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神探李元芳开始不更新了>第八百七十三章 方腊:打我脸的不是燕王,是朝廷的挑拨离间!
  “圣公,林贼欺我太甚!”

  “圣公,使节关乎我大楚国威,绝不能置之不理,定要还以颜色啊!”m.χIùmЬ.CǒM

  荆湖北路,江陵府衙门内,方腊身穿明黄长袍,雄踞于主位,气质威严,轻轻抚须,眼中露出沉思之色,下方的部将已是群情激奋。

  或许外界还不知,但方腊势力的高层都很清楚,这位也开始准备称王事宜了,将定国号为楚,设文武职台,省院官僚,内相外将,一应大臣。

  历史上的方腊,是没有国号的,他建立政权,自号圣公,年号永乐,却没有国号,也不知这年号有啥意义。

  当然也有可能是没来得及,因为不同于方腊的名声响亮,此人的造反过程其实很短暂,从起事到覆灭,连一年都没到。

  但这位显然不是仓促造反,而是谋定后动,从行动过程就能看出,“以巾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无弓矢、介胄,唯以鬼神诡秘事相扇訹,焚室庐,掠金帛子女,诱胁良民为兵,人安于太平,不识兵革,闻金鼓声即敛手听命,不旬日聚众至数万……”

  翻译一下,就是以头巾区别等级,从红巾往上分六等,军队里面没有弓箭、盔甲,只以鬼神之事互相煽动,烧房舍,掠夺金帛子女,诱逼良民加入军队,因为江南的人习惯于太平,不知兵事,听到金鼓声就束手听命,不到十天就有数万人被迫参与造反……

  因此将所有反对封建政权的下层造反人员,都划分为农民起义军,概念未免过于宽泛。

  如唐末王仙芝、黄巢那种私盐贩子出身,家境殷实的造反者,自始至终都没有代表过农民阶级,说他们是农民起义,实在牵强,称为“盗匪集团联盟”则合适许多,再直白些,就是“贼匪造反”。

  同样的道理,方腊这种造反路线,可以称为“宗教造反”,方腊手下有明教的人,所用的手段也是再明显不过的宗教方式,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自己出身明教,但造成的破坏性又极大。

  在短短十个月的时间里,方腊所到之处,烧杀劫掠,“破六州五十二县,戕平民二百万,所掠妇女自贼峒逃出,倮而缢于林中者”,确实对北宋的统治造成了动荡,因为这样的贼人就算覆灭后,当地也会许多年缓不过来。

  而偏偏方腊所造反的两浙路,又是北宋人口最为稠密的区域,单单这一路在北宋末年就有987万人口。

  近千万级人口的地方,被方腊肆虐,一年残害百姓两百万之众,对于这块赋税重地造成的破坏,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那是历史上的方腊,水浒世界里的方腊造反,时间明显不止一年,麾下势力更加庞大,相对来说也更具魅力一些,后世对于此人的印象,也往往偏向于这本名著的设定。

  而这个世界的方腊又有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耶律延禧成全了这位圣公。

  因为辽军入侵,赵佶慌忙南下迁都,痛失北方人心的同时,也给南方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

  别的不说,举個最直接的例子,穆弘穆春兄弟在江州揭阳是一霸,都被逼得混不下去,远走他乡,普通人更别提了。

  老百姓再是逆来顺受,让他们活不下去,自然是官逼民反,方腊再趁机起事,在口号上是为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目前也确实稳定了荆湖北路,得到了荆湖一带的拥护,这就是农民起义了。

  如今方腊的势力,遭到了折可适、种师道所率领的朝廷军队全力围剿,其中还招降了大量的反贼,但依旧守得岿然不动,显然已是真正成了气候。

  在这样的前提下,方腊才有底气派出使节,往北方而去。

  是的,他还让臣子持节,仪式感满满。

  原本的打算,是一北一南,来个燕楚联盟,共克弑母昏君。

  结果使节直接滚蛋,然后北方明文告示,禁止邪教。

  两个巴掌抽过来,人都傻了。

  方腊先是万分不解,同样是对抗朝廷的起义军,强强联合,岂非美事?

  对方完全没道理拒绝自己,反倒让朝廷得了利益……

  不解之后,就是愤怒。

  因为正如堂上的臣子所言,持节的使者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威严,换到前唐时期,甚至能去别国调动大军。

  现在被人直接赶出去,这就是赤裸裸的羞辱,如果毫无反应,于接下来的称王建制大大的不利。

  不过这位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心中羞怒至极,表面上竟是一副成竹在胸的姿态,让原本叫嚣的部下也安静下来,齐齐看向圣公。

  方腊这才转向左右手心腹,首先看向一位体格粗壮,面容却带着几分儒雅的男子:“王尚书,贼军攻势如何?”

  这个贼军所称呼的是官兵,自从衣带诏的消息传入南方,方腊立刻把握住,将金陵赵佶称为弑母贼,官兵也统统沦为贼军,他则俨然是让天下大吉的圣公出世。

  而所询问的男子,则是号“武尚书”的王寅,这位与大燕目前的兵部尚书丁润相似,都是以武将担任兵部尚书,作为方腊最信任的同乡人,执掌着兵权,立刻行礼回话:“贼军势衰,正有越来越多的将士,得圣公仁德感召,弃暗投明!”

