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sodu>第二百零一章 清官无敌
  清廉,绝对是自古以来,人们对官员的第一要求。

  宋有包拯,明有海瑞。

  皆是受到后世历代敬仰的表率。

  张希孟倒是没想过贪赃枉法,但是一下子成了清官代表,还有点不适应?我真的算是清官吗?

  算!

  怎么不算!

  我们张经历每次大胜之后,别人收取财物,先生只关心书本文字……先生不置办产业,不取俸禄,不贪不占,宵衣旰食,夕惕朝乾,兢兢业业,实在是官吏的楷模。

  先生主张均田,意在富民。先生执掌粮食银行,家中却无一石粮食,试问古今,还有如此清廉的官吏吗?

  而且别的清官都是同僚、师生、好友之间吹捧的,谁知道真假,大约就是人云亦云吧!可我们张经历不一样,他这是盗匪认证的。

  官匪从来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一个让匪类都五体投地的官,这还用多说吗?

  谁敢说张经历不清廉,老子都跟你急!

  这事由于传播太快了,还没出正月,就连方国珍都听说了。

  而且那张纸条上还特别写了,偷了方国珍的金佛,然后熔成了金元宝,见张希孟太过清苦,竟然留下了一个元宝。

  也就是说,老子亏了钱不说,还成了笑柄。

  同为义军,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捏?

  方国珍备受压力,他发誓要揪出那个胆大包天的狗贼,千刀万剐了。

  不为别的,方国珍前些时候送给朱元璋金玉马鞍,如今又弄出了金佛。姓方的到底有多少好东西啊?

  这家伙起兵快十年了,一直霸占海上航路,抢掠走私,尽是发财的门道,他的家底儿到底有多厚?

  金屋子,金床,金桌子金板凳,就连马桶都是金的。

  这些传言神乎其神,就连方关都糊涂了,不会他爹真有这么多钱,他都不知道吗?

  “蠢材,蠢材!”

  方国珍气得大骂,他是抢了不少好处,可是任何一个养兵的人都知道,再多的钱,也不扛花,没有几天就会见底儿。

  虽然方国珍也藏了一些私房钱,倒是绝没有到挥金如土的地步。

  可是这些传言给老方带来了两个麻烦。

  其一,各地的小偷贼匪都盯上了他。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元廷日薄西山,秩序崩塌,各路神仙鬼怪都跳出来了,有投身红巾军,提刀杀人的,自然施展偷技,大发利市的。

  之所以小偷没什么名气,那是因为大家伙的目光都在巨匪身上,杀人的案子都关心不过来,谁会在乎偷钱的!

  只是大家伙不在乎,并不意味着没有。

  恰恰相反,这年头神偷遍地,格外猖獗。

  就这么说吧,金陵城尚且不能保证安全,张希孟的住处都被摸进去了,别的地方又会乱成什么样子,简直不敢想象。

  听说方国珍有钱,还敢把黄金放在外面,偷他丫的!

  老方气得抓狂!

  好歹我也是一方之主,你们对我尊重一点,别不把我当回事!

  可俗话说,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任凭方国珍怎么小心,但是还有人得手了。

  真从他的府邸偷出了东西,这下子更是刺激了无数神偷,把心思全都放在了方国珍身上。

  偷不了你,还偷不了你的粮,你的船?

  面对无数大盗的奇思妙想,方国珍是不胜其烦。

  没办法,他只能加倍调拨兵力,保护府邸。

  而这就引出了更大的麻烦。

  一个让方国珍措手不及的麻烦。

  如果说盗贼们是随便起哄添乱,那么手下的士兵,可真的要了方国珍的命。大家伙跟着你出生入死,辛苦了这么多年。

  光听说你发财了,金子多得都被偷了,怎么不给我们点?

  你这么抠门,不讲义气,莫非是要我们提刀上洛,痛陈利害?

  这么个破事,居然弄得方国珍军心不稳,这家伙没办法,只能一面解释,一面多给发了三个月的军饷,全力以赴安抚人心。

  但效果依旧寥寥,弄到了最后,老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他觉得还是对外用兵吧!可别继续纠缠了。

  方国珍能打谁呢?

  毫无疑问就是围困着平江府的张士诚,啥也别说了,咱们俩过过招吧!

  张士诚这个冤枉啊!

  他什么都没干,没得罪你朱元璋,没招惹你方国珍,凭什么打我?

  看我好欺负吗?

  还真是这么回事。

  张士诚一直在围攻平江府,方国珍从松江府登陆,攻击张士诚的后方。老张这边师老卒怠,疲惫不堪,竟然被打得接连惨败,难以招架。琇書網

  张士诚实在是有点没主意了,他憋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竟然向元廷请降。

  方国珍不是已经接受了元廷漕运万户的官职吗?

