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旁边是空旷的原野,只有寥寥几棵树木,孤零零地站着,树皮已经被剥了大半,让饥民拿去充饥了,开春的时候,这些树不会再次发芽。
就连地面上的野草,也所剩无几。
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少年一步一步艰难挪动,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突然,他的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一下子滑倒,摔在了地上。
身后的小家伙吓坏了,急忙蹲下来,用力扯着少年的胳膊,想要把他拉起来。
“别,别费力气了。”
少年声音微弱,气息奄奄,他让小家伙凑到面前来。
“沐,沐英,我,我是不成了。你,你往东边走,去,去濠州。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别停下来……或许,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少年说完,眼前发黑,竟然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睁开眼睛,发现小家伙还趴在他的身边,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正盯着他。
见他醒了,沐英喜得笑了起来,尽管脸上还挂着泪花。
少年满心无奈,傻小子,你守着我,不是跟我一起死吗!
“沐英,你听好了,快点走,遇上了贵人,你,你还能活……”
小孩不动,只是傻傻盯着少年。
“你怎么不听话!你,你活了,才能救我啊!”少年痛心疾首催促。
这一次小孩似乎懂了,他艰难爬起来,盯着少年看了又看,终于迈开了步子,只是他出去两步,就要回头看看,舍不得分离,一直走出去好远,小家伙才闷头往前跑去。
沐英走了,只剩下少年一个,一阵阵的昏厥袭来,远处似乎还有狼嚎的声音,他这条命怕是也撑不了多久了。
什么父母的仇,什么覆灭元朝,更是想都不要想了。他们一家就属于乱世中的蒿草,死得无声无息……
但愿那小子就是老朱的干儿子沐英吧,但愿他能多杀几个官兵,也算是替他们一家报仇了。
泪水从少年的眼角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他叫张希孟,济南人。
家里也算是名门,叔祖叫张养浩,不但是个大官,还是个散曲大家,不论官场,还是文坛,都颇有声望。
只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张希孟的父亲并没有参加科举做官,而是在家中闭门读书,守着家业,过与世无争的日子。
可是自从至正十一年开始,黄河两岸,红巾军大起,朝廷大军剿匪,红巾军四处攻杀,你来我往,老百姓根本活不下去。
张老爹思量再三,决定南下投靠亲戚避祸,可是在家读书多年的张老爹哪里知道外面的险恶。
没有走多久,就遇上了官府勒索,而且是一次又一次,他们身上的细软越来越少。随从的仆人也只剩下一个了。
更要命的是儿子张希孟因为水土不服,还染了病,上吐下泻。
张家夫妻看着儿子脸色蜡黄,日渐消瘦,越发心疼。
现在想返回老家,也是不能了,唯有硬着头皮往前走。
这一日他们行到了旷野,张希孟的病情突然加重,竟然痉挛抽搐,口吐白沫,张家夫妻都急坏了。
“老爷,您和夫人守着少爷,我去请大夫,买点药回来。”
张老爹皱眉头,“这荒郊野地的,你去哪里找大夫?”
仆人道:“刚刚过来的时候,好像瞧见了一处村子,让我去试试吧。”
张老爹沉吟道:“你能办妥当?用不用我也去?”
仆人忙摆手,“夫人一个人照看少爷不行,老爷放心,去去就回来。”
张老爹点头了,仆人连忙撅着屁股就跑了,他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时辰,眼瞧着天色暗淡,依旧没有返回。
“怎么回事?老王怎么这样?这不是让人着急吗!”
张老爹正抱怨,突然发现夫人脸色苍白,嘴唇不由自主哆嗦,身体摇晃,险些摔倒。
“你,你也病了?”张老爹吓得不轻,连忙扶住了夫人,“你别吓我啊!”
夫人怔了半晌,突然大哭,“完了,我的那包首饰没了!”
张老爹顿时大惊,他们身上没钱了,唯一还算得上东西的,就是夫人随身带的首饰细软,那是她的嫁妆,有一个小包袱收着。
“一定是趁着我心思都在儿子身上,给那个下贱没人心的老家贼偷了!”夫人气得几乎昏死。
张老爹愣了片刻,也明白怎么回事,必是老王拿了首饰,借口找大夫跑了,真是该死!
他,他家三代都在张家做事啊,从来没有亏待过他,竟然在这时候偷了首饰跑掉了,这是落井下石,恩将仇报啊!
张老爹气得一跺脚,转身就走。
“老爷,你追不上的!”夫人惊呼。
张老爹哼了一声,“谁去追他?我是去给儿子找点药材。我也看过医书,能,能行的!”说着,他拔腿就跑,奔着旁边的土山下去了。
一个老书生,能懂医术吗?
还真别小瞧人,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不能医国,就去医民。很多医学大家,必定是文学大家。书读通了,自然也就懂了药理。
只不过张老爹距离名医的距离还十分遥远,放在平时,他断然不会胡来,可是如今这个地步,也没有选择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他跑出去快两个时辰,等到天黑,才气喘吁吁,兜着一些草药回来。
“快,煮水给儿子喝。”
夫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能照着丈夫的意思,点火煮水。
等火光升腾,夫人才发现,丈夫的脸颊,手臂,全都有破损的伤口,鲜血渗出,形成了暗红色的结痂。
夫人看在眼里,鼻子发酸,忍不住要哭出来。他们家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中上人家,有仆人伺候,哪里受过这种罪!
