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影被他顶在脑袋上,漆黑的头发,上面端端正正的趴窝着一坨雪白雪白的还不及拳头大的小猫。
猛一看去,几乎以为是一个发髻。
但只要稍微仔细观视,就会很惊讶的发现,咦,这发髻居然会动。
然后再仔细的看上几眼,自然会发现,哇呀,居然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家伙!
小风影这会大抵是没有睡够,兀自迷迷糊糊,两个小爪子努力的扒着风印的头发,小小的身子好似不倒翁般的歪来歪去。
这份慵懒,让人忍不住升起几乎想要一口吞下肚的难言可爱。
但是,在听到几声‘叽叽’的声音之后,风影慵懒的姿势瞬时改变,身子猛然挺起,弓起。
两眼锐利警惕的注目于前方。
小鹰和小隼在门口列队,迎接大姐大的晨练。
风影一跃而下,宛如一道白线,白痕过处,地上登时多出了两个一直转的陀螺。
风印此刻心事莫名,搬了一张躺椅到树下,悄然躺了上去,双手垫在脑袋下面,姿态怡然,唯有目光茫然,似乎全然没有焦距。
昨晚想了一夜,想的自己头痛。
精神略有些不济。
似乎是感应到了风印此刻的心情不佳,铁心棠的树叶缓慢的悄然移动,将稠密的树叶散开,令到一片和煦的阳光照射在风影身上,却又精准的避开脸部位置,不让丝毫太阳照到。
脖子之下,尽是一片暖洋洋的。
大脑却是倍显清明冷静。
一片阴影洒在他的脸上,明暗交错,竟有那么一分半分的瑰丽迷离之色。
一直以来,风印一直都很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人。
他对自己的定位,相当准确,亦或者说是精确。
他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么样的,虽然苟是很苟,却又不是时时都苟,偶尔遇到点什么事情还是有点莽的,有点罔顾后果,所以他一直在这一方面很注意,很克制。
还有一点就是,自家最知自家事,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天才,更加不是什么天之骄子,至于什么穿越者必是主角这种思想,也早已经被那十年磨砺,磨得连想都不敢想了。
“我或者很勤奋,为了把握住机会我也能拼命一搏,但我骨子里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所谓的大毅力,大智慧,大勇气,大果决,大仁大义。”
“我的性格,正义感稍嫌过剩,若不克制易走极端,但我骨子里真是个善人,略略美中不足的是,贱了那么一点。”
这些,风印也都是清清楚楚。xiumb.com
“我会有选择的拼命,拼命之后还会后怕;有些时候也会胆小,会因为胆小过于谨慎,而错过一些机会。”
不管是自己的性格优势,还是自己的性格弱点,风印都是清清楚楚。
十年时间里,他早已把自己剖析了不止上千次!
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朋友,连个能推心置腹聊天的人都没有。他心里的东西,这个世界的人,不懂。
他的认知,这个世界的人不明白。
他孤独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土著。
只有他自己不是。
遗世孤立的那种寂寞,那种孤独,那种无依无靠,那种天地苍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他体会的更深。
他的过往,他的知识,他的所学所识,他的曾经,他的体悟,只能在自己的心里一遍遍的咀嚼回味,一遍遍的自己与自己对话。
在他的脑海深处,有一个人叫风印,还有一个人,叫风晓音。
两个人经常辩论得热火朝天,聊的投机至极,对此,连他本人都不觉得有丝毫违和!
风晓音经常评价风印,而风印也经常评价风晓音。
如此十年下来,风印若是对自己不了解,才是最大的怪事。
甚至他感觉自己之所以没有变成孤僻的怪物,已经是邀天之幸,正是多亏了自己这种乐观而贱逼的性格了。
他的自知之明,与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相比,都有绝对的自信,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他向来能提前规避什么妨碍,或者躲开什么灾难。
比如这次从医馆搬到岳州,换成一般的主角模板必然是稍稍拖延,然后苗森森来报复,主角爆种逃走,就此结下深仇大恨,未来报复回来云云,这才是最常见的套路……
咳,但风印却半点都不想冒这样的险。
所以他提前就走了,直接规避风险!
