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施耐庵,他思索再三,突然惊呼,“殿下,老天庇佑啊!”
张士诚都懒得说话了,老天庇佑,就让我接连战败啊?
别自欺欺人行不!
张士德也气哼哼道:“施先生,朱元璋早就离开了军营,他们不过是虚张声势,你怎么就没看出来?”语气之中全是责怪,施耐庵也着实无言以对,但是他觉得这还不是重点。
“殿下,脱脱围攻高邮,元廷临阵换将,殿下赢了。如今朱元璋再围高邮,却被元军袭击,不得不退兵……短短时间,上天两次庇佑殿下,难道还不是天命所归吗?”
张士诚怔住了,他摸了摸鼻子,是吗?
貌似还真是这么回事。
脱脱就不用说了,朱元璋这次也是,明明都围困了高邮,守军也没有了斗志,眼瞧着他就要撑不住了,偏偏元军帮了他的忙,把朱元璋吸引回去了,不得不放弃高邮城……这,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啊?
观念一转变,思维一打开,张士诚突然觉得天地都宽大了许多。
还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施先生,你,你说咱是不是有天命在身?老天爷都帮着俺?”
施耐庵还能说什么,或许你也有天命,但很可惜,老天爷明显更偏爱朱元璋啊,不然怎么会可着你折腾,弄得死里逃生的。
不过既然是张士诚的部下,吃着人家的饭,哪能不说好话,更何况自己也的确被一个孩子耍了,不把面子找回来怎么行?
因此施耐庵展开了舌绽莲花的本事,满脸笑容,“殿下,一次可以说是凑巧,可接连两次,就万万不是巧合。天心在殿下身上,如今强敌尽去,殿下正该励精图治,厉兵秣马,要不了多久,殿下兵强马壮,自然可以报仇雪耻!”
张士诚思忖了良久,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用力一拍脑门,“说得没错!施先生,多亏了你的指点,不然俺几乎自暴自弃了!”
张士诚打起了精神,他一个私盐贩子出身,经过了太多的苦楚,论起心志坚定,虽然比不上朱元璋,但也十分顽强,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击败的。
必须重整旗鼓,必须振作起来,不管是元廷,还是朱元璋,咱们走着瞧!
张士诚立刻任命施耐庵为参议,给他谋划军务。
施耐庵也不负张士诚所托,立刻提出,要赶快收拢元廷溃军,招降纳叛,趁着朱元璋无暇顾及,放开手脚,发展力量。
这个提议得到了张士诚欣然采纳,他派遣几个兄弟,先后收复了泰州,宝应,盐城等地……大致上,形成了以运河为界,东西瓜分两淮的态势,淮西是朱元璋的,淮东是张士诚的。
面对这个结果,张士诚还是满意的,可很快他就发现了问题,那些元军精锐,多数都投靠了朱元璋,只留给他一些老弱病残,还有不少桀骜不驯的西域兵马。
这下子可把张士诚气坏了,怎么姓朱的一直压着自己?没有天理了?
施耐庵也疑惑,他只好想办法打听……原来朱元璋和元军正儿八经打过几次,全都干净利落,大获全胜,论起战绩,张士诚白捡一个胜利,拍马也赶不上朱家军。
而且他已经明明宣称,要追随朱元璋了,我们就算投降,也该投降更有前途的,跟着你这个废物算什么事啊?
面对这个结果,张士诚也是万般无奈,气得抓狂。
但他又有什么好说的?
“传我的命令,告诉所有人,给我玩了命练,不许松懈,下回遇上了姓朱的,要还是输,我挨个砍脑袋!”
张士诚发了狠,一定要争回这口气!
连降兵都看不上自己,这也太丢人了。
而占足了便宜的张希孟,也不敢懈怠,从高邮回来,立刻就跟冯国用道:“冯指挥使,张士诚接下来一定会恢复元气,厉兵秣马,暂时不会找咱们麻烦。但是扬州八十万人,种种事情,犹如乱麻。除了要管理好城市,还要把百姓引导出城,去军屯安身,乱七八糟的事情,实在是压力不小,这副担子,你要扛起来了。”
冯国用面色凝重,说实话,要想治理好扬州这么大的城市,难度是以前没法想象的。
要给大多数百姓供应粮食,要安排作坊商行正常经营,组织买卖,征收税赋,还要维持安定。
偏偏城中还有许多豪强富商,他们豢养了许多打手,没有兵马压制,立刻就会乱起来。就算有一万兵压着,这帮人也是暗中动作不断。
这点时候,就有差不多二十名朱家军的士兵遇刺。
整个情况非常严峻。
张希孟不光心细,手段多,而且在朱元璋那里的地位高,他撒开了做,老朱也不会责怪。
倒是冯国用,他甚至不是最早归降的那一批,根基浅薄,却要管理朱元璋治下最大最复杂的城市。
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我,我会尽力而为!”冯国用咬着牙道。谷
张希孟点头,对于老冯的能力,没有什么怀疑,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冯国用身体未必能撑得住,虽然现在看起来很精神,但是历史上冯国用就英年早逝,让人十分唏嘘。
“你也不用太忧心,有我在主公身边,乱七八糟的事情,断然不会波及到你身上。放手去做,用不着提心吊胆。对于治理扬州,要能出重拳,大开大合,不可畏首畏尾。只要是对的事情,就必须一往无前!”
