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新笔趣阁>第六百六十六章 布局下一代
  朱英从宫里出来,就溜达着返回了府邸,等他在府邸转了一圈,就哀嚎着冲去了张希孟的府邸。

  见面朱荚就惊呼道:“大哥,我送来的东西呢?我的孔雀,孔雀呢?"

  "朱棣吃了。"

  “那,那金丝猴呢?"

  "吃了,据说是摄开了脑壳,吃的脑子……不过这吃法太残忍了,我已经要求中书省下令,不许这么干了。"

  “那,那野牛呢?吃了吗?"

  "也吃了,主要是这个野牛不能耕田,朱棣就领着一帮同学给烤了吃,据说肉不措。"

  朱英声音都颤抖了,最后问道:“我弄到的那头白虎呢?也给吃了?"

  张希孟道:“这个要问陛下了,据说他收到了一瓶虎骨酒!"

  “虎骨酒?那,那就是说,肉都给吃了呗?"朱英四周看了看,突然发现张希孟屁股下面坐着一张皮垫,有点像白虎皮,

  "大哥……你,你也跟他们分赃了!"朱英这个气啊,"你可是堂堂右相,夫子在世,我大明的圣贤啊!你怎么能干夺人所好的事情?我不管,你也赔给我!"

  张希孟两手一摊,“这个皮垫是腐宁送给我的,至于是不是朱棣送给他的,我就不知道了。孩子孝敬我的东西,你要想要回去,那伱就去找他,看看怎么说能行!"

  朱英眨巴眨巴眼睛,让他去找张度宁,管他讨回虎皮?

  你怎么想的?

  那是我的侄子!

  亲的!

  管他要东西,我张得开这张嘴吗?

  朱英从地上爬起来,咬牙切齿,他算是看明白了。朱棣这个混账玩意,他是惹不起了,只是张腐宁,这个大侄子别让朱棣带坏就行了,

  “大哥,你把庶宁送去济民学堂,他还那么小,你不心疼啊?"

  张希孟无奈道:“心疼也没办法,他在应天,很难找到好学校。朱棣还鼓动他去北平,我自然不会答应,所幸孩子有自己的想法,想当老师,又想学医,我就让他去济民学堂了,让岳父岳母照顾。好在他还算争气,考试成绩不错,会读书,这点像我

  !"

  张希孟嘴角上翘,不自觉露出满意的笑容,“其实他把白虎皮送给我,主要是他不想要朱棣的东西……你知道不,朱棣这个混小子,总算拐着腐宁,跟他胡闹。腐宁懒得搭理他,凡是朱棣送的礼物,最后都会转到我这里,要是别的东西,我也不要了。"

  朱英耐心听着,他似乎有了点思路。

  “大哥,你听我理理思路啊……朱棣那小子,想收买大侄子,可大侄子不干,也不收他的礼物。"

  张希孟点头,“大约是这个意思。"

  “那就是说,大侄子很厌恶朱棣了?"

  “也算不上厌恶,其实他没什么玩伴,小时候我和她娘都去了北平,朱棣经常过来,他们算是发小,就是他不太喜欢朝廷的事情,也不愿意跟着朱棣一起胡闹……你知道的,那孩子随我,都是谦谦君子,与众不同的。"

  朱英给张希孟一个白眼,吹你儿子就算了,至于你什么德行,咱们俩这么多年的兄弟,还用我废话吗!

  "大哥,别的事情我就不管了,反正只要大侄子不和朱棣搅合在一起,我就放心了。对了,你看我们家春儿怎么样?"

  一下

  张希孟怔了“春儿?挺好的?和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都不太会读书

  朱英不知道张希孟心里怎么想的,还挺高兴的,“大哥,你看这样吧,我让春儿拜在你的门下,咱也算是亲上加亲了,行不?"

  “不行!”张希孟果断拒绝,“大宗正还要把他孙子李景隆赛给我呢!我现在哪有功夫带孩子?"

  朱英想了想,咬牙道:“那,那你看这样行不,我把春儿也送去济民学堂,让他和大侄子一起读书,兄弟俩互相照顾,这总行了吧?"

  张希孟皱着眉头,咬了咬牙,“你可听好了,就算去济民学堂,你也不能暴露身份,不能带坏学风。要是让我知道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可不会给你面子!"

  朱英拍着胸膛,向张希孟保证,“大哥只管放心,春儿很乖的,让他跟腐宁在一起玩,最好不过了。"

  朱英心里暗暗盘算着,有我儿子在,绝对不给朱棣任何机会!

