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神探李元芳开始章节目录>第四百八十六章 到达北宋最富城——汴京!
  要出门也不容易,李彦从练武场来到内宅,开始在林三的服侍下穿衣。

  林家无疑是小康之家,后来林冲用一千贯买了一柄险些要了自己命的宝刀,这一千贯对应到后世值多少呢?

  上个世界的唐初时期,还没有经历过安史之乱的大贬值,一文钱的购买力勉强相当于后世两块钱人民币,而宋朝的物价由于具体记载的差异很大,众说纷纭的地方比较多,后世估计,一文钱的购买力,大约在三毛钱到一块钱的区间内徘徊。

  按照七毛钱算,宋朝七百七十文为一贯钱,一千贯就是七十七万文,约合后世五十四万人民币。

  这真的不少了,宋朝重文抑武,但武官的工资福利一点也不比文官少,有的甚至更多,只是精神上往往受欺压。

  所以当林三打开衣柜,李彦往里面看了看,发现自己的衣服相当多,令他皱眉的是:“怎么连士大夫的帽衫和凉衫都有?”

  帽衫是北宋士大夫交际时的穿戴,由乌纱帽、皂罗衫、角带等组成,凉衫是北宋中期汴京的士大夫们,为方便骑马出行而创制的服装,蒙在朝服外,防灰防尘,维持仪态。

  林三低声道:“这些是阿郎为儿郎准备的。”

  李彦明白了:“父亲也是想我参加科举啊,倒也不奇怪……”

  林元景心中是盼着儿子能考科举的,毕竟宋朝是全民科举,连商人之子都可以参加,武官子弟自然也能参加,只是往往拉低录取率,让进士看起来更有含金量罢了。

  李彦对改革科举感兴趣,对自己考科举不感兴趣,视线从士大夫的款式上移开:“取一件合身的白袍。”

  袍,是宋朝男子最为普遍的服装,有官品者服皂袍,无官但生活条件较好者穿白袍,庶人布袍,有时候也有变化。

  李彦一向是什么身份地位,就穿什么样的衣服,既不会逾越,也不会穿得破落,故意招惹麻烦。

  林三选了身白袍,又挑了抹额,系在额头上,再选革带。

  古代的达官显贵们,往往用腰带来彰显身份,区分男性的社会地位。

  这点宋朝分得挺细,腰带上缀以各种饰品,三品以上配玉;四品配金;五品六品配银涂金;七品和内职武官配银;八品九品配乌银;流外官员、工商、士人、普通老百姓配铁、角。

  林三看着腰带上的角饰,有些感慨:“二郎,待你有了九品官身,就能配乌银腰带了!”

  李彦笑笑,不答话。

  整理完仪表后,他带着林三,走出家宅。

  林家住在汴京内城,内城最为繁华地带,无疑是位于开封府中心大相国寺,这倒不是完全因为百姓崇佛,而是因为那里是一个巨大的贸易市场,各种杂货,应有尽有。

  李彦却没有往大相国寺去,而是来到汴京的御街。

  从宣德门到南熏门,一条长达十里,宽达二百二十步的御街。

  他带着林三,汇入人群中。

  唐朝长安,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工整。

  不仅是因为街道横平竖直,商人的铺子也都聚集到规定的坊市内,所以走在同为御道的朱雀大街时,两侧是成行遮阴的榆树槐树,坊墙后才是深宅大院,飞檐重楼,整座城市大气磅礴,庄严肃穆。

  而宋朝的汴京,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热闹。

  街道两边再也不是平整的墙壁,而是店铺摊贩,各种吆喝,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隐隐有了几分后世繁华大都市的味道,倒是让李彦露出几分怀念之色。

  人就是这样,以前看惯了繁华大都市,初见长安那样规整的城市,就特别喜欢,后来见惯了长安和洛阳的坊市制,再看汴京这酷似后世的繁华大都市,又有些喜欢这种人气鼎沸的感觉了。

  只是看着看着,李彦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二十多年后的靖康之耻。

  笑容缓缓消失。

  后世有一个著名的谣言,五胡乱华时候,汉人女子被当成两脚羊吃。

  这是假的,正史记载中并没有这一段。

  羯胡把汉人女子当军粮,和冉闵后来的杀胡令,都是网络虚构的产物。

  冉闵是个标准的政治家,没有民族立场,需要帮胡人时就帮胡人,需要帮汉人时就帮汉人,至于两脚羊的真正出处,是宋朝的一本文人笔记,猜猜描写的是什么时候?

  是的,正是靖康期间。

  或许后世的造谣者,觉得靖康之耻惨到根本不需要多加描述,所以把这个往前一挪,挪到了五胡乱华里面。

  李彦不是悲观的人,但当漫步在富丽繁华,甲于天下的汴京街头,想到那段最屈辱的历史,都忍不住叹了口气。

  林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二郎,你怎么了?”