  方腊微微颔首,显然他麾下军师所提议的战术奏效,章惇的招安之策固然狠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宋军中那群被招安的逆贼越来越不安分,再加上明尊教很擅长让人投明,王寅所言绝非虚言。

  他脸上浮现出喜色:“如今荆湖北路人心思定,据各州县现有户籍,再加上流民统计,我麾下已有三百万百姓,能从弑母贼手中拯救生民,实乃我平生大愿!”

  这话一出,堂内部将的愤怒被冲淡,转而露出崇拜,整齐划一地拜下:“圣公出世,万民之幸也!”

  更有人道:“自古有言,得民心者得天下,如今圣公得荆南民心,当尽收襄阳一地!”

  方腊目光闪了闪。

  他不仅想跟燕结盟,在策略上其实也是效仿的,先将一地治理安定,去影响周边的州县,使得军民之心归附,再徐徐扩大地盘。

  如今所占据的,是荆湖北路,此地选择的极佳,正是南方的战略中心,四通八达,向东趋江南,可攻赵宋新都金陵,向西溯巴蜀,可联合如今祸乱巴蜀的杨天王,向南将治所在后世长沙的荆湖南路收入囊中,那片地域可是有近五百万人口……

  至于向北,或许就要与威风赫赫的燕军起冲突了。

  因为汴梁被兵不血刃地拿下后,京畿尽为乡军所得,然后又将洛阳所在的京西北路拿下,自此尽得河南之地。

  而方腊军往北,则可以夺取襄阳所在的京西南路,此地之前被郭康所占,但郭康祸乱地方,不得人心,被宋江挑起内乱,擒贼先擒王,势力已经土崩瓦解,如今重新为朝廷收回,有两万西军驻扎其中,防南更防北。

  如此一来,三方势力的冲突区域或许就在这一片。

  “燕王尽得中原,本该去收服河东、陕西乃至关中、汉中,扩大北方的优势,即便急不可耐地南下,也该进攻两浙,不会直下襄阳,与我硬拼……”

  这是方腊原本的设想,但现在他没了把握,倒也做好跟对方拼一拼的准备,询问道:“襄阳之地,经郭康荼毒,又被贼军所占,百姓困苦,我若是出兵,更不可让战事反复,依王尚书之见,能否办到?”

  王寅脸颊的弧度微微绷紧了些:“圣公爱民如子,然襄阳重地,把守森严,各方觊觎,恐难以速战速决,当徐徐图之。”

  一个问得隐蔽,一个回得委婉,但总结起来就是——

  跟燕军拼我们有这个实力么?

  没有,还是别作死了!

  方腊深吸一口气,相信王寅的判断,既然在武力上不能给燕王一个教训,又转向另一位面容俊朗,气质不太沉稳的年轻男子:“依王枢密之见,燕王明明与我神交已久,却突行此等恶举,所谓何意?”

  原著里方腊的军师,是明尊教出身的吕师囊,如今坟头草已高,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人物接替了位置,枢密使王庆开口道:“圣公慧眼,我恰好有所猜测,恐怕驱赶使节所为,不是燕王之意,而是章惇之计!”

  众人闻言侧目,露出惊讶之色,却没有什么质疑之声。

  因为这位王庆,也是圣公的左膀右臂,与王寅号称双王。

  不同于王寅是方腊的同乡人,王庆是汴京户口,父亲还是富户,赵佶迁都南逃时,跟着家人一起逃到了南方,但机缘巧合之下与方腊混到了一起,屡出计谋,建立功勋,也是他提议可以拖延时间,让官军内招安的叛贼继续作乱,令其不攻自破。

  如今见得成效,众人十分佩服这位年轻又有机智的枢密院使,自然愿意相信他的话:“章惇老贼入朝复相后,就施尽阴谋诡计,先是以小恩小惠,策反意志不坚的乱贼,这群人本就不似圣公,一心为民做主,贪恋那一官半职,被赵宋所用,成为弑母贼的臣子,试问九泉之下,有何面目去见自己的父母?”

  众人连连点头:“不错!不错!真是不肖子孙呐!”

  王庆又道:“燕王能称雄北方,也是如圣公一般,保境安民所得,英雄惜英雄,即便中间有什么误会,他肯定也会见一见使节,表明自己的态度。”

  “如今不见一面,直接驱逐,恰恰证实了我的怀疑,这根本不是燕王之意,恐怕使节所见到的,都不是燕王的部下!”

  大家恍然:“对啊,使节根本没见到燕王,就被逐出,或许是章惇的阴谋!”“这是让义军自相残杀,那弑母贼坐收渔利啊!”“幸好有王枢密在,不然大伙儿险些被贼人的奸计蒙蔽了!”

  方腊对着王庆微不可查地点点头,以示嘉许,心里却又涌起羞怒。

  自己舔着脸结交,对方却不屑一顾,不就是光复了燕云么,不就麾下兵强马壮么,不就是占据中原精华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没办法,他现在不可能在朝廷围剿的情况下,再去招惹燕军,但被打了脸,却一声不吭,未免显得太过怂包……

  所以只能换一种方式,打我脸的不是燕王,是朝廷的挑拨离间!

  经由王庆这么一分析,堂内的众臣情绪已经大不一样,而方腊轻抚胡须,淡然总结:“爱民之心,不可惑也,绝非章惇之流能够挑唆,但经由此番风波,诸位也当明白,凡事当冷静,勿要行亲者痛,仇者快之事!”

  众人心悦诚服,再度拜下:“圣公英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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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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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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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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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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