“我没事,用不着在意。只要咱儿子没事就好,都是我这个当爹的无能,害了他啊!”张老爹看着儿子憔悴的面庞,忍不住伸手,疼惜地摸了摸儿子的额头。
很凑巧,昏迷中的张希孟缓缓睁开了眼睛,只是眼神迷离,而且还带着惊讶与慌乱。
张老爹没有察觉异样,他只当儿子缓了过来,得意道:“瞧瞧,我的药管用吧!”
夫人忍不住笑骂道:“昏了头了,还没喝呢!”
张老爹讪讪道:“那那也是上天感念我们父子慈孝,才让儿子醒过来,一定是没事了。”
张老爹激动地取下陶罐,用袖子垫着,倒入喝水的碗里,等凉了一些,送到了儿子的嘴边,灌了下去。
少年木头般地喝下来药,苦涩的味道充斥全身,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他仿佛回魂了一般,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两个人,这俩人也在关切地看着他。
他们是……自己的父母!
怎么会?
张希孟头疼欲裂,他不是孤儿吗?怎么会有父母?
突然,脑中的记忆炸开,潮水涌动,纷至沓来,少年的脸色不由得一再变化,他应该是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
再整理一下记忆,突然张希孟变得不安起来。
至正十二年,河南江北行省,安丰路,红巾军。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要了命了!
如果没有猜错,他到了元末,毕竟独眼石人太深入人心了,简直是造反的经典模板。
怎么会这样?
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很佛系的那种,最大的野心就是考个公务员,然后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仅此而已。xiumb.com
一下子把他推到了元末乱世,让他怎么活啊!
而且很明显他们一家的状态也不好,正处于逃命之中。
张希孟偷眼看了看,他这个老爹,明显不是那么靠谱儿的,不然怎么会把一家人带到了绝境?
但是他又能怎么样,年纪又小,身体又有病,唯一的指望就是他爹了,但愿老爹能找到一条活路吧!
此时的张希孟疲惫不堪,根本无力思考。
又或许是老爹的草药起了效果,他很快就睡了。
一夜过去,张希孟感觉舒服了不少,老爹却是犯了难,“咱们也不剩什么了,去江南是不成了……离着最近的就是濠州,可我听说濠州被红巾贼占了,只怕去了也没有好下场!”
夫人是没主意的,她低着头又伤心起来,如果自己小心些,那包首饰没丢,还能有点办法。
张希孟靠在车厢,听到老爹的话,心突然一动……濠州,那不就是老朱发迹的地方吗?去濠州,投奔朱元璋啊!可是要怎么跟老爹讲?
难道告诉他未来的洪武大帝在濠州,赶快过去吧,没准还能当个从龙功臣,以后还能得一块免死金牌……张希孟思忖了半晌,才低低声道:“这个世道,官匪不分的,红巾军也未必是青面獠牙,没准比官府还讲道理。”
这句话提醒了老爹,一路行来,见识的还不够吗?
官府什么德行,他早就看透了。
红巾军什么样,他也不清楚,可一家人还有别的选择吗?
赌了!
张老爹咬了咬牙,“没错,就去濠州,想办法活命要紧!”
老爹打定了主意,一家三口立刻动身,母亲在车厢照顾张希孟,老爹接替了老王,亲自赶车。
他们出来不远,老爹突然停下了马车。
张希孟不由得一愣,难道有什么意外?
他听到了呜呜咽咽的哭声,原来在路边有一具妇人尸体,在尸体上还趴着一个小孩子,哭声就是他发出来的。
老娘探出头,看在眼里,也是一阵同情,但是他们现在自顾不暇,哪里还能帮别人。
“老爷,快走吧!”
张老爹下意识驱赶马车向前走,可他的目光一直盯着那个孩子,心中所动。就在孩子消失在视线里的刹那,老爹猛地勒住了马匹,毅然从车辕上跳下来。
“老爷!”夫人低声呼唤。
张老爹长叹一口气,“我读了几十年书,如果仅仅是世道昏暗,就见死不救,圣贤书岂不是白读了?”
“希孟吾儿,你叔祖当年去陕西赈济灾民,便是一路救荒,遇到缺粮的给粮,遇到尸体就掩埋。咱们张家,什么时候,都不能只顾自己,见死不救!”
嘱咐了儿子之后,张老爹就过去了……车厢里的张希孟微微一怔,读书人,或许吧,老爹就是那种永远心存善念的傻子,可正是有这种傻子的坚持,在这个礼坏乐崩,天塌地陷的世道,还有那么一点人情味,不至于沦为阿鼻地狱……
张希孟第一次觉得这个老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不能动,老娘下去帮忙,过了半个时辰,夫妻回来,身后还多了个孩子。
“刚刚问了他的名字,孩子叫沐英,父母都没了,往后就跟着咱们吧!”老娘告诉了张希孟。
沐英!
张希孟忍不住皱眉……怎么跟那个世代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英一个名字啊?而且年算起来年龄也应该差不多,只可惜,他们不是朱元璋和马皇后。
这小子没准只是重名重姓罢了。
当然了,如果顺利到了濠州,碰到了老朱,愿意收下这个沐英,张希孟也不会拒绝。
笑话,如果成真了,这小子就是世代镇守云南的国公了,他岂不是可以跟着去云南喝菌子汤了?
想到这里,张希孟终于燃烧起了一点微末的希望,脸上也有了笑容,会一切平安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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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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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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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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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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