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好像吃了蜜一样,优雅开心的笑容,就没有断过。
比沈云懿和陈言订婚的时候,都开心。
对待大家也无比热情。
甚至,很多时候亲自给这个夹菜,给那个夹菜。
沈家的一众亲属,都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这位大嫂,今天和蔼的有些过头了……
沈长海和王美芳是结发夫妻。
当年,两人结婚的时候,沈长海可不像现在这么有钱。
说是一穷二白也不为过。
两人白手起家,赚下了这诺大的家业。
但是,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沈长海的兄弟姐妹多,一共四个弟弟,两个妹妹。
他们结婚的那个年代,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起。
后来兄弟几个都结婚了,那自然要分家。
结果就是,好东西都被兄弟、兄弟媳妇带走了。
留给沈长海夫妻的,只有一栋老房子,两位年迈的父母和一大堆外债。
沈长海父亲,为了给沈长海和四个弟弟讨媳妇,借不少钱。
父债子偿。
所有债务,自然都落在大儿子头上。
这中间,几个弟媳妇,扮演的角色不太光彩,王美芳其实一直不待见她们。
后来,慢慢的生意好了,沈长海的兄弟姐妹,也都靠上了长海集团这颗大树。
日子自然过的不错。
但是,这人有了钱,就想有地位。
说来也巧。
老沈家,几个兄弟生的孩子都是女儿。
没有一个儿子。
所以,招女婿这活,就开始比上了。
自然不是比谁有钱。
因为,再有钱,也比不过沈云懿招的女婿。
毕竟,所有的二代中,沈云懿最有钱。
所以,就比谁找的女婿工作好,成就大。
沈云懿,是最晚找对象的。
前两年,这几个弟媳妇,没少阴阳怪气的显摆。
直到陈言和沈云懿订婚,那几个才闭上了嘴。
最起码,沈云懿也找了一个有编制的不是。
而现在,半年时间过去,风向又变了。
陈言胸前闪着金光的勋章,大家虽然不认识,但是没见过,还没听过吗。
偷摸照个相,手机上一搜索,就什么都出来了。
一个一等功,三个二等功,三个三等功……
特喵的,什么情况?
不说陈言比云懿小好多么。
不说刚刚上班么。
两人订婚还没半年吧,胸前就挂满功勋章?
尤其沈云懿几个堂妹的老公,看陈言的表情,都跟见了鬼一样。
至于几个堂妹,倒是放的开。
“大姐,姐夫这个是什么章?”
“大姐大姐,让我跟姐夫拍个照呗,酷毕了。”
“大姐,姐夫这一等功怎么拿上的……不说都是……”
沈云懿很开心。
谁说女王没有虚荣心?
那也要看是虚荣什么。
几个婶子虽然为人不咋地,但是,沈云懿和几个堂妹的关系都很好。
而且,在集团里,也都担任要职,是沈云懿信得过的人。
在集团,家族里边的所有人,都是没有工资的。
全是按照比例分红。
集团的盈利越多,分红就越多。
所以,损公肥私的事情没有人做。
大家都不傻,自家的生意,垮台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而且,集团的分红,远远超出他们自己可能弄的蝇头小利。
这一点,无论是沈长海还是沈云懿,都有手段控制。
沈云懿吃饭的姿势,很优雅。
几个堂妹叽叽喳喳,听着烦,但是心里敞亮啊。
嘴角微微翘起,开心的一批。
嗯,今天晚上,要好好奖励臭弟弟……
……
终于,一顿三个小时的晚宴,结束了。
陈言处于一直在被投喂的状态。
桌子上,王美芳一直给陈言夹菜,笑得合不拢嘴。
看陈言的眼神,比看沈云懿都喜欢。
在王美芳看来,自己的宝贝女儿,这几年就干了这么一件靠谱的事情。
给自己找了一个乘龙快婿。
长的帅就罢了。
男人,其实长的太好看不一定是好事。
家教好也就罢。
关键是,陈言本身还这么优秀。
一身的功勋章,王美芳今天也是第一次见。
当时,王美芳的第一反应,假的。
怎么可能?
陈言才多大,不到23岁。
而且,刚刚上班一年的时间而已。
成长为侦缉一分队的队长,就已经让王美芳惊讶了。
没想到,竟然还获得了这么多功勋章。
自己招的女婿,是超人不成?
沈长海更是如此,这么多年,沈长海在商海沉浮,接触的人形形色色。
侦缉系统内,一些功勋人物,在参加一些座谈会的时候,他也是见过的。
但是,就是那些曾经在台上作事迹报告的人,不,因该说是英雄,身前挂的功勋章,也没有陈言多吧。
陈言今天给老两口的震撼,真的很多。
这种东西,没有亲眼见过,你永远不知道有多么震撼。
真的是头皮发麻。
因为,那不仅仅是一枚枚功勋章。
每一枚功勋章背后,可能都是一场生与死。
更何况,陈言身上还有一枚个人一等功。
老沈今天喝多了。
破天慌的,王美芳没有管,也没有发火。
因为,王美芳也喝了几杯。
白酒。
陪着陈言喝的。
这么多年,王美芳陪着沈长海一路走来,太清楚他们为什么能有今天了。
尤其是,在生意做大之后。
她知道,沈家能有今天,自己的努力和机会,是一方面。
华国的环境也是一方面,而且是更重要的一方面。
集团最近,能在京城那边突破一些生意,王美芳虽然没有细问,但是,想也能想清楚是怎么回事。
这个家里,能和京城扯上关系的,只有陈言。xǐυmь.℃òm
国家侦缉总队临时工,干什么的,王美芳不知道,但是,就因为这个,长海集团竟然就能打入那边的市场。
对于这个女婿,王美芳是一万个满意。
人生在世,王美芳觉得老天待她不薄。
有一个有了钱依然怕老婆的老公。
有一个漂亮的没天理的女儿。
现在,又有了一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女婿……
神仙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
十月一日。
一大早,陈言睡懒觉了。
不怪他,真的。
昨天晚上,小御姐太疯了。
简直可以用暴风骤雨来形容。
猛烈的好像十二级台风。
还是带冰雹的那种,绝壁的噼里啪啦。
刀叉棍棒,斧子钩枪,十八般武艺,一样没落下。
四点钟,半夜四点,陈言才睡觉。
换谁,谁也受不了啊。
两人都睡了懒觉。
十点钟。
陈言才睁开眼睛,入眼的是小御姐绝美的脸庞,正看着自己傻笑。
“几点醒的?”
“哇……我也刚刚睡醒……”
嗯?
陈言微微皱眉,双手抱住沈云懿的小脑袋,左看看又看看:“你嗓子怎么了?”
“说话怎么这么沙哑?”
嘎……
“还不都是怪你……喊哑了……”
陈言:“……”
淦!
这么……霸道吗?
嗓子都……喊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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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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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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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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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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