  俺张士诚也投降了,这回咱们同朝为官,你总没法继续打我了吧?

  张士诚这思路简直绝了。

  不过他距离元廷这么远,诏安又不是小事情,来回几个月也是正常的,所以张士诚和方国珍还要继续乱着。

  而他们乱起来,对谁有好处呢?

  毫无疑问,朱元璋选择了战术后仰,正是在下!

  事实上,从传出张希孟清廉开始,有一个地方就热闹起来了。

  正是张希孟弄得粮食银行。

  前面已经说过了,粮食银行并不便利多少,发出的市场券也相当繁琐。

  朱元璋占领金陵之后,粮食银行也在江南开展了业务,但是对不起,江南根本推不开。

  毕竟信任还没有建立起来,而且江南相对富庶,金银存量不少,朱元璋为了发展商业,并没有像元廷那样,禁绝金银,甚至还鼓励金银交易,只要纳税就好。

  正因为如此,粮食银行和市场券没什么进展。

  按照预估,甚至要等到粮食收获之后,才有希望。

  毕竟在滁州也是这样的。

  可是自从传出张希孟家徒四壁,身无分文之后,跑粮食银行咨询的人就多了,而且还都是富商。

  大家伙的逻辑也很简单,在这么个混乱的时候,一个清官,比熊猫还要珍贵一万倍!

  朱家军能有这样的清官,也自然值得信赖托付。

  与其把钱财藏在家里,埋进地窖里,为什么不拿出来,存到粮食银行。只要能保证安全,也不用多少利息,甚至给点保管费,都是可以接受的。

  “张先生,如今上位的威望大增,百姓又称赞您这位清官,咱们朱家军的风评,简直不要太好啊!”

  郭英兴匆匆向张希孟汇报情况,脸上洋溢着笑容。

  哪知道张希孟一点都没有笑,相反,他绷着脸,怒视着郭英,眼神冷冰冰的。

  “少在我面前唱喜歌,我问你,那个贼呢?你抓到了没有?”

  郭英哭了,“先生,我已经想尽了办法,头些时候,你这府邸没人居住,看管不严,有人偷偷进来,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无论如何,也不好抓!而且这个贼人十分猖獗,他偷了方国珍,又来偷先生,我看他下一步,没准去偷张士诚,去偷刘福通……人多半不在我们境内,我是无论如何,也抓不到啊!”

  好家伙,一个贼把红巾军都给秒了!

  张希孟黑着脸,怒道:“我可告诉你,外人进了我的府邸,轻轻松松就走了。如果他进了主公的府邸怎么办?如果他不是偷东西的,而是来投毒的,又怎么办?你现在担负着所有人的安全,你就这么做事?如果出了意外,把你的脑袋砍了都不够赔的!”

  郭英被吓得魂飞魄散,手心直冒冷汗,这事情的确不小!

  “我,我一定想尽办法,务必把这个贼揪出来,请先生放心,断然不会有下一次!”

  郭英吓得逃命似的离开,赶快去布置人手,一面追查,一面加强防卫,努力做到滴水不漏。

  还真别说,这一次的事情给老朱和张希孟都提了个醒,必须小心再小心。

  尤其是老朱,他很喜欢往民间跑,没事就找个面馆,吃一碗面,来几瓣蒜,看着街上人来人往,那就是他最幸福的时候了。

  老朱这个趣味,或许就是在当初流浪的时候染上的。

  彼时的他,满世界要饭,想要吃一顿饱的都难。

  彼时那些坐在面馆里,热气腾腾,大口吃面,大口喝汤的身影,一定是老朱最羡慕眼馋的。

  如今掌了权,能够吃上一大碗面,再来几瓣蒜,看着街上人来人往,毫无疑问是享受的。尤其是一点,街上千万别有馋得流口水的要饭的,尤其是身强力壮的,必须赶快安排,从军屯田,一定要给他一个出路。

  可别再弄出第二个朱重八了!

  如今弄出了这个事,虽然老朱还是喜欢上街,但也必须克制了,千万别遭了毒手。

  只不过相比这点小小的不痛快,朱家军的收获还是太大了。

  一直以来,都想发行的宝钞,似乎可以推出来了。

  而清廉之名,天下皆知的张希孟,就是最好的宝钞司提举。

  “先生,这事怕是非你莫属了。”

  张希孟也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吗?

  “主公,纸币不是那么简单的,必须有稳妥的准备。我这边人手也着实不够……”

  “这个容易。”老朱笑道:“刘基,宋濂,还有叶琛,章溢,这几个人都归你了,该怎么发宝钞,你们商议个办法出来。”

  这一下子张希孟的部下直线飙升了,而且还都是名士鸿儒,颇有人望的那种。

  老朱轻松道:“先去祭奠宗泽,回来咱们就准备春耕,准备宝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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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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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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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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