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天完,什么元廷,什么大宋……老子直接打中华牌,而且直接去祭奠宗泽……宗泽是什么人呢?
那是在金人入寇,中原天倾的时候,一股浩气,北上御敌,以衰朽之身,一腔孤勇,坐牛车,负铁锅,收土匪,守孤城。
更拥立新主,保住汉家江山,戍守开封,以身殉国,纵然身死,尚三呼过河!
别看他拥立的完颜构有点拉胯,但是哪怕过了千百年,也无所宗泽分毫。
李纲书生意气,誓死捍卫开封,是为第一股浩气,宗泽继之,乃是第二股浩然,所谓人心不齐,壮志犹存。
随后才有岳飞的北伐,有文天祥的悲壮,有钓鱼城的坚贞……一脉而下,条理清晰,赵宋亡国,华夏犹存。
复国之志未尝稍有懈怠,天下志士,无时不盼着恢复中原。
红巾兴起,元廷丧胆,祭奠英烈,砥砺人心,正当其时!
张希孟这手厉害就在于,蒙古同金国一样,都是外敌入侵,蛮夷占据中原之地,建立的王朝。
祭奠了宗泽,就等于和元廷切断了关系,哪个人也没法颠倒黑白了。
而更尴尬的或许是亳州的韩宋政权,他们以恢复大宋为旗号,开始大宋就真的值得恢复吗?
宗泽,岳飞,多少仁人志士,一心恢复中原,舍死忘生,奋勇死战。结果就出来完颜构那么个东西,自己毁掉国之柱石,屈膝认爹,千古耻辱。
恢复大宋?
恢复你妹!
一拳挥出,同时打了两家嘴巴子,这主意都高完了!
贾鲁,朱升,陶安,李习,包括龚伯遂,自然也有刘伯温,这几位都竖起了两个大拇指,服了!彻底服了!
不服也不行啊!
“经历,这可是一篇大文章,必须要做好了。以我之能,只怕不行。唯有一个人,能把文章写好。”刘伯温深情建议,能让他这么推崇。毫无疑问,这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你说的是宋濂吧?”张希孟笑着道。
“没错,就是此公!”
张希孟笑道:“李先生那边多半已经下手了,你放心吧,要不了几天,你们就能老友相见,保证其乐融融!”
果然,几天之后,宋濂到了,但是却出了点小尴尬,两人一见面,宋濂就揪住刘伯温的衣领,怒气冲天!
“刘基!无耻之尤!”
他这一骂,把刘基也弄得老脸通红。
“景濂兄,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推荐你出来做事,匡扶明主,难道不是好事吗?”
“你,你自己愿意当二臣贼子,你请便,何苦连累我?刘基,你是知道的,我当年曾经立誓,此生绝不为官!你难道不知?”
刘伯温也怔住了,宋濂的确说过这话,不过那也是有缘由的……大体不凡的人,都有个特殊的出身,或者幸运值点满,或者天打雷劈,或者怎么折腾都死不了。
宋濂就具备最后一种特点,他是七个月出生的早产儿,从小身体就弱,还有风眩的毛病,一旦发病,就要昏迷数日……在当前的医疗条件之下,大体可以判死刑了。
可宋濂就是没死,不但没死,还成了神童,变成了有名的小镇做题家。
他能活下来,一是运气不错,二也是祖母和母亲悉心照料,才让他活下来。顺利渡过童年的宋濂展现出过人的天赋,读书识字,过目不忘,前后拜了许多名家,精研五经,早早就名扬天下。
他有名到了什么程度呢?
连元廷都知道了,而且皇帝下旨,召他进入翰林院。越过科举,直接入翰林,宋濂也是做题家的典范了。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宋濂更加名声泼天……他拒绝了元廷的招揽,而且理由还极其过硬。
他要孝养老母!
这个借口有一位前辈也用过,那就是写了陈情令的李密。顺便说一句,李密并没有坚守到最后,在祖母死后,服丧期满,他还是接受了西晋的招揽,前后出任了温县县令,汉中太守,随后罢官回乡。
所以说有些诗文看看就好,不要太入戏了,不然会受伤的。
宋濂没有写陈情令,但是他却是没有接受元廷的招揽,而是一直闭门读书,著书立说,教授弟子门人。
他也说过,身体孱弱,昏聩无能,不能出仕为官。
既然立下了誓言,元廷的官不能做,红巾的官更不能做……结果却被好友出卖,李善长用了点“小手段”,把他给弄到了朱家军。
宋濂能不生气吗?
他恨不得把刘伯温宰了,“我未曾仕元,于心无愧,更不愿被人说三道四,我只求闭门读书,家中安然,做个山中野人就好!你何苦让我落到这个是非圈子之中?刘基!你先仕元,随后侍奉红巾,别忘了,不久前你还在率领乡勇,镇压红贼,你杀人可没有手软过!似你这般侍奉二主,宁无愧乎?我看你多半不能安享天年!”wWW.ΧìǔΜЬ.CǒΜ
被宋濂这么一顿臭骂,刘伯温竟然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反而把宋濂弄得不会了。
“刘基,你疯了不成?”
