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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章天下间最强的两支军队,展开正式的交锋
兴霸天:
“痛杀金狗!痛杀金狗!”
黄龙府的城楼之上,耶律章奴一声吼,辽军上下齐声高喝。
帅为三军之魂,将为三军之胆,当将军有了勇气,原本暮气沉沉的辽军,终于有了昔日威震天下的几分余晖。
反观前来突袭的金军,就显得进退两难了。
没有天时,没有地利,原本靠的是人和,结果完颜阿骨打险些丧命,耶律章奴还气势如虹。
眼见这一幕,完颜斡带都有些担心:“二兄,还是等后面的族人赶到后,再行攻城吧!”
他是蓦然间感觉不安,带领坐骑好的精锐骑兵飞奔而来,剩下没马的步卒,或者马匹瘦弱不堪奔行的骑兵,还在后面赶路。
三千之众,还断成两截,无疑是大忌,但完颜斡带没办法,总要有所取舍。
“完颜阿骨打会立刻进攻的,正好让我看一看金军的全盛之威!”
李彦此时重新回到黄龙府上空,坐在鹰儿背上,小黑身躯再度变小,乖巧地立在身前,而不是蜷在怀中。
因为宽袍内的身躯已经虚幻起来。
观察金国龙脉,修炼五雷神法,再与这尊赤金龙护身的金太祖交锋,这具化身的气数即将耗尽,要回去充能了。
不过回去之前,他要先旁观完黄龙府和辽阳府的战斗,高丽军队太弱,还是与辽军的交锋,更能体现出目前金人的战斗力,有了较为准确的判断后,才好安排后续的增援。
小黑的脑袋同样往下望去,金色的竖瞳中透出思索。
说实话,女真的军队太穷了。
若论装备,这群金兵别说跟宋辽正规军队相比,甚至连晁盖最初在河北占山为王,三山六寨聚义时期都比不上,毕竟那些绿林好汉身上的武器,还是从厢军处掠夺,甚至北军特意漏些,养匪自重。
而这群金人除了自制的弓箭和盾牌,尚且有可取之处,其他甲胄和武器破破烂烂,当真是匪贼都瞧不起。
“刚刚黄龙府城门大开,现在匆匆关闭,城内还显混乱,兵贵神速,不能耽误……杀!!”
但当完颜阿骨打一声令下后,所有金人的眼神中,顿时爆发出了一股渴望。
那种感觉,就像是对战争的饥饿感,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由一腔好战的基因,主导了身体中的每个部位。
“杀啊!!”
于是乎,金人齐齐下马,从马鞍边取下盾牌,转为步卒,向着城墙处冲去。
攻城战开始了。
“区区千人不到,也敢攻城?”
耶律章奴其实是有些惊惧的,毕竟金军的战力强弱他再清楚不过,面对灭了高丽国祚的凶悍敌人,实在没有太大的信心。
但眼见金军士兵急行军到城下,真的没有片刻停歇,就以这么点兵力开始攻城,顿时哈哈大笑:“真君在上,此战赢定了!放箭!!”
“嗖!嗖!嗖……”
实际上不用他命令,城楼上纪律松散的辽军弓箭手,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倾泻箭矢,一次次居高临下地拉弓,射出自以为威胁巨大的箭矢。
“铛!铛!铛——”
然而这些箭矢,全部射在毫无美观性可言,但材质十分坚固的盾牌之上,被弹了开去。
数百名金人双手稳稳地持着盾牌,朝着城墙逼近。
他们的人数稀稀拉拉,城楼上射下的箭矢,却也很快变得稀稀拉拉。
因为许多弓箭手都揉着胳膊,射不动了。
射箭本来就是一件极费体力的事情,一个箭筒里面最多摆放二十支箭矢,正是因为孔武有力的合格士兵,满弓射出二十支箭矢后也会手臂酸痛,难以再战。
而这群辽兵的身体素质更差,刚刚满弓射出十多支箭矢,就不堪支撑,向后退去。
“冲锋!!”
可不待新的守城士卒替上,完颜阿骨打一声高喝,金兵顿时如离弦之箭般冲锋,向着城门狂奔。
“连攻城器械都没有,怕你什么!”
耶律章奴大怒,契丹人的血性涌了起来,亲自拿起弓箭来到墙头,对着下方开射。
飞奔之间,再也不可能有缓慢推进的盾牌遮挡,但这群金兵依旧条件反射一般地规避着伤害,正是从小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磨砺出来的生存本能。
当然也不可能全部落空,耶律章奴凌厉一箭,就正中完颜斡带的左臂。
但不待城墙上响起欢呼,就见这位金军将领面无表情地一刀砍断箭尾,无视痛苦,继续奋力前冲,仿佛那胳膊不是长在自己身上一般。
不止是一人如此,几乎每一位中箭受伤的,都是做出类似的反应,场面空前地安静,也空前地震撼。
“这些金人……这些金人……”
如此悍不畏死,令辽兵上下露出恐惧。
战场之上,恐惧是最要不得的情绪,当这份情绪不仅诞生,还弥漫开来,手臂酸痛的辽军弓箭手再无准星,零零落落的箭矢根本造不成有效伤害,眼睁睁看着金军逼近到城下。
令他们安慰的是,这群金人匆匆赶到,根本没有像样的攻城器械,可下一刻,他们就骇然发现,金人拉开长长的弓箭,由城下向上仰起一个夸张的角度,齐齐射出!
