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小学生笔趣阁>第一章 我要读书(上)
  大明实行南北两京制度,在北方京师两千里外的江南,还有一个京城,那就是留都南京,古称金陵。

  此地有诗云: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三月阳春,寒气消退,南京城里渐渐暖和起来。正所谓: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交...文人仕女游春交往的季节。

  当然,这些风花雪月与十二岁的秦德威关系不大,他站在大功坊社学门前,流下了梦想破灭的眼泪。

  社学先生站在门里,叹了口气,对秦德威挥了挥手说:“从明天起,你不用再来了。没有天赋不必强求,你还是想法子找一份好营生,安生过日子去吧。”

  所谓社学,就是官办的启蒙小学堂。当年太祖朱元璋下诏,要求全国各州县每五十户建立一处社学,聘请资深读书人为师。

  然后十五岁以下的少年里,选取聪明的人入学识字读书。不过也并不是免费的,一样要交学费,但比私塾便宜。

  每处社学一般也就只有一名先生,教不了太多人,所以又有了筛选机制。蒙童们到了十二岁,如果不能背下四书全文,就要从社学离开。

  秦德威就是一个这样被淘汰掉的少年,他没那么聪明,但他却又是一个有远大梦想的人。

  他不想自己成年以后,还要饿着肚子交粮交税,更不想成年以后被当成壮丁,随时可能被官府征发服役做苦工。

  所以秦德威梦想着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梦想着可以考秀才、中举人、登皇榜,从此平步青云,摆脱挣扎在底层的艰苦生活。

  但是这个梦想,今天彻底破灭了。离开学费便宜的官办社学,他根本不可能再有钱去其他私塾学习。

  就算在社学读书的学费,也已经让母亲和叔叔竭尽全力了,想要再读个几年,估计也难以为继。琇書網

  秦德威万分沮丧,感到整个世界都灰暗无比,他心有不甘的站在社学门外,久久不愿离去。

  这时候,门口闪出一位同龄少年,用浓浓的嘲讽口气说:“这不是秦公子吗?你这是要干什么去?”

  秦德威抬眼看去,原来是同在社学读书的杨博,跟自己积怨很深,还打过架。因为当初杨博嫉妒自己相貌英俊,辱骂自己是没爹的野种,秦德威就忍不住动手了。

  但秦德威此时心情低落,不想理这个仇家,转身就要走。

  可是杨博哪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追在秦德威后面笑嘻嘻的说:“平时看你也挺勤奋的,怎么连考核也没通过?那你是有多么蠢笨啊?

  就这还想着什么读书科举,我看真真是不自量力,癞蛤蟆却想吃天鹅肉,笑杀我也!”

  秦德威忍无可忍,突然想到什么,反唇相讥说:“那杨公子你又为什么出来了?好像你也没有通过考核,一样要离开社学,哪来的天大脸皮对我学狗吠?”

  杨博完全没有在意,反而洋洋得意:“这破烂社学,我还不稀罕呢!我跟你可不一样,我马上就能另请名师了!”

  秦德威完全不相信,这杨博平日里就喜好夸夸其谈、胡吹大气,他的话一般当耳旁风就好。

  杨博也知道秦德威不会轻易相信自己,为了炫耀显摆,所以必须要说明白。

  “我们杨氏宗族有个叔叔去世,留下了好大一份家产,但他没有儿子。族中老人商定,把我过继到那房去,继承这个叔叔的家业。所以说,我很快就要发财了,只要有钱,还怕读不起书?”

  秦德威差点被气得想呕血,这天道何其不公!为何杨博这样的惫懒顽劣人物也能凭空得一笔浮财,然后继续读书!

  人比人气死人,看到死对头气恼的样子,杨博感到心满意足,扬长而去。两人住的不远,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是机会继续炫耀显摆。

  此时天色忽然变了,南京城上空开始下起了春雨,甚至还有越下越大的势头。对于农田来说,这当然是好事,但对于城里行人来说,就是麻烦了。

  秦德威已经万念俱空,浑然不觉外物,也没去避雨,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在雨水里麻木的朝着叔叔家走去。

  叔叔家也是他家,他父亲已经失踪十年,母亲早年间就卖身在徐指挥家当奶妈,现在当个管事娘子。

  所以秦德威从小是在叔叔秦祥家里寄养长大的,正好秦祥也没有儿子,一直把这侄子当儿子看待了。

  到了家里,秦德威浑身已经湿透了,只觉得头晕目眩、鼻塞不通,只怕是闹了病。到晚上,秦德威又开始发起烧来,昏迷不醒。

  谁也不知道,此时少年人正在沉浸在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头痛的似乎要炸裂,说是昏迷却还有意识。用大明医学科技名词来解释,称为鬼上身。

  别人更不知道,一只也叫秦德威的灵魂从五百年后穿越过来了,并附身在同名少年人身上。

  一直熬到天亮后,两世灵魂融合在一起,秦德威彻底醒了。他晃了晃还有点晕的脑袋,从木床上爬起来,惊悚的环顾四周。

  “我靠!只是想写个明代论文,怎么就真穿越到明代了?”

  他本是个二零二一年的资深做题家,无父无母一孤儿,平生只会把题做。做题做到了博士,专攻明清司法制度史,冷门里的冷门。

  结果在图书馆查资料时,被高处掉下来的硬皮书砸到了头。昏过去又再醒来,竟然就已经梦回大明朝,巧合的是,名字也叫秦德威。

  嘉靖九年?这个上辈子只在文献资料和电视剧里看到过的年号,忽然就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世界,一连串记忆不断的在秦德威脑海中闪现。

  什么?再过一百多年我大明就要亡了?所有男人都要剃成那个又丑又傻的金钱鼠尾辫?

  就算不想那么远,大概二十来年后,在自己有生之年里,还能看到也不知到底是哪国人的倭寇来骚扰东南?

  与此同时,草原上也有新的雄主崛起,打着黄金家族旗号频频叩关,北方边患再次加重。

  为了二十多年后不被倭寇骚扰,一百多年后子孙不被剃头,作为世上唯一通晓未来的人,秦德威感觉自己应该为国为民做点什么,阻止历史大悲剧的发生。

  不然自己的内心良知就过不去。于是秦德威就更头疼了,因为有良心的人注定比没心没肺的人活得累。

  圣人三清佛祖在上,为什么要让他承受这五百年历史的厚重。他现在只是一个孩子啊!

  以目前“父亲失踪母为奴仆”的卑微身份,又够干什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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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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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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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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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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