刘基好容易止住了笑容,“景濂兄,如果是前些时候,你这般说,必然让我无地自容,恨不得一死了之。可时至今日,我已经想通了,大彻大悟,反倒是景濂兄,你还糊涂着,不知道大义所在!此生真谛!”
宋濂一怔,“刘伯温,你不要胡说八道,莫不是你也信了什么明王出世,弥勒降生的鬼话?莫不是那位口中衔玉而生的公子,让你瞧见了天命?那不过是哄骗愚夫蠢妇的戏法罢了,我是不会相信的!”
刘基忍不住大笑,“景濂兄,天心即民心,民心即土地,天子奉天施政,志在均田,你以为此议如何?”
“这……”宋濂怔住了,民心即土地,天子施政,志在钧天……自古以来,怕是还没有这么粗暴解释天命。
乍听之下,也太减省了,毫无深意可言。
但宋濂身为大家,哪里不懂化繁为简的道理。
一个人可以把文章写得花团锦簇,文采惊人,可是仔细推究,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深意。更何况是这种,能粗暴囊括天心天意,天子百姓的话语,更是千难万难,哪怕是大儒,也未必能说得出来。
“伯温兄,没想到你的学问倒是进境不小啊!”
刘伯温摇头,“我可没有这个本事,这话是我的上司,经历张公所言。”
宋濂更加吃惊,“若真是他说的,我倒是想跟他请教学问,也不知道张公能不能赐见?”
刘伯温一笑,“景濂兄,张经历倒是能见你,不过你还要辛苦一下,帮忙写一篇文章……”
“什么文章?”
“一篇自盘古开天,华夏立业,延续至今的大文章!一篇能在宗泽墓前,昭告天下的雄文,一篇能落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巨作!”刘伯温动容道:“景濂兄,你骂我的那些话,是对的!可你的格局小了,我们如今不是换一个主子,而是开创前所未有的盛世,还要告慰先祖,救济万民……哪怕千百年后,我们做的事情,依旧会光耀千古。就如宗泽一般,哪怕改朝换代,提到他,也要竖起大拇指!”
宋濂一阵惊讶,随即道:“伯温兄,你仔细跟我说说!”
刘伯温面带笑容,把当日张希孟谈的那些话说了,又把祭奠宗泽,正名分,申明大义的话也说了。
前后足足讲了两个多时辰,宋濂最初只是耐心听着,后来竟然跟刘伯温讨论起来,两个人越聊越热闹,到了最后,竟然携手揽腕,哈哈大笑。
“痛快,着实痛快!”宋濂感叹道:“朝闻道,夕可死。到了如今,才知道我宋濂着实是个匹夫之人,不通大义,不懂春秋。这么说起来,我是真想见见张公,能聆听他的教诲,必定犹如痛饮甘泉,畅享佳酿啊!”
刘伯温一笑,“景濂兄,这还不容易,你干脆留下来,和我一样,协助张公整理文字,遇到了事情,就跟他请教,岂不痛快!”
宋濂竟然有些迫不及待,“伯温兄,今天能不能就去拜会?”
刘伯温看了看,天色接近黄昏,去了没准还能蹭顿晚饭,就笑道:“同去,同去!”
他们俩也没敢带什么重礼,就随手买了几样礼物,然后去了张希孟的府邸。
说是府邸,不过是一座二进的小院,据说原来住过商人,后来因为战乱,人就跑了。
张希孟也没住几天,前些时候他四处调查,再后来跟着老朱南征,刚刚返回金陵,到了自家的府邸。
张希孟还没来得及收拾,就在书房发现了一锭金子。
这是有人给自己送礼吗?
就一锭金子,且不说我收不收,这点钱也太瞧不起我了?
张希孟疑惑之际,突然发现在桌上还有张纸条,上面居然有一番话:“在下江湖人士,化外之民,曾经偷过上百元廷官吏,前不久又在方国珍手上偷来黄金佛一座,熔城金元宝数十。在下自以为天下无不可偷之官,无不可入之地,前不久与人打赌,潜入尊府。然则贵府并无金银,又无值钱之物……先生廉洁,让人五体投地,朱家军威名远扬,果不其然。冒犯之处,还请大人海涵,留金一锭,修复门窗,聊以赎罪,还请先生海涵。”
张希孟正在看纸条,刘伯温和宋濂就来了,这俩人也见到了桌上的金元宝。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张希孟叹口气,就把纸条递给了刘伯温。
刘伯温看了又看,神色怪异,塞给了宋濂。
宋濂接过来,思忖良久,忍不住感叹道:“怪不得先生有恢复中华,驱逐胡虏之志……清廉若此,当真让人五体投地啊!”
张希孟摸了摸头,他竟然成了清官表率了?
别误会,我就是没在家里住,而且我的俸禄都被朱英那个兔崽子给冒领了,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只不过这件事情还是传了出去,人们这才惊觉。张希孟身为朱元璋的心腹,执掌大权,更要命的是他还管着粮食银行,光是手下存粮就有几百万石。
这样的人,家中竟然连盗匪都找不出什么,还留下了一锭黄金!
看似荒唐,却不得不感叹一句,真不愧是仁义王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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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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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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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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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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