“嗖!嗖!嗖……”
长箭如流星,疾风劲射。
弓箭是北方民族重要的工具,这些人靠着弓箭打猎,获取肉食和毛皮,也靠着弓箭在中原予取予求,掠夺财富。
但都是靠弓箭吃饭,匈奴人、女真人和后来的蒙古人,弓箭也有差别,籍此形成了不同的作战风格。
匈奴人的弓箭是典型的草原复合弓,射程较短,有效杀伤距离一般不超过四十米,不过匈奴弓箭的一大创新是鸣镝,在箭头和箭杆上钻孔,射出时因为摩擦空气会发出声音,集杀伤性和发号令于一体,此后在突厥、契丹、蒙古各族中流传,几乎成了北方民族的标配。
蒙古人的弓箭威力要大得多,用的是反曲式弓,穿透力强,射程远,弓箭用“镞小而锐”的“轻镞”射击时,最大射程可以达到三百步。
女真则是渔猎民族,他们的弓箭又有特色,弓箭强度低,但穿透性强,因为箭矢非常长,箭镞足足有六七寸长,这种“形如凿”的箭矢,“入辄不可出”,射入肉里面,拔都拔不出来,对猎物杀伤力巨大,对士兵的威胁更大。
此时便是如此,被辽军射中的金人吭都不吭一声,悍不畏死往前冲,被金人射中的辽兵则在城墙凄厉哀嚎惨叫,犹如魔音贯耳,传播开来。
如此清晰的对比,连半空中的小黑都震惊地喵了一声。
李彦开口道:“不必担心,这种箭矢破绽其实很大,需要冲锋到五十步内方能开射,也就是配合默契,才能施以如此战术。”
“别看金军人少,这群跟着完颜阿骨打的初代女真,最次等的士卒,活下来后都成了将军,一群军官组成的军队,耶律章奴还敢生出轻敌之心,他是得不到真武圣君的青睐了……”
似乎是呼应李彦的评价,完颜阿骨打已经举起了武器,左右亲卫护在身边,高呼一声:“随我先登!”
这位刚刚遭遇截杀不久的都勃极烈,再度化作势不可挡的尖刀,亲自冲在了第一线,甚至不用云梯,就这般飞扑到城墙上,手脚并用地往上爬。
“快用擂石!滚木!”
目睹这一幕的耶律章奴,吓得魂飞魄散,动摇军心的惶急声音传遍城头:“儿郎们,给我顶住……顶住!!”
“宝贵的防守器械就这般乱用,黄龙府坚持不住三天的,走吧……我们去南方!”
李彦暗暗摇头,已经知道此战结局,鹰儿展翅高飞,往西南而去:“胜负的关键,还是落在辽阳府一战上!”
“辽阳府不失陷,金军就困于高丽王国的半岛,施展不开手脚,此次来攻的,必然是金国精锐强军!”
辽阳府城头,耶律得重和公孙昭眺望远方,露出凝重之色。
因为远处尘烟滚滚,一支凶猛刚劲的骑兵,已经呼喝着杀了过来,犹如天边的一股龙卷风,粗野而狂暴,平地里生出巨大的旋涡。
再近了看,那正是金国的骑兵,依旧是相对落后的装备,但一双双阴兀冷酷的眼神虎视城头,长矛指天,在阳光下反射出慑人心魂的光辉,动人神智,乱人士气。
金军抵达!
不过几乎是不分先后,后方的地平线上,也缓缓出现了一条粗长的黑线。
“来了!”
公孙昭眼中流露出狂喜之色,耶律得重则在喜悦的同时有些复杂之情。
因为当黑线缓缓逼近,可以看到那由巨大方阵在大地上组成的汹涌狂涛,以一种整齐而有节奏的韵律,迈动着前进的步伐,每一步踏下,地面都微微震动,仿佛地震来临。
再近了看,是北平军和德顺军组成的海洋,玄色的甲胄化作黑色的浪潮席卷,连空气中都带着几分沉重的压抑感。
这支武装到了牙齿,安静肃穆的军队,在关键时刻抵达战场。
燕军参战!
天下间最强的两支军队,终于要展开正式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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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章天下间最强的两支军队,展开正式的交锋_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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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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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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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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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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