陈安没有详细解释,但是从伤口的形状来看,凶手在割破死者颈动脉的过程当中,专门让刀锋拐了个弯儿,目的应该就是割断这颗草莓。

  这样的话,情杀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啊。

  两个小时后,现场勘察基本完成。

  第一,虽然死者身份还没有确定,但从死者的衣着上来看,死者生前经济条件应该比较好。

  结合死者二十来岁的年龄,死者是富二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死者左手腕有佩戴手表和戒指的痕迹,但是现场并没有发现这些东西。

  和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或者手机不同,手表和戒指一般不会在池塘底部遗失。

  因为死者在水中长时间浸泡之后,身体会有浮肿的状况,戒指和手表只能够越勒越紧,除非人为否则不会掉落的。

  至于是不是报案人拿走了这些东西,基本可以排除。

  死者左手手腕和左手无名指上的痕迹比较浅,东西应该是在抛尸之前就被取下。

  否则的话,经过池水浸泡,勒痕会非常明显。

  蓝凌霜等人第一时间就会发现。

  第三,死者身上有非常淡的香水味。

  香水是具有挥发性的,好的香水气味并非单一的。

  前香、中香和后香都会有不同的变化。

  而且越是好的香水,持续香味的时间就越长。

  根据目前尸体勘察的结果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三天前,并且在死亡之较短时间内就被抛尸进了池塘。

  能够在水里三天时间,依然有余香残留,虽然香味很淡,但是也足以说明死者生前接触的香水,绝对是最顶尖的。

  陈言虽然一时间没有办法辨别出倒底是哪一款香水,但是想来也超不出那几个国际大牌。

  后续,找来那几款香水,闻一闻后香的特点,应该就能分辨出来。

  第四,就是脖颈上的刀伤,凶手在割断动脉的过程中,故意改变刀锋的方向,竟然是为了割断那颗草莓。

  由此可以判断,死者在生前应该刚刚发生过亲密行为不久。

  情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五,陈言还在死者的双脚脚踝、双手手腕发现了一些极淡的压痕,呈现丝状的痕迹,因为池塘浸泡的原因,已经很难辨别,不过依然能够确定死者在生前,四肢曾经被束缚过。

  而且束缚的工具应该是棉纱或者丝袜之类的东西。

  当然这只是现场勘察的信息,最终的情况,还要对尸体进行尸检。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关于死者的身份得到了确定。

  死者因为在水中浸泡的时间不长,容貌还能辨别出来,经过附近鸿福村村民辨认,基本确认死者就是鸿福村村长的儿子,王俊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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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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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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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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