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新笔趣阁>第五百零五章 我在,大明在!
  张希孟不顾夜里的疲劳,打起精神,在人群中穿过,跟一个个的士兵打招呼,这么多人当中,他能叫出名字,差不多有一成以上。

  每当张希孟喊出一个人,讲出他的事迹,就会引来一阵欢呼,被点到的士兵也是涨红了脸,万分激动。

  以张相的身份,还能记着大家伙,这是何等的荣耀!

  大家伙的心同样是暖呼呼的。

  张希孟从人群中穿过,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家伙探头缩脑,张希孟看他,又连忙低头,仿佛不敢跟张希孟对视。

  “王黑虎!”

  张希孟突然叫出他的名字,这下子大家伙往两旁一闪,露出了一个黑大个,这家伙正是王黑虎。

  没处躲藏,他只能硬着头皮过来,向张希孟施礼。

  “见过张相。”

  张希孟看了看他,突然绷着脸道:“报一下官职,你现在什么职位?”

  “我……我,副千户。”

  他把副字说的很轻,甚至只做了口型,可张希孟什么人,哪里会看不出来!

  “你到现在还没升上正儿八经的领兵千户,是不是文化课不合格?”

  王黑虎咬着牙道:“俺,俺会写字,会一千多个呢!”

  张希孟哼道:“就是不会算术,对吧?”

  “对!”王黑虎咬着牙道:“写字,军规,画地图,这些玩意,努努力,多花几年也就会了。可,可算术不一样,这玩意,这玩意说不会就是不会,怎么都不会,半点不骗人!”

  “你还有脸说!”张希孟怒冲冲道:“当初破扬州的时候,你是第一个归降的,论起资历,朱亮祖他们都不如你。论起打仗的本事,你这些年也没少立功。你说你怎么就卡在文化课上,你,你真是气死人了!”

  王黑虎索性躺平了,也不狡辩了。

  “张相,你说得对,可我就是学不会。年纪也大了,继续留在军中,挡了后面年轻人的路。俺想去乡村,去给老百姓做点事。俺,俺是猎户出身,小时候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些年俺没学会算术,可俺明白,做人要讲良心,要对得起祖宗,把心摆正了,不能让人戳脊梁骨。”

  张希孟微微叹息,说实话,眼前这家伙的确很可惜,属于什么都够了,就是卡在文化课上,不然一个指挥使跑不了。

  “你能这么想,就没算白在军中这么多年,德在才先……你在我的学生里面,也算是不错的了。”

  王黑虎一怔,竟然大喜过望,巴掌都拍不到一起了。

  “张相,你,你认我这个没出息的学生啊?”

  张希孟直接给他一个白眼,“难道一定要出将入相才算有出息?能做好一件事,能当个好人,能无愧于心,就算是好学生!只不过我认你这个学生,可没法给你发毕业证,也没法让你当上千户。”

  “不用,不用了。”王黑虎连忙摇头,咧着大嘴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角就流下了泪,“先生这话,俺,俺记一辈子。到死都不会忘的!”

  张希孟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而后低声道:“要去村社做事,也要把算术学好,替百姓造福,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你们以后要面对的情况更复杂。要有耐心,要学会控制住脾气,不能跟乡亲们发火。咱不是去当大爷的。但是呢,遇到了不平的事情,一定要管!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有了难题,就去找地方官吏,找训导员,甚至找我。为非作歹,我不会手软的。可被人欺负了,受了冤屈,我也不答应!”

  “嗯!”

  王黑虎用力点头,“知道,弟子,弟子都知道了!”

  张希孟本不想说这么多,可是置身将士中间,张老师的属性又爆发了。

  他不厌其烦,一遍一遍提醒着,急不得,缓不得。要有耐心,要有原则……

  一直讲到了日头偏西,张希孟这才目送着大家伙离去,依依惜别。

  等张希孟返回住处的时候,江楠已经把菜热了三遍。

  “先喝点这个吧,润润喉咙。”

  张希孟接过,竟然是薄荷水,还加了点百花蜜,生津止渴不说,还提神醒脑。

  “谢过夫人细心了。

  江楠轻笑,“你啊,准是当老师的毛病又犯了,不过这是第一批下去的将士,着实关键。一个弄不好,这些日子的心血就又白费了。”

  张希孟怔了怔,只能苦笑道:“我们做到了这一步,剩下的就看大家伙的了。从我心里讲,我是相信百姓的,他们远比我们聪明,看得明白。”

  江楠略微沉吟,就对张希孟道:“快点吃饭吧,还有正事要忙呢!”