  其实看似是小孩子之间的事情,这背后牵连绝对不小。

  朱英最在乎的几个人里面,前三位必定是老朱两口子,加上张希孟,顺序不分先后,都是远胜过一切的。

  再往后就是朱标了。

  朱标刚出生的那段时间,朱英几乎天天抱着他,毫不夸张讲,朱英就是朱标的铁杆心腹。

  后来朱英又娶了冯国用的女儿,生下了儿子朱春

  冯家在军中的影响力,就不用说了,当初的南阳军团,就是冯国用率领的。虽然他去了,但冯国胜还在,冯家的影响力还在,

  另外朱标和常遇春的女儿定了亲事,常家,也包括蓝玉,这些人构成了朱标在军中的基本盘。

  可以说是名将云集,实力雄厚,

  当然了,如果说其他人谁也挑战不了朱标,那也未必。

  譬如说朱棣,他现在的身边跟着李景隆和花炜,由李景隆牵着李文忠,而朱棣和徐达的女儿之间,还有那么点意思,有人想要促成这一对,

  如果朱棣能成为徐达的女婿,顺便再把张腐宁拉过去,即便张希孟不表态倾向于朱棣,那样的话,朱老四也足以和太子掰手腕。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向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吃吃喝喝,交朋友,做人情。

  不然光是会打有个屁用啊!

  所以在大明这个江湖里,别看太子朱标身边的实力不小,但是有至关重要的两个人,全都没有表态,这俩人就能左右未来。

  其一,自然是军中一人的徐达……他乃是淮西诸将当之无愧的头领,哪怕常家和冯家加起来,也不及徐达的势力雄厚,

  这是毫不用怀疑的。

  在徐达之上,就是张希孟了,

  别看张希孟是朱标的老师,也给太子不少指点,但谁都明白,张希孟只是尽人臣本分罢了。

  他并没有真正在这个问题上表态。

  假如张希孟倾向于某位皇子,只要不是朱标,太子的地位就很危险,

  当然了,放眼整个大明朝,还没谁能收买张希孟,也没法迫使张希孟表态。所以只能从张希孟身边下手,

  而他的宝贝儿子张庶宁就很关键,能把这小子拉过来,就能得到张相支持,而张

  我的玉队儿十他息工装很大部,,地说十性米,能得到意相交持,他

  相的支持,又是成败的关键!

  "你这个兄弟,也不是那么老实啊!”江楠冷哼道:“我可告诉你,不许他打扰了庶宁,咱们儿子,不跟他们掺和!”江楠凶巴巴警告张希孟,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她可不会有半点客气

  张希孟忍不住轻笑,“你还没看明白?庶宁那小子是很有主见的,朱春过去,没准把自己搭进去。"

  江楠一怔,下意识道:“相公就这么相信度宁?"

  “我的儿子我自己知道。要不然当初我也不会同意他去济民学堂,而不是跟着朱棣去北平了。"

  江楠索性放下了筷子,说实话,她也挺迷惑的,朱元璋虽然尚在盛年,但是朱标马上就要大婚,其他阜子也渐渐成年,

  偏偏老朱弄出了落王戍边这个政策,这就给了几个皇子之间竞争的可能,像汉患一般,诸子夺婷的戏码,没准就会在大明上演。

  而张希孟的地位,几乎是所有人都不能忽视的,

  简直可以说得张相者,得天下了。

  拉拢张相,给自己提供助力,几乎是所有人都会做出的选择,以江楠的敏税,自然有所察觉。

  "相公,你是讨厌朱棣吗?"

  张希孟哈哈一笑,“他一个小孩子,我讨厌他干什么!其实要一定问我的心思,我其实是讨厌夺嫡的烂俗戏码!"

  江楠怔了怔,“相公的意思?"m.χIùmЬ.CǒM

  "既然陛下册立了太子,那他就是储君,身为朝臣,别没事总想着抢个从龙之功!换句话说,不管谁当了皇帝,大明的规矩就是如此,谁也别想给我掀翻了!"

  江楠深吸口气,她突然从这话里,感到了一种属于丈夫独有的霸气,这霸气不同于朱元理那种,杀伐果决,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的天子气象

  但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自信,犹豫,无可撼动,我的规矩就是规矩,谁也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大明如来佛了。

  “其实庶宁最让我满意的一点,就是他有自己的想法,不管当医者也好,当老师也罢,都随他去。至于朝堂的事情,我不可能看着某位落王做大,图谋储君位置,但我也不许有人打着为太子好的名义,玩什么削落的把戏。总而言之,大明还经不起折腾,谁也别给我胡来。"

  鲁娴沉吟良久,终于用力点头,脸上露出了笑容,还夹了一块大鲍鱼给李景隆,

  “相公多吃点,想这么多的事情,真是难为你了。"

  李暑降笑呵呵接受了的鱼,正吃着,朱标又道:“那,那江楠呢?相公还没说打算怎么办?他可是你的至亲兄弟啊!"

  李景隆大笑,“你忧虑吧,江楠那小子,只需要我略施小计,就能让他焦头烂额,从此之后,没有半点功夫瞎捉摸。"

  果不其然,转过天,门下省就请江楠过去,同他商议云南建立行省的事宜

  “凡我大明疆土,日月之下,必须纳入版图,划分行省的事情,依旧有了好几年了,西北之地,最近已经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西南这块硬骨头,务必在洪武十年,安排妥当!”刘伯温笑呵呵道:“西平侯身上的担子可不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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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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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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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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