  李彦道:“我想到一件惨祸,我既然来了,阻止其实不难,主要是阻止之后,又能怎样呢?有些事情还是改变不了……”

  林三露出茫然之色:“二郎说的话,小的听不懂……”

  李彦倒也不急:“无妨,先慢慢看看,观察观察,再说其他。”

  林三还是没听懂,作为从小生活在汴京的人来说,他左右看看,低声道:“二郎,新帝登基,大赦天下,这街头上并无什么变化啊?”

  对于底层老百姓来说,换皇帝其实没什么,关键还是大赦天下,有什么亲朋好友关在狱中,或者出逃在外的,就有机会洗去罪名,重新做人。

  对于李彦来说,换了这个皇帝上位意味着:到达北宋最富城——汴京!太繁华了汴京,诶呀这不宋徽宗吗?还是看看远处的金人吧,家人们!

  既然想到靖康之耻,刚刚登基,今天才十八岁的赵佶,就是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

  很多人觉得,李治的皇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不是李承乾作死,轮不到李治,但李治至少是同为长孙皇后所生的嫡子,真正白捡皇位的,其实是出身在所有皇子里最差的赵佶。

  那么这位未来的花鸟皇帝,是怎么喜从天降,白捡了个大宋天子的呢?

  因为他没妈。

  嗯,这么说似乎有些粗俗,那就换种说法。

  因为他妈死了。

  今年的正月十二日,哲宗突然暴毙,别说没有子嗣,连份遗诏都没有留下,继承权自然就落到了他五个兄弟身上。

  神宗的同母弟还在,年已十六,宰相建议立其为子,这本来很正常,但向太后不愿意,因为宋哲宗的生母朱太妃还活着,如果这个同母弟继位,那向太后的权势难以保证,就以五个兄弟全部是庶出,并无不同的理由加以否决。

  庶出确实是庶出,都不是向太后所生,而其中两个的生母还在,两个生母已死,但其生母的养母是仁宗皇帝的嫔妃,能作为靠山。

  唯独赵佶,生母原为掖庭御侍,身份低微,年轻病逝,没妈的孩子反成了块宝,被向太后一眼看中。

  赵佶一登基,向太后立刻“权同处分军国事”,其实就是“军国大事息听之”,成为北宋第四位摄政太后。

  历史上的今年七月,向太后依约定撤了垂帘,但并不打算还政,她就算不敢跟武則天比,但劉娥还是可以模仿模仿的……

  结果这老太婆就被十八岁的趙佶斗倒了。

  又菜又爱玩。

  北宋到了这个阶段,问题太多了,后续的亡国其实是带着些历史必然性,换个皇帝不见得就能好到哪里去,除非是那种天降伟人,否则该灭还是得灭。

  但被灭亡得那么容易,靖康之耻那么屈辱,这就是历史偶然性了,根源正在赵佶上位,向太後绝对要背锅。ωωω.χΙυΜЬ.Cǒm

  李彦一路走着,习惯性地考虑起皇帝和太后,突然发现身后侧的林三频频看向一个方向,而且街上不少男子也步履略带匆匆地往那个方向走,不禁问道:“那是去哪里?”

  林三笑容贱兮兮的:“二郎,他们是去看女飐啊!”

  李彦眉头一扬:“女飐……女子争交么?”

  林三眼睛亮了起来:“二郎也有兴趣?那我们要不要也去看看?”

  李彦奇道:“自从仁宗朝时,温国公进《论上元令妇人相扑状》,禁止女飐裸戏争交,现在汴京还有你们爱看的那种么?”

  温国公就是十四年前死了的司马光,按理来说应该称文正公,但李彦会对范仲淹称呼文正公,对于司马光就不喜欢这么称呼,以国公代之。

  林三根本不知道温国公是谁,却听过那个打压女子相扑的大奸臣,磨了磨牙,又笑了起来:“确实不许裸戏了,但衣衫不经撕扯,有所损坏,也是无奈,嘿嘿嘿,现在女飐更热门了呢!”

  李彦:“……”

  当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许裸戏,就来爆衫?这方面真是玩明白了……

  林三眼见这位公子感兴趣,更是眉飞色舞,如数家珍:“二郎若有兴致,近来的扑戏是万万不容错过的,上场的有‘韩春春’‘锦勒帛’‘赛貌多’‘女急快’,都是有名的女飐,去晚了,使银子都没地方站呢!”

  “这都什么名号啊?”

  李彦失笑,却也通情达理地道:“也罢,既然你这么热切,我就勉为其难,带你去看一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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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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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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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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