冯国用为之一振,用力点头。有张希孟的保证,他胆子又多了三分。
“先生厚爱,俺记在心里了。”冯国用又道:“这次元廷出动十万人马,自江南而来,如果能把他们歼灭在和州,接下来要渡江就容易多了。”
冯国用心心念念,依旧是集庆。扬州虽好,到底不如金陵虎踞龙盘,大有可为!
张希孟自然是认同冯国用的想法的,但是要想顺利渡江,还要看水师。
船只才是一切啊!
张希孟和冯国用辞别,以最快速度,返回滁州,见到了贾鲁。
“眼下上位领兵在和州跟元廷周旋,陆战胜多败少,但没有船只,元军凭着长江水师,来去自如,我们的处境并不好。”
贾鲁单刀直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招降巢湖水师,只要他们能投降过来,咱们也就有了本钱。”xǐυmь.℃òm
张希孟眼皮眨了眨,“恒公(贾鲁字友恒),巢湖水师貌似是徐寿辉的部下吧?咱们想要招降,能那么容易吗?”
贾鲁一笑,“老夫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我这些天仔细盘算过了,其实巢湖水师是分成了三派,并非铁板一块,以你的聪明才智,应该能找到破局的办法……”
贾鲁说着,就把他的心得说了一遍……巢湖水师表面上归赵普胜和李普胜统辖,跟庐州的左君弼对峙。
但实际上赵普胜也是彭党,他也没有时间造大船,练水师。巢湖水师的底子,还是原来的巢湖渔民,甚至干脆点说,就是原来的水贼。
巢湖十分广阔,有八百里之说。
也别管有没有,反正诸如梁山泊,洞庭湖,鄱阳湖,太湖……这些水域辽阔的地方,都会有数之不尽的水贼。
其实说他们是水贼,有点过了,大约就是化外之民吧!
湖里物产丰富,湖心还有岛屿,可以自种自吃,丰衣足食。如果官府围剿,就躲进湖里,谁也找不到。
等官军退了,就可以果断出击,抽冷子来一下子,弄得官军苦不堪言。
简直就是猪的战术,完美复刻。遇到攻击,就躲进湖中,让你抓不着痕迹,终于把他无可奈何,弄不好,尖牙利齿,给你一口,咬住了就不放。
靠着这招总座都说好的战术,水贼们啸聚湖中,俨然化外之地。
而这种地方,一旦到了乱世,往往就会成为率先举起义旗的。
巢湖水师的两大股势力,一个是俞家,一个是廖家,他们各自拥有几百艘船只,势力很惊人。
倒是赵普胜和李普胜,他们不过是仗着天完大帝的名头,靠着彭党的身份,统御这些水贼,成为了巢湖水师名义上的主宰。
不管是俞家还是廖家,都不完全听从赵普胜的。倘若他们真的上下一心,也不会被左君弼欺负。
“老夫以为赵普胜和李普胜算是左君弼的前辈,却被左君弼欺负,心中颇有怨气,如今天完元气大伤,似乎能趁机招降这俩人。”
“为什么要招降他们?”张希孟突然问了一句,让贾鲁都愣住了,还有疑问吗?
老头耐着性子道:“俞家和廖家都是水贼,只能盯着巢湖一亩三分地,他们断然没有冲出来的勇气,不找双刀赵普胜,没有人会帮着上位渡江的!”
张希孟却不这么看,他摇头道:“恒公,你就这么看不起廖家和俞家?你就觉得他们甘心当一辈子水贼?”
贾鲁轻笑,“张经历,老夫倒是想知道,你怎么那么相信俞家和廖家?就笃定了他们能有这么长远的眼光?”
张希孟暗笑,其实论起分析的能力,贾鲁比自己还要厉害,但是出于读书人的傲慢,老头能高看红巾军一眼,毕竟他败给了红巾,无话可说。
但是像廖家和俞家这种程度的毛贼水寇,老头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眼!
张希孟也不想多解释了,赵普胜和李普胜都是天完的人,就算勉强拉拢,也要付出很大代价,还有可能背叛。
倒是廖家和俞家,是最好的拉拢对象。
正在张希孟盘算着怎么出手的时候,有两个人联袂求见。
一个人叫俞通海,另一个叫廖永忠!
听到消息,张希孟忍不住一笑,“我说恒公,这回你服气了吧,往后可别小觑天下英雄!”
贾鲁气得撅起胡子,讥诮道:“你也别得意太早了,这俩人如果不是遇到了难题,不会这么容易过来投靠的,千万小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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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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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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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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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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