我管你怎么发展情节呢,老子保命为先,其余种种,不足论。
他向来洁身自好,保命全生,甚至可以为此自私,那是一种类似‘众人皆醉我独醒,除了我全是垃圾’莫名情感。
毕竟穿越这种经历,在这个世界,只有他风印一个。
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你们做梦都想不到,你们所梦寐以求的东西,老子在前世的时候虽然穷却也已经玩得不想再玩、用得懒得再用了。
功法修为实力比不上你们我承认,但老子前世的享受,你们这一辈子都体验不着,做梦都想象不到。
不说别的,就一个电灯泡,就足够你们这帮土鳖再发展几千年都搞不出。一个手游可以吊打你们整个世界!
真弄出来一部电视剧,那里边的五毛钱特效,就能让你们整个大陆集体跪下以为神仙来了!
这我骄傲了吗?
是的,我骄傲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这一生,或者就这样下去了;这个世界没人值得自己真心去付出,去牺牲。
就这么游离于红尘之外,就这样冷眼看世间众生,如同打游戏升级打怪一样,或者一直到长生久视,或者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
反正我已经放弃了活着回去!
所以他连对了解这个世界都没什么太大兴趣。
但之前那两天的医馆经历,以及到岳州城之后看到与自己相关的人事,却突然感觉自己原本平静的心湖,已经变得不再平静了。
这个现状,这点认知,让他心生惶恐,甚至感觉是对自己过往的一种背叛。
但那份心灵的触动,却又让他分外心动,似乎在这世上,终于有了牵挂,有了羁绊。
“哎……”
思量了良久良久,终于喃喃道。
“还是按照前世的座右铭来吧。”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此生,当从心而行。”风印淡淡笑着,终于想通,脸上笑容如阳光一般灿烂起来,自嘲一句道:“但……这个从心,不是怂。”
突然长身而起,只感觉心境通明,心思澄澈,足足困扰了自己十年的问题,一朝豁然贯通。
“想那么多干什么?不管在哪个世界,别人对我好,我自然要对别人好!君投我以桃李,我报君以琼瑶。”
“这本就是应该的,还纠结什么?难不成真要面对别人的付出无动于衷?”
“道理如此浅显!”
拍拍小风影的脑袋,让它带着两小在家里玩耍,千万不要出去。
风印扬长出门而去。
直奔南城门。
风印身心轻松,脚步轻盈,转眼就来到了南城门。
城门口,一如平日的人群川流不息,出出进进,络绎不绝。
城门处,乃是一队大秦守卫军,在盘查进出人员。
在稍远一些的位置,吴铁军一身青衣,一尘不染,笔直的站立在阴影之中,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也似扫视着进出城的所有人等,尤其是那些接受盘查之人的细微表情,动作,以及一些下意识的反应。
他身姿挺拔,屹立如松,满身森寒,却难掩疲态,一双眼睛更是通红。
这几天里,他几乎就没有合过眼。
只要一合上眼睛,就有一个遍布温煦笑容的年轻面孔,漫长游走,四下里为自己的兄弟把脉,施医予药,总有一个年轻的声音响动:服下这颗药,吊住一口气,命元不尽,生机不绝。
那声音,充满了虔诚神圣的意境氛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贫贱贵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一心赴救,无所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总能看到那个少年,满脸认真的看着自己说道:“我也是大秦人,我的身体里,流着大秦的血!”
每次回想到这些,吴铁军就心中难受。
“他才十八九岁啊!”
吴铁军已经猜到了风印没死,在看到苗森森的时候,就猜到了。
但是他依然难受。
因为风印的前途,因为苗森森这么一插手,必然会出现完全不同的变故。
如果苗森森不插手,未来几乎是板上钉钉。
“大好年龄,神仙手段,未来光明在望,前途似锦,假以时日,必然是彩虹天衣的中流砥柱,亦或是整个大秦举足轻重的人物!只是那一手神奇医术,就足以让他名动天下、泽被苍生!”
但是苗森森插手后,却成了战略级别的存在。
而这样的神医,只要苗森森知道了,要么抢过去,要么杀死。
这都不用怀疑。
现在苗森森肯定是想抢;但一旦发现抢不了,那就必然还是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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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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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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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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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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