  张希孟略微迟疑,看了眼身着淡绿色衣衫,形容姣好的夫人,突然心砰砰跳了两下,赶快闷头吃饭,大口大口吃……

  而此时的王黑虎已经离开了开封,奔赴目的地陈州的一个小村子。

  在此之前,他对陈州的了解,仅限于包拯在陈州放过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一次他过去,在怀里揣着二百贯宝钞,这是每个将士都能拿到的一笔钱,算是启动资金。

  到了村子之后,他们率领组织起来的百姓,采买农具和种子,条件好买几头耕牛。

  然后平整土地,兴修水利,率领大家伙耕田种地,恢复民生。

  这是张希孟和朱元璋,还有几位才智之士,一起弄出来的方案,自然是不会错的。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王黑虎赶了好几天的路,等到了陈州,找到了那个村子,放眼看去,不但一个人都没有,甚至有几处冒着黑烟。

  他急忙赶过来查看,原来是被烧毁的屋舍,怎么回事?

  不是说百姓都被组织起来了吗?

  不是要带领大家伙整地种田吗?

  还让大家伙购买种子农具?

  这,这怎么买啊?

  王黑虎找了好一阵子,都没有见到一个活人,在他面前的,只有一片荒凉……王黑虎找了棵柳树,靠着粗糙的树干坐了下来。

  默默盘算着,其实稍微懂点脑子,就能明白,张希孟设想的那些东西,不能算错,但是地方上的情况,绝对要更加复杂一万倍。

  试想一下,如果真的能顺利组建村社,把百姓整合到一起……张希孟干嘛费那么大劲儿,张罗着借贷,又鼓动将士到农村去?m.χIùmЬ.CǒM

  如果中原大地,真的能靠着自己的力量,恢复元气,哪怕稍微死一些人,只要损失不大,为什么不趁机打下大都?

  朱元璋分析得很好,但是归根到底,不还是力量不够吗!

  问题出在哪?

  就出在地方上……十年战乱,几十万溃兵,反复拉锯蹂躏,中原早就千疮百孔,伤痕累累。

  明军能到达的地方,还算能恢复秩序,可明军到达不了的地方又会是什么样子?

  每逢战乱,十室九空,湖广填四川,江西填湖广,大槐树移民……这些事情的背后,是无数百姓的累累白骨。

  如果拿不出妥善的办法,中原现有的百姓也会损失巨大。

  到时候从南方移民,又是损失惨重,白骨盈野。

  不是张希孟不识好歹,非要逞强,别出心裁……而是在高歌猛进的背后,有着太过残酷的现实,中原百姓,无时无刻不在饿死,被匪类抢劫,杀戮……

  王黑虎闷坐了一个多时辰,想清楚了这些事情,反而跃跃欲试起来。

  当初的自己是个猎户,军中十年,磨砺了自己的本事,猎户的本能也没有丢。

  而今面对着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景象,自己的狩猎本能瞬间恢复了。

  他仔细寻找,发现了山贼走时的马蹄印,循着印记一直走下去,直到半夜时分,他发现了一处山谷中的匪巢。

  两边的山岗不高,这群贼戒备也不严,只有两个人在外面放哨,到了半夜时分,全都在打哈气。

  别误会,他们可不是防备朝廷……什么狗屁朝廷,早就不存在了。

  咱们只要防着其他山贼草寇黑吃黑就够了。

  刚刚抢了一个村子,掠了好几十口子,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孝敬了头领,剩下的就是寨子的苦力。干不动活儿的,就赶进山里自生自灭。

  怎么?

  觉得很残忍吗?

  官兵还不如我们呢!

  王黑虎很有耐心,他仔细查看情况,确定贼人规模。

  问题不大,只有百十人的样子。

  一对一百,很离谱吗?

  作为大明军中的副千户,只能说优势在我!

  王黑虎一直等到了后半夜,距离拂晓只剩下半个时辰。他果断出手,只用了两箭,就射穿了两个喽啰的咽喉。

  不待他们喊出来,就结束战斗。

  随后王黑虎猿猴一般,翻进了寨门,摸到了仓库,然后就是驾轻就熟的放火环节……区区山寨算什么,他摸进城池,放火烧城的次数多了去了。

  随后仓库就着了。

  光是着了还不打紧儿,王黑虎在滚滚黑烟后面,还扯着嗓子大吼起来,发出喊杀声,造成众多敌人偷袭的状况。

  问题是一个人能行吗?

  这有什么难的,咱在军中,什么南腔北调不懂,模拟几个不同声音,还算是个事?

  王黑虎展开了千户级别的操作能力……放火,奔跑,大声喊杀,朝着跑过来的贼人放冷箭。

  还没到一刻钟,仓皇的毛贼就做鸟兽散。

  王黑虎这才去了后面的地牢,把百姓救出来。随后他又想起一件事,急忙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面大明的旗帜。

  王黑虎迎着朝阳,高高举起赤色的旗,大声怒吼。

  “我在,大明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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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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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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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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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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